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第1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水龙对她的想法感到很好奇,“听摇滚或许不太对劲,但《电锯惊魂》也不算是会让人开心的片子吧?”
“对普通人来说自然是。但如果是先生您的话,肯定会觉得那片子很开心的,因为您一定会挑剔片子中那些道具组准备的尸体的毛病。而后狠狠嘲笑他们不专业!”

水龙:“……”= =
无视慕斯的吐槽,他还是很绅士的替慕斯拉开酒吧的大门。
顺口介绍queen其实是他一位朋友,丽兰哥的乐队。

慕斯有些惊讶,她之前和丽兰哥见过几面,知道丽兰哥机车玩得不错,但没想到还会唱歌。
“人才啊!”

水龙轻轻一笑。

会场已有了不少观众,两人来得比较晚,只能面前找个靠边的位置站着。
不久,音乐声响起。演唱会开始。
第一曲歌,《你闻起来真香》。
Queen每次开演唱会的第一首都有一定是这首歌。原唱是德国的战车乐队。

因为是丽兰哥在唱歌,出于礼貌,一开始慕斯很努力也很认真的听,可听了半响,且不说根本听不懂德文歌词,说实话,她也觉得这歌的曲调很不好听。
怪里怪气的。

水龙约略从慕斯皱眉的神情中看出了她的想法,贴着她耳边问道,“不喜欢?”
“还……行,多听听,听多了,习惯了就好了。没想到先生你这样斯文的人也会喜欢摇滚。”

“其实不喜欢。”水龙倒是坦白,“太吵了,吼得撕心裂肺、要死不活的,听完一场演唱会回家,梦里面都是鬼哭狼嚎声。”
慕斯被他那几个词语弄得哭笑不得。
“现在我对摇滚的感觉也没有改变,总觉得太过于嘈杂。我还是喜欢古典音乐。”
“那先生为什么要来?”

“我不是说了吗?这是个可以开开心心叫个够的地方。”
水龙狡黠一笑,目光却又似乎飘向了很远的地方。
“丽兰每次开演唱会都会邀请我们,虽说也可以用没时间糊弄,但总不出现,我担心会让丽兰有心结,所以也逼着自己来听了几次。就像我之前说的,晚上做梦都是一阵又一阵的鬼哭狼嚎。
“后来……觉得,也不错……摇滚,挺不错的,尤其是丽兰玩的这种重金属。
“你不认为在所有人都跟随主唱叫天喊地的时候浑水摸鱼,大声喊出自己在生活中的所有不快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呃……这样不好吧?别人唱歌,你鬼哭狼嚎?”慕斯正准备提出自己的意见,身边就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高声呼喊,几乎压过主唱丽兰哥的声音。
水龙笑眯眯看着她,而后贴近她耳畔,大声说,“看见没,找这种时候尖叫就挺合适的。”

“也对,但是……喊什么?”
“诅咒领导啊,咒骂同事啊什么的。”

慕斯反问,“但万一先生你运气不好,那个让你觉得不快的人正巧站在你身边,那你不是很尴尬?”
水龙浅笑,带着狡黠,“那么多声音,那么多人吼,他凭什么说一定是我喊的?”

奸诈!
慕斯一翻白眼,但一细想,似乎也很有道理。
忽然很想试一试。

于是深呼吸,扯着嗓子随着人群的声音大吼起来。

“啊!”
(翻译:都在街上站了这么多天了!到底要怎么才混得进杨义生的场子啊!)
“啊!!”
(翻译:madam周你个疯子!!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书又设计的什么莫名其妙的鬼计划啊!!依照你那计划,其实根本混不进去的吧?!)
“啊!!!”
(翻译:happy你也是个没事做的!!不好好在香港呆着,在澳门玩什么玩啊?成天包夜包夜,不嫌花钱啊!!!你开的那是医院!!!不是印钞机!!!)

三声后,慕斯喘了几口气。
水龙再度贴近他的耳畔,问道,“吼出来舒服多了吧?”

慕斯嗯了一声。
说实话,感觉还真不错。

虽然这样说略有些伤害丽兰哥感情,但这果然是个可以让人“开开心心叫个够的地方”。

“其实我很想知道爱丽丝小姐究竟在为什么吼。”水龙问。
“……为我那周扒皮转世的铁公鸡老鸨。先生你是不知道啊,每次你给我的钱都要被没收!做小姐也是很清苦、也很辛苦的!”
【madam周:阿嚏!谁骂我?】

少有的,水龙被噎得接不上话。
许久,只是轻轻一笑,但这笑容却很快被彩灯变化多姿的光遮掩过去。

慕斯扯扯他,“医生大人,您还没吼呢。”

水龙浅笑,微微吸了一口气,“火龙你这个大脑进水的笨蛋!”

慕斯:“……”= =|||
她轻轻捅了捅水龙的手臂,指了指一旁。

水龙身边,原本兴冲冲跑来想要找人唠嗑的火龙皱眉,一副想咬人的模样。
水龙飞了眼,温柔微笑,“喔,你好。”

“你丫之前说谁脑子进水了?!”
水龙微笑,也是一脸好奇,“不知道呢。谁啊?”

这么多人吼得天昏地暗,凭什么说是他,对吧?

慕斯:“……”
到底为什么那些女人觉得这个男人是柔情的小天使啊!?

火热的气氛中,今晚的十首歌结束。
丽兰哥因为要和同伴们一道出门聚餐,同水龙打了声招呼后就走了。
火龙也不知道溜去了什么地方。

慕斯和水龙一边朝停车场走,一边聊天。
慕斯提到阿美讲过很多次的的关于queen的传说,“听说许多经纪公司都想签下queen,但queen的领头却总是仰着头,摆出一副视万物为草芥的模样。是真的吗?丽兰那么个性啊?”

水龙苦笑,“没那么夸张,的确有经纪公司想签,但没传说中那么多。”
“可是丽兰为什么不签啊?她不想更多人听见她的歌声吗?”

“这个吗……”
水龙自然不能说只要丽兰哥想出道,凭龙王社的力量,想怎么捧就怎么捧,资源要多少有多少。想要拍电影都没问题。当初黑龙捧林莉斯不就捧得顺风顺水?

但这种真实,自己知道就行了。
遇见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事情、遇见想要隐藏的真相的时候,“个性”是个不错的说辞。

“她爱好太多,但其中不少都浅尝辄止。比如玩机车。丽兰和我一位朋友比赛过机车,事后对我说,很多时候自以为厉害到不行的爱好放在职业人士面前,只是一个爱好罢了。”

慕斯正打算说其实她自己也不是职业的车手,丽兰哥太看得起她了!
正要开口,惊醒。
她现在不是慕斯。
只是一名说得好听可以称为“伴游女”的存在。

“所以,先生您的朋友是职业的车手?”

“那倒不是。只是丽兰说她比一些职业的还跑得好。”水龙笑笑,“我不太懂机车,只是举个例子。其实在业余生活中,丽兰唯一能长时间保持兴趣的活动就是搞摇滚,她时常说,把爱好变成工作是一件挺辛苦的事情。”
“可一直能做自己愿意做,喜欢做,并用那种事情养活自己,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水龙没有否定,反而笑道,“你这样说也是对的。人类世界最有趣的事情,难道不是任何看似无理的事情,只要换个角度,换种解释方式就说得通?”

慕斯哑然失笑。
她今天和madam周也提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先生你认为一个人如果在生存之余没有点儿个人爱好,是很无聊的?人生相当于一无所成?”

水龙想了想,摇摇头。“如果真是这样,那第一个需要检讨的,大概就是我了。”
他的眼神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其实很多时候,我很羡慕我说的那个女孩。”

慕斯:“你说的那个……像我的那个吗?”

“嗯。很羡慕。她很清楚自己喜欢什么。你没见过她聊起机车时的表情。那种神采飞扬,大概一生都不可能出现在我的眼中。”

慕斯听得一阵心酸,一把摸住水龙的手。
水龙笑了笑。
“我现在还真没什么爱好,但过去是有的。”

“做什么?”
“油画。过去喜欢画油画。”

对水龙会画画这种事,慕斯倒是不觉得意外,以水龙那种家庭背景和学校背景,怎么都得会个画画啊拉个小提琴啊什么的。
“为什么现在不画了?”
“……”

慕斯没有再问。

水龙忽然说想要去吃点夜宵,便扯着慕斯进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小餐厅。
随意点了一些菜,他起身离开,只说要去车里拿东西。

慕斯便趁着去洗手间的机会和madam周联络,讲明了自己眼下在什么地方后,她长声叹气,“他已经认出我的,我还偏要装我们不认识,他也随着我的意愿假装我们不认识。这样是不是很傻啊……卧底非要这样吗?”
Madam周,“这才是卧底的真谛啊!你还小,不懂。”

慕斯:“……”
她一直认为,当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问题的时候,就会用一些看似高大上却又古里古怪的答案糊弄。

“要时刻注意你现在的身份!”
“yes,madam……”慕斯的回答有气无力。若不是因为madam周那金灿灿的履历,若不是因为大家都说madam周做事看似剑指偏锋却每次都能完美完成任务。她都要怀疑madam周所谓的打垮杨义生的完美计划是不是闹着玩的。

“精神点!!”
“yes,madam。”

“你声音怎么这么小?”
“madam周……您生怕店里的人不知道我是警察吗?”
“……”

从洗手间回来,水龙似乎已经在位置上等待了很久,看见慕斯,他轻轻一笑,拿了一个香奈儿的袋子给她。

慕斯接过,里面是一个包。
和她手中的淘宝款香奈儿看起来颇有几分孪生姐妹的感觉,但再像,也终究像是川端康成《古都》中的千重子和苗子,即便是亲姐妹,也因生命历程的不同,而显现截然不同的气质。
说得通俗点,真货就是真货。

“不喜欢?”水龙问。

这种时候怎么能说不喜欢?

慕斯只能感谢,感谢,再感谢,感谢大爷的豪爽啊豪爽。末了,没忘记在水龙脸上浅浅一个吻。没办法,要注意身份。但说实话,在她心中,这种包拿来也没啥用处不是?
除了装个B。
这想法若是被闺蜜艾琪知道了,不定会说她是个不知好歹的女汉子。

“先生你很喜欢送女孩子东西吗?”
“因为女孩子都喜欢惊喜。”

“先生您是医院的医生,您对护士们也是这种态度?”
水龙点头。

慕斯莫名有些不悦。
不知怎么的,就叽叽喳喳开始教训起水龙来。
“先生啊,你这种一视同仁、雨露均沾的态度,女孩子不见得会真正喜欢。毕竟您不是皇上,女孩子们也不是你的三宫六院。即便面对手握生杀大权的皇帝,妃子们还想斗一斗呢,态度太平均,会让人生气的。”
不知怎么的,就蹦出来这些话。

口上这样说着,慕斯却又忽然想到自己早已意识到的问题,这个男人,只在两个人面前才会显得特别别扭。

一个是她。
一个是薇薇安。

“态度和善不好吗?”水龙却问。
话是慕斯挑起的,只能继续聊下去。“我只是想,先生你喜欢的人,或者说很喜欢你的人,应该不会喜欢你这种态度吧。”

“这样啊……”水龙抿了一口茶水,笑道,“原来如此……大概,我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对待喜欢的人。”
 “你以前,就没有喜欢过别人?”慕斯很想知道薇薇安的事情。

“多年前有个挺喜欢的人。”
“然而?”
“然而……挺无聊的。那是我这辈子最黑暗的记忆。”水龙轻声说道。那段黑暗的记忆,他生命中最深沉的黑暗的记忆。

无聊?
黑暗?
慕斯想到之前水龙说他想要杀掉薇薇安。

她有些埋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