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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苏讶异,他不知道万宸这时候回来,先前打电话对方只是问了问他今天在哪里工作以及几点下班,没想到他会直接到会场来。这几天不见林苏没来得及思考他们重新定义的关系,等万宸走到了身边,他才发觉自己其实很紧张:“你回来了?”
对你回来了这几个字万宸特别满意,眉目都含着温柔:“嗯,想你了。”
林苏语塞。
许之清觉得这氛围有点奇怪,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便也打了个招呼:“你好,我们上次见过面的。我记得你说你是林苏的。。。。。。”
“弟弟!”林苏抢先答道,“这是小宸,我弟弟。”
万宸眸子暗了暗,有些不满,但还是笑意不减:“嗯,我是林苏的弟弟。”
林苏松口气,只听下一秒万宸又道:“也是他男朋友。”
林苏脸爆红,尴尬不已,而许之清表情精彩:“啊?这样啊。。。。。。”
宣示所有权一样,万宸搂住林苏的肩,低声道:“快下班了没有?肚子饿不饿,我们去吃东西。”
听到这句话林苏就觉得药丸,果不其然刚谈论过这个话题的许之清立刻道:“正好呢,刚才我和林苏说好要去吃烤羊肉。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一起去吧,人多也热闹些。我还没好好认识过你呢。”
三人坐了许之清的车去往饭店,刚到包厢,林苏发现自己把手机忘在车上了,万宸便问许之清拿了钥匙去取。停车场有泊车小弟,不过刚才不在,这会万宸出去开车门刚好遇上了,却是一个他非常不想见到的人。
这个看上去有几分猥琐的泊车小弟,是他不愿回首过去中梦魇的一部分——罗阿三。
罗阿三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看上去有点脏,嘴里还叼着半截烟,先前他并没有认出万宸来。随着万宸开了车门拿出手机,他的眼睛就眯了眯,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挡在了万宸面前。
“哟,”罗阿三打量着他,“差点没认出来,这不是小万吗?”
万宸不愿和他多说:“请让一下。”
“小万,怎么不认识你哥了?啧,现在混得不错啊,上次有个富二代找你我还以为你要遭殃,好一阵担心,没想到啊没想到,”罗阿三就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凑得近了些,“现在这么好的车你也开得起,告诉我,你这是被包养了吧?!”
“你不要胡说八道。”万宸眼神冰冷。
“被包养也是你有本事,谁叫你有这张脸呢,我早知道你不是安心做底层人的命,凭你的本事,攀上高枝也不奇怪。不过有了好处也别忘了哥,这么久不见,看看,你哥我都混成啥样了,你也忍心?”罗阿三把烟头随意扔在地上踩了,歪着嘴笑,“好歹大家都是一个窝里出来的,江湖救急,帮帮忙,拿点钱给我凑合凑合?”
一个窝里出来的,这几个字让万宸脸又冷了几分。
当初罗阿三是怎么偷走他的东西上交给刘阳东的,他可一丝也没忘记。
万宸没再理他,径自往饭店内走。
“别以为你干的好事没人知道。”罗阿三阴笑着,“我告诉你,刘阳东可出来了。”
万宸顿了顿身形。
“缉毒大队是你举报找去的吧,不错,你这一招挺狠的,靠着贩卖摇头/丸这个把柄直接端了刘阳东的窝。但那又怎么样?耐不住人家刘阳东有关系,根本没重判,上个月一出来就在C市翻天覆地的找你,说是非要废了你不可,你可得小心点,我的嘴一向不怎么严。”
“你想怎么样。”
“哦,简单得很,这车归我,从此江湖不见,见过你这件事我自然也不会提。”
许之清开的是一辆路虎,并不算特别贵的那种车型,在罗阿三眼里差不多价值等于个天文数字,但他也知道对于有钱人来说包养一个小情儿送个车子不算什么,以为这车是万宸金主送的的,便狮子大开口要车。
万宸嗤笑一声:“醒醒,天还没黑呢。”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进去了,留下背后罗阿三怨毒的目光几乎快要把万宸的背影烧出个洞。
半道上遇到林苏出来找他,见他脸色阴沉关心的问道:“小宸?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见到林苏,万宸从旧事中抽离出来,缓和了表情。
林苏却浑身不自在似的,有些不想进包间,万宸拉着他走了两步发现了这一点,便停下脚步:“怎么了?”
“里面有个狂犬病。”林苏说。
原来是LE来了,许之清的脸色也很不好看,LE在他手机里安装了软件,直接定位找了过来,一进门就看见林苏和许之清两人在包间里当场就阴阳怪气说了几句话。这时候正紧紧的挨着许之清坐着,虽然后者一脸不爽。
万宸走进去看见那个所谓的狂犬病,不,在他心里其实LE是个花孔雀,还是分分钟孔雀开屏那种,心里觉得有点好笑。
能让好脾气的林苏生气的人,这年头也不多了。
“小帅哥,是你啊。”LE对万宸印象深刻,又对林苏道,“看不出来啊林总,您出门还把弟弟栓裤腰带上呢。不知道是情弟弟还是亲弟弟,真是耐人寻味。”
许之清站起来:“林苏,小宸,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说着大步走了出去,留下屋内三个人面面相觑。
LE即刻反应过来,连忙追了出去,却只来得及闻路虎的尾气。他气急败坏,站在原地狠狠踢翻了垃圾桶,旁边罗阿三佝偻过去捡了起来:“这位客人,您消消气。”
LE还是要面子的,被泊车小弟劝了也觉得脸上无光:“要你管?!”
“实不相瞒,那位开路虎的客人我认识呢。”罗阿三说,“有钱人么,难免脾气大了点。可惜了我的朋友,刚才还从他车上下来,这下都没车回去了。”
“你认识林苏?”LE挑了挑眉,非常意外。
以为LE说的是开路虎的那人,罗阿三眼珠转转,点了点头。
“开什么玩笑?林氏集团的二把手也是你能认识的?”LE不屑,“吹牛吧你。滚开,别当本少爷的道。”
说完他发动自己的法拉利,飞一样的开了出去。
每次和许之清见面,好像都会出现闹剧,林苏觉得他们不仅性向不合且八字不合,心想下次还是别和许之清走那么近了,每次都会被误伤!不过既然来了他们就没有走的道理,这会正好没了闲杂人等林苏也挺高兴的,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吃一顿饭了。
刚开始用餐的时候万宸似乎有心事,后来稍稍放开了些,林苏都开始揣测万宸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会了。正犹豫要不要真对刚才的闹剧解释一下,好在万宸神态很快恢复如初,自己一边吃还一边剃了羊腿肉投食林苏,把这只馋猫喂得肚滚腰圆。
————
童女士对万宸认亲的事情特别上心,一方面她天生是个菩萨心肠的人,简单来说也有圣母病。另一方面因为万宸也算是自己小儿子“捡到”的,多少当成了自己人,生怕哪里出了错,误了万宸的事。
她和柳萌把这事一手揽了下来,还把当天的会面安排在童家老宅,一大早就吩咐佣人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和点心,还派了家里的司机去机场接人。
林哲虽然有公事要忙,但和万宸也算见过几面,还是表达了自己的关心。
万宸说心里不暖是不可能的,林苏和家人对他的好足够他感恩一辈子。这会儿他们坐在沙发上,童女士紧紧抓着他的手:“小宸呐,你别紧张,一会儿阿姨会帮你的。”
感受到童女士的手心汗,万宸:阿姨,是您紧张吧。
这么想着他还是点了点头:“好的,阿姨。”
林苏站在窗口看到院子里驶入了自己家的车,有点兴奋道:“来了!”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朝窗外看去。
黑色奔驰悄无声息停住了,司机绕到了车后亲自开门,一只穿着棕色牛皮鞋的脚伸了出来,紧接着便是一根拐杖落地——这让屋内的人都有些惊讶,然后另一只脚也落了地,从车子钻出一个虽然十分英俊但很年长的成熟男人。
男人大约五六十岁,两鬓斑白,因长期的皱眉让眉心有了深深的皱纹。他的五官和万宸十分相似,却更为凌厉严肃,让人一下子可以联想到几十年后万宸老去的样子。他表情沉稳,先抬起头朝屋内看了看,然后杵着那根极具英伦范儿的拐杖优雅的朝屋子里走来。
万宸收回目光,没有起身。
可那人的脚步声一声一声,似乎走在他的耳边,走在他的心上。
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大家只是盯着那扇玄关的门,和那门口傲然伫立的男人。
“沈叔叔,您好。”柳萌最先反应过来,她走过去做了个请的姿势。
“有劳。”
这么客气了一句,男人却没有动,他的目光穿过屋内站立的人们,一眼看见了沙发上同样看着他的万宸。刹那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这两人的相似,那奇妙的血缘,令他们几乎就和照镜子一般,像是一个现在和一个未来,在遥遥对立。
沈叔叔走了进来,走到了万宸的面前,不仔细看的话,并不能发觉他握着拐杖的手在微微发抖。这个头发花白的男人将激动隐藏在步伐里,声音里有细不可闻的颤抖:“宸宸。”
这一声喊出来,童女士的眼泪就夺眶而出。
万宸终于站了起来,但没有什么表情:“你好,我是万宸。因为还不能确认我们的关系,所以我不能喊你爸爸。很抱歉。”
“会确定的。”沈叔叔并不生气,低声道,“第一眼,我知道你是我的儿子。鉴定结果也必然如此。”
“我拭目以待。”万宸冷声道,“但在假如我是你亲生儿子的前提下,我首先有个问题要问你。”
“你说。”
“为什么抛弃我。”说出这一句,万宸眼眶终是发红了。
林苏就站在他旁边,心里又高兴又酸涩,万宸问的这句话让他觉得十分心疼。他握住了万宸垂在身侧的手,那手十分冰凉。万宸感觉到了,侧头对他笑了笑,却比哭还难看,随即也紧紧反握住了他的。
沈叔叔听了这句,一刹那震惊无比,他眼里闪过痛苦,半晌才叹口气:“宸宸,我们永远不可能抛弃你。抛弃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我和你妈妈永远不会做的事。”
遥远的记忆穿过尘封的真相,被沈叔叔娓娓道来。
不是抛弃,不是什么家族利益,也不是什么遗落在外的私生子。
事情原委原来如此简单,和世上许多丢失孩子的家庭一样,小小的万宸——应该说是沈宸仅仅是走失的孩子中的一个。
沈家原是书香门第,沈叔叔年轻时和妻子下海经商,生意刚刚起步,不免四处奔波。
沈宸走失的那天,是在距离C市不远的,一个县城的火车站。
他们不是本地人,人潮拥挤中发现孩子不见,立刻找了保安和车站播音员,还报了警。沈宸那时候刚两岁,正是话都说不清楚的年纪,夫妻俩发疯似的在县城疯找却一无所获。后来经过警方理性判断,沈宸应该是跟随人流上了火车,自此天各一方。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失误,让亲生骨肉分离十几年。最早的年头沈叔叔不断南下寻子,至少找过了大半个中国。后来妻子患上了抑郁症,加上她原本也有心脏病,沈家夫妻只好兜兜转转一边寻子一边去了大城市治病。最后沈叔叔生意起步,赢得了人生第一桶金,也没放弃寻找沈宸。差不多又过了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