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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勾栏,舍一个出去遮丑也不觉得心疼。反得了个便宜孩子。”
“好无耻!”杨华拍案而起。古人对子嗣一事看得极重,想来那个老板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了。
“于是,这家伙靠着那家勾栏起家,在东京城也算过得滋润。好在天道循环,报应不爽,这回他被人抢了个精光,棚子也烧了。”古松做结案成辞;“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统统都报。”
杨华听完这个故事,感觉精神生活极大的丰富。不禁有些怀念以前上网看八卦时地日子。杨华:“这是个人渣,有胆气有本事的人渣。”
古松:“将军要见他吗,他人现在林虑,若要见,我去传他过来。”
“有才无德,限制使用。见。”
于是,那个叫高昌的委琐男人跪在杨华面前,怯生生地说:“草民高昌见过杨大人。”
杨华皱着眉头围着他转了两圈,越看心中越是不喜。这家伙模样实在太古怪了,长得一个尖下巴,小鼻子小眼睛,颧骨高耸。真不知道他是靠什么去给人家戴绿帽子地,“高昌你抬起头了,我且问你,你认为你长相如何?”杨华实在忍不住问。
“小人貌甚寝。”高昌两颗小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大人是不是想问小人是如何讨得女子欢心的?其实。这事也简单,一是胆子要大,这女人嘛,有的时候并不看男人长相的,相处的日子久了看你也就顺眼了。所谓日久生情,就是这个道理。
而且。她们成天在家,其实寂寞得很,巴不得有人去勾引呢!
第二,口舌要来得,女人最喜欢听好话,脑子又笨,几句**汤一灌,自己先迷糊了。”
“住口!”杨华怒气冲冲地喝骂:“谁叫你说这些了。知道我找你来做什么吗?”
高昌也不惧怕,回道:“我听古松侄儿说。大人这里缺人。小人自认为还算是个人才,最近又遭了难,想到大人这里讨口饭吃。”
“哦。人才,说说,你有什么才能?”杨华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家伙有如此胆气,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社会油子。
“大人需要我有什么才能,除了上阵杀敌。”
杨华将一个帐本子扔过去,“半个时辰,把数字算出来。”
“成。”高昌接过帐本,坐在案前。运指如风,须臾就将数字算出。
杨华估摸了一下时间,大概才花了十分钟,这也太快了吧!他心中有些欢喜,“不错,你这人我用了。“
“等等,大人是否要让我做帐房先生?”高昌却有些着急:“大人,你老威名远播,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小人有个坏脾气。一是见不得女人,二是见不得银钱。真做了你的帐房,见了钱就会手痒。到时候大人要用军法办我,小人就算有十颗脑袋也不够您砍地。”
“哈哈!”杨华大笑起来:“想贪污我地钱,你想得美。你这个人渣,我就是要找个由头砍你脑袋,怎么着?谁要你做帐房了,你去后勤司报到,居中运筹钱物往来。至于现金。自然有人掌管。你手头是不过钱的。当然,若你真要伸手过去。不但杀你全家,连古松我也不放过。”
“遵命,大人,不知道小人现在算不算龙卫军的军官。”
“算,怎么不算?”
“比古松侄儿来如何?”
“比他矮一级吧。”
“多谢大人!”高昌欢喜地磕下头去:“小人也算是个官儿了。”
杨华哈哈大笑,“好好做,断少不了你一个好前程。”
杨华心中郁闷,他实在太缺人才了,连高昌这种垃圾都能不得不用。至于读书人,他们才不会进军队呢!再说,那些成天子曰诗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丁拿来也没用,一个个还眼高于顶,还不如高昌这种社会混混。
高昌就业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发军饷。北宋地军饷分现金和实物两部分组成。照禁军成例:通人员,也就是将校,既普通都头一级,每人月料钱五百,月粮两石五斗,冬春衣料绢六匹,棉一十二两,随身钱三千。
长行,也就是普通士兵。在以上基础上钱减半,粮一石五斗,冬春衣料布两匹。随身钱一千。
这是龙卫军自成军以来第一次发放军饷,加上又刚取得一场大捷。杨华非常重视这事。本打算亲自过问的,无奈物资堆积如山,帐目浩繁,他自己都看得头疼。更别说军中其他军官了。
高昌这一接手,居然在很短时间能就将一切理顺了。让杨华大觉得欣慰:看来所谓的人才并不一定是读书人和猛将,各行各业中的精英也可以考虑纳入自己帐下使用。
他琢磨了半天,决定再考察高昌一段时间,如果能用。把私盐那条线也交给他打理。
抛开人品不说,高昌也算是个合格地后勤主管。
三天休假时间一晃而过,新招募的三百陌刀手和三百骑兵前来报到。陌刀手自然有赵明堂他们训练,一千个老兵带三百新兵,问题不大。
骑兵这边有些麻烦,只李鹞子和梁云龙两个光杆司令。再说,骑兵是一个技术兵种,陌刀手那套训练办法也用不上。倒可以琢磨下,能不能有速成的法子。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更新时间:2009…9…18 17:12:21 本章字数:4111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子,然后羔子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子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子脑门上的瘌痢。
日子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子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日子。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上床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子,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地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地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地惨叫惊醒地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地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地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子地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子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地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直到我饿得实在受不了,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林虑县。
一个尖嗓门的小个子军爷站在一张桌上扯着喉咙喊;“招骑兵了,不限个头,只要你能拉开这张弓。”他手中挥舞着一张大弓,喊得满脸都是热汗。
我当时正饿得头昏眼花,根本没在意他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块炊饼吸引过去了,那时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就那么直直地走过去:“军爷,能不能给口吃的。”话刚一说出口。我一张脸红得快要滴出水来。
一张大弓伸到我面前来,那人大声说:“把弓拉开,拉开就给你吃的。”
开玩笑,拉弓有什么好难的,想当初为了打狼,我不知道做过多少。到现在,村子里还挂着十几张狼皮,都是我用强弓打来的猎物。当然,狼肉都下了林大财主的肚子……………谁叫他是我未来地岳父亲爹呢!
我提开弓。大喝一声将它拉成满月,然后扔到一旁,疯狂地扑到炊饼上大口地吃了起来。
“好小子,就你了!”那个军爷笑着指了指他身边:“站这里等,还差十个人就凑够了,嘿嘿!”
我不懂他在说什么,那张饼哽得我好难受。我不停打嗝,只打得满眼泪花。
一碗水递了过来,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孙狗屎。”我大口地喝着水。弄得衣服的前襟都湿了。
那人是个高大地汉子,长得很威风。身上的衣服穿得比林财主还好。他走到桌前,提起笔,皱了下眉头:“狗屎,小名吧,有大名没有,你哪里人?”
肚子里有了食,身上也有力气了,我笑着回答说:“是小名,放羊娃,哪里有什么几吧大名。我是隆德林家村的。”
那人笑了笑:“原来是放羊的,骑过马没有?”
我得意地笑道:“妈倒是没骑过,但村子里的骡子驴子我都骑过。”
那人眼睛一亮:“好,很好,骡子和马区别不大,只性子温顺些,要你了。现在你是我龙卫军的骑兵,光荣的骑兵。狗屎这个名你也不要用了,有损军人的尊严。我替取一个。”说着话,他提起笔来在纸上下了三个字,“你现在的名字叫孙重山。”
“这名字不好听。我还是叫狗屎吧。”我摇着头。
那个小个子军爷突然伸出手来扇了我一记耳光,大骂:“放肆,杨将军给你取名是你地福气,少废话。”
这一巴掌扇得我满眼都是金星,我捂着脸大叫:“军爷,怎么就打人了,欺负人,欺负人!”
到后来,我突然明白过来,我被人抓了丁,当了那个什么龙卫军的骑兵。
当兵……那是要上战场杀人的。
我几乎被吓得呆住了,本打算立即转身逃跑。可一看到那个小个子军爷眼睛里的凶光,在看看他腰上那把刀子,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吃了人家炊饼,要逃得把钱给人家。可我除了一声烂得露肉的衣裳,身上一个子都摸不出来。
哎,都怪那头该死的青背公狼,早知道就带弓过去,一箭射死它。
就这样,我成了龙卫军的一名骑兵。
那天下午。等新兵招齐,在这个小个子凶巴巴的军官的带领下我跟一群士兵去了军营。他说他叫李鹞子,是骑兵地长官。
还没进军营,那个军官叫我们把身上地衣服都脱下来,堆成一堆烧了,说是怕有虱子。然后一人发了一快皂角,把我们赶进河里洗干净了,这才用棍子像赶牲口一样把我们赶进了军营。
三百人都一丝不挂,看起来好壮观。这让我想起我养的那群羊。一想到这里,我就想笑。
看来,当兵还是很有趣的。
不过。我还是不愿意上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杀死。
不过,当我们排对去领取衣服和食物时,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新兵每人一件贴身细麻布衣裳,一件厚实的棉袄。一穿到身上,热得我浑身都痒起来了。那天我不住地抓着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