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瓢停矶疾荒芏�
老鸨的说辞几乎都一个样,无论男女,曾是青楼花魁的林仙儿哪能不知道,“爱要不要。他的脸虽然毁了,但身子可是细皮嫩肉的,就你这种小地方,相信里面一半的人都比不上他。你不想要,我就去别家。”
“别别别,姑娘。”老鸨忙赔上笑脸道,“十文,就十文,奴家这就去拿给你。”
龙啸云眼中的怨恨已经变成了绝望。
他应该自尽的,在被林仙儿抓住的那一刻就应该立刻自尽,可是他还想着卷土重来。他能从一个乞丐走到现在,全靠心里那股怨恨的支持。所以他告诉自己,这一次失败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可以再等10年、20年、甚至30年,总有一天他会报复回去。
他了解李寻欢和林诗音,都是心软的人,不会对他怎么样的。只是他没想到他们竟然把自己交给林仙儿处置,而林仙儿的手段又是这么的狠毒。
毁容,割舌,打断四肢……
婊/子无情,果然没错!
现在他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了!
林仙儿把玩着手中的十文钱,遇到一个正在行乞的乞丐时,随手扔在了他的碗里。
像龙啸云这样的伪君子,就要将他的自尊狠狠的践踏,才能真正的让他感受到绝望。雌伏在男人的身下,对于他这个曾野心勃勃想要称霸江湖的人来说,应该是灭顶的打击吧。
龙啸云以为她是在帮李寻欢和林诗音报仇,实际上她是在帮自己报仇。
前世他把自己卖进青楼卖了一千两银子的事情她至今可是记忆犹新呢!
没错,无论前世今生她都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林仙儿从来都是一个十足的坏女人。
李寻欢听到龙啸云没有死在其他地方好好活着的时候,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感叹道:“希望他从今往后能好好做人,也不枉仙儿姑娘重新给他的做人的机会。”
林仙儿厚着脸皮点头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嘛!他已经很后悔了,保证以后不会再出来作恶害人了。”
林诗音亲力亲为的照顾李寻欢数日,再加上梅二先生高超的医术,李寻欢很快恢复了健康。只可惜武功尽废,虽然还能用飞刀,但因为没有内力,飞刀远无法和以前相比了。
龙啸云已经不在李寻欢的身边,再也掀不起任何风浪,林诗音也能够放心的离开太原。
“你要离开?”李寻欢失色惊呼道。
林诗音点点头,“我早就已经打算离开太原,只是担心龙啸云会做出对你不利的事情才暂时留下来的。如今龙啸云已除,我也该离开了。”
李寻欢心里五味陈杂。这段时间和林诗音在一起的生活,仿佛回到了他没有将龙啸云带回来的以前的日子。他本以为他能够和林诗音重新开始,却没想到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
“留下来,留下来不行吗?”他声音带着祈求。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让我值得留恋的了。”林诗音不为所动。
李寻欢眼中带泪,情深款款道:“为了我呢?诗音。留在我身边,我们重新开始。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句话。多少个断肠思念,现在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句话,可是我已经不在乎了。”
“难道你就忍心离开我?对于我的苦苦哀求,你也无动于衷?”
“当初你也是这样不是吗?只是你的无动于衷是装出来的,而我却是真实的。就这样吧,你还是我的亲人,我的表哥。”
林诗音转过身,挪动脚步,一步一步向外走去。
李寻欢的眼睛凝视着她的背影,一字一句道:“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吗?诗音,我不想再失去你第二次。”
林诗音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她的脸上带着泪也挂着笑,“今生的我们缘分已尽,若有缘分,来世再续吧。”
“可失去了你,我不知道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你可以活下去的,你原本不就已经做好失去我的准备了吗?而且你不是没有继续活下去的意义,还记的舅舅的遗愿吗?他一直期待着李家能出一个状元,完成他的遗愿吧。”
她的脚步又开始移动。
“诗音……”
林诗音这次脚步顿了顿,却没有停下来,一步一步远离李寻欢的视线,只留下一声凄凉的叹息。
李寻欢的心又沉了下去,也许此生,再也不会为哪个女人跳动了。
“咚咚咚——”酒楼内鼓声起。
一美貌姑娘边敲鼓边说道:“江湖烽火照天烧,武林好汉试比高,谁说女子不如男,叱咤江湖论移花!”
“哦?”她身边一满头白发的老者接口道,“移花是什么?还叱咤惊呼,想当年百晓生兵器谱排行榜上可是一个女子都没有啊!”
“哼!那是他看不起女人,所以女性高手都没有被排进去。也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女人生的,难道和孙大圣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美貌姑娘嘟着嘴巴,摇头晃脑道,“可惜百晓生早早死了,否则我一定提醒他投胎的时候千万记得要投到男人的肚子里。”
“又浑说!”老者用敲鼓的木棍敲了美貌姑娘的头一下。
“谁让他瞧不起女人的。好啦好啦,别打我啦,我继续说移花宫。这移花宫乃是近年来江湖上新起的神秘门派。虽然是横空出世,却因为其天下盛名的武功在江湖上强势的占得一席之位。而除了独步天下的武功外,最让江湖中人魂牵梦绕的是移花宫的两位宫主林诗音与林仙儿。两位宫主都拥有惊世绝色的容颜,而且文韬武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那岂不是男人最向往的地方?”台下有观众问道。
“可惜啊,这移花宫是武林禁地,除了知道它位于一个百花齐放宛若世外仙境的地方,其他都一无所知。因为移花宫外有大宫主林诗音所摆的阵,听说有无数英雄好汉闯阵的时候都差点饿死在里面。而且移花宫一向只收女人,不收男人,你们啊,就别痴心妄想了。”
“哦,这是为什么?”
“大家可知道曾经名震一时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他正是林诗音的表哥与未婚夫。可惜十年前,他为了自己结拜的义兄龙啸云,竟然要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让出去,林诗音因此伤碎了心。”
“后来怎么样了?”
“那龙啸云也不是个好的,竟然联合百晓生等武林败类囚禁李寻欢,并要血洗李园。幸好林诗音与林仙儿力挽狂澜,破了龙啸云的计划,把李寻欢救了出来。自此以后,李寻欢闭门不出,而林诗音与林仙儿则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为天下女子抱不平,并在几年前创立了移花宫。”
……
老人与美貌姑娘下了台,老人立刻抱怨道:“我说孙女,能不能别说移花宫了,你就不觉的腻吗?”
“不腻啊,我最喜欢移花宫和两位宫主了,等有机会我也要加入移花宫,到时候爷爷你可千万别拦我。当然,就算你拦我我也不会听的。”
“听说小李飞刀的飞刀很快?”
突然有人插话,老人和美貌姑娘好奇的看过去。
说话的是一个两手抱胸靠在柱子上的少年。
他的眼睛很大,鼻梁很挺,薄薄的嘴唇,眼角和嘴角都带着笑意,一看就让人心生好感。
美貌姑娘笑道:“如果是十年前的话,确实很快。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可惜,当年他被囚禁的时候已经武功尽失,小李飞刀早已成了绝响。”
“是很可惜,我本来还想找他比试一番,看看是他的飞刀快,还是我的剑比较快?”
美貌姑娘这才注意到他腰上挂着的剑,“你很有自信啊!我叫孙小红,你呢?”
“我叫阿飞,记住了,也许你的说江湖里面很快就会出现我的名字。”
李园里,李惜完成了课业,去寻他的义父李寻欢。
他是被收养的,他从小就知道。因为他的义父此生已经不愿意再娶任何女人,但为了不让李家断了香火,这才收养了他。
虽然是被收养的,但李寻欢对他与亲生的无异,他很感激,也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父亲一般。
所以每每看到他的义父拿着小刀雕刻人像的时候,他都感到心疼不已。
那是一个女人的雕像,义父已经雕刻了很多,不同姿势的,不同神态的,几乎摆了满满一屋子。
他也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是义父此生最爱的女人林诗音,义父也是为了她才终生不娶的。
他们的事情他也听李园的下人说过,子不语父之过,他也只能在心里为他们的有缘无分感到惋惜。
李惜慢慢退了下去,因为这时的义父正沉浸在他美好的回忆之中,他不忍打扰。
移花宫,林仙儿看着林诗音身边的两个小姑娘,笑道:“姐姐,想要收养她们为自己的徒弟?”
“是我们的,我看她二人的资质十分不错。你觉得呢?”
“好啊,我听姐姐的。”
林仙儿细细的打量这一对姐妹,然后她立刻喜欢上了那个姐姐。
睚眦必报的个性,和她很像呢!
☆、207|大清废后(1)
——朕素募简朴,博尔济吉特孟古青则癖嗜奢侈,凡诸服御,莫不以珠玉倚绣缀饰,无益暴殄,少不知惜。尝膳时,有一器非金者,辄怫然不悦;又性善妒,动辄打骂宫女嫔妃,后宫哀声载道,怨声连连——
“这么一说,你被废了我不觉得奇怪!”
“我呸!我用金器怎么了?我在科尔沁从小到大用的都是金器吃饭。在蒙古大草原上,哪个有点地位的不是用的金器?他们也是大草原上出身的,不就入主中原了吗?就开始忘记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学着用瓷器瓷碗吃饭了。福临那个王八羔子,我看人家放个屁他都觉得是香的!再说我衣服上用珠玉点缀怎么了,我在科尔沁的时候也是这么穿的,而且我可是大清的皇后,过于节俭了,不是让他们大清丢了脸面吗?有时候就必须打肿脸撑胖子!最可气的是福临这个王八羔子竟然还有脸说我奢侈!他动不动砸个碗扔个茶杯,光是多宝架就被他给踹翻了不下十次。那些个瓷器玉器可都是古董,一个都值好几千两黄金,都能让我打造多少个金碗了。福临个不要脸的败家玩意儿,还有脸说我败家,我砸个碗,碗摔了让以后还能继续使用,他能把他摔的碗拼回来再用吗?”
“你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还说我性善妒!?妈/蛋!我嫁给他是为了守活寡的吗?福临个软蛋,把在多尔衮还有太后姑姑那受的气撒在我的头上!有本事他跟多尔衮横啊!没种的东西!也只敢在多尔衮死了以后才敢治他的罪、扒他的尸体来鞭尸。想娶乌云珠不想娶我,你就顶着压力继续扛下去啊!想要我们科尔沁做后盾,又觉得自己是被迫的,也把气撒在我头上。要当贞洁烈男大婚整整三天连个衣服都不脱。老娘堂堂科尔沁最尊贵的公主,被他这样欺辱,我能没有火气吗?我能不发火吗?我可不想把自己活活气死!你说我看到他身边那些妖妖艳艳的女人能不气的咬牙切齿吗?汉人有句话不是说吗?我睡的地方,哪能再让其他人睡?”
“你就这点出息?说福临软蛋你也没好到哪去!有本事把火发在福临身上啊,发在无辜的宫女嫔妃上算是怎么回事!”
“……”
“他怎么说也是皇帝啊!而且还有太后姑姑在上面看着呢,我能对他做什么。哼!太后姑姑在我嫁进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