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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PK总裁(蝴蝶)-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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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益面无表情的转过身,伸出手在宋慈佝偻着的后背上轻轻拍了起来。
    老先生又递过来一瓶还没有打开过的矿泉水,“小伙子,来,给你兄弟喝口水,说不定会好过些。”
    李益稍微迟疑了一下,点头接过,拧开瓶盖,把瓶口凑到宋慈嘴边,让宋慈就着喝了几口水,咳嗽才渐渐平复下来。
    宋慈感激的向老先生致谢:“谢谢您。”
    老先生豁达的笑笑:“你太客气了,大家出门在外,互相帮个忙都是应该的。今天你有困难我帮了你,说不定哪天我有困难就会有别人帮我呢。”
    宋慈笑笑,转头看向窗外,不再说话。
    有微弱的风从车厢底部透过缝隙涌上来,抚上宋慈通红的脸颊,带来一阵爽快的凉意。
    一片稀疏的灯光从窗外掠过,似乎是一个小村庄。
    宋慈依旧面向窗外,淡淡开口:“帮了我,你后不后悔?”
    李益正靠在坚硬的铁壁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宋慈转过头,看着李益依旧冷冽的侧脸,半晌,才低低的说:“我知道这个时候说感谢有些不合时宜,但是,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谢谢你愿意陪我一起走以后的人生。”
    李益缓缓睁开眼,怔怔望着虚空中的某处,“其实,这对我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如果不是因为宋慈这件事,他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办法走出那个牢笼,一直将自己圈禁在那里,和李国来相互折磨到死。
    现在,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他终于离开了那里,离开了那个被抛弃的李益,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对于即将踏入的、崭新的、充满变数的未来,李益是有些期盼和向往的。
    可是,这份期盼和向往,却又带着沉重的罪恶感。
    毕竟,他的手上沾了鲜血,这辈子都洗不干净的鲜血。
    李益转身,迎上宋慈的视线,在脸上漾起一个分外温暖的笑来。
    这是宋慈第一次在李益脸上看到这种笑,仿佛冬日正午的暖阳,驱散所有严寒,感觉舒服极了。
    这一刻,宋慈突然意识到,也许这辈子,他都要和这个叫李益的男孩子依偎在一起了,共同承担罪恶,共同分享快乐和温暖。
    不知何时,身侧的手被李益紧紧握住,干燥而温暖。
    两只倔强的刺猬,在一场劫难之后,终于收起根根竖起的利刺,忘掉所有的针锋相对、傲慢偏见,开始学习着相互依偎,相互取暖。
    宋慈没有挣扎,就这样任他握着,低声问:“我们到哪里下车呢?
    李益看向窗外,有黑魆魆的树影一掠而过,如鬼魅一般,“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在国土的最南端,有一座四面环海的城市,那里有世界上最蔚蓝的海水,有温暖的太阳,还有高大的椰子树。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能够在这样的地方生活,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
    宋慈看着李益刀削般的侧脸,说:“我们就去那里。”
    
    第15章 路上
    
    这时,许久没有出声的老先生突然插嘴说:“你们说的地方是s市吧?”
    李益诧异:“你怎么知道?”
    老先生哈哈一笑,说:“我何止是知道,那地儿我简直太熟了,因为我老家就是s市的。你们两个是去旅游吗?”
    李益和宋慈匆匆对视一眼,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
    老先生笑得更加开心了,“那你们真是太有眼光了。我跟你们说啊,我们s市不仅景致好,各种山珍海味更是让人数不胜数……”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老先生滔滔不绝的向他们介绍起s市的一些旅游的好去处和风土人情,方方面面,十分详细和具体。
    宋慈和李益聚精会神的听着,简直比在学校上课还要认真。毕竟,他们对于s市的了解,尚且仅限于书本上的只言片语,远远不敌一个在当地生活了五六十年的人了解的深入。如果想要在那里生活,多多了解一些当地的吃穿住行毕竟是没有坏处的。
    最后,老先生热情总结:“到时候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就行了,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都可以帮你们。”
    虽然知道这只是一句随口的客套话,但是宋慈他们依旧很感激,连道了两声谢,才结束了这场漫长的谈话。
    第二天早上,当宋慈在火车的颠簸中醒来的时候,他正靠在李益的肩膀上。
    有阳光透过车窗打在他的脸上,像是有无数的小小触手抚摸着他,痒痒的,很舒服。
    他轻轻的坐直身体,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微微侧头,见李益正紧闭着双眼,呼吸均匀,安静的睡着。
    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低矮山峰,山峰上满是苍翠的高大林木,山脚下则环绕着碧绿的带状河流。晨风吹过,河面泛起粼粼波光。在淡金色阳光的照射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让人感受到强烈的……希望。
    是的,希望。
    宋慈不觉笑起来。
    没多久,李益也醒了。
    他抬手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偏头向外看。
    察觉到身边人的动作,宋慈收回投注在车窗外的目光,回转头,说:“你醒了?”
    “嗯。”带着些微的鼻音。
    宋慈递上昨天老先生给的矿泉水,还剩了大半瓶,“喝点儿水吧。”
    李益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我们现在到哪儿了?”
    “刚刚过了b省,现在在f省境内。”
    李益将水递回给他,“那估计今天晚上就能到g市,我们在g市下火车,坐大巴到y市,再坐两个小时的轮船就能到s市了。”
    刚刚睡醒的老先生笑着接口:“路线了解的够清楚啊小伙子,不错不错。”
    老先生扶着身旁的行李站起来,使劲捶了捶酸痛的腰,“哎呦,在地上坐了一个晚上,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了。你们也饿了吧?我看你们从昨天上车起都没有吃过东西,来,吃碗泡面垫垫肚子吧。”
    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两盒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递了过来。
    经老先生这么一说,宋慈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之前因为精神高度紧张,哪里还顾得上饿不饿,如今整个人松弛下来,饥饿感才瞬间涌上来。
    宋慈还有些迟疑,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接受别人的馈赠。
    饿了许久的肠胃却不给主人犹豫的机会,立马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似乎在呐喊着抗议主人的残酷虐待。
    它们抗议的实在太大声,身边的李益和老先生都听得一清二楚。
    “哈哈,小伙子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喏,赶紧接着吧,我举得胳膊都疼了。”
    李益伸手将泡面接过来,“谢谢,等到了s市我们一定会还给你。”
    老先生无所谓的笑笑,转身上洗手间去了。
    *
    吃了一碗泡面,宋慈的胃才好受些。
    中午,老先生又多次赠送食物,宋慈却坚决不再接受。
    老先生无奈,只得作罢。
    晚上八点半,火车在g市火车站停靠。
    老先生因为要去探望在g市生活的女儿,不再同宋慈他们一起走。
    老先生坚持让来车站接他的女儿把他们送到g市的长途汽车站,才依依不舍得同他们告别。
    当前往y市的大巴启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幸好李益在开车之前跑去车站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斤苹果,他们才不至于再次饥肠辘辘。
    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g市的气温却依然很高。
    宋慈打开车窗,湿热的晚风扑面而来。长时间的旅途让他感到异常疲倦,却了无睡意。李益也是一样,就着车厢内微弱的灯光,翻看着在候车大厅内捡到的一份报纸。
    突然,也不知看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内容,李益原本就白皙的一张脸瞬间血色尽失,拿着报纸的双手微微的颤抖起来,几乎要拿不住这几张轻飘飘的报纸。
    宋慈凑过来,问:“有什么有意思的内容吗?”
    李益立即把手中的报纸合起来,顺手从车窗扔了出去。
    报纸在夜风中翻腾了一阵子,终于同飞扬的尘土一起落在了马路上。
    铺展开的报纸上,写着骇人听闻的大标题:女子因家暴杀人碎尸,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李益掩饰性的咳嗽两声,说:“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垃圾新闻,没什么意思。”
    宋慈不置可否,从塑料袋里拿出两个苹果,一个递给李益,一个留给自己。李益把苹果接过来,却不吃,而是拿在手里无意识的把玩着。
    半晌,李益试探着开口:“既然我们要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不如来得彻底一点。”
    宋慈好奇:“怎么个彻底法?”
    “不如,我们将名字改了吧?不用换姓,只是将名字改掉而已。这样的话,我们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慈思考了片刻,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问他:“你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李益说:“我一直都很喜欢一个字,左边是个火字,右边是个夜字,组合在一起是个煟郑臀蚁衷诘囊孀滞簟!�
    宋慈咬了一口苹果,问:“为什么喜欢这个字?”
    “虽然不知道这个字准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赋予它的意思是——燃烧的夜晚。”李益说:“我一直很喜欢黑夜,觉得黑夜可以掩盖一切丑陋的东西。而黑夜里燃烧的火光,又能给人带来希望,指引迷路的人前行。”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挺有意思的。你以后就叫李煟耍俏腋萌「鍪裁囱拿帜兀俊彼未认肓讼耄担骸拔野汛缺拇然怀纱蔷捎碌拇牵趺囱俊�
    “辞旧迎新,告别过去,迎接新的人生,不错。”李益笑起来,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李煟院笄攵喽喙卣铡!�
    宋慈也伸出右手,握上李益的,“你好,我叫宋辞,也请多多关照。”
    *
    n市女子监狱里,夏莫冰还没有睡。
    原本及腰的长发已经被剪去,变成了齐耳的短发;时刻画着精致妆容的面庞如今脂粉未施,眼角眉梢有细细的皱纹显现出来;早已洗的发白的、肥大的囚服裹在身上,没有丝毫线条可言;右手的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却依旧能看到殷红的血色。
    纵然如此,夏莫冰依旧是这间牢房里最美丽的女犯人。
    夏莫冰抬起完好的左手把垂下来的一缕头发顺到耳后,脸上满是怅然。
    今天白天,同屋的女犯人红姐告诉夏莫冰,她虽然投案自首了,但因为情节严重,极有可能被判无期。
    红姐比她的情节还要轻微,也是判的无期。
    红姐和夏莫冰同岁,是这座牢房里的大姐大。
    当年,红姐的丈夫出轨被她捉奸在床,最为讽刺的是躺在她丈夫身子底下的竟然是她的亲妹妹。红姐气昏了头,当即和丈夫大打出手,却失手将丈夫从五楼的阳台推了下去。红姐的丈夫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终于还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两眼一翻咽了气。
    从二十五岁到四十五岁,红姐作为一个女人最美的二十年就是在这间阴暗的牢房里度过的。
    可是红姐说,虽然是过失杀人,她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她甚至觉得,就这么让那个臭男人死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她简直恨不得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唯一让红姐放心不下的,是当时尚且不满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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