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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一天,我和小林小安还有程远聚在一起喝酒,说这是告别单身的仪式。小林一喝多就喜欢胡言乱语,他提起了在部队里的那些事情,说起新兵三个月里是如何的艰苦,带着些许感慨与怀念。接着他又说起了程远出事后的那些事:“程远我跟你说啊,你离开珠海以后程浩就被关了禁闭,关了整整一个星期。你知道我们这些当兵的最怕是什么嘛?不是训练,也不是挨打,而是关禁闭。那么小的一个楼梯间,在里面腰都直不起来,吃喝拉撒也全在里面,蚊虫就在你耳边嗡嗡嗡的响个不停,没有光线,没有新鲜的空气,没人跟你讲一句话,那感觉就他妈像是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你一个人还在地球上活着……”
在他断断续续的讲述里,我想了那暗无天日的七天,我说“够了,都是过去的事,有什么好提的。”
“你不让我提,我偏要提,都这个时候你还逞个屁英雄啊,我关了三天就差不多已经疯了,你可是关了整整一个星期,出来的时候都没个人形了,你却还有力气跟我打架。我说错了嘛,他本来就是个……”没等他将后面的几个字说完,我杯子里的酒便全数浇在了他脑顶。
“这下清醒了没,要没醒我给你来点儿。”
小林抹了抹脸上了酒,不温不火的冲我笑:“算了,我不说就是了。”
之后程远对我说:“程浩,对不起。”
“你也喝多了是不是,喝多了咱们就回去,都发什么酒疯。”都在发疯,谁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人们都在不停的在寻求真相,可有些真相是残忍的。程远不能说我也不能说,说破了这一切就势必会变样。就让这个真相在不可说中慢慢消失不见,就当它从来不曾存在过,谁都不要说,谁都不要知道。
昨夜的酒精还未尽数挥发,一大早便又起了床,带着头痛欲裂穿上合身得体的新郎装。程远和小林的伴郎服是白色的西装,我的是黑的,我们三个里面最好看的要算程远,就连程欣也说他比我更像新郎倌,当然,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去迎亲的路上,小安开的车,和程远坐在后面,一路上他都没怎么说话。后来程远拿出手机来,说要想跟我合照,我笑了笑说他还玩这个,但还是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来吧。”
我们连着拍了好几张,我尽可能多摆出几个表情,可发现整张脸却僵硬得很。程远看着手机里的照片笑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里笑得最好看的一次,竟让我有些恍神。像小时候一样,我想伸手揉揉他的头,可他好像是知道我要这样做,轻易的避了过去。
想要接到新娘,一路上要过许多关卡,前面的都轻易的过了,到了最后一关,却被两个伴娘堵在了晨茜的闺房门口。她们让我唱情歌,往门缝里塞红包,还让我做俯卧撑,这些我都一一照做。不曾想这两个姑娘难缠的很,总有办法不让我们进去,最后还是程远帮我过得这关,他拉着其中一个伴娘的手说:“让我哥进去吧,好不好。”
那个伴娘竟然脸一红给答应了,拿出钥匙去开门,小林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可是美男计,我教的。”说完还对我眨了眨眼。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越是不在意的东西,便越是具有杀伤力,我不止一次的在想,如果程远是个正常的人,那该有多好。
按照爷爷的提议,我们并没有去酒店举行中不中西不西的结婚仪式,一接到新娘便开车回了乡下。这场景比我小时候观摩过的婚礼要壮观得多,家门口坐满了老老少少的人,一见婚车停下,众人的眼光便向我们这个方向投来,我抱着晨茜往家中走去,身后是炮竹与烟花的震天响声,伴娘与伴郎走在我们身侧,浩浩荡荡回来的迎亲队伍鱼贯而入。
待晨茜换上定制的旗袍,我们便出门一桌桌的敬酒,酒事先都是程欣换好的,全是饮料和白开水。不知内情的小林喝了口葡萄汁后差点说漏嘴,在场一共三十八桌,他说喝饮料还不如喝酒来得痛快,害得他不停要跑厕所。
中午的席吃了两三点才结束,接下来就是要拜村里有些亲戚关系的长辈,旁边一直有人在闹,这是习俗。这一闹又闹到了晚上六七点,天一黑,晚上的席又开始了。晨茜还怀着身孕,我怕她受不了便让她先上楼休息,楼下的人就由我们来招呼。小叔不知从哪请来了一个乐队,唱的是一些我们不怎么听过的老歌,一个弹电子琴的,还搭上一个拉二胡的,怎么看怎么不搭,歌唱得也不怎么好听,但亲戚们却不吝啬拿钱点歌,一首就是两百。
程远和小林陪着我敬完假的酒,便回到桌上开始喝起真酒,程远说:“唱得还不如我好听,小叔做事越来越不靠谱了,请的这是什么乐队啊。”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对他说:“那今天我也为自己点一首歌,唱完了也给你两百,行不行。”
“唱就唱,谁怕谁啊。”说完,他便跑进了院子里,等那个人将手里的歌唱完,他便接过话筒,幸亏他要唱的那个曲子弹琴的会,不然只能凭着一副嗓子空唱。
程远将外套脱了,身上只剩一件纯白色的衬衫,他将两只袖子卷了起来,露出细长白皙的胳膊。他的双颊被酒精烧得有些红晕,家里灯泡还是最老式的,发着暗哑陈旧的昏黄色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生出些朦胧不清的色彩。小林在我耳旁啧啧的打趣道:“白天的时候倒也没觉得什么,在这众多乡间人士的衬托之下,他就像个人间尤物,怎么看都像是幅画。”
“林清越,你眼里是不是没我的存在,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小安似乎是听到了他对我说的话,不满的对他吼道。
“没有,我眼里可只有你啊。”小林迅速收回眼光,一脸讨好样儿。
其实不光是我和小林,在场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程远的身上,听说喝酒能开嗓,程远的声音似乎有能穿透五脏六腑的魔力,就像是一股清泉缓缓流入人们的耳朵里。
“水一般的少年风一般的歌梦一般的遐想从前的你和我手一挥就再见嘴一翘就笑脚一动就踏前从前的少年啊漫天的回想放眼看岁月轻狂啊岁月轻狂起风的日子流飒奔放细雨飘飘心晴朗云上去云上看云上走一趟青春的黑夜挑灯流浪青春的爱情不会忘不回想不回答不回忆不回眸回不了头……”
我站起身,越过眼前遮挡住视线的人群看向他,发现他也正看着我。程远像是在笑,眼神迷离而沉醉的望向我,在这相互对视的几分钟里,我心里似乎有些东西瞬间炸裂开了,发出沉闷而躁乱的声响。我忽而想起这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全都生动的浮现在眼前,我想回到小时候,在我力所能有的范围内自己薄弱的力量将他护在身后。我想一直在他的身边,听他委屈的告诉我谁欺负了他,背着他回家,看着他在树上摘桑椹偶尔撇下一根扔给我……
我弄不清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愫,可它却越烧越旺,心里像是布满了干枯的稻草,一遇火便猛烈的蔓延开来,而耳旁传来的歌声正如狂风发作,将火势越吹越旺。我头痛欲裂,忍不住蹲下身来,看不见程远后,脑子才逐渐恢复清醒。
“你怎么了,程浩。”小林问我。
“没事儿,可能是喝多了。”说完胃里就是一阵翻腾,我连忙跑去后院,将胃里的东西尽数吐了出来。眼前的一切都被夜色所包裹住,那么真实与熟悉,我就像是刚从梦里醒来一样,而梦的内容已经记不清。可那股强烈的感觉还萦绕在胸前,硬生生的将眼泪扯了出来,我不住的抓着自己的头发,用拳头在墙壁上一下下狠狠的砸,疼痛带给我的是片刻的安宁。我望着楼上房间亮起的灯光,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不知道在后院待了多久,等我回去时在场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受邀来参加婚礼的朋友们纷纷过来打过招呼也走了,场上就只剩下家里的人在收拾残局。程远醉得不醒人事,已经趴要桌上睡去,大人们都在忙也顾不上他,我同婶婶打了声招呼便将他背了起来,打算送他回家。
我家在村尾,程远家在村头,走过去要花上三五分钟。他似乎是醒了,用手勾住了我的脖子,□□在外的胳膊有着烫人的温度,就紧紧的贴在我脖子上。现在背起他已经有些吃力,程远已经和我差不多高,只比我瘦了一些。
等终于将他安置到床上时,我已是满身大汗。他睁眼看着我给他脱鞋,用枕头垫在他的脑袋下,始终一言不发。
我坐在他的床头,抚了抚他的头发,这下他没有躲开我:“小时候将你从学校背到家里一点都不觉得累,刚才就背了那么一会儿,我就已经累得我满头大汗,我们还是真长大了啊。”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停留在床头的雕花板上,这退了色的红木雕花床,应该是叔叔婶婶结婚时添置的,到这时大概也有二十几年的时光了。
我又接着说道:“今天我结婚了,我很开心,因为有了自己家庭,肩上也多了份责任,这应该就是每个人成长之后向前走的动力。说这些可能你不会懂,但等你结婚的那天应该就懂了。小远,我们是一起长大,所以我也希望你能拥有与我一样的幸福,你懂嘛?”
程远推开我的手,将视线对着天花板:“你还记得我是什么时候不再叫你哥的吗?”
我起身离开了床沿:“你从十三岁便不再叫哥,到现在已经九年,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可我的回答只有一个,我们是兄弟,第三辈也好第一辈也好,你要明白,我们是兄弟。”
“我明白,可我知道有些话今天不说就永远没机会说了,不过既然你已经知道,我便不再往下说了。”
我说:“你睡吧,我回去了。”
曾听村里的长辈说过,亲人间过到第五辈便没有了血缘,没有血缘便可以再结亲。程远肯定也是知道了这个,才一直强调着我与他是第三辈的兄弟,也许在他心里只要我们过到第五辈,他便敢勇于将心里所想的告诉我。又可能是在血缘与同性面前,他找了一个比较容易突破的缺口,他一直都在用这个缺口安慰着自己,似乎忘了其它一切突破不了的。譬如我与他都是男人,譬如我是否也会同他喜欢我一样去喜欢他。
回去的路上我便一直在想,如果他和我没有血缘,如果他是个女孩儿,我会不会像小时候玩过家家一样与他来一场山盟海誓,将今天的新娘换成他。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万事都是早已注定好的,我和他注定要成为兄弟,也注定有些事情永远不能说出口。
离开他家前,我听见他轻声说了句:“这下,我连梦都不用做了。”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梁硕与程远隔着门暗度陈仓的这几个月里,阿齐曾携着任信来访,当了几天的空气和白吃了几天的煲仔饭后,终于受不了两人的腻歪而打道回府。期间碰见到过一次程浩,看着人孩子都会喊爸了,只轻微感叹的道了句:“果然是直的。”
任信表情复杂的看了他一眼,接着便在他腰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阿齐走后,又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原本就是程远瞒着梁硕招来的,说是要还他一个番外。
没错,这人就是小夏。
阮夏一脸纠结的看着眼前这两个都曾将他压过的人,顿时脸颊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