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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倒是一直对曾经没有约上秦煜明而表示遗憾来着。
我找到之前在家里藏的威士忌,秦煜明一直在告诫我少烟少酒,但有时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能令我上瘾的三样东西,烟,酒,以及秦煜明。皆是无论怎样都戒不掉的那种。
今天晚上酒吧男送我的那杯酒,是我和秦煜明在重逢的那一晚,他给我点的。Black Russian,伏特加与咖啡甜酒的混合。诱人的香甜混杂于辛辣的酒液中,每次喝过我都只想再来一杯,这玩意确实容易上瘾。
今天万鹤提到阿蛰。这是这么多年来,我唯一觉得有歉疚的一个人。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如今估摸算,除了秦煜明,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算是最长的——足有半年。
那时我和秦煜明分手,各自另寻情人。秦煜明总是比任何人都更快走出来,我尚在酒吧醉生梦死,他已经悄然与父亲当初的律师在了一起。那律师与他年龄相仿,人俊秀斯文,为人谦和,少有咄咄逼人的神态,可亲可爱得简直不像我脑海里所理解的律师。
阿蛰和我在一起是一个纯粹的意外。那时出了那样的事,我已失去对于模特这一行业的兴趣,厌倦于常常见不同的人——虽然有时还是熟面孔居多,但那也同样无聊,厌倦于各种灯红酒绿,厌倦于每个早晨在陌生人身边醒来,明明前夜在同一张床上酣睡,互相触摸身体,第二天我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我时常对各种各样的事感到厌倦,当模特是我坚持最久的一件事,但是那时的我也终于厌倦了。
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阿蛰。这或许是我当时唯一的幸运,但我却不敢认为那也是阿蛰的幸运。
Chapter 1。5
万鹤说得好,我是个害人精。当然原话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写书的人说话有时喜欢绕弯,还要加各种修饰。万鹤从T台下来,拿起笔——或者说端起她的粉红小笔电后,也变成了这副我不想应对的模样。
我不想说话,却总有人上来搭话。我厌倦,他们却仍旧乐此不疲。当我只想要一盏灯的时候,却只能在人群中看到那斑斓闪烁的光群,那不是我的光,更也不是任何人的,那是代表欲`望的光,无止尽地,在黑暗中,以明亮吞噬着所有人的光。
我终于开始惧怕的时候,遇到了阿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是怎样的情形。
我认识的那些家伙,他们对酒和辣妹的热衷让我无语。每次都拖着我到酒吧,然后他们寻欢作乐,我在吧台边喝酒,毕竟酒与女人,还是酒的吸引力更大。
那是寻常的一个晚上,我在吧台边喝酒,往常的威士忌,但是在我不知道喝到第几杯时,身边坐下一个人,却只要了杯牛奶,还要加两勺糖。
阿蛰是个奇人,他居然在灯光闪烁,群魔乱舞的酒吧里,坦然地点一杯牛奶,还是甜牛奶。
当时不只是我,连见惯各种奇人的酒保都略略挑眉,不过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去给他倒牛奶了。
见我看他,阿蛰朝我笑了笑。他是个长相俊秀的男人,骨架比我小一点,也比我矮了大半个头。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他笑起来很可爱。
我知道用可爱来形容一个男人很奇怪,但是在那时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可爱。
后来的事情也乏善可陈,我们都是孤独的人,我刚知道秦煜明另找了个优秀男人,正为此消沉不已,那人洁身自好,感情真挚,自然比我好太多。而阿蛰,则是刚收到他暗恋多年的人的结婚请柬——反正阿蛰只能去扮演鼓掌说祝词的角色。
当晚我们就上床了。我有点醉,他没有。
之后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去猎艳的,找了一圈,只有我的脸他最喜欢,脱了衣服后发现身材也合他口味。
阿蛰有着奇怪的坦诚,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很平淡地在给面包摸上我喜欢的花生酱,然后微笑着递给我。不过这坦诚在后来,帮到我们不少忙。
在一起大概一个月,那时我已经结束了模特工作,不再走秀,也不接拍任何广告,还好之前我混得还算可以,还有足够的钱任我挥霍,而不是去找那个已经好几年未见的母亲讨要钱财——当然不管混到何种境地,我都不会去找她的。
那天我靠在露台的长椅上抽烟,旁边一如既往地放一杯酒——管它什么品种,只要是酒就可以了。我这样的观点大概会遭到一大干品酒人士的激烈反驳,但是当时的我只是需要酒精而已,我不会醉,我清醒,很清醒,但是我需要酒精。
然后阿蛰他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在我脸上亲了一下。阿蛰是个职业编剧,与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白`皙俊秀的脸庞不同,他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位金牌编剧,由他操刀的剧本大多反响极好,而且故事很不错,一点也不白痴。我真的是烦透了那些疯疯癫癫毫无逻辑的爱情剧。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天空很蓝,云很少,他垂下眼睑微笑时,阳光令他纤长的睫毛投下宁静的阴影。我们在异国的小公寓里亲吻,他拿走我指间燃烧着的烟,说道:“惟轩,我要给你写一个剧本。”
我只是笑,继续吻他,没有当真,他却再次强调,“专为你写一个,主角只能是你的剧本。”他很认真,所以我也只好假装认真,问他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他笑一笑,“你现在没必要知道。”他又亲我一下,喃喃着,“不管之后我们是否一直在一起,这个剧本写完,会有人找你拍的。只能是你拍。”
那还是个夏天,温柔的暮夏,阳光不再滚烫,风已经不再卷起热浪,也不再带来花果的酸甜,以及树木被炙烤的醇香。一切终于开始归于寂静。
我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想过要一直跟阿蛰在一起,不是因为他能给我带来好处,而是为他那无望却又极力表达的爱,那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回应的爱。我想就算过了这么几年,阿蛰所拥有的东西,我仍旧缺乏,且无药可救。
因为秦煜明,我已无法再爱上他人。哪怕因此而背负更深重的罪孽,我都已经无法回头了。
后来我们没再谈过这件事,我也没注意过他是否有写——那段时间我的注意力只在烟酒以及性上,动不动就把阿蛰往床上拖,像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废物,而他总是纵容我。但是半年后,我与阿蛰仍是以分手告终,阿蛰留在那个温暖潮湿的国家,而我则回国,重新与秦煜明在一起,直到现在。
而现在的我却无法像对阿蛰那样,干脆明确地对秦煜明说出分手。
Chapter 1。6
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傍晚。我一时有些头晕目眩,从床上撑坐起来,看着窗外天边的橘红薄云,花了点时间,才意识到这是第二天的傍晚。
秦煜明已经回来了。我听到客厅的响动,他在放一首曲子,chi mai,我们都很熟悉的小提琴版。我突然想起,我们曾经就着这曲子跳过一舞,只是自娱自乐地,情难自禁地挑了一舞而已。
不过那也只是连我都已经记不清具体细节的曾经而已。
我还在发懵,秦煜明已经在这弥漫的黄昏中走近来,凑过来以他的额头贴住我的,过了一会直起腰说,“终于不烧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愣愣地问,脑袋仿佛锈住——虽然它好像常常锈住。
“中午就回来了。”秦煜明答道,往外走的同时又说,“快起来,你应该已经有一天没吃东西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不知何时换上的睡衣……是他的睡衣。恶趣味。
“衣服是你帮我换的?”我跟在他后面,靠着厨房的门框问道。
“是我。惟轩,不要靠在门上,太冰,去把沙发上的毛毯披上。”秦煜明头都不回地说道,他在炖鸡,香浓的味道勾起我的食欲,终于觉得有一点饿了。
我应声去披上毛毯,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首曲子我不知道他为何突然翻出来听,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听过了。于是我关上了它。
到这里我突然察觉,我已经许久没有想起过我和秦煜明在一起时的欢愉。心里蓦地有些空,虽然此时此刻我依然能确认自己对秦煜明的爱。
但我终于无法确认秦煜明的感情了。
我注视着秦煜明端汤过来,他脸上是一贯的冷淡,看不分明真实情绪。他见我看他,只是把汤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在我身旁坐下,将我的额前的头发往后拨弄,随即探过身来吻我。
想问的话,到此时却又无法成言。我只能闭上眼,在温热的鼻息间感受他的吻。
结束时我睁开眼去摸他的脸。他只是看我,脸上还是没有表情。两个人一时沉默,电视里的声音吵闹,却无法使这客厅的空气变得热闹,反而更令我觉得沉闷得喘不过气来。
“以后喝完酒不要直接躺沙发上睡,客厅窗户开着,冷风吹容易感冒,特别是这样的天气。”秦煜明握住我覆在他脸颊上的手,那感觉很温暖,接着他微一顿,将它引着向下,却不放手,就这样牵着。
我只是低声应了,他的关心从来不会减少。我想起幼年时的形同陌路,见若未见,又觉得有些好笑。
“你笑什么?”耳边却听他问。
我一怔,没想到就这样笑出声来,却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碗汤,想了想,还是说,“想到小时候你都不怎么爱理会我。”
他仿佛是笑了,我刻意不去看,只听他说,“我以前要是能想到会像现在这样对你,也不会白费那么多年时光。”说完又是吻一下,我向来喜欢看他浅淡的笑,此刻却是怎样都不愿去看他。
仿佛多看一眼,就能扰乱心神,会忍不住摇尾乞怜,却又想站起来,将他狠狠殴打一顿。这又是恨又是爱的痛苦,我终于是确切感受到。
想起秦煜明以前说,我不能懂他当时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是懂了,忍不住揣测他这样所为是故意。
若真是故意,哪怕我失理在先,也会因此而忍不住带上些许的恨意,对那个人,更是对他。
秦煜明的工作与我现在作息的好似有些类似,忙一阵,闲一阵,去年约定一同出行,好不容易现在两人都闲下来了,我却没有这个心思了。于是不去提,他便也不会提。
有时他好像很会察言观色,知道我是个怎么心情,但有时他似完全不懂,或者也可能只是他懒得理会罢了。
我本来坐在阳台的靠椅上抽烟,后颈突然有温润的触感,那人动作一顿,却还要往下,手指一抖,烟灰差点掉在腿上,忍不住回头要骂人,却被秦煜明堵了个正着,手上的烟也被他分神拿掉,摁熄在烟灰缸里。
接着他托着我的腰将我带起来,隐约好像碰触到什么,有东西掉落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但谁都已无心去管。快到床边,我使力一绊,令他摔进床铺,他也不恼,注视着我,眼神很温柔,脸上是纵容的神色。
往日我爱极这样的神情,仿佛能证明他对我的爱一般。但今天我不想看他这眼神,于是去吻他的眼睛,他顺从地闭上了,手却不闲着,悠悠顺着我的躯体抚摸,渐渐滑入三角地带。我喘一口气,他的手指已探入身后隐秘的入口,我低头在他胸口吮吻,喘息着种下一片红瓣,任他在我身后操作,他的手指逐渐增加,我已有些难以忍耐,嘴里喘息更甚,他又寻到我的唇,轻轻舔舐吮咬,舌尖探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