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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攻是门技术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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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生就到此终结。但是一放入口中,食物都变成了美味的力量,指引着她走下去,面对明天的阳光。
  “我衷心期待你也有那个时候,小堂,我们富二代的身分承受着旁人的异样眼光,有时候很难挨,有时候会痛恨自己生在这种家庭,但是——我们也拥有比别人更多的资源。”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朝他挥了一下手,淡淡道:“算了,那些都是好听的废话,讲句实在的吧,你死了,我那笨弟弟会从棺材里把你拖出来鞭尸,你若真的死了,宇潮会很伤心的,你知道,他是一个重视朋友的人,而你是他唯一重视的朋友,好好的吃饭吧。”
  她走了,马为堂却是呆怔的坐回椅子上。
  他没有感觉到饿,或者是饿这种感觉被他的脑子无视,但他还是打了电话,叫秘书搭计程车去某饭店帮他外带一份蔬菜三明治。
  没多久蔬菜三明治放在他的桌上,很清淡,味道闻起来也很好,食材也是精挑细选的。
  他却看着它,无法拿起来咬,仿佛它是毒药一样。
  五分钟过后,他才像下定决心般拿起来咬了一口,食材鲜甜,蔬菜甜味跟特制的沙拉酱料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好像有金色阳光在舌尖跳动,这个三明治有五星级的水准,这个主厨确实有实力。
  这么好吃美味的蔬菜三明治,一般人只怕会一口接一口的吃,连舌头都快吞下去,而他努力的想要咽下去,却反胃的吐了出来,他抱着垃圾筒,吐到没有力气,也吐到眼泪直流,更吐到胃酸直冒。
  “他妈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孕吐哩!”
  他无厘头的调侃自己,胸部困难的起伏,恶心感还在胸腹间缠绕,却还是露出自嘲的笑容。
  就像一个隐藏自己苦痛的小丑,好像不这样嘲弄讪笑自己,就无法面对未来活下去。
  每个人都有病痛,这就是他的病。
  一辈子也好不了的病。
  +++++
  “妈咪,饭饭不吃。”
  吃到红萝卜,珉育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把它用汤匙拨开,被叫妈咪的周宇潮吃了一口,装出很好吃的样子大叫,“哇,这个好好吃,你真的不吃吗?”
  “不吃——不吃——”
  珉育又继续拨红萝卜,奉嘉仪故意把红萝卜切得很碎加在饭里,他还是一一挑了出来,周宇潮见了不由得对他竖起大拇指。
  “我的儿子怎么这么聪明呀。”
  他不小心说出心里得意的话,被坐在一旁的奉嘉仪听见,气得脸拉下,“怎样?你变相鼓励他偏食吗?不行,要吃掉红萝卜,不可以挑食。”
  “不吃——红红的不吃!”
  “要吃光。”
  “不要!”
  小孩子倔了起来,周宇潮小心的把红萝卜碎片捏进自己的手里,一边教训自家儿子,“不可以这么坏,爸比在教你不能挑食,要吃掉。”
  珉育原本要放声大哭,结果看到挑出来的红萝卜都不见了,再见到周宇潮对他挤眉弄眼,他忽然了解了真相,并且顺着演戏下去。
  “好,吃光光——”
  他拿起汤匙,把没有红萝卜的饭舀进嘴里吃,而周宇潮偷偷摸摸的走到厨房,把碎红萝卜丢进厨余桶,以为自己干的好事没人知晓,正洋洋得意的时候,后面传来愠怒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没、没干什么?”
  他赶紧把厨余桶给盖上,却口吃了一下,不过他向来善于装傻,马上就镇定下来,笑着道:“没什么,想削个水果一起吃。”
  “削水果?你会用削皮刀吗?哼。”
  “喂喂,怎么这么说,我怎么可能连削皮刀都不会用,我再怎么说也活了好几十年。”
  “活得久,不代表你脑袋没问题。”
  “脑袋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啦,不过那根没问题是真的。”他穿着居家运动裤,是松紧带,他把裤头拉开,看着自己的小兄弟。奉嘉仪对这白痴话题没理会,利眼扫视厨房,他怕露馅,拍了拍奉嘉仪的臀部,“嘉仪,你最近对我好冷淡哦……莫非你已经——呜呜,厌倦我这黄脸婆了吗?”
  “滚开,少碍事。”
  奉嘉仪一把推开故意挡在厨余桶前的周宇潮,翻开厨余桶,马上就看到切得超碎的红萝卜,脸色立刻就变了,周宇潮被当场人赃俱获,脸有点僵,想偷偷溜出去的时候,已经换来奉嘉仪的降龙十八掌。
  “你这白痴,谁叫你疼小孩疼到这样子的,他不吃,你还帮他演戏,替他遮掩,你这是什么身教?以后他杀人放火怎么办?养子不教谁之过?你有没有读过三字经,还是跟小孩再重新读一下啊,让你腐烂的脑袋长点智慧。”
  他被骂得一句话都答不出来,过没多久,就被罚坐在一旁念三字经。
  他呜呜的装可怜,跟小孩子告状,“爸比好可怕,妈咪好害怕。”
  “疼妈咪,爸比坏坏!”
  珉育挥舞着拳头,站在他这一边,但他马上就义正辞严道:“不能说爸比坏坏,爸比是为珉育好,爸比是全世界最好的爸比,是妈咪错了哦。”
  “哦,是妈咪坏坏,爸比最好了。”珉育理解的点着头,顺便用小拳头捶了一下周宇潮的手,“妈咪坏坏,会被爸比打打哦,屁股会痛痛。”
  “放心,到了晚上,是妈咪打爸比屁屁,爸比不会痛痛,会很舒服。”
  “打打会舒服?不会痛痛?”珉育睁大了眼睛,似乎觉得疑惑。
  一道散发寒意的黑影笼罩了周宇潮,奉嘉仪声音阴冷好几度的说:“你又在乱教什么了?你这混蛋,嘴巴放干净点!”
  “我是在陈述事实,呵呵。”
  “陈述你个头,你给我小心点,再让我听见你教小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你就……”
  哈哈哈,莫非要打自己屁屁,以奉嘉仪的小拳头,那又不疼,而且——他咽了咽口水,怎么感觉有点情色,害他都期待起来。
  大概是他那张色色的脸流露出他的想法,奉嘉仪扭了一下他的耳朵,放大绝道:“你就休想再上床。”
  “哇啊啊,不行,不能不上床,对不起,爸比,是我错了,我错得好严重,以后我会严格的调整我自己的行为,绝对不会再犯错。”
  周宇潮立刻乖乖的,还更正刚才自己的话,对珉育道:“打屁屁会痛,做错事,爸比会打屁屁,所以不能让爸比生气,我们要乖乖听,懂了吗?”
  珉育脸色凝重道:“懂,坏坏,爸比会打打,打打屁屁痛。”
  “没错,就是这样,太棒了,你果然是我的儿子,是天才啊。”
  又来了,奉嘉仪掩住脸。
  周宇潮动不动就夸赞儿子,一副疼儿子疼到骨子里去的溺爱行为,做坏的事,在他眼里是有天分,做好的事,更是被他天才、天才的乱叫一番,这个男人哪里像以前的风流花花公子,根本就是个疼小孩的蠢爸爸。
  “跟妈咪念哦,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
  因为好念,句子又短,小孩朗朗上口,也因为周宇潮这阵子动不动就跟小孩说话,现在珉育的言语跟表达能力一下就增进很多,连保姆也说珉育进步很大。
  自己以往常要加班,回家累得半死,疏忽了这一方面也没办法,幸好现在有周宇潮在。
  在周宇潮的坚持下,他们带着简单行李搬到了周宇潮的家里,他不得不承认以前租的小房子实在太小,很多需求没办法满足。
  周宇潮的房子又大又舒适,为了珉育,他还把一间房间改装成儿童房,改装完成的那一天,他还高兴得带着珉育去玩具店,一副想把整家店都买下来的挥霍,要不是他阻止,恐怕珉育的玩具会堆满整个房间。
  “妈咪,我念完了,棒不棒?”
  “好棒,好棒!”
  周宇潮摸着珉育的头发,不停称赞,珉育开心得害羞起来,贴在周宇潮的身边不起身。
  奉嘉仪既欣慰又有点寂寞,因为一直黏他的珉育在他们搬进周宇潮家后,感受到周宇潮的关怀爱护,有时候还跟他一起嬉戏玩乐,让珉育一下子就接受了周宇潮,并且把他的戏称”妈咪”,一直用来称呼周宇潮。
  “想睡睡——妈咪抱抱。”
  吃过饭,又读了点书,就到了珉育的午睡时间,开始揉眼睛了,而他现在不需要奉嘉仪抱着他才能入睡,周宇潮抱着他,他也能够睡着。
  现在他就自己钻进周宇潮的怀里,毕竟是父子天性……
  到时事情若是有了变化,离开的人,会不会变成只有他一个?奉嘉仪的心因这想法一揪。他又会变成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就跟父亲在他高中死掉时一样。
  他写了好多信给嘉媛,只因为他害怕那种孤单的感觉,嘉媛却很少回信。
  他那时才明白父亲的寂寞。
  父亲少话,他只会在工作回来时,简短的问他吃饭了没,功课做完了没?就没了其他互动。他们一家四口在一起时,父亲也是如此。
  母亲受不了这种生活离开后,他才发现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父亲其实很受伤,所以他决定跟着父亲,照顾父亲。
  他怕没有了自己,父亲会更寂寞,会连个问吃饭了没的人都没了。
  “过来。”
  仿佛看出他的不安,周宇潮对他招手,他犹疑了一下,没有过去,周宇潮单手把孩子抱起来,走过来,然后另外一手把他圈进怀里,这一刻他有想哭的冲动。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这么难过的一件事。
  怕自己孤单,怕心爱的人远走,怕自己跟不上对方的脚步而被抛下。
  这一切就是这么的悲伤,爱一个人很苦,可是有时候,人太孤单寂寞,即使明知对方会让自己很痛苦,也还是会爱上。
  “你在想什么?像吃了大便一样。”
  “你讲话很没卫生耶。”
  这个男人就是有这种天分,立刻会把气氛进入搞笑状态,他被他搂得很紧,他身上的气息传来,让他很安心,而周宇潮就像很喜欢闻他味道一样,又把鼻子贴在他的耳朵旁。
  这种动作十分亲密,他握紧周宇潮的手,周宇潮也反握住他的,紧紧的,就像捉住得来不易的幸福。

  第九章
  
  他看见了媛媛,在酒吧里,他们离开酒吧,气氛太美,他们第一次接吻。
  他有些犹疑,觉得进展有点快,也觉得这样会让对方认为他只想要搞一夜情,进而让对方不齿他的为人,所以他轻轻的印上去,不想惊吓到她。
  “媛媛,你名字好可爱。”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像气音一样,吐在她的耳朵旁,这样的调情方式有点卑鄙,因为连浪女也受不了,曾有个姐姐说过他的嘎哑声音太犯规,尤其用气音在耳边叫对方的名字,会让对方马上投降。
  对方眼睛湿润了,他是情场老手,一看就知道媛媛也有了感觉,他含住她嫣红的嘴唇,唇膏的味道有股浓烈的香气,他舔着这股香气,拉住她的手环住自己的肩膀。
  她那像不知道手要往哪里放的姿态有点青涩,他分不出她的清纯是真是假,但是那本《苏格拉底语录》已经落到地上,他将她压在引擎盖上,饥渴的伸舌吻她。
  她的回吻是羞怯的,后来像被本能驱使般,渐渐跟他舌尖轻碰,他吮吸着她的唇,她吐出的呻吟跟气息火热无比,他一听,就知道她非常动情了。
  “我们到饭店去。”
  他不该说这句话,感觉他像个色狼,或是印证外面对他的诋毁——风流浪子,只想要女人的身体,根本就是个会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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