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赵民亮皱着眉头想了想,“你说得有道理,在尸体上留下的痕迹越多,留下的证据就越多,凶手如果是因为缺乏杀人经验,第一次没有使死者彻底死亡,那么第二次再进行一次压迫窒息显然是更为合理的,这时候的死者已经没有抵抗能力,何苦再去制造一个外伤。”
赵民亮翻动着文件,又问:“你认为是激情作案还是谋杀?”
“现在还不太清楚。”封哲摇头,“死者手提包内所有的贵重物品都被拿走,看上去好像是一起劫财案件。但是昨天安安跟我说了一点,他觉得很奇怪,如果要是劫财的话,在室外的某个偏僻小巷不是更好?非要冒险进入一个可能装着摄像头的酒店,而且,检验结果里的另外一点也证实了我上一个猜测……”
“什么?”
“手提包的金属扣上提取到一个指纹碎片,经过指纹库的对比,属于旅馆清洁工刘立冬。”封哲补充道,“所以这就说明,当时案发现场除了死者应该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可以确定为刘立冬,而且可以初步判断,这个孩子应该拿走了属于死者的钱财。而另外一个,我们将目标暂时放在了和苗艳春当晚一起开房的人身上。”
“查监控了吗?”
封哲摇头:“这种小旅馆,监控摄像头就是个摆设,坏了百八十年都不带修的。登记册找到了,却只有苗艳春一个人的名字。我已经派下任务去查苗艳春入住前后两小时酒店周围街道的摄像头,但是内容太多,而且街道摄像头拍摄的清晰度也有待怀疑,从监控找人的希望性不大。”
赵民亮翻完了手中的文件,刚想说点什么,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高跟鞋脚步声。
“赵队!从苗艳春身上提取到了一种特殊物质……”梁晓楠风风火火推开了门,眼镜有一侧都歪斜了下来,刚想继续开口,转头看见了封哲,梁晓楠闭了嘴。
她对着封哲打了声招呼:“封哲,你小子今天挺勤快啊。”
“什么物质?”封哲敏锐地发问。
“这……”梁晓楠平时吵架能以一当三的嘴皮子突然不利索了起来。
赵民亮坐在办公桌后头本来有点一知半解,忽然像想到了什么,眼神一亮,布着皱纹的嘴角扯动了一下,拿着钢笔的手指极轻微地颤动着,半晌,他沉下声说:“梁晓楠你那点破事一会再说。”
转头,赵民亮又随意地问道:“安安最近怎么样?你俩相处的还好吧。”
“很好,他很乖。”
“他这孩子老实,你看紧点,别让人给欺负了去。”
“他一直跟着我,没人欺负他。”封哲对于赵民亮避重就轻的态度有些动怒,说得话也有些不过脑子,“倒是说,除了赵奕帆那种混小子,谁没事找他麻烦!”
话刚出口,封哲已经意识到不对:“对不起,失言了……赵队,我希望您能信任我,既然这个案子是我在查,那么得知所有案件信息再正常不过了吧?”
赵民亮坐在那里没说话。
“您这是不信任我!”
“我没不信任你!”赵民亮立刻大声回应道,他略有些心烦地捶了两下桌子,抬眼道,“封哲,你先出去吧。如果这个信息是案件的关键信息我会告诉你,但是……我先跟你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牵扯到了一些旧案,而在这个档案上,你暂时没有查阅的权限。”
封哲盯着赵民亮看了很久,捏紧的拳头关节都泛起白,最终他还是松开了手,一声没吭离开了办公室。
……
警员的办公区。
季怀安清澈的少年音传了出来:“……大家都穿着校服,只有,鞋子不同。那,在这里‘鞋子’就成了学生阶级的标志。别人都有很贵的篮球鞋,但我没有,明明我打球是很厉害的……”
“……所以,我应该比较高,瘦,肤色深,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的身上还有被醉酒的父亲打出来的伤疤……我拿到了这笔钱,不会低调地藏起来,我一定忍不住想让之前的同学们看到,现在的我,是多么富有。”
“嘿,我们怀安真厉害啊!”方洋崇拜地看着季怀安,他手里正拿着从刘立冬学校收集到的一些资料,里面刘立冬的照片正如季怀安的描述,是一个瘦高的男生,皮肤黝黑,眉骨向下有一道浅浅的疤痕。刘立冬打球不错,但是却经常受到男生女生的调侃,他们称他为“黑人”。
虽然这个外号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褒贬,但是任谁在老师上课讲到点类似“挑山工”这种体力劳动者的时候就被同学们哄笑,在刘立冬的心里一定也有不少自卑和委屈。
之前封哲和季怀安聊过,知道季怀安在进行心理画像的时候选择的方式是将自己代入被描述对象,所以他每次用第一人称进行阐述不会出现本人的语言障碍。本来封哲还想着用这一点做季怀安治疗的突破口,但是尉迟天却对此表达了否定的态度:季怀安的语言障碍并不出现在生理上,是他在心理上某种程度的损伤导致对自身人格的不信任表现,因此跳脱开本我谈论治疗是不靠谱的。
“这只能看是否有人能获取他的潜意识信任,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处在一种心理警戒状态,打破这种不安全感,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季怀安此刻被一堆小警员围着,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没,也没有很厉害。”
记录员周川感兴趣地问道:“那,依你看我们应该从哪查起?”
“虽然,现在,大家都在用手机支付。”季怀安想了想,“但是,刘立冬拿走的,是现金。”
封哲在茶水间听着,忽然知道了——季怀安说得对,现在刑侦队将网络小组调动起来盯着的是刘立冬的线上支付,然而刘立冬拿走的是现金,而且是苗艳春给自己女儿治病留下的很大一笔现金,那么他当机立断应该是将现金花出去。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当时偷别人的山地自行车时都留下了大把证据,更不用提现在这种东躲西藏的状态。
从刘立冬的作案上来看,他应该对于法律知识并不明确,是一个冲动、虚荣的青春期男孩。那么一旦从一个孩子的视角出发,参透他的作案动机非常容易,他就是想向人炫耀,就像他省吃省喝攒下来的钱,到最后被拿去买了一双昂贵的篮球鞋,到最后还没舍得穿过几次。
那么,现在高中生之间最流行的是什么……
手机!
封哲大步走进警员办公区,下达任务:“立刻看紧本市所有苹果手机店,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刘立冬应该会出现。另外,去下达任务,从刘立冬班上征得几个学生的同意,监视刘立冬的朋友圈状态。”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心理画像这个东西现在也比较众说纷纭,我也不是特别了解,小说里面可能显得比较神乎其神,就当做是艺术夸张吧。(不过现实中也确实有神仙可以做到,我猜可能跟许多年的刑侦经验有关,向他们致敬吧)
第14章 第十四章
“嘟——嘟——”
封哲回头瞥了一眼客房关得紧紧的房门,拿着手机走到阳台上。快要到初春了,但是山北市的夜晚依旧很凉,不过好在今晚没有刺骨的风,只有一轮说圆不圆的月亮挂在夜幕上。
没有星星,这种大城市的霓虹灯早就挤到了星星的位置。
“喂。”电话被接起。
封哲也在这时候点燃了叼在嘴里的香烟,一缕白色的烟向上飘去,又渐渐散开。
“生日快乐,礼物收到了吗?”他开口问道。
“收到了,谢谢。”电话那头是一个女性的声音,带着些常年被烟熏的沙哑,“你送的那破项链,还不够我一天的进账。”
封哲低低地笑了两声:“行了,好歹是你儿子用自己挣得工资买的,就别挑三拣四了吧。”
“早说让你回公司帮忙,你总不听。成天跟外头跑有什么意思?”电话里传来两声咳嗽,“我这把老骨头给你铺的路,哼,有些人倒是不稀罕的紧。”
封哲皱起眉:“你少抽几根,多活几年,再等等你儿子。”
“臭小子,你咒你妈呢?”
“不是。”封哲说完,突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接着道,“今天,我听见梁晓楠……”
“梁晓楠,你们队那个法医?人怎么样,结婚了吗?”
封哲被打断,有点烦躁地捏了捏眉心:“妈,能先不提这事吗?”
“行吧,她说什么了。”
“她说,她在我们最近负责的案子,被害者身上,找到了一种物质,你说这事会不会跟他……”封哲的神色变得认真起来。
“封哲!”那头的女声蓦地提高,“我说了多少次,让它过去,让它过去行不行!你说你非要当刑警,行,反正干这行吃得是青春饭,等到了出不了现场的年龄你还得回来。但是,并不代表我放任你去查这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干这行!”封哲不由自主跟着提高了音量。
“我说了不许!”
电话里有半分钟的安静,期间只能听见两头母子俩的喘息声,最终还是封母开了口:“这事就这样吧,反正明年你说什么也得回公司,珍惜你最后的刑警生涯吧,我累了,挂了。”
一阵忙音。
封哲挂了电话,握紧拳头狠狠在阳台的栏杆上砸了几下。这时候忽然听见后面传来了脚步声,封哲的职业素养让他迅速回头,带着戾气的眼神扫在季怀安身上。
季怀安穿着睡衣,脑袋顶的头发翘着,手里面还拽着一只买糖送得大兔子玩偶。他被封哲的眼神吓到,本能地向后退了几步,嘴里面先开始道歉:“对,对不起。”
封哲放松下来,不动声色地将手机揣回兜里。他吸了一口气,放柔声音:“怎么了,睡不着?”
“我……”季怀安的手在毛绒绒的大兔子身上无意识地抓了几下,“我就是,听到外面,有声音……出来看看。”
这会冷静下来,封哲才发觉周围的凉气已经顺着阳台溜进了室内。他转身带着季怀安进屋,把阳台的门关上,一摸上季怀安的手指才发现这小孩被这么一冻,手已经凉了。
唉,这肯定是全清醒了。
封哲干脆按亮了屋里的灯,时钟滴答滴答刚好走到半夜十二点整。
“你……”俩人同时开口。
季怀安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子:“你先说。”
封哲也不跟他抢这个,拿了沙发上的毯子披在他身上:“你下回出来的时候记得加件衣服,晚上天气凉,回头冻感冒了。”
季怀安点点头,说道:“你看上去,心情不太好。”
何止不太好,任谁和自己母亲吵一架心里都会不舒服,封哲老老实实嗯了一声:“有点。”
“为什么?”季怀安脱口而出,然后又在想,是不是封哲不愿意说,于是又小心补充道,“如果,你愿意讲的话。”
封哲看着他那小心翼翼地样子,完全不忍心拂了他的好意,就随口乱编道:“我妈她催婚。”
“什么是,催婚?”
封哲一边站起来,到吧台里面挑了瓶酒拿出来,一边解释道:“催婚就是,家长让你跟女的赶紧结婚。”
为什么要结婚?季怀安想问,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奇怪。是啊,电视剧里面的男女主不都是二十出头就谈恋爱,然后结婚的吗……封哲哥哥,今年有二十六了吧,怎么从来没见到他有女朋友呢?
“封哲哥哥,我有个问题,可以问你吗?”季怀安在结束思考之后,顶着一张泛红的脸,看向封哲。
封哲本来想拿瓶红酒帮着安眠,一想到季怀安还在这,放下换成了更甜一些的百利甜,这一抬头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