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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年不重来-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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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红色的血液不断的从自己的体内流到血袋里。头晕的有些厉害。
    一心只顾着为余栀献血,差点忘了自己晕血这件事情。余栀,还好你不是自己身体里的血,不然这一辈子,害怕看到你却不能没有你,这可多煎熬啊。
    白晟用另一只手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好像还没有从美国的时差倒到国内。能让自己前一晚还躺在美国的总统套房里,现在却呆在医院里献血,这个世界上,除了余栀没有第二人了。
    “医生,你要不要再多抽一点?”白晟指着护士手里的两袋子血袋,忍不住说道。
    “不行,你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只要能救余栀,要我命我都给。”
    刺眼的手术灯下,白芷已经没有力气再哭了,只是滚烫的泪水不由自出的从眼角流下来。坐在她身边的萧航,像是没有了魂魄的傀儡,他无神的望着白色大理石地砖,把脸埋进自己宽大的手掌中,眼眶偷偷的红了。
    “余栀…余栀一定没事的对不对,老天爷不会对她这么不公平的,一定没有事的…”白芷带着哭腔问着身旁的萧航,冰冷的手情不自禁去拉他的手。白芷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好近。
    其实她知道,在医生还没出来以前,余栀生死未卜,只是她实在太害怕了,走廊里安静的像是充满了幽灵,白芷只是想有个人说说话而已。
    “恩,一定没事的,余栀她那么的棒。”萧航眼睛通红,说着没有底气的话,刚才余栀躺在推车上从自己面前经过,他透过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间隙里看到余栀身上红色的血液。
    萧航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却还是调整不好低落的情绪。他看到南藤依靠在墙上,头发遮住了他半张脸,看不清他现在的表情。额头上的伤口不断的涌出刺眼的红色。
    “快去包扎一下吧,感染了伤口就不会好太快,身上的衣服也换一下,全是雨水容易感冒。”萧航善意提醒道,他有点承受不住空气里压抑的氛围,总想说点什么。
    见南藤没有回答,白芷冷笑着,“你这条命可是余栀救回来的,再余栀没醒来之前,你不准再出什么意外,快去包扎清理伤口,算了,我跟你一起去吧。”白芷站起来,看了一眼手术室上红色的字样,对萧航说,“我马上就回来,余栀出来了一定要告诉我。”
    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眼睛直愣愣的盯着手术室的门,也不知有没有听到自己说话。白芷叹了一口气带着南藤离开了,迎面看到哥哥面色苍白的走来,她有些担心开口说话,却被白晟的一个眼神示意,于是只好灰溜溜的从他身边离开。
    “谢谢。”萧航沉默了很久开口说道,他转头望向白晟,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不起,我没照顾好她。”
    白晟冷笑一声,在他身边坐下。从昨天晚上跟余栀通完话后白晟立马就订了最早回国的机票,一种强烈的直觉牵引着自己立刻回国。
    可能在余栀的眼里,现在的自己一点也不像她认识时的那般美好。她一定在背后地念叨着当年瞎了眼才会喜欢上自己。
    可她却不知道,白晟爱她爱的连命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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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 尾声大结局(下)

菘蓝下葬的那天,北渎的清晨起了好大的一场雾。五米开外就已经看不到前面的人和路。
    整个城市都被一种无形的恐惧笼罩着。
    他们还是回到了北渎,南藤想,落叶终究要归根,无论走到再远,人本性还是贪婪的喜欢最初站着的地方。他想,菘蓝也一定不愿一辈子呆在繁华而又冰冷的上海,它太大了,一个转身就会弄丢一个人。
    北渎的春天比其他城市来的更早一些,空气里都夹杂着像蜜一样甜的花香。一定是这座城市太傲娇了,在北方还在大雪纷飞的季节,它就已经悄悄的开出了花。
    如此安逸。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
    外来人来到北渎总会说,这是一座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城市,却又赖着不愿离开。
    因为这里的人好像没有什么多么远大的理想,就像人们所看到的清闲安逸的过完一生。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多大的作为,也不会成为多了不起的伟人。奇怪的是,他们身上总有一股吸引人的魔力,让你去靠近。
    菘蓝之所以想在北渎开了一家名叫“青怀”的酒吧,只是想把青春留住而已,尽管她知道,自欺欺人的结果仍是一场空。可这也不代表她真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时常会看见附近高校学生模样的孩子,有时候他们会穿着校服,大概是晚自习刚下课。
    这时,南藤就会戳着菘蓝的胳膊朝她努努嘴,似乎在说,看吧,那群小屁孩多像从前的我们。菘蓝意会的点了点头,含笑望着南藤,一边嘱咐服务员不要给那群孩子上太烈的洋酒。
    他们的生活方式在父母的眼里绝对的不靠谱,也就二十出头的孩子,难道一生都要以开酒吧为生?将来生了孩子还怎么教育?想想就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简直就是胡闹。
    菘蓝这一生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父母。这可能是她这辈子做过最过分的事情了,可是她没办法。
    她不想把自己的人生全盘交托给别人去摆布,她不愿跟不爱的男人结婚生一个没有感情的孩子,每天跟着钱过日子。然后在空房里抱着钱孤独终老,在后悔中死去。
    她只不过是想给自己多一点选择的余地,这唯一的一点点选择就是违背父母。从今往后的生活,是死是活,已全然与他们无关。
    后来。他们就真的消失在自己的生活里了。这经常会让菘蓝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孤儿。说不后悔是假的,情绪泛滥的时候她也会想哭想家想扔下南藤一走了之。
    有次菘蓝哭的实在停不下来,那是因为在白天的时候银行卡上多出了整整二十万,正好是她刚打算开酒吧的那段时间。二十万,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意味着什么?妈妈不是个很会持家的人,爸爸也总是忙着应酬。
    二十万。菘蓝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心梦一阵抽搐,是那种绞心的痛。
    南藤小心翼翼的问过菘蓝,“跟我在一起你后悔吗?”
    “你只要记住,我爱过你,就好。”菘蓝坚定的望着南藤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我有想过你有一天会一走了之,就像上次一样,我想你,可我找不到你。我每天都在患得患失中度过,如果你早点告诉我你会离开我,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朝跟你相反的方向走去。我不怕孤独终老一辈子,我只怕与你度过了漫长岁月之后,最后葬在我墓旁边的人不是你。
    ——南藤 2012
    “可我却没有想到,这次我会永远的失去你。”南藤站在一栋废弃的大厦天台上,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像是游走在天堂,让人忍不住想坠落。
    大概是因为今天的雾很大,弄得南藤眼睛有点凉凉的。他蹲在地上点起一根烟。眼睛酸的发疼。南藤看了一眼手表上显示的时间,这个点,菘蓝的尸体应该送去活化了吧。
    把菘蓝带回北渎以后,南藤觉得还是应该把菘蓝交给她的父母,在见他们之前,南藤做好了十足的心理准备。印象里他跟菘蓝的爸妈并没有多大的相处。他们看不起自己,而南藤也厌恶她妈妈势利眼的模样。
    他们的表情出奇的冷静,就好像自己在说一件与他们无关痛痒的事情,就好像死掉的只不过是一个陌生的人罢了。
    其实南藤很想再陪一陪菘蓝,她很害怕孤单,地下一定很冰冷,依菘蓝的性格怎么受得了?当他看到菘蓝妈妈眼神的时候,南藤就知道自己应该离开了,他最后一次亲吻菘蓝的唇,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再见了爱人。你只要记住,我爱过你就好。
    在北渎被大雾笼罩着的时候,上海这天的天气格外的阳光高照,太阳出奇的好,一下子就有了中夏天的感觉。
    静和医院的后院里比往日更加热闹,一路上萧航看到不少穿着病服的人在家人或者护士的陪同下出来散步,他们脸上都挂着同一种表情,萧航说不上来,但看到总会让人情不自禁微笑。也有很多小孩子嬉戏打闹的声音,他们一点也没把这里当成医院,像是游乐场。
    萧航提着手里的保温盒平静的穿过这条看似很漫长的石子路。其实他从医院里面走到病房更近一些,但是萧航不喜欢消毒水的味道,好吧,这是借口,他只不过是想能够慢一点见到余栀。
    他怕若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他会难过。萧航总是喜欢把事情看得很悲观,余栀总说他这样不好,可是,余栀她自己也没有做得很好啊。
    “还没有醒吗?”萧航放下保温盒和路上买来的百合花,一边把花瓶里凋零的茉莉花扔进垃圾桶,换上新的水。
    “还没有,一天都已经过去了。”林晓依坐在余栀的床边,眼睛呆滞的盯着看似沉睡的女儿。一夜之间她老了很多,白发也放肆的变得醒目。她捂着头疼的脑袋,浑身的无能为力。
    萧航闭着双唇认真的把百合放进花瓶里,摆放在余栀的床头。他瞥了一眼床上的余栀,她面无表情的躺在床上带着呼吸罩,身上插满了无数根细小的管子。看样子她只是睡着了而已。只不过是比平时睡得更加熟一点。
    萧航这样想着,脑海里不断浮现昨晚医院说的话。
    “如果病人48小时内没有醒来,那么有很大的概率会这样一直昏迷下去,除保留一些本能性的神经反射和进行物质及能量的代谢能力外。认知能力(包括对自己存在的认知力)已完全丧失,无任何主动活动,又称植质状态,通俗点来讲就是植物人。”
    已经24小时过去了,萧航第一次觉得时间流逝是这么可怕的事情。患得患失大概就是因为明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想去抓住,所以才会害怕离开。
    “阿姨,吃点东西把,你已经一天没吃了,这样身体也受不了啊。”萧航为林晓依打开保温盒,里面是他在医院陪了余栀一夜后清晨又匆忙回家熬得粥。
    当余栀从抢救室出来时,林晓依和胡悦芸正在商场里逛街,一接到萧航的电话就扔下打算签字的账单火急火燎的跑到马路上拦下一辆车跑来医院。
    林晓依见到余栀的时候,她刚从抢救室里出来,安静的躺在病床上。余栀在林晓依的眼里就是一个安静的大家闺秀。所以从小对她总是尤为的严格,林晓依觉得女生就应该有女生的气质。
    她周围有很多仪器,发出一串的滴滴声,身上也插满了细小的管子,她皮肤惨白的裸露在外头,脑袋上有用白纱包扎的伤口。
    上次看到余栀还是生龙活虎的站在自己面前,现在她却虚弱的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她真的好脆弱,林晓依都不敢去碰她。甚至有一刻,她站在病房门口,认为躺在床上的不是余栀。怎么可能偏偏这么巧,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明明已经失去所有了,明明只剩下余栀了,对于林晓依来说。女儿的存在就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勇气。老天爷怎么可以这么自私,她只剩下一个余栀了,为什么还要抢走?
    她第一次主动去牵余栀的手,她的手好冰,无论自己怎样都温暖不了她。
    小时候,余栀就长得特别好看。是那种藏在人群里就自带光圈的女孩,一眼就能看到。无论林晓依去哪里,她都会带着余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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