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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行-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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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照抱得更紧,乔熠宵觉得有些疼,他的身子扭了扭,终于将莫照扭回了神。
    莫照低头看他,总算开口说话:“怎么了?”
    “你抱得我特别疼!”
    莫照笑开,道:“怪我。”说完,放开了乔熠宵。
    乔熠宵有些失望,这里不热啊,他还想多抱一会儿呢。莫照是嫌弃他身上的汗吗?!哼!他还嫌弃莫照呢!
    夏天来了,他们穿的都少,乔熠宵的球衣不必说了,上衣就是一件背心。
    莫照倒是穿着一件长袖衬衫,领带还打得好好的。
    乔熠宵看了眼,问:“你不热吗?”
    莫照摇头道:“心静自然凉。”
    “哦……”乔熠宵就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他觉得有一点点尴尬……莫照刚刚很奇怪啊,一句话不说地就亲他,好吧亲额头啦,但是他刚刚真的很紧张啊。而且亲完,还把他抱那么紧。
    莫照是热傻了吗?他再抬头看了眼莫照,莫照却在望着深处的小池塘。
    他悄悄地抬头,结果人家压根没有看他。
    乔熠宵有些泄气,也不觉得紧张与尴尬了,不高兴道:“你在看什么?!”
    “我上学的时候,那里曾有荷花。”
    “嗯?”乔熠宵往里走了走,小池塘虽不大,但也有个十几平方的大小吧,现在看完全没有荷花的踪迹啊,他回头,“荷花不该越长越多吗?怎么会没了?这里不应该有人来,没人采摘与破坏啊。”
    莫照也走过去,望着水面,静默不语。
    与岑兮与谢瑶都不同,他初中便已开始读全日制寄宿学校。高中的时候,明明可以走读,他也选择了住宿。
    有时候他宁愿独自待在宿舍,也不愿意回家。
    那个叫做家的地方,总是没人。即便有人,也总是以礼相待。世界上血亲关系最近的父子、母子,相处得甚至不如任何两个普通同学。
    据他所知,他的弟弟应该是后天被陶浩然掰弯的。
    至于他,有时候他也不明白,他到底是先天还是后天。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会有幻想对象,他自然也有。但他所幻想的对象,和大部分男生都不同,第一次的时候,那便是一个男孩子。
    他还记得那时候做的梦,梦里的男孩子便是穿着一身白色衣服,笑着递给他一大捧花。那花似乎十分香,他不待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花,便醒了过来。
    然后,他发现自己梦遗了,第一次。
    他当时就知道了,他喜欢男孩子。
    大学的时候,不再是全日制的寄宿学校。他却还是不爱回家。
    他也依然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动过心的对象都没有。只有在每一年偶尔不会梦到那只猫的夜晚里睡几个好觉,那个时候,那男孩子便总会出现。
    每次都递给他一捧花。
    梦里边,明明只应该有黑白两色,那个男孩子的嘴唇却又红又润。他每次都想亲吻那个男孩子,但每次总是在亲吻之前便醒来。
    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也唯有那个男孩子是足以配得上他的,足以让他愿意去喜欢上的。
    可是他也知道,这只是一个梦。
    世上没有这么一个男孩子。
    这不过是他日有所思后的梦罢了。
    终究只是他心灵深处的一个幻想。
    大二那年的秋天,他发现了这个地方,这是个早被人遗忘的角落,据说曾经闹过鬼。这座红楼建于一百多年前,据说里边曾经死过很多人。总之每个学校都有一个闹鬼的传说,这所学校的传说便在这里。
    很少有人敢过来,他却寻到了这里,实在是个好地方。
    无人打理,却独有风貌。
    这里有枫树、银杏,秋天时地上铺满落叶。这里也有腊梅,冬天时走进来便幽香喷鼻。这里更有桃树、梨树,春天时开得满树皆是热闹。
    莫照当时虽说才大二,比起同龄人来已是沉稳许多,但看到春花的热闹,不免笑开。他当时想,三个季节他都已看过。夏日之时,这边会是如何?他看向当时还很大的湖面上的几片荷叶,心想,应该就是你了。
    果然,到了夏日,那边开出了好几朵白色的荷花。
    莫照的家人从小就告诉他要做一个实用主义者,告诉他要做一个无神论者。其实他从小就酷爱诗词,热爱志怪小说。尤其从他第一次梦遗开始梦到那个男孩子起,他甚至希望,终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真的能出现在他眼前。
    他在现实与梦幻间徘徊,那时的他还尚未修炼至此。每当他走入这里,他还是会怨,怨自己无法似弟弟般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
    可等他离开这片小天地,走进真实的生活里时,便又会自嘲想到,他这般有心计的人,还是别去喜欢什么诗词,什么志怪。这般只会侮辱他真正喜欢的东西,他合该一生与人玩心计的。
    所以这么一片小天地,便是他的桃源。
    在这里他可以做一会儿他喜欢的自己。
    无人知晓。
    毕业的那天,他其实有些难过。
    这很奇怪,他从小到大,都鲜少生起难过这个情绪。那天,他却特别特别难过。尤其当他走进那个小桃源,看到两个工人将水里的荷花打捞上来,扭头就要走时。
    他出口问:“要做什么?”
    工人显然没想到会有人过来,看了眼,是个挺帅气的学生,便道:“这里的湖要填起来了,我们来把里面杂草捞掉。”
    杂草?
    原来那花,在他人眼中只是杂草。
    他又问:“什么时候?”
    “就这个暑假,这湖本来就是人工的,这儿远,学校懒得管了,又怕出事,邻市刚有个大学生在学校里跳河自尽了!索性填了了事!”那工人见他问得仔细,好心多说了几句。
    莫照点头。
    那工人见他没话说了,又道:“这花你要不要?”捞出来的荷叶与荷花还在他们手里。
    莫照低头看了一眼,荷花还在盛开,还是那么美。却已无法独自立起来,它耷落在工人手上。
    他摇头。
    “不要?”
    “不要,谢谢。”
    工人们言罢,便拖着荷花与其他杂草一起走了。
    莫照再看了眼那波光粼粼的湖面,转身离去。
    后来他毕业了,每日都是工作,都是与人笑脸相迎。他渐渐习惯了这个真实又现实的世界,习惯了有人看他不惯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习惯了比他大几个辈分的人却要在他面前弯腰低头,彻彻底底地习惯了这个官场。
    他终于变成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等人需要的那个莫照。
    而他自己所需要的莫照?
    他不知道。
    应该死了吧,和那荷花死在了同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莫照呢,从小就是个浪漫主义者,但是因为家庭需要与家庭的教育,他只能做一个极致的现实主义者。
    但是人的本心是无法违背的。
    那个梦里边的男孩子,现实中是肯定不存在的。与其说是莫照的初恋,不如说是他将自己失去的、不能展示出的、需要的,将这一切都寄托在了另一个虚影上。这个梦里的男孩子,既是另一个莫照,又是当下的莫照所喜欢的他。
    上一章那样耀眼的宵宵无疑给了他很大的震撼,瞬间莫照大大便明白、想通了很多东西。下一章会继续,先说这么多。
    对了还有为啥只是亲吻额头,眉心真的是个很温柔的地方,因为宵宵戳到了莫照大大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啊,这个时候,莫照大大只想亲吻额头,文章跟着莫照的内心走^_^。
    
    第114章 一一四
    
    “你说话啊!”
    乔熠宵的声音叫醒了莫照,莫照笑着回头看他,问:“说什么?”
    “这里真的有荷花?”
    “我读书的时候有。”
    “你上学的时候都十几年前了!”他又转头看了看,“这里很好看啊,那个楼是以前的教学楼吗?估计现在废弃了,荷花所以也枯萎了。”
    “嗯?”
    “没人来上课了,就没人看了,花就不愿意在这里待下去了吧?”
    莫照笑起来,道:“你这个说法倒是可爱。”
    乔熠宵本来想骂他的,不过念在自己心情还不错,便算了,又道:“那这里的荷花好看吗?”
    莫照眯了眯眼睛,笑道:“很好看。”
    “粉色?”
    “白色。”
    “其实我没见过白色的荷花,以前我家小区里有个池子,都是粉色的荷花。我妈喜欢,夏天花开的时候,我经常去剪几朵……”
    莫照笑着听他说话,却又渐渐出神——
    等莫照真正开始工作后,梦里边的那个男孩子便再也没有来过了,莫照失落过一阵子,便让自己忘记了这件事。毕竟后来的他,自己都是无比厌恶,更何况那个人?
    可以说,乔熠宵与梦里的男孩子完全不一样。
    梦里的男孩子总是静静地笑,还给他递花。
    而乔熠宵只会张牙舞爪地说他讨厌那些花,当着他的面都能翻白眼说丑,送到他面前,他都嫌弃。
    想到此处,莫照笑了起来。
    直到年前那晚,他看到车外穿着白色羽绒服,在路灯下静静望着他的乔熠宵时。他当时突然有点慌,顿时又像十几年前那般,辨不清现实与梦境。
    那晚他又失眠了,却也曾浅显睡了那么一会儿,很短,兴许就是几分钟。
    可就那么一会儿,时隔十几年,他又梦到了那个男孩子。
    梦里那个男孩子,第一次和他说话。
    他说:我来看看你。
    莫照想要上前看清楚他的脸。
    他道:你还好吗。
    莫照想说话,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一笑,甩甩手,空空如也,没有花,随后便道:我要走啦。
    莫照伸手要拉住他。
    下一秒,他醒了过来,再也睡不着。
    而此刻,乔熠宵还在说着话,突然莫照伸手握住他的手。
    他低头看去,然后道:“你怎么了?”
    莫照望着面前的小池塘,估计当时负责填湖的工人也没上心,没有填好。过了十几年,总会有雨水,这边又现出了一片小池塘。
    “我们走吧。”莫照说。
    “这就走了啊?这里很漂亮啊,还特别的凉快。”乔熠宵可惜道。
    “走吧。”莫照拉着他往外走去。
    “以后还来玩吗?我还不认识这个地方,你下次再带我来一次,第三回我就认识了。”
    莫照站在入口中,回望其中。
    这里与十几年前很是相同,却又完全不同。
    他曾以为,他再也不会来这里。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他只想带着乔熠宵来到这里,来到他心中最为珍惜的一处。
    以后还会来吗?
    他曾经怕自己不能好好担起家里的责任,害怕自己终有一天撑不住,宁愿不再看这些。
    这一刻却突然觉得,没什么好怕的。
    当时的莫照那样懦弱,死就死了罢。
    现在的他,能够辨清梦境与现实,也能够在现实的世界里拥有梦境。
    这才是强者。
    “我们还来吗?”乔熠宵又问。
    莫照笑着道:“来。”
    说罢,他拉着乔熠宵彻底离去。
    二十二岁的莫照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即便死了,也与他最爱的东西葬在了一处。
    三十六岁的莫照?
    他将乔熠宵的手握得更紧些,不愿再去矫情地想这些。
    他早已不是十几年前那个矫情的、懦弱的连现实与梦境都分不清的所谓文艺青年。他有地位,有金钱,有权利,有抱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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