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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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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25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三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四岁时。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人祸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人祸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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