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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世外高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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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若愚”,生来力大无穷,叫……大呆,真名似是林云清。
  我之所以会记得这两个人,一来是徐遥卿实在是有趣的很,二来却是因为林云清此人后来成了墨朗手下一名杀神——在徐遥卿死后。
  而如今离徐遥卿离世,还有半年。
  就我看来,徐遥卿实在不该于那时死去,毫无任何道理,然而这世上许多事情都是毫无道理的。偏生徐遥卿选了最不符合他性子的死法,死于层层累累的复杂阴谋之中,落下懵懵懂懂的林云清,连死都死的不安心。
  不过我又能说什么做什么呢……无能为力,不过如此。
  徐遥卿坐在竹筏上吹了一曲,撑船的林云清哑着嗓音唱了起来。巴乌音色柔美优雅,于徐遥卿唇下更显甜美悠长,于乐律上的造诣,恐怕不止整个江湖,乃至整个天下,也找不出能与徐遥卿比肩的人了,他心性宽和开阔,生性洒脱豪放,而音律,恰恰最重这两样。
  濯仙要输,便输在这心胸之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的配角

  ☆、在春宁府被坑

  春宁府很快便到了,胥子期撑了长篙抵住,停在了一处渡口。
  我下船时特意看了看之前紧跟我们的竹筏,然而此刻江面浩荡平静,丝毫不见那竹筏半分影踪。我失笑掀开了船帘,阻了濯仙的脚步,他性子向来要强,说话若不往理了说,绝不会服你,便道:“我是多大的人了,竟还要你陪着寻医吗?你若有空,不妨多陪陪胥子期,这两日我阻着已是不好意思。”
  濯仙似是想要反驳什么,我却摇了摇头道:“别……别做让你自己后悔的事。”我近乎柔情的看着我这个老友,他性情强硬,与情爱所知虽不少,但自己却从不曾碰过男女之事,有时候将我与姬乐逸放于首位也是常有的事,然而朋友与夫妻伴侣有别,他委实不必牺牲自己的任何东西,只为陪伴一个老朋友。
  “去吧。”我站在渡口看他,濯仙看着我,然后很快低头回了船舱。
  胥子期站在船头看我,然后招了招手,一使劲撑开了长篙,船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快的离开了。我低头看了看那狭长的,散开又慢慢聚拢荡漾的涟漪,轻轻叹了口气。
  春宁府并不算太大,行人也颇少,倒让我自在许多。
  我与路人打听了蓝玉泉的药庐位置,但人去楼空,只余个七八岁的小药童细声细气的告诉我蓝大夫去山上采药了,要去两三天,半个时辰前刚走。
  当真时运不济。
  我叹了口气,然而既然事已至此,烦恼伤怀也是无用,便寻了家僻静的客栈住下,静候蓝玉泉采药归来。自然,这几日也实在不必浪费,夏荷映日,枯荷听雨,秋阴不散霜飞晚,竹坞无尘水清槛;春宁府的芜湖烟波渺渺,胜似琼宫玉宇,青山白水相缠绵,即便只是为此美景走一遭,也绝不算白费。
  用过午饭后我偶然在客栈旁的书铺子中遇见了徐遥卿,他跟那书铺老板谈得畅快开怀,那老板眉开眼笑,竟陆续搬出许多乐器来由徐遥卿择选。我要了本闲书,付账时与徐遥卿打了个招呼,然而想起自己之前那般态度又不免有些羞惭;倒是徐遥卿落落大方,爽朗至极,林云清坐在一边端着盘子吃糕点,眨巴眨巴着眼睛紧盯着徐遥卿。
  我拿了书,站在外头看徐遥卿说得头头是道,不由想起一人来——北睿阳。
  北睿阳亲手杀了徐遥卿,任由徐遥卿的血染满了他的万秋琴。
  漆色的万秋琴从此变成了暗红色,秀美浑厚的模样也变得古朴而凶恶,再发不出清透琅琅之音,连同林云清的懵懂天真,至此一同被封于琴匣之中。
  我怎能不去想这些事情,我又哪能不去想这些事情……
  我闭了闭双眼,只觉得自己无能至极,又恼怒至极,偏生是我知晓天机,偏生是我遇见徐遥卿,偏生……偏生我竟无能为力,连救也救不得他。
  如我这般迂腐之人,既然什么都无能为力,还是安安静静留在山上最好,何必下山来见什么人,平白自寻烦恼,惹得不畅快。墨朗的一生中几乎都没什么难为的事,如他那般信念执着,坚定不移的性子,我往日竟都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只是此刻,却颇是羡慕他的。
  若是我也有这般坚决的性子……哈,罢了。
  过了长春路不远便到了芜湖,供以休息的石亭此刻空着,我过去歇了歇脚,忽见有人于湖心吹奏舞剑,临水楼阁上有朗朗的读书声,忽来一阵清风,薄雾轻掩,舞剑者转瞬消失于烟波浩渺的芜湖之中,唯有不绝耳的乐声入耳,证明不是一场梦境。
  歇息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忽然下起了大雨里,我被迫留在了亭子中,倒真是应了之前那句枯荷听雨的意境。倚靠栏杆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湖边不远处枯败的荷叶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大片大片的荷叶层层叠叠的笼罩着,倒看得并不清楚,我蹙了蹙眉,一侧头,却突然听见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声。
  不好!
  我翻身跃下栏杆,足尖轻点荷叶,顿时掠出亭子穿入雨幕;朦胧雨幕之中只看见对面似乎也有两条人影飞掠而来,疾若飞凫,其势如风如电。
  这时一只小木盆从荷叶中飘出了头来,只见里面躺着个两三岁的稚童,正含着手指哇哇大哭。
  我伸手一抓,对面那人也伸手一抓,一左一右,竟忽然默契无比,皆投入唯一遮蔽之所——亭子。
  这事儿说来虽然漫长,但以我的轻功与对面那人的轻功来讲,却不过是片刻之事,那娃儿的第二声还未哭出来,我人已经踩过栏杆落入亭中,身上未湿分毫,独独翻飞的衣尾沾染了一滴檐角上落下的雨滴,晕染开了拇指大的痕迹。
  等我停下来才看清,抓着木盆的另一人竟然是徐遥卿,他似乎也有些诧异是我,但诧异之色很快又变成了笑意,开口说道:“真是缘分,又见面了。我叫徐遥卿,敢问阁下贵姓,怎么称呼啊?”
  “免贵姓谈。”我简单道,“鄙名慕丹。”
  “哪个慕,哪个丹?”
  “不慕当世之慕,丹心琅ぁ8椅矢笙掠质悄母鲆#母銮洌俊�
  “哈哈,路遥闻声之遥,与卿同来之卿。”
  哈,当真是个狡猾鬼,我不由笑了笑,与徐遥卿说话,实在是件容易让人开心的事儿。我们将小木盆放下,把那哭泣的小娃娃抱了出来,孩子虽在荷叶之下避着,却也被打了不少水,好在穿得厚实又带了小帽,我们脱下外衫,将这娃儿的湿衣服换了之后,娃儿就安生的多了,没过一会,便在徐遥卿怀中睡着了。
  之前说到与徐遥卿说话,他这人实在是很精明,却又精明的实在,难怪什么都做得很好。我与他互通名性,我道自己“不慕当世,丹心琅逼湟庠倜靼浊诚圆还乐耍街兄槭鳎蝗胨资溃恍煲G淙吹餍ο窒鲁【埃芬RL磐薅奁乙豢槔创耍翟诮苹掷鲜担氲愦硪步心阕ゲ蝗ァ�
  之前顾着那娃儿没注意看,我一瞅眼瞥见徐遥卿的美髯被水粘的蔫搭搭揉在一块,乱七八糟的,不由有些吃惊,便委婉一提。徐遥卿低头一看,仿佛被雷劈了似得,将那小娃儿塞进我怀中,自顾自打理长髯去了。
  我忍住笑意,低头看这小娃娃,他脖子上挂着一块小小的银锁,肌肤嫩滑,小衣服的兜囊中还塞着一些银钱,也不多,满心笑意便化为了无奈——倒是个可怜娃娃。
  “这娃儿身上带着银钱,又是个男孩儿,若非大户人家私通的孩子,便一定是得了什么病。”徐遥卿总归算打理完了,一把将蹲在栏杆上的林云清拽了下来,然后顺了顺自己恢复如初的长髯,慢悠悠说道。
  “这倒也好办。”我淡淡道,“我也是来寻蓝大夫诊治的,捎带这孩子看一看身体如何,也不是什么大事。”
  徐遥卿点了点头道:“那好,就这样,这孩子归你。然后这孩子……”他指了指比他还约莫高出两个头的林云清,“这个山一样的孩子归我管,就这么定了。”
  ……什么?
  我懵了一下,有些发愣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让我收养这孩子?”
  “那难不成是归我管吗?”徐遥卿挑了挑眉头道,“第一,我在这绝不会逗留过晚上;第二,我养惯了大呆,下手没个轻重;再说第三,谈先生既然插了手,怎么也是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局面吧。再说了,现在两个孩子,你一个我一个,我把这个难管教的大个子带走,还省了你不少心力,不必太感谢我。”
  这……这尽是歪理。
  我嗔目结舌,竟说不出半句话来反驳,不由懊恼自己的拙嘴笨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歪理

  ☆、面恶心善未婚

  徐遥卿确实有急事在身,他帮衬着我打点了一下,午日刚过,便匆匆离去了。
  这孩子身上未曾找到什么东西,只有些许银锞子与一封书信,书信也多是诉说心中苦痛与自己对这孩子的无能为力,看笔迹与言辞,应当是出自一位女子之手。银锞子总共有三颗,还有些碎银,这三颗银锞子上分别刻了不同的三句诗,形状也各不相同。
  第一颗柿子模样的银锞子刻着“纷纭觉梦不可辨”。
  第二颗形如元宝的银锞子刻着“了了方知不落空”。
  第三颗馒头镂福的银锞子刻着“但欠清歌对芳醑”。
  无论这孩子是什么来头,总归都不是寻常人家——普通百姓至多会在银锞子上刻上“平安喜乐”,而且也不会特意做成这样的花样。好在我也不是什么寻常人,即便孩子家人找上门来,也不怕惹上什么麻烦。
  因着总该有个称呼,这孩子身上也没有写着他姓字的佩饰,我便为他起了一个名字,唤作“修齐”;望他能知进退揖让之节,守忠孝廉恪之本,做好修身齐家便可,倒也不期望他去治甚么国平甚么天下。
  修齐有些怕生,性情颇为柔顺乖巧,虽说并不难管教,但……罢了,他如今才不过两岁稚龄,想那么多做什么。
  之后我又去打听了蓝玉泉的消息,其余时日都在客栈中教修齐千字文与三字经,倒也不期望他懂得里头道理,只要认认熟就好。寻常孩子来讲,说话应当较为清楚了,但修齐却说话含混,若可以绝不开口,若不是自身原因,便是环境所致;而我教他这些时日以来,却发现他与常人无异,甚至还要聪明些,心中便了然了。
  第三日,蓝玉泉回来了。
  这时修齐已与我较为熟稔,不知是否因为原先遭遇亦或是本性如此,竟变得颇为黏人。我怜他懵懂孩提便遭父母遗弃,又爱他聪慧机灵,倒也不认为他如何烦人,倒只觉得他是说不出来的玉雪可爱。
  即便我当真日后无一人携手白头,好歹也有修齐为我送终。
  不过修齐如今才不过刚到我膝盖较高些的地方,与他说什么,他也只会呆呆的歪过头来看你,如此简单柔弱的一个稚童,我却想甚么年老的事,未免有些过早了。
  修齐颇爱走路,然而又一定要抓着什么,我早先被他抓着手指不肯松开,弯着腰陪他走了半个多时辰,第二日酸痛的不行,之后便心有余悸的换成了袖角,由他捏在手心里捏揉紧攥。修齐起初似乎并不开心,但还是接受了,没过两天小娃娃就找到了自己的正确位子,紧紧抓着我的袖子,没走两步,便要蹦蹦跳跳起来,有时发了懒,便直接挂在我袖子上,也亏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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