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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言清是裴庸外祖父母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即便是在专出美人的裴家,也没有人能在见到裴言清的时候不感到自惭形秽。而裴言清也从不吝于恃美行凶,到二十二岁第一次见到程沐的时候,交过的男女朋友,连她自己都不记得有多少了。
裴言清从不认为婚姻是必要的事,她做任何事都只要自己高兴,当这个传统正派的医药世家的儿子向她求爱的时候,她只觉得有趣,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下来。但在经过短暂的蜜月期后,两人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裴言清以为自己嫁给的是程沐,但她渐渐发现,她嫁给的是整个家族。她尝试做了些跟自己天性违拗的妥协,终于不愿意再自我损耗,跟程沐结婚的第四年,一次争吵之后,她揣着肚子里五个月的裴庸离开了程沐。
永远不要相信一个浪子能够回头,同时也永远不能怀疑一个浪子感情的热烈。在裴庸出生后不久,裴言清被哄了几天就又跟程沐复了婚,从此开始分分合合。
可惜四岁的裴庸当时并不知道,母亲在之后的长久岁月仍会与父亲彼此纠缠折磨,他只是觉得母亲这次跟父亲分开的时间有些太久,久得不像是争吵,而像是分别。
这几天,裴庸在母亲丢给他认字的那本王尔德的童话集里读到一只夜莺的故事,他把夜莺为了使玫瑰在冬天开放而自残式地歌唱的段落反复看了许多次,痛得好像,被玫瑰花树的刺扎透的是他自己的心脏。
像夜莺那样的爱是多么纯粹呀,以心血灌溉出的玫瑰又该是怎样的一种美?裴庸在画室呆了两天,画出一株扎根在心脏里的玫瑰。画完成的时候,父亲也到了。
母亲不肯见他,父亲只好讪讪地跟唯一愿意给自己好脸色的小儿子搭话,裴庸不明白内情,兴奋地拉着父亲到画室去,这两个月以来,他一个人呆在画室,画了好多记忆里的黄昏,都是他跟父母还有哥哥在一起时候的样子。但他注意到,父亲站在那幅油彩未干的玫瑰前停了很久,眼睛里是发亮的惊喜,他以为父亲是明白了这幅画的意思,但父亲抱起他时,问的却是:“小庸,告诉爸爸,你怎么知道心脏是什么样子?”
☆、第十一章 夜莺 (下)
为什么知道?裴庸没想到父亲会问这个问题,他拥有记忆的时候很早也很牢,甚至到成年后,他仍能记得幼时母亲跟父亲站在摇篮前关于是否要给他使用奶嘴儿的争执。很多事情,他当时并不明白,却记在了脑子里,在渐渐长大的同时,他也慢慢知道了记忆里那些画面的含义,他从未刻意炫耀过这件事,因为他是这样,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
裴庸脱口而出:“半年前,爸爸桌子上有本画册掉在了地上,我一个人无聊,就翻着看了几页,刚好有画心脏,我觉得好看,就多看了两眼。”
很明显,裴庸口中的画册,其实就是程沐自己那本心脏解剖学的笔记。程沐听了小儿子的解释后,悄悄把手提包里那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跟另一份财产分割协议都揉成了团。
从那以后,程沐在与裴言清的争执中,就永远看起来是弱势的一方,但结果却往往是裴言清消了气之后自己退让。
不仅是裴言清退,程潋本来就是完全听程沐的话的,连带着裴庸,遇到了被篡改志愿这样的事,都因为心软委屈了自己。可见程沐一旦下定了决心要做什么的时候,真的很会拿捏人心。
“小庸,你是我的儿子,难道一个父亲,会做对自己儿子没有好处的事吗?先听爸爸的。等你再长大一些,你一定能明白爸爸的苦心。”
裴庸看着一脸笃定的父亲,心中暗笑。
事情从一开始就弄错了,父亲看到的是那颗被当成土壤的心脏,而裴庸心里,只有那株浸了血,象征着牺牲一切奉献一切的爱的红玫瑰。
他突然有些明白过来。
他从前的那些年,过得就像那只会错了意的夜莺,为了不存在的真爱牺牲了自己。
但那只夜莺已经死去了,在那个遥远又寒冷的冬夜,心血流尽,甚至没能见到他为之付出生命的红玫瑰在黎明中开放的样子。只留下裴庸孤零零地长大,目睹了那个男青年在求爱失败后失望地将玫瑰随手扔到路旁的臭水沟里的事实。
“我不再做夜莺了。”
“你说什么?”程沐被裴庸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弄糊涂了。
裴庸微抬了抬头,:“我说,我不再是您的儿子了。”
“你说什么?!”
“您从来没当过我是您儿子。”
“啪——!”一巴掌下去,打蒙了裴庸,也打傻了旁边的程潋。
“你再说一次!”
的确,他从小就不像他大哥那么听话,但不论从前他惹多大的祸,即便是要跟程沐顶嘴,也是先乖乖叫一声父亲。他这一路长大,不知挨了多少打骂,到后来,他甚至已经能在父亲举着教鞭追着他打的时候嬉皮笑脸吐舌头。
但,即便从容应对,未必没有期待。
他让自己做一个混账,是为了父亲放过自己,但他也一直期待着,父亲能问一句:“为什么?”问问他,他究竟想怎样活着。
但他现在觉得,这种期待,他可以放弃了。
裴庸不躲不闪,字正腔圆地继续开口:“我说我姓姓裴,我是裴言清一个人的儿子。”
他这话挑动了程沐心里的刺,彻底惹恼了程沐,程沐举着的右手抖得厉害,眼看又要往裴庸脸上落。裴庸突然被拽得后退了一步,然后一个比裴庸高了三厘米的身影挡在两人中间。
程潋替裴庸挨了这一巴掌,然后道:“爸,停手吧。”
程潋安抚着裴庸,把他推到楼梯上,让他上楼去。
程沐虽然不愿意,但裴庸不听他的,咚咚咚像要把楼梯踩穿一样,直接去了三楼。
听到楼上书房重重的关门声,程潋放下心,转过身劝程沐:“爸,程家已经有一个听话的儿子了,小庸不喜欢学医,就由他吧。”
程沐望着楼上的方向,惆怅道:“你也就有听话这么一个好处,如果你有你弟弟一半的聪明,我何必这样地费心思?”
程沐这话里的意思,程潋从前心里就隐隐知道些,但一个是他父亲,一个是他亲弟弟,他又能怪谁呢?所以他只当自己不知道。
这些日子,他一直不软不硬地为了裴庸的事在程沐这里挡着,已经挨了好几次骂。今天程沐一时没忍住说了真话,程潋也不能再继续装不明白了。
这次他虽然仍低着头,却把心里积了好几年的话说了出来:“我知道我不如弟弟,可您也没有放过我。”
程沐瞪大了眼睛,看着程潋,好像不大认识这个自己养了二十年的儿子:“你说什么?”
“小庸不喜欢学医,我也没说过喜欢,爸,我也曾有过我的抱负,是您折断了我的笛子,扔了我的琴,又烧了我的乐谱,让我专心学医。上了T大之后,您又嫌我太不会争,把我塞到辩论队里。
可是,既然您看不上我,为什么也没有放过我呢?”
程沐开始怀疑自己今天出门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看看黄历,两个儿子简直跟撞了邪一样,一个比一个胆大妄为,他也是糊涂了,没想到把程潋丢到辩论队里,别的没学到,倒学会质问起自己的父亲来。
程沐强撑着脸色,教训程潋:“喜欢有什么用?喜欢就一定能做得成吗?你喜欢乐器,可能在音乐史上留下名字的有几个人?可要是扎扎实实地钻研,用上二十年,傻子也能做医生,况且咱们程家,几代都是做医药,就算你天分有限,这么多人杵着让你用,泡也能泡成个好医生!”说着,程沐就要往楼上去,却被程潋跨了一步挡住。
程潋一手扶着栏杆,借心头涌上的一股火稳住自己:“您放心,我已经是这样了,以后照样会按您的安排活下去。但小庸不同,您也说他聪明,我留不下名字,所以我的喜好不重要,但他可以,不论他想做什么,我都信他。”
“给我滚开!”
程沐毕竟过了不惑之年,用力却没拽动程潋。程潋忍着眼泪,道:“应该是您离开。”
“我是你父亲!”
“是的,您是我父亲。但这是母亲送给我的房子,跟您没有关系,我现在以房主的名义,请您离开。如果您坚持不肯,我只能采取措施了。”
☆、第十二章 偶然同路
二十分钟后,一个堆满了毛绒玩偶的房间里,某个角落响起谢安琪的《年度之歌》,然后其中一只熊猛地坐起,摸索了一阵,划开手机塞到嘴里:“早啊,程先生。”
那头传来程潋的声音:“我在门口,现在方便吗?”
苏遇听出程潋情绪不对,说了:“马上来,等我。”摘了头套,扶着墙站起来,笨拙地跑到门口打开门。
程潋勉强冲她笑笑:“这么早打扰你,抱歉了,可惜我这个样子,除了你这儿,也没有别的地方想去。”
“没关系。进来说吧。”苏遇伸长手拍了拍程潋的头,把他拉进来,程潋顺势抱住了她。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呆了一分钟。
程潋长出了一口气:“真好抱。”
苏遇看他好像缓过点儿来,回应道:“这不是乖乖给你抱着呢吗,好抱就抱着。”
程潋笑了一下。
“出了什么事?”
程潋想了想,问:“有酒吗?”
换了平时,苏遇是不会答应三杯倒的程潋的,但今天程潋明显是在忍着什么事,还拦着的话,肯定是适得其反。
苏遇让程潋在餐桌旁坐下,解开熊肚子上的扣子,把玩偶装抖落,到酒柜前挑了瓶低度的红酒打开,放到程潋面前。
程潋毫无风度地把酒在杯里倒满然后大口灌下去,到第三杯的时候,手就拿不稳酒杯了。他见眼前的苏遇影影绰绰,晃了晃脑袋,然后手里的酒杯就被拿掉了。
苏遇站在程潋身边,把他的头按到自己胸口,程潋搂着苏遇的腰,打了个酒嗝,终于开口:“我真是差劲,没小庸聪明也就算了,连酒量都跟他差得那么远。”
苏遇噗呲笑出声:“你这是在嫉妒自己弟弟?”
程潋拱拱她,睁着迷蒙的眼重重点点头:“是啊,我在嫉妒自己的亲弟弟。我真的好嫉妒他啊,小庸从小到大,只有闯起祸来最认真,偏偏时时处处都比我强,母亲惯着他,父亲也看重他,我怎么努力,都赶不上他。
因为我不如小庸,所以……所以今天……我想让父亲不要再强迫他,父亲也能用一句不争气把我堵回去。可是……”程潋低低呜咽了几声,继续道“可是即便我不够聪明,他要我学医,我学了,年年也在一等奖学金的名单里;他把我塞进辩论队,我除了当老妈子,一年下来,也坐稳了最佳辩手,嗝儿……遇到你的时候不算,对,我还不如你。”
苏遇安慰地反驳道:“那怎么能算?我本来就是靠嘴皮子功夫吃饭的,要是连个大学里的辩论赛都能输掉,我岂不是要饿死了?”
“苏遇……以前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乐谱,后来……后来……我以为我委屈了自己就够了。我还能怎么样呢?如果我能再聪明一些,不叫父亲那么失望,我就能成全小庸。程家有我一个,已经够了。可是不够啊,他们觉得不够。”
程潋说得断断续续,苏遇却听明白了:“那是他们贪心不足。程潋,你哪里不聪明了?像你弟弟裴庸那种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