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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霜霖-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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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刘家四口,常钦和郗苓回到沈律师住处,沈清漠特意在本市最高档的酒楼订了一桌上好的酒菜,当做这桩案子胜利的庆功宴。
常钦掐指一算,竟然有大半个月没喝酒了,忍不住把自己从头到尾赞了个遍,走在一旁的郗苓鄙视地瞪了他一眼,常钦愣是被瞪得一哆嗦,喃喃道:“这可是你同学嘱咐了不醉不归,我们作为客人,自然要却之不恭。”
郗苓咬着牙说:“你自便,到时回不去酒店,别求我。”说完,也不顾常钦早已铁青的脸色,欣然走到餐桌边坐下。
一顿饭,宾客云集、觥筹交错,沈清漠把事务所的同事都请了来,说是要让大家好好膜拜膜拜郗苓这位“名嘴”,于是郗苓瞬间成了众星拱月的对象,本以为会不醉不归的常钦,竟莫名其妙地被冷落了。
饭后,常钦不得不绷着一张臭脸,背起烂醉如泥的郗苓,回到酒店。
他把郗苓丢在床上,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个衣冠不整、不省人事的家伙,怒气冲冲地自言自语道:“好嘛,教训我来一套套的,自己倒喝个烂醉。”说完转身去洗手间,取出一条热毛巾给对方擦身子。
他先帮郗苓把西装外套除去,又脱掉长裤,替他换上干净的睡裤,接着埋下头,去解衬衫纽扣。
“你干什么?”冷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常钦吓得一哆嗦,纽扣差点扯掉一颗。
见郗苓不知何时醒过来,正半睁着眼,冷着一张脸看自己,常钦长舒一口气,抱怨道:“郗律师,我迟早有一天会被你吓得尿失禁,到时您可得负责啊。”
“我这是自身防卫。”郗苓义正言辞道。
“防……”常钦一头黑线,解释道,“我看你累了一天,一定出了不少汗,就想给你擦擦身子,睡着了能舒服些,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既然醒了,你自己擦吧。”说完把毛巾往郗苓脸上一盖,起身走开,谁知身子刚腾向半空,就被人狠命地拉了回去,电光火石间,一阵头晕目眩的翻转后,自己竟然被床上那人压在了身下。
常钦:“……”
“你,你干嘛?”常钦红着脸道。
“你为什么会有反应?”郗苓直直地盯着他,低沉的声音翻滚在喉结间,五官鲜明的脸近在咫尺,温热的气息喷散在常钦脸上,还带着些微的酒精味。
“什么反应?”常钦一头雾水地问道。
郗苓却自顾咬牙切齿,混沌的大脑让他很难清晰地吐出每个字:“看到个女人,你就起反应,你是禽兽么?”
常钦被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急忙用力推开他:“什么女人,哪来的女人……”说到一半,意识到郗苓的意思,突然笑起来,“你是说白玉兰?哈哈哈!八百年前的事儿,你怎么还记得。”
见他这一脸无耻的笑容,郗苓怒火中烧,双眼涨得通红。
 “拜托,那是每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有的反应,你也是男人,你难道不懂么?”常钦努力回忆当天的情形,想到自己站在郗苓身后,压根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状况,也不好继续反驳,只能撇撇嘴道,“郗律师你有过就知道了。”突然又睁大眼好奇,直愣愣地看着对方,“你不会没有吧。”
郗苓依旧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地看着常钦,怒气似乎仍未消散,胸膛剧烈地上下起伏着,常钦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便使力推开他想要坐直身子,谁知对方刚被推开一些,立马又挪了回来。
常钦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他看向郗苓,像看一头怪兽,完全没意识到对方正一点点俯下身,慢慢地接近自己。
带着酒味的气息越来越重,郗苓那摄人心魄的脸庞也越来越近,常钦如打了霜的茄子,只由得对方逐渐下探,却没有任何反应,郗苓看着他,他也看着郗苓,俩人的视线焦距越来越近,近得都快斗鸡了,常钦赶紧眨眨眼,就在这一间隙,唇便被另外两瓣柔软的唇覆上。
郗苓的嘴唇又薄又软,在这炎热的夏季中,却带着格格不入的冰凉触感,鬼使神差地,常钦慢慢闭上眼,心里念着到底该享受,还是该推开,正犹豫不决时,那两片唇却擦过他的唇角,一路滑过他的脸,落在他修长的脖颈上。
均匀的呼吸喷散在他的耳垂上,一阵一阵,挠得人心痒痒,常钦别扭地转过头,发现躺在他身上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沉沉睡去。
常钦仰倒在松软的床上,长舒一口气,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这感觉是庆幸,还是失落。他安静地躺着,任由那个一米八几的男孩趴在自己身上睡得香甜,约莫过了十分钟,才轻轻地坐起身,将他放在床上躺好,小心翼翼地替他除去白衬衣,简单地擦了擦身子,又帮他换上干净的睡衣。
做完这一切,已近深夜。
常钦却全无睡意,他站在床边,仔细端详着郗苓安静的睡脸,心里莫名对他那个远在天边,未曾见过一面的小男友涌出一股说不出的妒忌,究竟会是怎样的人,能获得这个男人这份心无旁骛的感情?刚才差一点,自己是不是就背叛了他?常钦急忙甩了甩脑袋,一定是摄入太多酒精,竟会产生如此荒唐的念头,他起身走到窗边,太原的夏季并不炎热,这晚天空乌云密布,方圆几百里看不见半颗星星,窗外枝桠摇曳,树叶被吹得沙沙作响,原来,已经起风了,
常钦抬头望向不远的天边,隐约划过几道闪电,看来,一场大雨即将降临。
果然,不过几分钟,豆大的雨点打在窗沿上,像是在谱写一曲节奏轻快的旋律,衬托地屋内越发安静,常钦转身,看着床上雷都打不醒的郗苓,心里暗暗叫苦:早知我也多喝点酒醉死在这里,妈妈呀,我怕打雷!
第二天,从醉酒中醒来的郗苓便发觉了这样一个诡异的现象,对面床上空无一人,而自己这张窄小的床上竟然挤着个人高马大的常钦,此人四仰八叉地倒在身旁,霸占了大半个床位不说,一只脚还搭在自己的小腿上。
郗苓:“……”
“醒醒!”他推推一头乱毛,睡得死沉的常钦。对方在他坚持不懈的推搡中终于睁开眼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阵短暂的失神后,意识突然回笼,只见他腾地一下坐起身,手足无措地望着郗苓,无辜的眼神好似小鹿斑比。
“你倒是解释解释,为什么放着自己床不睡?”郗苓看着想笑,只好使劲儿绷住脸,皱眉道。
“我……”常钦尴尬地抓了抓头,解释我怕打雷,所以跟你挤一块儿?这要说出口,铁定能让他鄙视一年,于是他琢磨半晌,讪笑道,“我也喝醉了,上错了床。”
郗苓:“……”
郗苓推开他,一个头两个大地从床上爬起来,两只脚被压了一整晚,一碰地上便麻得不行,他又甩给常钦一记白眼,龇牙咧嘴地踱进洗手间。
在当地的面馆饱餐完一顿正宗的山西刀削面后,郗苓擦擦嘴,问常钦:“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回家么?”
常钦摇摇头,一脸神秘地说道:“我们先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你精读历史,应该知道函谷关吧。”见对方点点头,常钦继续说,“当地遗留不少古迹,除了有令尹望气台、孟尝君鸡鸣台,老子太初宫等,还有一座圣姑庙,只不过相比前几个,这个圣姑庙名气就小了很多,几乎无人知晓,本也濒临拆毁,但前几年,圣姑庙突然流传出一个骇人的听闻的传言:说是久居此处的圣姑突感寂寞,需要年纪相仿的人搬进去陪伴她,不然就放火烧山,前几年圣姑庙附近的村子连连失火,村民们深信此传言,纷纷把自家年过花甲的老人送进庙里,才换来几年的相安无事,但诡异的是,老人家一住进庙里,不到一年就个个暴病身亡,大家都说这是圣姑索命,要带老人去自己的世界陪伴自己。”
“什么乱七八糟的传言,都哪听来的。”向来不信什么鬼神的郗苓皱眉道。
“前几日你跟沈律师忙案子,我就自己在附近闲逛,遇上当地的一名大学生,他是河南人,家就住在圣姑庙附近的安平县,我见他也学建筑,便跟他多聊了几句,听说前些日子,他的爷爷也被送进了庙里,苦于自己学业忙无法回去制止,正为此事儿发愁呢。我本打算探访函谷关,正好可绕去圣姑庙一探究竟,你说怎么样?”
郗苓托着下巴思索一阵,点点头道:“也好,看看是何方妖孽,在那儿兴风作浪。”


作者有话要说:
现实中的圣姑庙地处河北,这里为了方便搬到了河南。╮(╯▽╰)╭





第14章 十四
函谷关,西据高原,东临绝涧,南接秦岭,北塞黄河,是中国历史上建置最早的雄关要塞之一。相传先秦时期,有位学士名为尹喜,尹喜身任函谷关令,借以寄迹微职,静心修道。关尹子经通历法、好观天文,习占星之术,忽见某日紫气东来,浩浩如龙,知有圣人西行,遂传令手下,如见形容奇特、车服异常者从东而来,立即禀报,不得有误。果然,不久之后便有一白发老翁驾青牛薄板车至函谷关,此老翁即为老子,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著书。”意思是先生即将归隐,恳请先生留下毕生智慧,以惠后世。于是老子乃著道德五千言以授之,之后便不知所踪。这就是著名的“紫气东来三万里;青牛西去五千言”。
函谷关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北15公里处的王垛村,常钦和郗苓道别了沈律师,一路乘车来到郑州,又四处倒车,好不容易找到宝灵市,行程苦不堪言。在城区的旅店稍作歇息后,他们找到历史上传说中的函谷关,实地探访完后,又翻山越岭,终于来到常钦提起过的圣姑庙。
圣姑庙为周孝女郝女君之庙,于元大德十年所建,庙立于广大高台之上,其正殿平面于前后二殿之间以柱廊连接成为工字型,前后二殿均为单檐九脊顶。
常钦和郗苓二人刚迈入殿内,便有一股怪味儿钻进鼻中。
“这什么味道?”常钦捏着鼻子抱怨道。
他俩四下看了看,原来在大殿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铺着一堆稻草,稻草上有星星点点的黄斑,期间甚至隐约可见几坨大粪。
常钦:“……”
郗苓:“……”
“怎么会这样?”常钦皱眉道。
“想必是居住在这里的老人。”郗苓回答,绕过臭气熏天的稻草堆,穿过抄手游廊,来到偏厅。
偏厅不大,目测只有四五个平米,被中间的佛像占去一大半,剩下的流动空间便更小,室内一角摆着一张简易的木板床,床上铺了张破旧的稻草席,一条脱线的薄毯随意丢在上面,旁边是张破烂不堪的写字桌,桌上稀稀落落放着几个碗和一双筷子,桌旁有个金属脸盆架,盆内盛着半满的浊水。在房子的另一角摆着一个黑乎乎的煤球炉,上面有个生锈的开水壶,正咕噜噜地冒着热气。
一个穿着白色背心,蓝色裤衩,白发苍苍的老大爷正背对着他们,坐在偏厅侧门的门槛上,低头呼哧呼哧地扒着手里的饭,他俩走近才发现,大爷身上的背心千疮百孔,想必已经穿了很多年,而他碗里所谓的“饭”其实只有稀疏的几粒米,剩下的全是汤水,根本不够填饱一个人的肚子。
两个人顿觉一阵心酸,互相对视了一眼后,常钦蹲下身,轻轻拍了拍大爷的肩,问道:“老爷爷,您一个人住在这儿吗?家人呢。”
老大爷耳朵不太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浑浊的目光中看不出任何情绪,含糊不清道:“家人,家人都在种地。我还有个孙子,在,在外面上大学,可厉害哩。”提起孙子,大爷原本无神的双眼突然放出晶亮的光,似乎为家里能出一名大学生而感到异常骄傲。
“那你的儿子,或女儿呢?他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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