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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管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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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园丁早就跑出去找保安来了,几个保安上前压制住中年男人,他在地上打滚,已经痛得出不了声,毫无还击之力。
    顾仟言有点郁闷地拉了拉已经皱了的衣领。待会儿让小少爷看到,不知道会不会把他扔了,那小鬼有洁癖……
    
    第6章 回忆
    
    董云是N市出名的小混混老大,手上拥有的混混数目不少,走在N市的哪一条混混街,都肯定有人是跟他混的。主要生意是放高利贷以及收一些小商贩的保护费。但是,顾仟言认为,董云根本算不上一个成功的黑道老大!
    首先,董云手上的人不少,虽然多为只会叫嚣不太有身手的恶汉,但是人多本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在混混的世界,人多欺负人少就是真理。然而,董云却没把这些人用在有利的方面,放任他们游手好闲。如果积极一点,争取更多的“生意”,前途定必更广阔。
    一个帮会要上位,第一步就是要打垮一个比自己的帮会更大的帮派,靠此来出人头地。但是,董云却安于现状,守着N市里的一条街道,就以为坐拥N市的全部风光,实在是目光短浅。
    再者,董云此人,没有半点上进心。身为老大,连一点险中求胜的想法都没有,算什么黑道掌权人!
    所以,顾仟言对董云很不屑。对于董云派给他的任务,他也很不屑。
    任务很简单,一直潜伏在兰斯特身边,博取他的信任,然后在两年后杀了他。
    杀人,对于顾仟言来说并不陌生,也不困难。他是“黑帝”的创始人,人称“儒雅老大”,从不握抢,总是似笑非笑,却残酷成性,杀人如麻。
    残酷成性似乎是说得有点过了,他那也不是似笑非笑,只是当时顾奕城总是哄他开心,他高兴了,便笑,笑容浅浅的,一传出去,就成了“似笑非笑”的阴险样。他承认自己杀人的动作很快,也不喜欢用枪,但是,他杀人都是有理由的!
    出卖帮会的,该杀;伤害他在乎的人的,该杀;太拽让他看不顺眼的,该杀……企图杀害他并且成功的,也该杀!
    现在,顾仟言唯一想杀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谋杀他成功的顾奕城。
    视线在阳光的光晕下变得模糊,他似乎看到了圣洁的白玫瑰,在庄严的教堂里盛开着,旁边有苍翠的绿叶陪衬……
    ‘顾奕城先生,你是否愿意与连歌先生结成一对,无论疾病或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裕,始终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就像你爱自己一样,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庄严的教堂里,神父手握十字架,虔诚地看着面前两个穿着黑色礼服的男子。
    ‘我愿意。’低沉的嗓音十分温润,顾奕城握起连歌的手,在神的见证下亲吻他的手背,为他戴上了戒指。
    一对相恋六个月的同性恋人就这样结为连理。他们相识两年,谈恋爱却只有六个月。
    然而,连歌打从心里知道,他暗恋这个名为顾奕城的男人一年零六个月。除去相恋的时间,他们相识的其余时间里,就是连歌单方面青涩的暗恋。
    他们相识的时候,连歌已经是“黑帝”的负责人,那时候“黑帝”还没崛起,连歌这个名字与普通的小混混等同。直到他们相识的一年零六个月后,因为有姚虎以及一众兄弟的支持,加上连歌聪明的头脑,“黑帝”崛起了。
    在姚虎接二连三的催促下,连歌向顾奕城表白,并且成功。他们恋爱了。
    相恋以来,连歌每一天都能发现顾奕城的优点,他沉着冷静、心思缜密,即便遇上最棘手的人或者事,也能游刃有余地应对。很快,在连歌与生俱来的出色领导以及顾奕城的协助下,“黑帝”成为M市首屈一指的黑帮。
    他们结婚的那一天,连歌已经被警方列为头号危险人物,危险程度越高,证明他的势力越大。然而,就在这一天,连歌毅然决定抛弃所有荣耀,将自己一手建立的江山拱手相让,赠与自己的爱人。
    酒席上,连歌举起酒杯,向众兄弟宣布这个消息,‘以后,‘黑帝’的负责人就是弈城,你们尊重他,就是尊重我。’
    连歌以为把“黑帝”送给顾奕城,就是对他信任的表现,他自己也累了,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多,姚虎死了,死因扑簌迷离,他变得越来越没有心情打理“黑帝”。
    却没想到,这才是他悲剧的开端。
    或许,从两年前他对顾奕城一见钟情开始,就注定这一场悲剧要如期上演,谢幕永远都是这么的苍凉……
    顾仟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花园,湛蓝色的眼睛里一片平静,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眸子一抬起来,对上一对湖绿色的眼眸,瞬间回过神来,思绪打断了。
    三楼的窗户边,阳光穿过玻璃,投射到里面的小少年身上,光圈儿一散开,那少年变得模糊、虚幻。兰斯特坐在那里,淡淡地看着外面的景色,视线,落在顾仟言身上。
    他已经看了顾仟言很久,从他的失神,到入神,再到回过神来,全部,都收揽在眼底。看到顾仟言看向自己,兰斯特的眼睛睁大了一点,极力想把顾仟言看清。
    他觉得,顾仟言长得真好看,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因为触摸社会不深,兰斯特最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多是外貌和气质决定的。在这方面上,顾仟言绝对是佼佼者,他有着别人难以超越的样貌,又有与年龄不相符的优雅气质。
    就像一杯色泽香醇的酒,刚好有一个让人为之惊叹的年份。那么,无论口感、价钱,它都将是一绝。
    顾仟言眉宇间带着的淡淡忧愁瞬间消失,职业性的笑容爬上他的脸颊,深深地一弯腰,向楼上的小少爷打招呼。
    恢复得,真快。
    兰斯特闭了闭嘴巴,默然点了下头。
    
    第7章 自杀
    
    他感到手心传来皮开肉裂的疼痛,痛得麻痹,血像艳红的藤蔓一样爬满手背,沿着手腕湿了他精心挑选的礼服的袖口……
    他像飘零的树叶一样悬挂在黑夜的大楼外,落地窗碎得只剩下窗框,那是他被顾奕城甩出去的时候砸穿的。冷风袭击他刚洗过的身体,赤裸的身上还有水迹,冷得渗骨……
    一只高贵的皮鞋踩在他极力想捉紧的手上,狠狠地碾了一下,破碎的玻璃片就这样刺入他那个已经不完整的伤口。
    “连歌,永别了……”冷漠的脸庞不再带有温柔,嘲笑地说着。
    冰冷、单薄的身体,随之高速坠落……
    额上渗出一层冷汗,顾仟言猛然惊醒,心跳声撞击着耳膜,越来越快。原来是梦。
    但是,顾仟言知道,这发生的事情,并不只是梦,那是真实存在过的。顾奕城,就这样在新婚之夜把他推下三十层的高楼,那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所有……
    午后,光线正浓,耀眼的阳光洒在玻璃窗上就像涂上一层蛋黄,橘色的光晕散开来,坐在窗边的小少年五官精致、柔和,极具欧洲贵族的气质,他的眼神始终落在穿着贴身燕尾服的年轻管家身上,默默观察他的表情,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就像好奇的小老虎,通过观察别的老虎的举止动作,才能巩固自己的常规知识。
    等到顾仟言消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兰斯特的目光变得涣散,霎时间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东西可看了。看了顾仟言之后,他发现花园里本来让他觉得好奇的物体,都变得杳然无趣了。
    他的好奇心,似乎只存在于年轻的管家身上。
    “小少爷。”没有得到兰斯特的允许,顾仟言就这样走进兰斯特的房间,弯了弯腰,没有波澜的眸子一抬。
    兰斯特眯起清潭一样的眼睛,正专注地看着天空中的一抹白云,被突然到来的顾仟言打断了思绪。
    顾仟言走到兰斯特身边,嗓音似是最清澈的泉水,流淌的时候叮咚叮咚:“小少爷,我们出去走走吧!”
    年轻的管家没有半点询问,就擅自下决定了。
    “要去哪里?”对于顾仟言突然说出的话,兰斯特表现得有点惊讶。以前老管家打理他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常常劝说他不要过于操劳,连在外面的花园走两步,都被建议尽量不要。
    顾仟言规规矩矩地当了几天管家,发现循规蹈矩并不适合他堂堂一个黑帮老大,他天生就是为了违反规矩而存在,就算成了顾仟言,骨子里的自由、随意,还是不能卸去。
    “小少爷,外面的阳光正好,我们出去散散步。”顾仟言拉起兰斯特的手臂,本以为兰斯特怎么也会反抗一下,谁知兰斯特很配合,马上就站起来,随着他踏出房间。
    花园里,姹紫嫣红的花朵盛开着,散发出阵阵幽香。顾仟言的两只手交叠在身前,微微低着头,余光注视着正在花园散步的兰斯特。
    阳光下,兰斯特挨个儿把盛开的鲜花都看了个遍,脸上保持着专注的学习表情。顾仟言知道,小少爷在熟悉生活中的一切。这些在外人眼里最平常不过的东西,在兰斯特眼里,就是神奇。
    “顾管家。”兰斯特突然抬起头来,湖绿色的眼眸在阳光下盛载着光辉。
    顾仟言不急不缓地应道:“是,小少爷。”
    这专业的架势,倒让人有几分他很称职的错觉。然而,他怎么能算称职?老管家几次交代,小少爷不能在外面多待,因为才刚从昏迷中醒过来,身体还在康复适应中,不宜多接触阳光,但是,他就是不听,硬是把兰斯特带了出来。
    原因无它的,他就是从兰斯特的眸子里读出了对阳光的向往,才这么做了。纯粹就是不想这小奶娃在屋里憋死,抱着拯救小生命的心态。
    “你这样,倒不像是会自杀的人。”兰斯特说出了自己的疑惑。他看过顾仟言的调查报告,顾仟言曾经有三次的自杀记录,然而,根据他连日来的观察,顾仟言夺目、耀眼,眸子里永远存在着高傲,骨子里存着的也是隐隐的自信与优雅,不像是会轻生的人。
    “自杀吗?”顾仟言困惑地看着兰斯特,眼中的震惊毫无掩饰。
    难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因为自杀才死的吗?
    
    第8章 年薪,三百万
    
    在顾仟言看来,兰斯特实在是太好欺负了。被他这么一个反问,兰斯特竟然亲自去把他的调查报告翻出来,让他过目了。
    现在,不知道谁才是少爷了咧。
    不过,这样也好,顾仟言也可以多了解“自己”的过去,不至于占用了别人的身体,还不知道人家的过去。
    连歌从小就是孤儿,生活对他最公平的地方就是剥夺了他的父母,却给予他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姚虎。
    顾仟言,就没他这么幸运。
    顾仟言也是孤儿,但是因为自少生活在乡下,就算是孤儿,也没有先进到能进孤儿院,温饱都是有一餐每一餐,更不要说认识到朋友。因为顾仟言是混血儿,在落后的乡村里长相古怪,所以常常被其他小朋友当作怪物,每次一碰上就是扔石头、扔垃圾。直到十七岁之前,他都孤独地活在这样的歧视之中。
    这期间,他自杀过一次,原因不明,顾仟言猜想这大概与被排挤的遭遇有关。
    十七岁之后,他从乡下走了出来,走进大城市。之后的记录比较详尽,甚至把顾仟言打过工的地方都列出来,做的是什么职业,薪水有多少。
    顾仟言基本上就是打一些散工,最辉煌的时候能靠着一张混血帅脸在鸭店钓几条凯子,包养神马的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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