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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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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搓了搓手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你帮我问问他什么时候有空。”
  何彪一直都不怎么有空,就算有空也是去找林言清,又怎么舍不得花时间在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头上。我向他求教全是通过电话执行,从买厨具到烹饪材料都是按着他的意见买的,等我将东西都备齐,他才努力挤出来一些空隙来我家对我言传身教。
  当然,是我事先同林言清讲好的,让他陪着一起,不然我才请不动这尊大佛呢!


第13章 第十三章
  首当要学的必然是煲仔饭,自从带程远去吃过一次,他便是爱上了这口,当然我和他也是一样,学会以后既讨好了他又犒劳了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这天我买了几个砂锅——最主要是怕摔所以便多备了几个,一袋泰国香米,腊肠鲜虾鳗鱼都各自买了些,另外还将厨房里一应要用的调料工具备好,冰箱也被塞得满满当,等何彪他们到我家时厨房已被我弄得有模有样,林言清啧啧啧的感叹道:“还真是说干就干,挺雷厉风行的呀!”
  何彪倒是没有多余的废话,就抱着胳膊站厨房门口,俨然一副名师的姿态。我被他的指挥弄得没头没脑,菜切得不行,料放得不够,锅底没刷上油就往里倒米饭待会铁定得粘锅,高压锅不是那样盖的,排骨鳗鱼有你那么腌的嘛……
  我这一急一乱,心思便不在手上,但好在菜刀不太锋利,不然准得切下一块肉来。我用水龙头对着伤口冲了冲,贴上创可贴就又进了厨房,没等我抱怨一声,何彪倒先崩溃了,挽起袖子就亲自上阵。
  他挥了挥手:“一边儿看着去,我也就示范这么一次,要学不会以后也别找我,看得我着急。”我和林言清相互对视了一眼,他挑了挑眉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可我没时间理会这些,将血液全集中到了脑部,恨不得自己能变身成一台摄像机,将何彪的每个动作都记录下来。
  要不怎么说世界就怕认真二字呢,这男人也是如此,认真时的模样比平常要有魅力好几倍。林言清漫不经心的靠在门上,将眼神落在这个穿着西装手法利落切着果椒的男人,他微微眯起的眸子,里面有沉寂而认真的流光溢出,即使佯装出懒散的表情也遮不住他已经入神的专注。我笑了笑,觉得自己相较于他,反倒有些不专心了。
  一番忙碌早已经过了饭点,程远在外面也不知道吃了些什么,之前叮嘱过万海涛让他帮忙看着他点,应该不至于会去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何彪顺手做了三锅煲仔饭,径自在厨房洗了筷勺,只端了两锅到客厅,这意思过于明显——要想吃就自己端反正我只管自己和林言清的 。
  我打开冰箱,只从里面拿了一罐百事,意思也很明显——要想吃就自己拿反正我只管自己的。
  所以说林言清说话从来都不靠谱,这何彪哪儿是做得不错,简直可以直接去饭店应聘主厨了好吧。我又往嘴里送了口饭,眼神颇为幽怨,嘴里的虽是美味心里却甚是凄苦,也不知道要浪费多少米多少菜,我才能将煲仔饭做到这个境界。
  在我家吃过饭,已经是下午两点,两人将筷子一放什么都没说就走了,我看着厨房里的满目狼籍,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了沙发上。再有一天就是程远的生日了,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一想到这儿便猛的拍了拍脸,将精气神又给打了回来,孤注一掷,就不相信做不好一锅饭。
  程远回来之前,我已经将家里上上下下都收拾干净,还将窗户都打开来透气,一大袋子垃圾早早提到了楼下,本来还担心他回家后会发现什么,好在他洗完澡就直奔电影房,直到看电影看得睡着了,我才将他抱回房去。
  动作虽然很轻,可还是把他给弄醒了。
  我顺势也躺进了被子里,抬手摸了摸他细细软软却又发色不纯的脑袋,我问他生日想怎么过,他想了想,没抱多大兴趣的回了我一句:“随便……”
  我将人揽进怀里:“这可是成年的生日,怎么能随便,再说了,咱们是在去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认识的,所以这不止是你的生日,更是咱俩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
  “相对于怎么过这个生日,其实我最在意的还是生日礼物。”
  “噢……那你说你想要什么,看我能不能办到。”我要知道他存了什么心,这个话轮子我是绝不会接的。
  程远从我怀里挣脱开坐了起来,仰起脸从上往下俯视着我,笑了笑说:“我现在只比你矮五厘米了。”
  我突然察觉到了一丝危险:“所以呢?”
  他突然又双腿叉开骑坐在我大腿上,弯下腰与我面对着面,自从我给他的眼镜将框架的换成隐形的之后,发现他整个人都有了些变化。也许正好赶上他在蹿个儿,也许正好到了蜕变的时期,总之现在的程远与我初见时的程远已经大不相同。
  他手指摆弄起我胸前的睡衣扣子,一脸认真的神情:“我想做上面的那个。”
  这要是换成我俩正缠绵着,我肯定只会笑一笑并且不置可否,然后用行动告诉他谁才能在上面。可此刻我却笑不出来,因为程远的表情很认真,一点不像是我被我欺压时随口说出的狠话。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多年前林言清曾对我说过的话,他说如果我有一天也甘心屈于人下,那么便是找到对的人了。
  我没有怀疑过程远在我心里的重要性,应该说自我发现喜欢上他以来,便一直将他当成对的人看待。可要让我颠覆以往二十多年坚持的东西,真的比想象中还要艰难。我叹了叹气:“这个,我真办不到。”
  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希望落空,程远从我身上离开后便侧过身去,后来我俩没再说话。
  我想说些什么打破这份沉默,但除了向他妥协似乎没有什么是值得此刻开口的,我知道程远一旦有了这样的心思,便不好再压制下去。在这个世界上,肯定不只我一个是以此来捍卫男性的尊严的,之前他不说是因为还小,男人天性之中的本能还未觉醒,随着他一日日的成熟起来,这种本能也会越来越强烈,到时候再被我拒绝,他又会是什么反应呢?
  其实当我在想这些的时候,便已经有了妥协的准备,可是时机还不对,在我还未确认某件事之前,我不能这么轻易的答应他。
  毫无新意的,我买了几件与我平日穿得款式差不多的衬衣用做生日礼物,这是我在看到他原本穿的衣服有些显小才想到的。程远明显长高了许多,再不给他换几件合身的衣服,别人见了指不要以为我有多亏待他呢!
  他生日的当天,趁着去水果店的一整个白天,我不下十次的重复着何彪当日教我的那些,砂锅里的东西煮好了倒掉,洗干净后又换上新的材料接着做,直到程远回家,我还是没能做出一锅称得上美味的保仔饭。垂头丧气的看着他,心中都是无奈。
  本来是想摸一摸他脑袋的,可碍于满手的油渍便只能做罢,程远直直的看着我,眼睛刹那间就红了。
  我有些被吓到,急忙说:“你这是怎么了,别哭啊……”接着又用不怎么干净的衣袖慌乱的给他擦脸,程远躲也不躲,依然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他抽了抽气,略带些鼻音的说道:“不都做好了嘛,端出来吧,我都饿了。”
  回过头看了眼狼狈的厨房,已经熄过火的砂锅还冒着热气,低头看了看同是狼狈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他这样是被我感动的,便忙不迭的回应:“你先坐那儿,我这就去端。”
  搭配着可乐,我俩合作将这锅饭吃得干干净,连锅巴都没剩下。程远说这是他吃过最难吃的煲仔饭,我点点头,这也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煲仔饭。
  我们吃过饭,便一起去洗了澡,我帮他吹头发,他试我给他买的新衣服,当他将一颗颗扣子全扣好后,我又给他一颗颗的解开。我扔下手里的吹风机,将密密麻麻的吻落在他那副被骨骼撑得过于削瘦的身体上,指腹游走过他后背的每一寸肌肤,那是他最为敏感的地方。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敢问起那夜,问他当时心里是否还想着另一个人,可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早就满心满眼只有你一人,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笑了笑:“你的反射弧可真长,害我白白伤害难过这么多年。”
  幸运的是,我们最终还是没能错过彼此。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第14章 第十四章
  不止是我被吓到,就连阿齐他们也有被他吓到,短短两年的时间,程远就足足长了有八公分。程远刚过十九岁,我俩分别在健身房量过身高,健身教练差点以为我要晕厥过去,忙伸出手来就要扶我。测量仪上的数字定在了181。5上,我转头问了问教练:“刚才我量得是多少?”
  “183。5。”
  我腿一软,直接坐到了地上,程远笑着过来拉我,却被我一把甩开,我有气无力的喊道:“你要敢再往上蹿,我就截了你半条腿……”
  对于程远而言,这当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我却始终挂愁云惨淡的脸,感觉头顶悬了把斧子,说不定哪天就要落下来。这种危机感随着他日渐增长的身高而增加,这次还稍有些距离我就已经挺不住了,要是下次量出个无差别来,估计我会当场毙命。
  然而,忧患永远只是忧患,程远的身高定格在了182上,与他相差的这1。5,就像蹦极时最后将你拉住的那根绳索,这可是救命的1。5啊。
  阿齐对此似乎是有些失望,时常拍着跟他差不多高的程远叹气道:“怎么就不争争气再长点呢,可惜,真是可惜。”
  程远扬起眉毛:“来日方长,你等着看就是了。”说完,又对着我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我有些不寒而栗,连忙灌了口酒来压惊。
  他身上此时穿的是我的衬衫,早几个月前他就已经跟我混着穿衣服,有时候我俩一起进酒吧,总会引得店里的人侧目。程远现在不比当初那么容易害羞,别人要看他就大方的让人看,见到认识不认识的偶尔还要打声招呼,店里的常客早就知道我与他是一对,像那种来挖墙角或者旧爱找上门的戏码几乎就不可能会发生。但有些人也爱捕风捉影,将看到的夸大一番再转述给我听,等我再去质问时,程远便要反咬我一口,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说了又说,后来我学了乖,只要不是亲眼所见,别人说什么就全当放屁好了。
  这世上不乏有些不识实务的,不管这人是不是已经打上了别人的标签,只要看上了便不顾道德和颜面,强抢也好,哄骗也好,总之非要将人弄到手不可。
  提起这事,现在都觉得有些后怕,但凡当时我有些心不在焉,这小孩儿怕是就跟人跑了。当然这还要感谢阿齐,要不是他拥有常人不及为朋友献身的精神,我也不可能这么轻易的避开这次情敌危机。
  这个称不上情敌的情敌叫任信,起初听到这名,不难想象他父母在为他取这名时所抱的期待,所谓为商之道当以仁信为本,想必他父母也是希望儿子长大后从商才取了这名儿,他倒也没辜负了这名字,同何彪一样,任信也是个商人。
  后来我才领悟到,其实这名字还有另一个读法——任性。要说他任性到了什么地步,这又得从第一次见面说起了。
  第一次来我店里,他便要了瓶路易十三,我这酒吧虽然在镇上是最大的,但相较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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