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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那位先生在吗?太好了……麻烦你帮忙留住他,就说,我手里可能有他在找的东西。”
陆力挂断电话,立刻脱掉服务生的围裙,翘班去了。
捡到宝贝的感觉,的确不错。
他当过小偷,自然也知道销赃的地点。黑市离咖啡店有些远,但值得跑一趟。
陆力一路上反复确认口袋里的红宝石吊坠,抵达那栋外表看上去像高级会所的建筑后,有些手抖。
现代社会,最值钱的当然是信息了!
黑市有买主丢了条类似鱼骨链配红宝石的吊坠,正在寻找,开的价码极其让人心动。
而那个有钱人,据说至今还没找到旧物呢。
陆力半个月前听人说过一句,也决定哪怕这条项链不是买家要的,拿回去调整外观,还能再试着卖一次。
再退一步讲,就算那位买家不要,他卖给其他人也是钱啊!这种精细的做工,只要出手,肯定能拿到高出市场几倍价格!
陆力乘坐电梯抵达楼顶,在保安皮笑肉不笑的不屑目光里走向预约好的房间,还回头强调:“这次是合法交易,不是偷的!”
顶层包厢,他谨慎地敲了敲门,没听到回答,却等不及,壮着胆子推门进去。
包厢里光线昏暗,只有一面电视墙的节目光影提供些许照明,松软的沙发背对正门,能看到买家的剪影。
那人没有回头,也没有把他赶走。
“把你的东西……拿过来。”
声音低而纤细,是个男人。
陆力躬着身体走过去,站在沙发后,双手递上项链:“您看看,这条满意吗?”
“好像就是它。”男人似乎无须光线也能看清东西,眼睛像猫一样闪烁绿色荧光,“重量,手感,宝石的切割面,和我从前那条一模一样。”
陆力心头涌上狂喜,声音强行镇定:“那就对了,这肯定是您从前的那条!您看价格……”
天降大运,这种好事竟然被他碰上了!不过……那个少女手脚也不怎么干净嘛,反正吊坠不是她的。
买家站起来,及腰长发松散的垂在肩头,室内却弥漫捕猎者的危险气息:“这的确是我的东西,可项链的佩戴者早就死了,你亵渎死者遗物,还来跟我要钱?”
“您误会了,项链是我从别人那儿得到的!”陆力慌张地辩解,绕到沙发正面,努力看清他的脸。
那个男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丝妩媚,板起脸也像在笑,瞳孔却如蛇一般冰冷锐利。
陆力倒退一步:“对了,她和你长得有点像……不,至少有七八分相似!”
“偷东西又说谎,真是个坏孩子。”长发的男人笑起来,冰冷骇人的气息顿时消散。
陆力刚想松口气,却觉得心口一凉,连声音都发不出,只能虚弱地吐气:“咳,咳咳……”
血液从他体内汹涌而出,飞溅到真皮沙发上,沿着表面滴落。
男人还站在原地,可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颗心脏,上面血管一鼓一鼓,还在跳动。
被,被掏走了……
陆力艰难地转动眼球,重重倒下,死不瞑目的视线盯着他。
从这个角度去看,陆力又发现,男人和今天见到的少女,还是有点不同。他的头发更长,左眼角有颗细小泪痣,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可现在明白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祭品。”长发男人拿起茶几上的白布擦干手,对着吊坠自言自语,“我亲爱的……妹妹……”
☆、第9章
“砰!”
林半芙一脚踢在墙上,以腿代手把苗征拦住,沿着足尖,墙面可怕地凹陷了一圈。
被壁咚的苗征,吓得立刻原地冻结:“你你你吓唬我也没用啊,我又不是搜救犬,实在没办法帮你……”
“本来就没指望从小喽啰那里知道什么。”林半芙在他两边口袋里搜索,摸出一部手机,“像你这种做灰色生意的,不可能没有人脉,去给所有认识的人打电话,说你在我手上马上就没命了,想要平安无事,先借我点人手用用。”
苗征被飞进怀里的手机撞得肋骨生疼,不情愿地拨号,电话接通立刻开始哭喊:“——警察叔叔救命!我被人抢劫了!”
林半芙眼神瞬间冰冷,掐了他的电话:“打不过就叫家长,你挺有出息啊。”
“嘿嘿嘿,跟栽到你手里相比,还是被警察关两天比较划算。”苗征死鸭子嘴硬的丢掉手机,“虽然有定位系统,但现在逃跑还来得及,怎么样,放了我吧?”
林半芙心平气和地捡起来,歪头看了眼屏幕:“原来报警电话是11位号码?我还真是孤陋寡闻了。”
“……”苗征额头渗出冷汗。
他自己都不干净,打个假电话希望能吓退黑吃黑,没想到林半芙心理素质好的惊奇,完全没有慌乱。
怎么办?
打是打不过她的,跑也跑不过,只能求饶了?
林半芙把玩着手机,心里却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怎么办?
千灯城人生地不熟,能借用别人的力量再好不过,错过这个机会,就得自己去找,白隐一时半会儿应该死不了,暂时还不着急。
但她手里剩的信息素干扰剂,已经不多了。
“……救命!杀人蜂冲进城市来了,救命啊!”
正在犹豫时,远处传来惨烈的哭喊,还有一丝混在哭喊里的诡异声响。
“嗡嗡嗡——”
这是……蜂族扇动翅膀的声音!
林半芙后背冒出寒意,下意识抬头眺望,霓虹微光里,四翼的巨蜂极快掠过,漆黑的甲壳油亮反光。
一只两只,很快变成一群两群,在高空四处游动,用利爪撕开看到的一切生物。
这里处于千灯城边缘,人口密度比不上城中心,但街上已经有几个行人被亚蜂追赶攻击,伤痕累累地抱头挣扎,很快一动不动了。
安稳的日子到此结束,那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重重落下!
亚蜂,攻入城市了!
“杀、杀人蜂……”苗征脸色迅速灰败,咬着牙连滚带爬,“保护防线被摧毁了,我要死了!”
林半芙迅速追上来,把他踢倒在地:“你给我闭嘴,别动!”
与此同时,一只巨蜂从苗征头顶划过,脚爪蹭过头顶,扯下一片头发。
工蜂胸部与腰部相连的地方极细,千钧一发的时机,林半芙瞄准连接处挥刀斩断,那只体长一米有余的巨蜂立刻坠落,三对脚爪胡乱挣扎。
“嘘,安静点,过分的噪音会激怒亚蜂……不过它们主要靠气味分辨敌我,所以你不说话也没什么用。”
苗征哆嗦地爬起来,腿软得站不住:“你这是安慰我,还是在吓唬我?”
“只是提醒你没有万全的保命方法而已。”林半芙关掉手电筒,慢慢走到被砍成两截的工蜂前,“地下城的入口……被摧毁了?”
“以前没那么危险的,但那种半人半蜂又有智慧的怪物越来越多,城市才变得不安全了,三年前就有一座地下城被亚蜂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