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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具:无
职阶能力:推水晶(对建筑:A+++++)
保有能力:猪队友(被杀死时会大幅度为敌方全体从者提供大量经验,且不会受己方攻击的影响。)】
偶尔坑队友也是很好玩的,我暗搓搓的点了一下确定,为我以后的御主默哀,摊上我这样的英灵,他上辈子应该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吞仔,告诉我是谁这么倒霉。”我露出了标准的幸灾乐祸八颗牙微笑。
“那个人叫什么来着,让我想想哈。”酒吞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半晌后回答我说:“我想起来了,好像叫肯尼斯。”
我点了点头,这个人我有印象,是Lancer的御主,头上跑了一片青青大草原的那个,不是什么好人,我坑起来也不会有太多愧疚感。
“可以可以,但是还有一个问题,这个宝具的设置有毛病啊,一个英灵连宝具都没有是不是不太科学。”我看着宝具那一栏上的无字,觉得太假了:“添个宝具吧。”
“小意思。”玉藻前眼见阻止不了我出去玩的脚步,干脆合着我一起坑队友:“把我今天送你的花袄当宝具不就得了,设置一个刀枪不入的属性,给阿妈的御主穿。”
“……你狠。”论坑队友十个我都不是这个大傻子的对手,我该庆幸这个崽子从来不坑我吗?
玉藻前本着要坑队友就坑彻底一点的可怕想法,把我的宝具一栏填上了东北大花袄五个大字,连一点掩饰性的名词都不带掺的。
填完玉藻前瞅着这件花袄本身都算不上宝具,联合其他的兄弟在花袄上输送了不少妖力,把花袄强行提升到了A级宝具的程度,我的模板上唯一的一个E以上的属性诞生了呢。
抱着那件菊花大花袄,我露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微笑,和坑货生活在一起久了,我竟然对即将要坑队友这件事感受到了一丝兴奋。
冷静一点,虽然你喜欢吃肉,但你的是一个佛系的小仙女啊。
我心中两个猪队友和神队友小人进行了天人交战,但猪队友小人实在是太坑了,活生生的把神队友小人给坑死了。
“主人这次会玩的很开心啊。”小狐丸欣慰的点了点头,前世主人出去浪了一圈回来,给他们分享了一下那御主男默女泪的经历,他都快笑疯了。
“在下也这么觉得。”放弃了内番服,身着东北大花袄的三日月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这衣物穿起来真是相当舒适啊,当做宝具来用也是名副其实。”
“俗话说,衣物重在舒适度而不在于观赏,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吧。”三日月摇了摇手上跳二人转用的广场舞扇子:“而且花袄的观赏性也一点都不输于实用性呢。”
“……你开心就好。”我叹了口气,想到了枪哥的话,都是惯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给肯主任一件花棉袄穿23333
花棉袄要大家一起穿才开心~我打算让倏然穿上虎彻家二姐的金甲参战,和金闪闪撞个人设,闪瞎其他人的狗眼!
倏然是史上最弱英灵,没有之一。
第59章 混搭型英灵婶
宝具的问题搞定之后,事情还不算完; 因为我总不能穿着一身现代的服饰被召唤出来; 那就太假了; 即使本来召唤出来我这样的英灵就跟那开玩笑一样,但我也要礼貌性的伪装一下。
“来来来; 我可爱的刀子精们,你们主人我要借你们几件出阵服”我拍了拍桌子,又冲式神们道:“崽子们也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让我挑一挑。”
“好嘞~”小刀精和式神们都没有提出来什么反对的意见; 齐刷刷的去拿自己的衣服。
集合了整个本丸和阴阳寮的衣柜; 桌子上摆了一个衣服堆成的小山; 把我看得选择困难症都犯了,对着衣服开始纠结。
那么多衣服; 能让我穿的也没几身; 我倒是想穿三日月那一看做工都异常精美的出阵服; 然而那件衣服我穿着根本就不合身啊。
视线转移到蜂须贺虎彻那身圣斗士一样的金甲上; 那闪闪发光的金甲几乎要刺瞎我的双眼,明明早就不是第一次见了; 但我每次多能从金甲上闻到土豪的味道。
“主人可以尝试一下我的盔甲; 可以调整大小; 您不用担心穿不上的。”蜂须贺把他的盔甲拿起来抖了抖,颇为自信的向我推荐:“我的盔甲也不是一般人可以穿的,您作为我的主人; 有权利穿上这件盔甲,来; 试试吧。”
被虎彻家二姐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跃跃欲试了,这种金甲我作为一个穷狗活了这么多年还没有穿过呢,蜂须贺都这么说了,穿上试试倒也无妨。
蜂须贺调了一下大小之后,我抱着这一身黄金甲跑进屋里去换。
穿上之后,我别的感受没有,最真切的感受就是这盔甲真的重,肯定是纯金的。
对着镜子照了照,人靠衣裳马靠鞍,原本的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穷鬼,这穿上金甲就是不一样了,进化成了暴发户。
“来人啊!”不过现在不是欣赏自己外表的时候了,最重要的是:“快把我抬出去,盔甲太重我走不动了!”
门外候着的小刀精和式神们:……
小刀精们废了千辛万苦之力,终于把他们暂时成为坑队友的我搬了出去,身体上倒是不累,但是心累啊。
“你确定要穿这个去?”山姥切国广欲言又止:“不然换一件衣服吧。”
“不,就这件了,谁换我跟谁急!”纯金的盔甲啊,都是钱啊,谁让我脱我跟谁急。但太过高调是不对的,我要做一个低调的人,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规劝我的小黄毛身上。
“你看着我干什么?”山姥切国广被我看的有些不自在,隐隐察觉了我的意图:“你别想了,我不会借给你的。”
我假装没有听见他的话,继续锲而不舍的盯着他看,只把他看的耳根都红了。
“我借给你,好了吧。”山姥切国广无可奈何的把身上披的被单取下来,觉得我这个手残大概是不会穿的,就帮我把被单披好:“别一直盯着我看啊。”
“跟小孩一样。”
“嘻嘻。”披着被单的我心满意足的笑笑,总觉得我又神秘了很多呢。
这一身装扮违和感十足,但架不住我喜欢,最终决定当英灵的时候就穿这一身衣服了,虽然很重,但我又不会自己走。
“阎阎,你的云能再借我用几天吗?”我穿着这一身坐到了阎魔的云上,不用自己走美滋滋。
“阿妈尽管用,吾再做一个。”阎魔比了一个ok的手势,这种云虽然不太好做,但是也不难,给自家阿妈当代步工具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阿妈,给你这个。”茨木接话了。
有一个白球球径直砸到了我怀里,我低头一看,是茨木皮肤上带的小球球。
“这球特别结实,阿妈你有危险就把它扔过去挡着。”茨木咧了咧嘴角:“我做任务的时候都是这么做的。”
啊,不做任务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做的,我已经看到过了。茨球你认真的吗,你这样做你家雪球球会告你家暴的!
“乖,我不会拿你挡技能的。”我心疼额摸摸被茨球欺负流泪的雪球球,球是好球,咋就摊上了这样一个糟心主人啊。
荒也不堪示弱,拽着身边的龙的脖子扔到我边上。
“你保护好阿妈,阿妈要是安全回来的我就给你一件大花棉袄做窝。”让龙干活,荒先给它一点动力。
荒的龙听到保护好我他的窝就要换成大花棉袄了,顿时就想撂挑子不干,但被荒的下一句话给吓住了。
“阿妈要是有一点事,咱们寮里就要加餐了。”要把谁加餐了荒没有明说,但傻子都知是这只龙。
龙陷入了沉思,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被大花棉袄闪的眼瞎了就是对灵魂的折磨,所以,龙选择了大花棉袄……
一只龙看着挺可怜的,阴阳寮良心一目连把自己的龙也送了过来,和荒的龙做个伴。
“龙,不要给母亲添麻烦。”一目连摸了摸龙的头,温柔的说:“我等着你和母亲回来,去吧。”
一目连的龙温顺的蹭蹭一目连的手,低吼一声,离开了一目连身边围绕着我飞,连龙的尾巴安抚的扫了扫荒龙,找了一个适合的位置盘着。
玉藻前也把他的扇子递给了我,沉声道:“阿妈,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一扇子下去,人多了往下扇,那是堕天;一个人你就往上扇,那是狐火。”
“我要是不停地扇呢。”我有点好奇的来了一句。
“那就是堕天狐火轮着来了,阿妈你放心,堕天和狐火我在里面都存了有一千多个吧,绝对够用。”玉藻前怕我还担心,又说:“都是加了破势御魂加成的,十几下下去,不管是多厉害的英灵,绝对会被打的渣都不剩。”
大傻子在我临走之前也不智障了,神情特别严肃,这倒让我有点不习惯。
“呦,前前怎么变得这么正常啊。”我把前前的扇子合起来收到怀里,调笑的看着他。
“阿妈,你快点回来。”玉藻前不理会逗他玩的话,自顾自的说了一句,目光哀怨的看着我。
一般人玉藻前这样美貌的人这么看,早就缴械投降了,但我实在是看的太多,对美色的抵抗力提升了不少。况且看着他这种眼神我只能想到他小时候尿床我罚他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看我的,只剩下笑点了。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今晚零点那边的英灵召唤就要开始了,我这个英灵比较特殊,可能会延后几个小时,但该看的任务目标还是要看的。
我把主线任务浏览了一下,不多也不算太难,只有三个:1、保证御主肯尼斯和Lancer的安全。2、打死caster。3、活着度过圣杯战争。
时针跳过零点,酒吞童子好像感知到什么,提醒我:“阿妈,那边开始召唤了,你快进传送阵吧。”
“好的。”我坐在云上慢悠悠的飘到了传送阵上。
世界切换到FZ,冬木市一间酒店中的魔术工坊中。
肯尼斯看着单膝跪地向他效忠的Lancer迪卢木多,不屑的冷笑一声,Lancer是把他当成傻子糊弄吗,愿望是找一个君主效忠,以为他会信?
不过他也没有把取得圣杯战争胜利的筹码压在区区一个Lancer身上,他可是取得了另一个世界大江山鬼王酒吞童子的信物,只要他进行召唤,他就会比其他的参赛者多一份优势。
肯尼斯自信的笑了笑,Lancer的魔力的供给者是他的未婚妻索拉乌,他的魔力供给酒吞童子,这样两个英灵都可以以最佳的状态参战,圣杯也是他的囊中之物。
“走吧,Lancer,去迎接你的同僚。”心情很好的肯尼斯懒得嘲讽迪卢木多那蠢得让人发笑的话,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锦盒。
锦盒的盒身用金丝楠木制作,外形很精致,光是这一个盒子便值不少钱。打开里面却只躺着几缕红色的发丝。
“索拉乌,召唤阵准备好了吗?”肯尼斯站起来问他的未婚妻索拉乌,却见她的注意力一直停留在迪卢木多的身上。好心情被破坏,但他不想为这些小事向他的未婚妻发火,好脾气的又叫了她一声:“索拉乌。”
“嗯?”索拉乌回过神来,连忙道:“召唤阵已经准备好了,就在屋子里面。”
“我们去吧。”肯尼斯牵起索拉乌的手,拉着她往屋内走。
索拉乌眼中闪过了几丝抗拒,但最终还是顺从的跟着肯尼斯的脚步,迪卢木多落后两步跟在在两人的身后。
屋里光线阴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