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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玫瑰?”他喃喃道。
那种熟悉又亲切的感觉奔涌出来,年轻的母亲的样子又浮现在了眼前。
“你小的时候手可巧了,还叠了一大盘的玫瑰,记得吗?”戚麟循循善诱道:“绝绝才不笨呢,你想想,叠皮卡丘和做陶碗,哪个更难一些?”
江绝怔了半天,忽然开口道:“好像……是我叠的?”
三岁前后的许多记忆突然变得真实起来。
他在长大之后,不知不觉地忘记了很多事情,可是现在好像突然又什么都回来了。
“对吧?”戚麟亲手又拿了一团陶泥,郑重地交到他的手中:“所以,要不要试一试?”
江绝忽然深呼吸坐直,一边踩着脚板一边用掌心和手指控制泥团的塑形,一口气就把一个陶碗完完整整的做了出来。
没有任何犹豫,也不再自我怀疑。
那个小碗薄厚均匀,显得颇为漂亮。
“我做到了哎。”江绝看向戚麟,笑的像小孩儿一样:“好像也不难。”
戚麟心想我家绝绝真是犯蠢的时候都这么可爱,凑过去亲了一下他的脸,肯定道:“你做的最好了。”
镜头外的编导们默默推开了这碗狗粮,表示真的吃不动了。
然而两项比赛的时间综合起来,江绝一个人的评分是最低的,要接受对应的惩罚。
主持人推出一个小推车出来,上面装了各种精致的小点心,还有三四个打理好的海胆也放在上面。
“请推出去叫卖吧,”她笑眯眯道:“不卖完不可以回来吃饭哦。”
原来,在波希战争前后,古希腊人非常注重区分城市和乡村的人。
城市的富豪们习惯在这样的手推车里取用食物,推车作为陈列柜般的存在,可以凸显他们的讲究和富有。
推车上的食物,都是原原本本还原了古代希腊人的饮食习惯,各种鲟鱼、甜酒之类的东西,看起来古朴而又简单。
江绝应了一声,真推着小车出去叫卖了。
戚麟注视着他的身影,忽然脑补起卖火柴的小女孩。
好可爱啊……想……
他跟了过去,试图在天黑前帮他尽快的完成惩罚。
江绝平日里还是比较内向,一个人在陌生的国度推着小车,甚至不太好意思大声的叫卖。
街头偶尔有老太太或者中年人过来询问价格,但是英语在这儿并不是很管用,江绝除了指指旁边的价格单,其他的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海上高悬的太阳渐渐下落,海风拂来时带着微微的凉意。
海鸥们聒噪地蹲在屋檐上叽叽喳喳,远处还能听见依稀的海浪声。
戚麟解下自己的外套给他披上,开始帮他用希腊语叫卖各种点心。
就在这时,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游客凑过来,一脸惊喜的用英文问道:“你们是——你们是《仙画》的主演吗?!”
江绝愣了下,下意识地点点头。
“天啊!你就是爱德华白的孩子!哦哦哦——”那老外直接扭过头,飞快的把一大家子全都叫了过来,热情洋溢地跟他们介绍:“这两位,就是《仙画》的主演!我们上个星期还去二刷过啊记得吗!”
越来越多的游客嗅到躁动的气息,纷纷凑过来用不同的语言试图和江绝交流。
人们拿出笔记本T恤和外套,拜托他们两个帮忙签名。
而小车上的各种食物,直接在这儿被售卖一空,甚至有人想把手推车都买走。
江绝没想到在这么偏远的地方都有人认识自己,身边的戚麟很自觉地帮忙挡住各种试图拥抱握手的邀请,职业性地扬起营业性笑容来,帮他应付各种问题。
“他是江绝!那个演《野屋》的大坏蛋!”
“托尼,《野屋》里他不是那个坏蛋,另外一个人才是……”
更多影迷开始请他们两喝酒,拜托他们聊聊和《野屋》与《仙画》有关的一切。
戚麟也完全没想到这事儿会这么快搞定,在盛情之下陪那帮大叔们去喝了杯啤酒,还当众唱了一段《茶花女》中的《祝酒歌》。
江绝笑略有些腼腆,但也思路清晰的开始讲各种《野屋》拍摄的花絮。
许多希腊人凑过来开始听热闹,旁边有会英语和希腊语的人直接开始跟着翻译,各种闪光灯也开始不断闪烁。
另一头,导演组们接到了摄影师的电话:“他们……好像已经完成任务了。”
“不会吧?这么快?”副导演将信将疑:“全都卖完了?”
“好像,不光卖完了,还碰到好些个影迷,他们在请戚麟喝酒——”摄影师顿了一下,不确定道:“我怎么好像看到有个记者拿着话筒过去采访了?”
等戚麟他们再回来的时候,手推车上满满当当。
热情的影迷们不光送了他们一整箱啤酒,还买了好些礼物全都塞到了这小车上面。
戚麟喝了一整扎啤酒,没留神打了个嗝儿,跟小鱼吐泡泡似的。
江绝笑眯眯地把手推车交了回去。
“搞定啦。”
第133章
他们在希腊一共呆了四天。
吃早饭的时候可以顺手喂海鸥; 夜晚忙完了可以去沙滩上散步。
如果将来可以在这样的小镇里定居,似乎也很美好——
每天清晨看一眼那澄净碧蓝的大海; 心情都会好很多。
等节目全部录制完; 他们飞去了印度; 抵达了孟买的泰姬玛哈酒店。
印度是个非常奇怪的国家。
游客们既不能否认他的繁华与美丽; 也不能理解他的脏污与拥挤。
泰姬玛哈酒店几乎是整个国家最漂亮的酒店之一,东正教式的外形有几分教堂的感觉,配色也肃穆又华丽。
酒店外的马路泥泞拥挤; 道路上还能看见白牛和黄牛大摇大摆的穿行而过。
在这个敬重牛为神灵的国家,牛在街头可以肆无忌惮的横跨马路; 所有汽车看到了都要耐心等待。
不仅如此,他们甚至开发了牛尿为原料的保健品饮料; 据说销量也颇为不错。
九月将至,正是象神节的好时候,商贩们拿着小竹筐蹲坐在街头两侧; 几乎每一条街上都有卖花的地方。
在酒店高处往下看去; 甚至能瞥见许多色块般的小点。
大捧大捧的玫瑰、万寿菊、百合; 如同茶叶般成摞的堆放在花筐里; 全部都是按斤来卖出的。
妍丽的颜色哪怕只是红橙黄蓝的陈列在一处; 大片大片的花团也好看的犹如艺术品。
趁着节目组还在统筹安排的功夫,戚麟和江绝吃了个晚饭,一起出去逛了一圈。
空气中散着湿漉漉的泥土气息; 远处有混乱而嘈杂的交谈声,汽车喇叭不时响起; 附近的小店都破败而陈旧,给人一种梦回八十年代的感觉。
他们穿行过长长的街道,隐约看见了神庙的宝顶,而近处卖荷花的小贩在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叫卖着,音节全都跟米粥一样糊在了一起。
印度人爱莲花,认为它圣洁、吉祥。
而市场和街道旁的花儿都是只卖花朵不卖花枝,框子里的绚烂色彩散着香气,让人仿佛误入了王室的后花园。
戚麟还发现了好几家卖各种首饰的小店,忍不住牵着江绝过去看看。
各种手串、项链、鼻钉还有镯子,都是以金银铜打造而成的,鎏金质地在灯光下流光溢彩,缀着的无数宝石熠熠生光。
这同样是装点印度女性的常用品之一,轻盈华丽的沙丽也做的颇有质感。
戚麟忽然想买点回去拍新专辑的MV。
作为一个男艺人,他大概从十三四岁开始就有好些的缀饰,用于在上舞台演出或者参加通告时装饰自己。
后来渐渐的只戴个项链或者戒指,偶尔还会偷偷趁江绝睡着了给他戴个Choker,再悄悄亲一下他超好看的脖子。
Choker这种东西又禁欲又暧昧,哪怕是戴在这个沉睡的男人脖子上都有种隐秘的禁忌感。
戚麟在戴完之后左看右看,努力控制住想给他买一抽屉各种首饰的冲动。
不过江绝醒了以后好些也没什么抗拒,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然后把这份礼物收下。
首饰店里有古老的熏香,广播里还在含混不清的放着印度语的歌谣。
老板已经习惯了这些光拍照不买的客人,在旁边叼着烟翻报纸。
黄铜色和银色随着夜风晃来晃去,镯子们项链们如同果实般成串的坠在半空中,整个小店都充满了异域情调。
戚麟挑了些长链和小装饰,利落爽快地付了钱。
江绝在等待的过程里在打量附近的小吃店,虽然有些心动那些包裹着花朵和草莓的糯米卷,可最后还是为了肠胃的安全没有过去。
第二天拍摄的时候,大家都睡得很好,气色都非常不错。
“早上好——”
主持人穿着印度特色的长裙,在酒店大厅里进行第一轮游戏的暖场。
“我们即将去的,是孟买最大的花朵市场——Dadar!每个人都有一万卢比的自由消费金额,但也请记得完成任务!”
崔檬很自觉地穿了长衣长裤,尽可能地把平日会裸露的身体部位全部遮掩起来。
她显然不太放心,旁边的陆访则表示如果害怕的话,可以和他一起走。
第一场比赛还真是与花卉有关的。
选手要把六百六十六朵花带在身上,全程一朵不漏的把花从Dadar带到指定的另一个地点。
所有的花都可以在这个大集市里买到,但不允许借助任何塑料袋之类的容器。
在裁判一声令下的同时,戚麟下意识地握着江绝的手就跑了出去。
他们飞快地进入人流之中,开始一边挑花店一边思考对策。
“脖子上可以缠——还有就是手臂。”
“头顶,”江绝下意识道:“可以盘在头上,如果能买到帽子或者头巾就更方便了。”
节目组依旧要求一人一队,他们索性开始快速的帮对方戴花环。
六个一数,数一百一十一次,其实很容易搞混。
根据裁判的解释,最终与这个数字偏差最小,且用时最短的人,就是唯一的优胜者——其他的所有人都要接受惩罚。
戚麟很少戴上这么多的花——
在江绝的辅助下,他的双手手腕都戴着莲花手串,脖子上挂了三条长长的花环,连耳朵上都挂了两个小花环。
江绝甚至买了两大匹头巾,像印度人一样把彼此头顶包裹成小山一般的形状,再让花环顺着头巾的方向一圈圈地缠绕。
结果两个人就和稻草人一样,几乎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江绝整个人开起来像是舞台剧上的某个精灵,大多的金合欢在耳旁缀着,手腕上还是大串的玫瑰交缠。
繁复又绚丽的花瓣衬的他们两都肤色白皙,可惜唤蛇人般的大头巾还是有些破坏形象。
他们两晃晃悠悠的穿过拥挤的车流和人群,绕过用脑袋蹭消防水栓的大黄牛,再拐弯顺着指引上楼。
“我感觉我跟换毛的小祈一样,”戚麟努力地控制着身体抖动的幅度:“走一路掉一路毛。”
江绝忍着不笑,正经道:“你这一路走来,真是繁花相送。”
他们两就这么走了两条街,几乎走几步就会掉两三朵花。
等真的到了终点前,江绝忽然拦住了他。
“怎么了?”戚麟好奇道。
“我们来数一下。”
原本两人出发前都是不多不少刚刚好的六百六十六,可是江绝走到现在,身上只剩下五百六十七朵,戚麟的稍微好一点,还剩六百多。
“好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