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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操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最差的墓。被带到刘旭晨的墓边,花崇才发现,刘旭晨破旧的墓碑就在公路旁,他们刚才还从这里驶过。
墓碑上写着“刘旭晨”三个字,本该贴有照片的地方却空空如也。
现在很多墓碑都是直接将逝者的照片印上去,但以前的墓碑很多还是采取贴照片的老方法。
“照片呢?”花崇问。
“不知道。”工作人员说:“这里风大,说不定被吹掉了。”
花崇心觉不对,连忙戴上手套,在贴照片的地方摸了摸,又转身看其他墓碑。
风吹日晒,贴上去的照片的确有掉落的可能,但是墓碑上有一些不明显的刮痕,不注意看发现不了,细看的话,有点像锐器留下的痕迹。
“徐戡。”花崇招手,“你来看看。”
徐戡弯下腰,眉间皱起,语气肯定道:“是手工刀。”
说着蹲下,双手按在墓座上。
这种比较简单的单人墓通常由一块墓碑和一个墓座组成,墓座下放骨灰盒,上面盖着一块石板,由水泥封死。
徐戡观察了一会儿,“花队,这个墓有问题。”
一旁站着的工作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别乱说啊,这墓能有什么问题?”
徐戡没搭理他,手指从溢出的水泥痕迹上摸过,“墓被打开过,现在的石板是后来新盖上去的。”
工作人员横眉竖目,“不可能!”
花崇问:“这附近有监控吗?”
工作人员摇头,“谁在这里装监控啊?装了也不敢看啊!”
花崇又问:“那平时,尤其是晚上,有人在这里守着吗?”
“你,你开玩笑吧……”工作人员继续摇头。
花崇眼神一寒,“那你为什么断言这个墓不可能被打开过?”
“人讲究入土为安啊!”工作人员急了,“这墓里就一个骨灰盒,又没有金银财宝,谁他妈疯了跑来‘盗墓’?”
花崇垂眸,盯着墓座上的水泥线,半晌道:“打开它!”
工作人员吓傻了,“我操!”
花崇亮出证件,“有任何问题,由我负责。”
封墓容易,开墓却麻烦,只能用工具一边砸一边撬,弄出的动静不小。
但若是在晚上,再大的动静都不会被听到。因为一到夜晚,这一片山坡就杳无人迹。
半小时后,墓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墓地“管理者”们脸都吓白了。花崇从手机里找出一张邹鸣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所有人都摇头。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九十五章 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淫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其实那只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掌握着话语权。
女人们很少聚众八卦某个男人胯丨下的尺寸,男人们却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议论女人的胸部、大腿、屁股。
无论对方是年轻甜美的前台接待人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公司高管。
并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更有人说,关注你的身体,你应该感到荣幸与高兴。
对他们来说,女人就是一个“性符号”而已。
他们议论着邹媚,甚至是意淫着邹媚。一方面瞧不起邹媚,一方面又想要征服邹媚,矛盾而不自知,下流而不自知,自我感觉优秀且风流。
他们的八卦始于性,也终于性,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邹媚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邹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的一刻,戴在脸上的面具寸寸皲裂,如粉末一般落下。她发抖的双手撑在桌沿,喉咙发出急促的喘息声,梳得熨帖的额发垂了一缕下来,令她显得有些狼狈,不再像在人前展现的那样干练从容。
觊觎者们只看到她外表的光鲜,唯有警察看清了藏在她内心的那个漆黑无光的世界。
??
茗省,曼奚镇。
由于地处边陲,这里的建筑带着明显的异国风貌。身材健硕的女人们穿着朴实的衣裳,在街道上穿梭,个个皮肤黝黑,甚至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她们中,有的推着堆满物品的小货车,有的双手提着重量不轻的口袋,目光大多呆滞而茫然。男人们却要闲适许多,有的聚在茶馆里打牌,有的站在路边聊天。
这地方穷,很穷,并且相当落后——这是柳至秦初到之时的认知。
此时,他刚从一户民居院落里出来,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快步在青石板街道上走着,手机贴在耳边。
电话那头,是花崇。
“邹媚在曼奚镇算是个传奇人物,有关她的事,现在已经被镇民们编了好几个版本。我去过派出所和镇政府,接触了一些镇民,当年的事和曼奚镇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柳至秦边走边说:“茗省那几起杀害女童的案件全部发生在曼奚镇。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重男轻女了,简直是‘仇女’。建国以前,曼奚镇的女人等同于牲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最近几十年,这边女性的地位虽然在慢慢提高,但是和正常的地方,甚至是偏向重男轻女的地方相比,她们的生活还是相当凄惨,基本上仍然是娘家、夫家的附属物。邹媚本名梅四,梅花的梅,一二三四的四。”
花崇脑子转得很快,“因为她是家里第四个女儿?”
“对。除了第一个女儿,梅家的其他女性全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柳至秦说:“梅四……不,邹媚是曼奚镇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也是曼奚镇所有考生中分数最高的一位,但当年,她险些无法前往星城求学。”
花崇问:“被家人和镇民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