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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熹微终明矣-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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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认,萧君锐在篮球方面的造诣的确很深。
  两边的队伍配合得也是极其完美,中场休息时,比分只相差6分,萧云枫那队略占优势。
  进入冬季,天是极其寒冷的,但他们一顿奔跑下来,竟热得出了汗。
  萧云枫喝了口水,目光不自觉地看向不远处的莫凌,见他俊秀的身姿仍在练习投球和运球,他微微一笑。
  走过去,递过一瓶水,“行了,休息一下吧。”
  莫凌擦擦额上的汗,接过,“谢谢老师。”
  “练的怎么样了?”
  “还好,就是不太熟。”
  萧云枫点点头,“刚开始的时候总是难以掌握,慢慢就好了。”
  “嗯。”
  “凌儿,为什么想学篮球?”萧云枫好奇地问。
  这个问题让莫凌迟疑了一下。
  为什么想学篮球呢?自从开学那一阵,他在篮球场上看到老师打篮球的身姿时,就再也难以忘记。曾经,多想和他站在一起,并肩作战,成为他的伙伴,享受他的鼓励,所以,学篮球就成了他的梦想。
  现在,他终于有资格了。他想成为他的帮手,而不是累赘。
  莫凌灿烂一笑,“因为老师喜欢篮球啊,老师喜欢的,我也喜欢。”
  说完,他蹦蹦跳跳地又开始练习投篮和运球了。
  什么歪理。萧云枫无奈地腹诽了一下。
  。。。。。。
  打了一上午比赛,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莫凌仍是热意未消。
  见他这么喜欢篮球,萧云枫答应他,每逢放周假时可以抽空下去练习篮球,寒暑假也不例外。但要主次分明,不能因为打篮球而耽误学习。
  所以,莫凌因此兴奋了好久。
  。。。。。。
  期中考试高一(21)班不是考了年级第七嘛,这下倒好,洗刷了年级倒数第一的耻辱后,全班变得趾高气扬起来,学习尽头更加高涨,但整体来说,变得有些浮躁。
  不知什么时候,班里被几个爱闹腾的学生带的,兴起了老师一来全班鼓掌的习惯。只要代课老师一走进教室,掌声就会经久不息。
  对此,各个老师的态度也不同。
  语文课……就算了吧。全班同学唯一不敢闹腾的课,就是班主任的课了。被枫哥盯上,那还了得!所以,同学们一个个乖得跟小猫一样。
  别的课就不一样了。
  化学课,“日本军师”王宇鹏一进来,右手在额前一挥,全班同学一致叫好,立马鼓起掌来。见几个同学没有鼓掌,鹏哥怒目圆睁,一个个指过去,“你,你,你,你,居然不欢迎我,对我有意见是吧?”
  其实鹏哥是在开玩笑,同学们都懂得,大家乐得更欢了,掌声如若雷鸣。
  物理课上。物理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老师,大家给她起别称“师奶”,虽然很奇怪,但却很符合。大家给她鼓掌,她不明所以地看大家一眼,乐一下,没有任何表示,继续上课,搞得大家很没劲。
  地理课。鼓掌,小娇娇老师愣住了。环视了一下教室里的同学,大家都乐呵呵地看着她。她沉默了半天,羞涩着小声道:“我今天……衣服……穿得不对?”
  全班晕倒。老师,你的注意点在哪啊?
  英语课。因为原任英语老师怀孕七个月了,学校准了她的产假,所以现在英语是由25班英语老师郭思婷代理。
  婷大大非常高冷。二十六七,本是应该活泼开朗的年龄,她却每天板个脸,上课从来不说笑,总是一丝不苟。不过,当大家表现好的时候,她会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显衬得更加美丽动人,来之不易。
  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等你千辛万苦得到了,才会觉得更加弥足珍贵。
  大家给她鼓掌,她也是愣了一下,但和范丽娇的态度大相径庭,“说吧,你们犯了什么错?”
  全班又晕。老师啊,我们在你的眼里就会犯错,是吗?
  政治老师,那个擅长讲冷笑话的“美姐姐”。她的态度,“鼓掌也没用,今天的政治背诵还是要检查。别以为你们卖个萌,撒个娇就糊弄过去了。”
  全班同学:“……”
  最后是数学老师。她是九科老师中最自恋的,“啊哈,大家这么喜欢我啊,我又有好多粉丝了,开心!”
  全班无语中……
  莫凌在家里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讲给萧云枫听时,那只乐了,“合着就没给我鼓掌啊,那群小兔崽子,原来在别的老师的课上闹得这么欢,在我的课上就装得安安静静的,小瞧他们的能力了。这么浮躁,下次月考考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莫凌心虚,“老师,别把我供出去,会被大家群殴的。”
  “放心,我会好好地管理班级,不会再让班里出现以前那样混乱局面的。”
  “嗯,老师就是老师!”莫凌一副崇拜的眼神。
  。。。。。。
  虽然大家比较浮躁,但成绩却是稳步上升。经历了雾霾天的阴郁,下雪天的洗礼,学校迎来了第三次月考。秋去冬来,一个半月后,也就是2016年的一月底,则是进行了期末考试,全市统一排名。
  从第三次月考的年级第五到最终期末考试的年级第三,21班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质的飞跃。这自然和同学们的努力奋斗,班主任的谆谆教诲是分不开的。
  值得一提的是莫凌的成绩,也是日益提高。第三次月考,年级901,到期末考试,又进步了70多名,到了830,班级名次四十三,全市9631。
  腊月二十三那天,D市一中讲解了期末考试的试卷,留了寒假作业,召开了家长会,开始正式放寒假。
  莫凌的寒假生活很充实。上午写作业,复习预习功课,下午萧云枫亲自教他篮球,偶尔会出去购买点年货,或是和顾铭泽四处游玩,新鲜不断。
  日子一天天过去,临近新年,“恒耀”的业务到了年底总结评析核对的时期,工作量很大,萧云枫帮助家里接管了一部分企业,自然是忙得不可开交,所以下午很少下去陪莫凌练篮球了,莫凌只好独自一人下楼练习。
  腊月二十六,因为快过年了,大家都在忙活过年的东西,买年货,贴对联,收拾房屋什么的,所以篮球场上除了莫凌没有其他人在。
  莫凌本就不喜欢别人打扰,这样幽静的环境正好适合他练习。
  熟练地运球从篮球场一侧快跑到防御区域,三步上篮,篮球正中篮板白色框,反弹进入篮筐,完美。
  莫凌满意一笑,跃起接住篮球,又一次篮下投球,进入。
  正当他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不远处,一个身穿黑衣服黑裤子的人正缓缓向他走来。他带着帽子,帽子大得遮住了他的脸。
  莫凌感觉到有人走近,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在意。他以为他只是小区的住户,经过这里;或是来打篮球的运动者。
  就在二人擦身而过的一瞬间,那个黑衣人突然从兜里掏出一块布,一把搂住莫凌,往他鼻子上一捂。
  不好!
  莫凌瞳孔放大,等意识到危险时已经晚了。刺鼻的气味进入鼻腔,呼吸不畅。他眼前发黑,双腿变得软绵绵的,一阵抽搐便昏了过去。
  这蒙汗药真不错。黑衣人无声地笑笑,拿出墨镜和口罩带上,横抱起莫凌,快步逃离了现场。
  地上,一个篮球咕噜噜地滚了几下,停在了偌大的篮球场里,寒风呼呼而啸,诉说着无限的凄凉与悲怆。
  作者有话要说:
  上学了,更文很慢,但不会弃文,请大家耐心等待。


第50章 第四十六章 危机来临(下)
  出了碧水蓝天小区门,黑衣人很聪明地没有立刻离去,而是隐匿在附近的小巷里呆了一会儿,然后找到他的车,把莫凌放在后车座上,扬长而去。
  一辆破破烂烂的白色雪佛兰,连车牌都没有挂,直冲郊区而去。
  黑衣人不担心交警支队拦截,因为他已经提前调查过了,通往郊区的那条小道,因为道路狭窄,人烟稀少,没有红绿灯,是没有交警执勤指挥的。
  至于是否被电子眼抓到,他就更不用担心了。这辆车,就是为了这次的计划偷偷买的,只用一次。计划完成以后,立刻销毁,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黑衣人嘴角露出一丝凶狠的笑容,格外恐怖。莫凌,今天就是你的大限之日,你勾三引四,抢走了我的爱人,不死,不足以泄我心头之愤!
  。。。。。。
  一路颠簸,雪佛兰轿车最后停在山郊野外。
  把车隐匿好,黑衣人又抱着莫凌七转八折走了好久,终于在一片□□的土地上驻足。
  这是一片很大的空地,方圆几里一片荒芜,土地黄硬,沟壑嶙峋,布满大大小小的土块,不长庄稼,乱草凄凄。又走了十几步,一道长一百多米,宽三四米,深六七米的沟裂映入眼帘。这里曾经自然地陷过,才出现了这么一道天然的深渊,仿佛悬崖。
  坡面很陡,有如峭壁,没有走下去的路。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垃圾,塑料袋,剩菜剩饭,易拉罐,头皮纸屑,经过这么多天的发酵,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因为离这里不远是一片村落,地理位置偏僻,技术达不到,政府也不重视,所以没有垃圾处理厂,大家就随随便便把日常垃圾丢在这里。
  阳光恹恹。一阵风刮过,黄尘扬天,溷溷浊浊,寰宇也好像变成了灰黄色。
  把莫凌掷在地上,黑衣人站在沟涯前静静地观望着下面,嘴角一丝笑容。是时候开始计划了。
  弄死莫凌,弃尸野外,再一把火烧了这里,挫骨扬灰,死无对证。这样,他就永远消失在这个世上了,反正他也没有父母,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就算他周围的人发现他失踪了,也不过是报警调查几日,什么线索痕迹也没有,除非他们是神仙,否则,他们是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的。
  找不到凶手,最后此案只能不了了之,而他们,最多是伤心阴郁几日。时间是最好的调味剂,它会冲淡一切。到时候,一切就会重新恢复到原先的运行轨迹上,不会因为他的死而改变分毫。
  人呀,就是这么渺小,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怎么翻滚也起不了波浪。生得悄无声息,死得悄无声息。
  黑衣人暗暗叹息一声。如果他死了,他……会不会有一丝伤心呢?
  就在黑衣人感慨之时,背后地上的莫凌微微睁开了眼睛,迅速地环视了一下,但没有动。同时,他的手在地上轻轻摸索,抓住了什么。
  黑衣人转过身来,走到莫凌身边蹲下,目露凶光,一只手如同鹰爪般掐住了莫凌的脖子。
  暗暗使力,命悬一线。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莫凌突然睁开了眼睛,拼力把手里的物什扔在了黑衣人的脸上。
  “砰”的一声,原来是一块尖锐的石头,打中了黑衣人的鼻子。
  因为这个地方坑坑洼洼,石土遍布,莫凌躺着的地上刚好有几块石头。他只是随手摸了一块尖锐的以防万一。
  没想到万一这么快就发生了。
  莫凌心慌。他是想掐死他吗?可为什么?
  掷石的力道不重,但足以把正在精神集中的他吓一跳。黑衣人下意识“呀”了一声,松开手,捂住鼻子。
  好机会!
  迟疑了几秒钟,黑衣人反应过来,想抓住莫凌。
  电光火石之间,莫凌已经窜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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