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安,安礼: “……”真是男友力MAX,大哥你都要咬人了,我们还能怎么办呢!照办呗,而且还要办的妥妥贴贴的,他们也不想提头来见那个丧心病狂的魔王。
“放心”
“放心”
说着他们就各自回各自的公司,该放火的放火,该杀人的杀人。
怪就怪当初他明明知道他和他的关系还要惹上自己把,这世上最可悲的就是惹上薄情的男人。
沈梓涵疲惫的揉了揉额头,就听到电话铃响起:“沈总,二少爷刚刚去机场,是去墨西哥的,要不要阻止?”
沈梓涵沉思良久:“不用,暗中多派几个人跟随保护就是。”他相信他会回来的,所以现在沈梓沐就这样被他哥放养了。(作者君:沐沐,乖乖去吃草把~Y(^_^)Y)
他知道他去墨西哥做什么,罗兰那个女人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小岛上,而且他知道是他的弟弟把她软禁在那。而且沈梓涵也在那里安排了人,但是不是为了报仇,他只是想时刻知道他在干什么,不然他会不安。
他已经付出一世的时光用来复仇,这世他只想为自己而活,保护他在乎的人。
提到墨西哥这个国家,沈梓沐感觉是遥远而陌生的,原谅他只知道那里好像有印第安人的存在,它的国鸟是雄鹰。
调动脑子里的一切思想细胞,沈梓沐都没能想起来有关它的其他任何信息。
下了飞机,踩在实地的时候,沈梓沐才真正感受到了来自异国的气息,来来往往的外国人,口中说的陌生的语言,行色匆匆。
我是多么格格不入,我的格格不入真是没有国籍。
沈梓沐嘲讽的笑了笑,打了车就往码头去,然后才坐在轮船往‘西马’小岛去。
西马小岛是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小岛,景色宜人鲜花四季缭绕,包括罗兰最喜欢的兰花,这里一年四季都开放。
沈梓沐站在轮船的栏杆前,晚风轻轻地吹拂着,让他感到十分清凉。
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满天的红霞烧红了半边天,一团耀眼的火球正慢慢往下沉。沈梓沐难得心情平静地欣赏着这美丽的夕阳。
太阳一边落下,一边变换着颜色,好像要把自已炫丽的色彩最后展示给世界万物看。它把海面照得金光闪闪,犹如许多金子铺在海上;天空被它照得一会儿红彤彤,一会儿金灿灿;几只飞翔着的海鸥给它照得变成橙黄色的了。 看着这样宽广的风景,他觉得他艰涩的心都不那么苦涩了。
沈梓沐到达林中的别墅时,夕阳西下,他看见罗兰正在别墅旁的花园里修剪花枝,橙色的阳光使他整个人都变得异常柔和。
再次见到罗兰的身影,沈梓沐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没有等人通报,沈梓沐直接走了过去,从背后拥抱罗兰,闻着罗兰身上的气息,这是沈梓沐这些天以来觉得最美好,最幸福的事。
死亡,尸体,鲜血。那些灰暗的,悲惨的画面,都随着这个美好的拥抱,远离自己。
感觉到罗兰的僵硬,沈梓沐没有放开他,而是收紧了手臂,就像个迷路的小孩子终于找到家一样,不愿意放开:“妈妈。”
良久,罗兰才长长一声叹息,转身牵过他的手往屋里走去,毕竟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一块肉。即使对他,再怎么狠,心里总是念着他的。
屋里的陈设极其简约,东边的地方还设制了一个佛堂,上面供着的是一座白玉的观音像。
沈梓沐没想到她竟然没责怪自己,反而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沈梓沐反复捏着被她牵过的右手,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那种温柔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属于母亲的温柔。
但是他还是不会放她走,除非所有的事都尘埃落定,能确保她平安时。这一世换她来保护她。前世她用她的生命保护了他一次,今生他还她。因果罢了,不要说爱与不爱,爱太累了。
罗兰坐在他的对面轻轻的喝着茶,保姆洗了一盘的葡萄放在桌上上,就离开,剩下俩个静默的人。
她不开口,那么只能是沈梓沐开口打破这令人心慌的寂静:“我这次主要是来看看你,还有就是”沈梓沐从手提包里拿出一碟文件放到她面前,这些都是他的财产转让书,里面包括他这些年投资的一些收益不错的股票,房地产,还有沈昊天给他的沈氏的3%的股份等,如果她不是无节制的花销,沈梓沐想这些应该能够让她衣食无忧的过完下半辈子。
“你这是什么意思,用钱收买我,让我乖乖呆在这儿一辈子?”
“妈,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沈梓沐着急的解释,他不想把话题又拐到不欢而散的方向。
良久,他才又道:“最多一年,一年之后,你想去哪就去哪,我也管不着。”沈梓沐自嘲的笑了笑,那时候他想管也管不了了把。
唉,老了,罗兰想到今天早晨在镜中看到自己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头发,感慨岁月不饶人,落叶知秋,情谊如酒,风渐凉时有喜却无忧。岁月流走,蓦然回首,恩恩怨怨一场梦。
罗兰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软禁她,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她知道她的儿子正在走在一条充满荆棘的危险之路。虽然她是一个非常失败的母亲,她曾经为了别的东西,抛弃了他的儿子,但是她是爱他的,她并不想他走上岐路,而且她知道这事肯定和沈梓涵有关。
罗兰不答反而向沈梓沐说起了她和沈昊天那一辈的事,那是充满着回忆与感伤的声音:“我和他是你爸爸的左膀右臂,他叫痕……”(前世三有写),沈梓沐听着她的声音时而欢喜,时而忧愁,目光悠远的看着前方,好像透过时间,空间在看一个非常怀念的人,悲伤又欣喜。这些老一辈的事,沈梓沐也是第一次听到,他一直以为他母亲只是一个手段比较高超的富家太太,却从未想过他的母亲曾经有过这么动荡不安,大悲大喜的前生。
“因此”罗兰总结道:“我的一生活着的目的就是要让沈昊天生不如死,偿还我曾经受到的苦痛。我本来想让你争气点争到沈氏,然后我再把沈氏毁了,沈家毁了。结果我失败了,我终究是斗不过他,也是我一妇道人家想的太简单了。不过他现在已经死了,人都死了,我也不想再计较什么沈氏不沈氏的,我真是恨透姓沈的。我累了,我想余生为自己活活,想想我这大半人生不是在为沈氏奋斗就是在设计要毁了沈氏,我累了。”
“那沈梓涵的母亲?”
“那个女人,确实是我对不起她,仇恨蒙蔽了我的眼睛。所以小沐,离开沈梓涵,他不可能对你真心的,他只是想报复我。”
沈梓沐微微一笑,没有反驳什么,只是道:“母亲,太晚了。”有些东西一旦牵扯进去就无法逃脱,局中人。
沈梓沐觉得每个人生活在世上,都应该有他自己应该要负的责任,他有他要负的责任,即使代价是他的生命:“不过母亲很高兴您没有责怪我对您的这种无礼的行为,还有谢谢你高兴我,你的关心无论何时总是让我感到开心”
罗兰微微一愣,看着眼前已经比他还高的少年,百感交集,她想她错过太多了。这是她的孩子,她从来都没有好好看过他,他应该是恨自己的把。
她想可能真的是太晚了,无论是关于错过的时光,还是关于沈梓涵那个孽障,她知道在无法挽回的时候任何劝说都是苍白无力的,她叹息道:“小沐,我希望你能好好的。”
这个别墅沈梓沐装修的很精致,但是沈梓沐让人禁止在这里出现任何可以向外边通讯的电子产品,他不敢相信她,所以这个房子注定是静寂的。这个房子里住着一对母子,同一屋檐下,但是他们的心隔着一个海角天涯。有些错误是时光,无法弥补,因为时光是无法挽回的。
后半夜,下起了雨,雨打在树叶上发出啪哒啪哒的声音,连续不断,就像寂寞连绵不绝。
第二天,沈梓沐没打扰罗兰搭着最早的一艘轮船走了。其实他不知道她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运,直至消失。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他能快乐的在他的路上走着。
作者有话要说: 暑假去哪玩?
我真是太逊了我想,食色性也,美色误人Y(^_^)Y
☆、第 64 章
政治斗争后方经济一定要到位,政治斗争说白了就是一种‘金钱的游戏’,因而上面那位非常注重沈氏的经济发展。
本来按照沈梓涵的计划一切都很好,沈氏现在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在A市这个全国经济重心的大都市都是决定霸主,力压A市的老牌家族,国内外子公司发展也非常好。特别是沈梓沐那时候推荐他投资的马骏叫做购物网的投资,随着经济的发展,手机的普及,每天每月的利润简直可以和地下生意的利润相比,虽然不如地下生意,但是仍是一项来钱十分可怕的项目,特别是这是白道上可以放在阳光下曝晒的生意。
本来一切都蒸蒸日上,但是没想到…到底是谁泄露了机密。本来想对付缪家,也不得不先停下来,让缪家和陈家先狗咬狗。最让沈梓涵不省心的是因为沈昊天死亡中风而的老爷子,又提起和陈家联姻,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沈梓涵绝对不会同意。总会找到办法的。
上流社会的圈子一如既往的狭小,沈梓沐和沈梓涵刚参加完一个大佬海龟儿子的生日宴会,结果刚出门就和缪家兄弟遇到,真是巧,沈梓沐想。
缪斯诺:不是巧,是我弟看到你哥俩千里迢迢赶过来偶遇的。
这段日子以来缪斯鑫一不做二不休利用各种渠道散播他和沈家家主的露水姻缘,还在上流圈子里宣扬他们认识的经过而且各种说沈梓沐坏话挤兑沈梓沐,善妒呀,小气恶心什么的。
所以大家现在都知道沈梓涵和缪斯鑫有一腿,但是却和沈梓涵弟弟和不来。因为这个各种版本的小说都有,贵族圈都传疯狂了。八卦是人的天性,贵族也一样。
所以现在这个大门口若隐若现的隐藏着一下假装在热火朝天,实际在看八卦,顺便看看考量要不要抱缪斯鑫大腿,如果他真的是这个帝王的男人的话。而缪斯诺只是在看沈梓涵到底喜不喜欢他弟弟,因为缪斯鑫跟他说沈梓涵爱他,只是不善于表达。
至于缪斯鑫他觉得沈梓涵和沈梓沐肯定是不可能在一起,他和他在一起是乱伦,如果他和他在一起他的事业也就毁了,毕竟国内对同□□还是十分排斥,而且还是乱伦。沈梓涵那么理智的人不可能不清楚其中的厉害,所以他觉得沈梓涵对沈梓沐只是一种冒险喜欢刺激的心里,不可能会长久。所以他才是沈梓涵他的真爱,只有他才配的上这个睿智的帝王般的男人,因为他和他上了床。
缪斯鑫就是见不得沈梓沐好,看着沈梓涵和对着沈梓沐那么好,对着他却是冷冰冰的,他难受他接受不了,可是他不想和沈梓涵发脾气,责怪沈梓涵,都是沈梓沐的错,全都是沈梓沐的错!
无辜躺枪的沈梓沐想退到一旁,又被沈梓涵给拉回来,逃什么逃。沈梓涵真是厌恶死缪斯鑫,要是当初知道这是一个死缠烂打的蛇精病打死他也不会上床。在上流社会混几乎每个都是识时务的,上床也是一种普遍情况,你情我愿,事后该当陌生人还是陌生人,熟人还是熟人。
他已经知错悔改,忏悔了一个世纪了,结果被缪斯鑫把这又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