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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岁岁有余-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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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斌不以为然,“有出租车嘛,他又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女人,不会被人劫色的。”

    向南依旧摇头,“还是打电话让他哥来接他吧。”

    几个人虽然有些搞不懂向南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上这么坚持,但最后还是答应了,曹秋冬在颜浩的手机上翻到了颜君的号码,打过去后说了几句,挂掉电话后跟向南说颜君大概半个小时就到。

    向南点点头,坐下来继续剥杏仁吃。

    事实上只过了十来分钟,颜君就到了。

    推开门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坐在最靠近门边正在剥杏仁吃的少年,房间里略显昏暗的灯光下,少年的侧脸尤为隽秀,长睫在眼睑上伏出一片浓浓的阴影,腮帮子随着咀嚼的动作一动一动的,使得整张脸显得格外生动。听到门口的动静,他慢慢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在不甚明亮的屋内璀璨得叫人不忍逼视,他的脸上一如既往的平和,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嗨,颜君。”

    颜君没料到会在这里看到向南,稍微怔忡后才说道:“真巧。”

    向南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指向一侧的沙发,上面躺着颜浩。

    颜君看到弟弟喝醉了与曹京云的反应不同,他什么也没说,神情也没有丝毫不悦,只是走到沙发边上把喝得烂醉如泥的颜浩扶拉起来,颜浩嘟囔了两句什么,向南隔得远没听见,却看见扶着颜浩的颜君身子一怔,向南将杏仁扔进嘴里,微眯起眼睛。

    “颜浩我就带走了,”颜君将颜浩压在手臂间,对向南几个人说,“你们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曹秋冬刚想说不用了,却见向南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干果屑,笑着说:“好,那麻烦你了。”

    颜君微微一笑,“不麻烦,走吧。”

    几个人将喝醉的颜浩帮着扶到了颜君的车旁,曹秋冬结了帐跟出来,向南从颜浩身上摸到了车钥匙甩给曹秋冬,“你们三个先回学校吧,我送送他们。”

    曹秋冬看了他一眼,“向南……”

    向南冲他摇摇头,“我自有分寸。”然后拉开车门上了车。

    颜君正在系安全带,见他上车,脸上笑意不减,“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向南回头望了一眼后座上昏睡的颜浩,声音轻浅而有力,“颜浩嘴里的哥哥到底是谁?”

    闻言,颜君的手一顿,说了句不相干的话,他说:“向南,你真的只有17岁吗?”

    向南不置可否,眼睛望着他的,一字一句的说:“老实说,我对颜浩喜欢谁没有丝毫兴趣,但是,如果他喜欢的人是我朋友,那就要另当别论了,颜君,你们为什么不让颜浩知道叶苏就在这个城市里?”

    颜君沉默了一阵,长叹一声,“医生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叶苏最多撑到明年春天。让我们瞒着颜浩是叶苏要求的。”

    叶苏一直是个这样的人。温柔、平和、大多数时候会替身边的人着想。

    所以向南才觉得此刻似有一根刺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亦咽不下去。

    他一直觉得这世间的任何不得了的大事与死亡比起来都算不得什么,人若连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去计较和拼搏?但是叶苏却仿佛已经事先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为了让自己走得更安心更潇洒,也更别人放心,他竟然能把自己藏得这么深。

    向南的沉默让颜君有些诧异,他转过头来,望着车灯下一脸沉静的少年:“你不好奇我们的关系?”

    向南摇摇头。

    对于颜君和叶苏的关系,向南早已好奇过了。

    他曾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那句话是这样说的:所谓毁灭,就是将美好的事物破坏给别人看。

    向南觉得这话放在叶苏身上恰到好处。

    他最初认识叶苏时,便是在颜君的家里。那时的叶苏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和黑色长裤,干净得像这世上最纯粹的人。向南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人能把普通的白衬衫穿得这么好看。

    颜君向他介绍叶苏:这是我弟弟,叶苏。

    后来向南私底下问颜君,为什么叶苏不姓颜?

    颜君说:因为他是颜家的私生子,不能入族谱,死后也不能葬入颜家的主坟。

    叶苏对于自己的身份似乎并不在意,他比颜君小一岁,却从不叫他哥,颜君也一直叫他叶苏。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意外地相处融洽,感情也亲生的还要亲,颜君对叶苏的病一直很在意,动用了很多关系和精力替他找移植心脏,叶苏对此并没有说什么,向南看得出来他很感激颜君。

    只是这么多些年,合适叶苏的心脏一直都没有找到,而叶苏的气息似乎随时就要断了。

    车子开到了一中大门,向南推门下车,颜君突然叫住他:“向南,在这件事上,我们应该尊重叶苏。”

    向南抿了抿唇,“我知道了。”

    目送向南的身影走远,颜君才重新发动车子,驶离了一中校门。

    下午四点的车潮略显空旷,颜君透过后视镜望了一眼后排座上睡得沉沉的弟弟,良久叹了口气。

    恰好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是封厉的来电。

    两人说了些公事,封厉正打算挂电话的时候,颜君突然说:“我想问个问题。”

    封厉的声音略显低沉,“你说。”

    “这世上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偏偏看上向南?你们年龄相差十几岁,这种交集来得太意外,让我很好奇。”在颜君的记忆里,封厉身边的蝴蝶苍蝇一直没有消失过,以前一起上学的时候,封厉的桌上每天都有不同的早餐,情人节圣诞节礼物更是早早的塞满了书桌,但封厉每每都能面不改色的将它们全数扔进垃圾桶里,这种高冷的态度及绝美的皮相只会让更多的女人们趋之若鹜。

    所以封厉为什么会喜欢上向南,这个问题已经纠结了颜君很久。

    在颜君看来,封厉应该喜欢上与自己年纪相当的人。这并不是说向南不好,只是向南对封厉来说太小,心智尚未成熟到能与封厉一起面对现实的种种坎坷和磨难的程度。从另一方面来说,颜君怕封厉受伤。付出一腔热血和真心,到头来却换了个不得善终,就像自己一样。

    那头的封厉似乎笑了一下,问道:“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

    颜君一愣,随即也跟着笑了。

    车窗外的风景不断的往后退,将各色精美的橱窗和树木快速的甩在身后,颜君想起初遇沈清澜的那个冬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沈清澜站在他的车窗外面,脸上是堪比夏日烈阳的笑容:嘿,能让我搭个便车吗?

    所以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大概真的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他笑得那么放肆那么明亮,仿佛照亮了灰暗了许多年的心脏。就像阳光,只有一根针那样的一缕,却轻易的破开了厚厚的冰层,直达心底。

    过了一会儿,封厉继续道:“两年前,我就认识他了。”

    手机屏幕上的光已经暗下来了,重新趋于黑暗。

    沙发上的男人抚着下巴,想起那个隔着大半个国家的少年,微微的笑了。

    第一次遇见那个叫向南的少年时,他刚刚15岁。时值一中的百年校庆,封厉作为本市杰出青年及对母校的怀念,参加校庆大典本是义不容辞。清爽的秋季,一身蓝白校服的少年做为新生站在万众师生面前发言,清脆的嗓音响彻了整个礼堂。封厉的座位在第一排,少年坚定的眼神和不屈被他尽收眼底。

    这是个优秀的孩子。

    他当时这么想。

    优秀且还未长成的孩子,封厉自觉下不去手。

    然而,他当时并未料到自己有一天会这么喜欢这个叫向南的人。喜欢到想时刻将人绑在身边,喜欢到不敢对他做任何可能会伤害到他的事,喜欢到全天下的人都成了背景,喜欢到想起他的时候心脏都会微微的发疼。

    这种喜欢到极致的感受是封厉从未有过的体验。

    他其实并未打算这么快出手,只是在曹京云的车上看到那孩子与大灰狼竟然能相处得如此融洽,突然就有了危机感。

    是的,危机感。一种向南正被别的人觊觎,随时会被别人夺走,被锁在别人的怀里的感觉萦绕心头。

    于是他快速的以一种有点无奈的姿态强势进驻了对方的生活。

    那个面对着他咄咄逼人的表白的少年脸上无奈且纠结的表情让封厉会心一笑。

    这么可爱,也不枉自己等了那么久。

第33章 不胜惶恐

    向南离开学校和向北向西回家的时候,封厉还没能从g省回来。

    封厉那边的问题似乎有点棘手,所以才需要在那边再停留一段时间,向南跟他说了一下自己回家的事,封厉说找人送他回家。

    向南怎么可能答应。

    先不说这么大张旗鼓不是向南的风格,若让向家爸妈看到,那自己往后的耳根恐怕不得清静。

    生活在大山深处的朴实农民,很多时候是无法接受太过华丽和奢侈的现实。

    封厉见他意声坚决,转而问:“那你什么时候回学校补习?”

    向南想了想,“在家里呆几天吧,补习要从下个星期一开始。”

    封厉在那边沉吟了一下,随后道:“你过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到镇上来接你。”

    这种热恋中的人才会干的事让向南一时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吧,他承认其实自己有点高兴的,换了是谁,大概都不会拒绝这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年纪这么一大把才头一回领略了恋爱的滋味,向南想想也是醉了。

    从学校出发之前,向南先去附近的超市给向家爸妈买了些营养品,然后才背着那个老旧的背包坐上了去县城的车子。向北和向西已经在县城的车站等着了,兄妹三人顺利会合。

    想起前两天向北的那个电话,向南偷偷打量了他一眼。

    向北似乎比前阵子看到的要黑了些,但是眼神依旧明亮,精神看着也不错,向南心上的石头放下了大半,遂带着两人上了回去的班车,现在正值学校放假,车上的学生前所未有的多,其中不乏向北和向西的同学。两拨人虽然不同校,但是两所学校却离得很近,又年纪相当,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向南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低头把玩手机。

    看到眼前这一张张充满活力青春的笑脸,不由感叹岁月不饶人啊自己果真是老了,即使身体依旧年轻,但心却早就已经老了。

    向南这头还没感叹完,就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插了进来:“欸,向西,这是你哥哥吗?”

    向西赶紧说是啊。

    那女孩子一双眼睛钉在向南脸上,转头附在向西耳边说了什么,然后两个女生笑作一团。向南看得莫名其妙,然后继续低头玩手机。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渐渐从飞鸽传信到飞信聊天了,从前走在路上总是目不斜视的人也慢慢被低头族取代,统计显示国人大概5分钟就会看一次手机,吃饭、睡觉、乘车、走路甚至上厕所都是手机不离身的。

    向南上小学那会儿流行大哥大,中学的时候手机是个稀罕物。同学里有人若配了手机,走路必定趾高气昂牛气哄哄。

    后来向南自己买了手机后,倒没发现有多大的乐趣,最多就是无聊的时候玩玩手机里的小游戏打发打发时间。

    向北和向西最开始看见他的手机后都表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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