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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先吃完去丢餐盒了,我趁这空档想稍微地欺负一下他,你怎么这么恶心,掉在桌上的东西你也吃。他义正言辞地说这是节约,你当时卤蛋滚到我餐盘边我心都要疼死掉了!卤蛋?什么卤蛋?啊,记起来了,是我和他在食堂里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初遇,万万没想到我让他心动的瞬间居然是因为一颗卤蛋!如果爱情可以明码标价,林追的爱情一定很廉价,只值一颗两块钱的卤蛋,不,不行,他的爱情应该是玻璃橱柜里闪闪发光的奢侈品,这样就不是谁都买得起的,而我有钱,所以我可以买下这件奢侈品,如果有人觊觎,就锁进保险柜里,既然买下了,就是我的了,谁都不许肖想。
晚上洗澡的时候,我看到林追把那件黑大衣从浴室一直踢到门外,砰地一声把浴室门给关起来,仿佛这样能把一个凶残的魔鬼拒之门外。我在外面问他这件衣服怎么处理,他说扔了。我把衣服抓起来,准备拎去垃圾桶里丢,掂了掂似乎口袋里有东西,我掏了掏,翻出一个钱包,不知道什么牌子。我打开钱包,里面有几千块钱,几张乱七八糟的卡,还有一张身份证,我把身份证取出来,看到证件照的瞬间骂了句操,这长相居然他妈是个强`奸犯,林追有这么好操吗?神经病。他哥叫江济川,既然兄弟俩不同姓,那林追应该是私生的,传闻居然还有点可信度。
我把外套扔了,钱包收起来,去找老哥。老哥不在,可能在五楼的健身房。我家五楼是健身房台球室小吧台一些娱乐休闲用的空间,老哥反复告诫我还在长身体时不能练肌肉,否则会长不高,打打篮球就可以了,所以五楼我几乎没怎么上去过。
果然老哥躺在杠铃床上举杠铃,吭哧吭哧帅得不行,我走过去,坏心眼地往下压,老哥竟然能还举着,满头大汗地让我滚开,我狗腿地用老哥挂在脖子上的毛巾给他擦汗:
“老哥,如果我要杀一个人,你说二叔会包庇我吗?”
我刚才压他他都没松手,听完这话,老哥立刻手一松,杠铃重重砸进杠铃座里,吓了我一跳,他坐起来,问我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我赶紧说没有。他抓过水壶,一口气灌了半壶水,语气平静地说,那就是因为小林了。我又否认,老哥不说话了,只是冷笑。我坐到老哥身边,戳他硬邦邦的肌肉,你长得和爸爸越来越像了。
“有吗?”
“嗯,特别冷笑起来的样子。”
“……你想杀谁?”
“没,我就问问。”
“有事就跟我说。”
“嗯。”
我精神恍惚地回到房间,看见赤身裸`体的林追坐在落地镜前涂口红,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被凌虐的痕迹,凌虐……脑海里蹦出这个词的瞬间,我感到一阵莫名兴奋的颤栗。他把脑袋抵在镜子上,用口红在伤口上圈圈点点,拿小指头抹开下唇的红,拖了很长很长,从嘴角一直拉到下颚,满意地笑了起来。
我把拍立得里洗出来的相纸丢在一旁,跪在他背后吻啄他的伤口,他转过身来,环住我的脖颈,很急切地亲我,用他的嘴唇磨我的嘴唇,撩起我的睡衣,在我的胸口上留下刺目鲜红的唇印,当做是他给我的伤痕。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嘴唇上也沾了口红,这么一看这颜色确实太红了,仿佛我们交换了一个血淋淋的吻。
“我还饿,还想吃肉,”林追笑着咬住我的耳垂,细细的手指抚上我的脸,他的手不再是冷的了,因此摸得我很舒服,“我要把你吃掉,吞进肚子里,你给不给我吃?”
“鸡`巴给你吃。”
不是我煞风景,是我反感被他吞掉,像被母螳螂吃掉的公螳螂,我不会心甘情愿被他吃掉的。他是个漂亮迷人的小疯子,我甚至会为他想要杀人,但也只是一时冲动地想想,否则我也变得跟他一样是个疯子,但如果二叔能保我,我也许哪天头脑一热,会为他杀了江济川,杀了徐星元,杀了所有欺负过他的人,他是神经病,我是杀人犯,好绝配。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萧琅你好可爱,我说你也好可爱。他枕着我的胸口,说我们来玩快问快答好不好,我答应了。
“爸爸还是妈妈。”
“……妈妈吧。”
“要快要快,下意识的反应。”
他一翻身坐到我的胸口上,烫烫的鸡`巴放在我的胸前,搞得我有点不能集中精力。
“薯片还是薯条。”
“薯片。”
“猫还是狗。”
“狗。”
“西瓜还是菠萝。”
“西瓜。”
“林追还是哥哥。”
“林追。”等等不对,等下,这个哥哥是哪个哥哥?萧玦还是江济川?我叫他念名字。
“选了就是选了!不能改了。”啊,好吧,他开心就好。
“姐姐还是林追。”
“林追。”
“林追还是徐星元。”
“林追,你这他妈都是些啥鸡`巴问题,换我问。”
我怀疑他问得没得问了,他兴奋得一直骑在我胸口上摇,语气好甜,你这么喜欢我呀?什么都是林追,嘻嘻。嘻嘻什么嘻嘻,我好无奈,他简直是武侠小说里艳杀四方的蛇蝎女魔头,人比花娇笑意盈盈地扯出你的心脏捏爆,直到被潇洒威风惩奸除恶的大侠一剑捅穿凄美谢幕,而我的能耐只是把他的屁股蛋捏爆:
“你现在才知道我这么喜欢你?”
“不是啦,不要委屈嘛,让姐姐亲亲,”他弯下腰啵了我一口,立刻我脸颊边浮出一个口红印,和我周末去逛的彩妆广告如出一辙,他从女魔头摇身一变成了小玉女,搞得我不忍心捏爆小玉女的屁股蛋了,“我只是怕我给不了你那么多。”
“有总比没有好,”我把他抱到我腿上,“轮我问了。”
“嗯嗯,你问。”
“卤蛋还是鸡腿。”
“卤蛋。”
“卤蛋还是萧琅。”
“萧琅。”
“萧琅还是徐星元。”
“萧琅。”
“萧琅还是萧玦。”
“萧——啊?萧玦是谁?”天,要是被我哥听到,他铁定被扫地出门。我说萧玦是我哥,他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
“萧琅还是林追。”
“萧琅。”
“林追还是姐姐。”
“姐姐。”
我们同时一愣:
“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为什么你会选姐姐?”
“继续继续。”
我想不出有什么要问了,又绕了回去:
“萧琅还是卤蛋。”
“卤蛋。”
“你他妈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答案并不准,我们去浴室里把身上的口红用卸妆液搓掉,他又要跟我玩猜字游戏,我把背给他写,感觉有点怪怪的,哪有字是圈状的?所以我始终没猜出来。
“你写的是什么鬼,我猜不出来。”
“喏,你自己看。”
我走到镜子前背过身一照,简直想把他溺死在马桶里的心都有了,他在我背上画了好几个猪头,乍一看以为我在拔火罐,恶心又搞笑。我来气了,把他抓过来,威胁他猜不出来让他睡马桶。但是他的背好窄,还要避开淤青,没写几个字就满了。
“等等我坐好。”
我开始在他背上写字了,他一动不动,指尖跟随着我的比划在地上拨拉着。
“我。”
“对。”
“喜。”
“对了。”
“欢。”
“对。”
“你。”
“嗯,都猜对了,你可以不用睡马桶了。”
“啊哈哈哈超简单的好吧!”
我笑笑不说话,其实我在说谎,我根本就不是写的什么“我喜欢你”,纯粹是在他背上胡乱写笔画而已——我也学会欺骗了,我们终于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恋人。
临睡前他收拾了书包,我真的由衷佩服学霸的脑回路,就算被囚禁逃跑都不忘带上书包——我收回前言,因为我看到他书包里装了一堆钱,成捆的新钱,少说也有几十万,我眼都直了,你他妈抢银行了?!从我哥那拿的。你不怕你哥报警把你抓起来?!他不会报警的,我敢报警我就告他强`奸。我被噎住了,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缺钱,要一口气拿走这么多。
“还有你送我的手表被摔坏了,对不起。”
他从书包底下翻出一个GSHOCK,我是该感动的,毕竟他逃跑都不忘带上坏掉的表,以至于我有股想把小王子送他的冲动——不不不,我应该自己去买一个送他。他一直蹲在钱堆前搬那些钱,真服了,怎么算的能算那么久,我用脚尖踢踢他的小屁股,姐姐睡了。
难得我们可以一起入睡,我们的手脚像藤蔓一样紧紧缠在一起,他不再是那么冷冰冰的了,我抱着他,像抱着一团被太阳晒过后暖烘烘的小棉被,好舒服,我沉浸在这种温柔的惬意中无法自拔,直到他轻声地问我:
“萧琅,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贱?”
“没啊,我骂你都是出于情趣。”我为什么要觉得他贱?
“我向你坦白一件事,我刚开始和你在一起是为了你的钱。”
“现在呢?”虽然我给他吃给他穿给他住送他东西,但我没有给过他一分钱啊。
“现在我想把我有的都给你。”
“你有什么?”
我只是随口一问,没有嘲讽的意思,但他不说话了。
“希望是你心甘情愿给我的,而不是觉得对我有所亏欠才给我。”
我在暗中低头吻了一下他的脸,说姐姐晚安。
他的脸湿漉漉的,他在哭。
第20章
第二天去上课,我又被班主任明里暗里地内涵,说她读小学二年级的女儿都和她一起六点半起床,我们作为高中生起不来床还叫家长假惺惺的请病假,丢不丢人害不害臊还想不想读书了,对啊,老子就是起不来床,有问题吗?
午休点完名,我让李泽宇给我打掩护,我溜去高三年的教学楼找林追。路过喜气洋洋的光荣榜,我下意识地一瞥,毕竟我的家属荣登榜首,他光荣我就光荣——操了,第一名怎么会是徐星元?!更可气的是他的证件照还撕不下来。
我们在家里怎么胡搞乱来,都觉得是理所当然——至少在我的房间里,他脸上化着技术有所进步的妆,戴了有些杂乱的黑色长假发,穿着亮闪闪的、短短的黑裙子,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无声地踩在柔软的地毯里,我们在一起接吻做‘爱,事后分享同一根烟,烟滤嘴被他涂着红彤彤指甲油的手指夹着,烟灰簌簌地下坠,落在那件被我扯得有些变形的裙摆上……
一到学校,我整个人就清醒得可怕——这种迫不得已的清醒是我患得患失的部分原因。他不能在这里化妆穿裙子涂指甲,不能和我一起接吻做‘爱抽烟,他把自己裹在肥大的校服里,指甲粉润干净,脚上是款式老土的运动鞋——这样才是对的,正常的。
以及我意识到我们的爱情,在长辈的口中被称为“早恋”,是一种十恶不赦的青春期叛逆行为。我们学校对待学生早恋十分严格,情节严重程度,大概是放在古代会被双双砍头的那种,在我看来,这是种充满血色浪漫的殉情,神圣而富有仪式感,毕竟谈恋爱谁都可以,但殉情不是谁都可以。而且我不懂为什么被抓到的情侣都要分手,反正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