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了爱德华这句不痛不痒的嘲讽,对面的男主人挑了挑眉,拿起冰凉的高脚杯抿了口白葡萄酒后轻轻放下,“这件事我可没计算到。我很无辜,卡斯珀。”
爱德华低头一笑又恢复面目冰冷的模样,褐发男人则眨着灰褐色双眸打量起他,轻飘飘地丢下一句:“你长得真像凯瑟琳,除了那双眼睛。你的眼睛在告诉我,你的外表哪怕长得再像那个疯婆娘,可你实际上还是齐格弗里德。”
爱德华没有回话,而是默默地捏紧了杯柄。丽贝卡则瞥了眼兄长。
“真遗憾,以前我们没怎么见过面。不过,我知道你眼睛那块疤。”
深不可测的男主人漫不经心地轻轻摇晃高脚杯里的浅色液体,慢慢地凑近些嗅着内里的醇香,褐眼却直直地盯着爱德华右眼额角的伤痕。
“那道疤毁了你的容貌。不过我倒觉得给你添了些魅力,你的小污渍好像在暗示我:你似乎不同于齐格弗里德。你会比他迷人,甚至……不择手段。”
爱德华听后低下眉眼若有似无地笑了笑,转而抬起头来对着褐发男人拿起温开水旁边那只装着白葡萄酒的高脚杯,“也许是。”说完便望了眼沉默的丽贝卡,抿了口杯内的浅色液体。
“卡斯珀,五天后我会带你去那里。”丽贝卡毫无预兆地宣告了这一决定,然后拿起叉子叉了些烧得白嫩的鸡肉送进口里,自顾自地用起餐来。
褐发男人看了眼闷头吃东西的妹妹,对着卡斯珀无奈地笑了笑,指着丽贝卡半是开玩笑地抱怨:“你瞧,贝卡比我还急。卡斯珀,你得好好养好伤,知道吗?”
爱德华望了眼笑着盯着自己的男主人,只是又抿了好几口白葡萄酒,良久才回复:“去那里之前,我想带海伦娜出去一趟。”
褐发男人挑了挑眉略带诧异地“噢”了一声,然后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来:“皮埃德拉有个孩子们都梦寐以求的大型游乐场,我去过很多次,但印象最深的那次是妈妈带我和贝卡去的那次,也是唯一一次。那时候妈妈是为了奖励我拿到了圣乔安娜的笔试机会才带我和贝卡去,父亲也有来。我记得妈妈那天打扮得很漂亮,还特地和邻居借了个相机想要拍照。”
略带停顿后,男人把目光放向了另一只装载着深红色液体的高脚杯,伸手捏紧杯柄,轻轻地摇晃着内里的红酒。“妈妈刚开始很担心父亲不会答应一起合照,结果父亲很直接地答应了,他那天难得很开心,没有抱怨或挑剔我妈妈,最后我们一家人在贝卡最喜欢的旋转木马前合影。那张照片,在很长时间里都是我妈妈眼里的结婚照。卡斯珀,你明白吗?”
爱德华没有说话。
褐发男人抿了口红酒,收起了所有笑意,目光森然。
“卡斯珀,你知道为什么我父亲那天会那么开心吗?不是因为我拿到了圣乔安娜的橄榄枝,而是因为齐格弗里德终于开口说愿意和他一起研究Fuerte。”
爱德华望了他一眼,“我会去弗朗西斯卡大教堂。”
“你会帮我的,你会帮我的!——否则你就会像你那个愚蠢的父亲,最后在实验室上的地板上滚来滚去求我把药瓶拿来!比街边的流浪狗还要落魄!”
褐发男人咧嘴笑了笑,甚至夸张地笑了出声,拿起桌上的餐巾掩了掩自己的嘴巴后笑得似乎更厉害了,然后冷不丁就着餐巾往餐桌上一拍,桌面抖了抖,银光闪闪的餐具都发出了短促的噪音。
“卡斯珀邓肯,你就是个无药可救的疯子!——你是疯子,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那个男人大声笑了起来,旁边的丽贝卡闭了闭眼,轻叹一声。
爱德华没有任何表情,木着脸开始机械地进食。
作者有话要说:
无
第35章 第三十三章Something Under The Truth
1
今晚的玫瑰宫广场附近游客们意外地寥寥无几,被夜色笼罩的圣女维吉尼亚似乎不复昔日的光彩照人,嘴角处的那抹明媚笑容隐没在黑漆漆的夜空里,仿佛暗示着她再也不能为世人祈求上帝的救赎。
准备入冬的皮埃德拉今天难得地出过太阳,地面也没有那么潮湿,吹刮着大地的冷风意外地有些轻柔。
面色难辨的阿尔弗雷德静静地坐在不远处的长凳,黑眼睛出神地看着眼前的青铜雕像和静静流淌着的许愿池一言不发,任由呼啸而至的冷空气拼命地钻进开敞着的大衣外套,直击心底的伤处。
拾起木凳上的啤酒罐想麻痹心底里隐隐发作的疼痛,却发现已经一滴不尽。
干脆利落地把空罐子扔进垃圾桶,脚步浮浮的棕发警探慢腾腾地走向了圣女像前,双眼无神地环视着周遭的一切,一眼就看到了富丽堂皇的玫瑰宫旧址门口前有一个连声哀求路人施舍的乞丐,衣衫单薄的他瑟瑟发抖,低泣不止。
他忽然想起爱德华当初主动跑去便利店买食物和送外套给那个乞丐时的神情,嘴角慢慢浮现出苦涩的微笑。
于是他打算走去给那个孤苦伶仃的乞丐买点热咖啡和热食,但有路人先他一步带着那个乞丐走去了救助站,围观群众有的拍照有的欢呼。
又是晚来一步。
阿尔弗雷德只好继续在原地凝望被寒风吹打的圣女像,自言自语:“若世人爱神,那么神会爱世人吗?”
过了一会,棕发警探脸色凄惶地大笑一声。
“如果神爱世人,为何神会让无辜的男孩疯疯癫癫地流落街头做任人打骂取乐的乞丐,让他进了黑帮替人卖命杀人越货?”
“如果神爱世人,为何神会让这个男孩遇到神的使者祈求以此脱离黑帮生活时袖手旁观,让神的使者为救男孩而死,让男孩背负无法消除的罪恶感?”
“如果神爱世人,为何男孩在拯救另一个与他相似的小男孩时反而被人误会,让男孩与一生的伤病为伴,苦苦被折磨下去?”
发颤的右手掏出上衣口袋里的银色十字架项链,当初被染上血迹的地方都已经清洗干净,重新变得闪闪发亮,完全看不出来那里曾经被鲜血弄脏过。
当年需要保守身份的琴科没法把名字告知达米安神父,所以神父就叫他安赫尔(ngel),贴心的神父还在十字架上刻上名字打算把项链送给他,想着再次劝他早日脱离埃斯特雷拉。
礼物最后变成了遗物,神也没有庇佑安赫尔。
阿尔弗雷德充满深情地凝视了会后,同样也在发抖的左手怯生生地抚摸起十字架上面的纹路,然后把它戴上了自己的脖颈上,低着头小心专注地注视抚摸。
“安赫尔……安赫尔……我的好安赫尔……”
苦涩沙哑的呢喃像是要把那个日思夜想的人一声声唤回自己的身边,好好地抱住他保护他,不再让他受伤。
“原来这个世界没有神,也没有圣诞老人……”
阿格瓦的人都说琴科是个背信弃义的坏人,他先是背离了待他如亲子的神父卡洛斯达米安,抢走了上任主教赠予的信物;
阿格瓦的人又说琴科是个残暴冷血的坏人,他不仅一枪毙了‘烟枪’阿方索,连阿方索的妻子和孩子都不放过;
阿格瓦的人还说琴科是个利欲熏心的坏人,他明明爬到了高位,却痴心妄想地借奥尔维达夫妇的事意图□□,幸亏老东家及早识破,受到了应得的报应。
然而达米安神父的死不过是为了避免琴科在哈迪斯逼迫之下想要以自杀挽救大局,垂垂老矣的神父为了最爱的孩子“安赫尔”自愿献出生命,临死之前还将自己最珍视的十字架项链送给了他,苦苦地求他活下去。
他的孩子自然活了下去,却只有紧握着那条项链忏悔才能安然入睡。
阿方索之死全是他咎由自取。如果他不是为了让埃斯特雷拉在上升期大乱而设局牵扯到只想一心侍奉神的无辜神父,那么就不会加速自身的灭亡,还想杀光整个教堂的遗孀萨宾娜也不会葬身火场。
哈迪斯以一副爱惜人才的面目培养他,又拿自己的独生女和组织的最高位置许诺给他。即使婉拒一切,但被恩情束缚的他再也逃离不了组织,只能被榨干所有的利用价值。
等哈迪斯发现他的复仇对象是桑斯查克曼,而他还是邓肯的后代,就利用奥尔维达夫妇的事一并铲除他,不假思索地给他钉上叛徒的十字架。
萨曼莎最后说,当初她以为迷晕了人之后和马修去放跑奥尔维达夫妇会很顺利,结果夫妇俩早已被人开枪打死了,书房被人翻得乱七八糟,看得出来有人觊觎他们的资料就先一步灭了他们的口。慌乱无措时他又突然驾到说他来负责善后,见她拼死反抗就打晕了人让马修带走。
可谁也没想到发高烧的遗孤会误会他而往他的左大腿上用力地捅了一刀,更没想到逃跑的时候会和特雷斯出了车祸摔下了山坡命悬一线。
幸好在帕朗塔重遇和家里断离关系的卡尔查克曼才勉强保住他的性命,但左腿再也恢复不了正常人的灵活。
阿尔弗雷德记得萨曼莎说到这里时突然落了泪,断断续续地说他的很多小毛病是在皮埃德拉被虐待的时候留下的,还特地强调几遍:那段灾难般的岁月不仅害得他满身难看的疤痕,还害得他有段时间神志不清,未来可能会诱发其他疾病。
萨曼莎柯恩的眼泪,也许是担心自己未来会再次抛弃他一次,又也许是借此吓住自己,好让自己会识趣乖乖退出。
直到现在,阿尔弗雷德才明白爱德华为什么不愿意一开始就把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可最后还是晚了一步。
“安赫尔,我可怜的安赫尔,神不是不爱世人,而是根本没有神……”
只是晚来一步,为自己挡子弹的爱德华就倒在哈金斯的怀里昏迷过去,身体比以往还要冰冷,几乎就死在路上。
又因为晚来一步,好不容易捡回性命的金发青年被迫回到他平生最害怕的地狱,连最看重的十字架项链也丢了。
还是因为晚来一步,自己直到现在才知道爱德华只在身份问题上撒谎,是为了保护妹妹,不惜以死博取妹妹继续平安无事的机会。
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做过那些错事,他一直都有遵守约定。
他不是骗子,但自己才是真正的骗子。
蓄满已久的滚烫热泪倏地就划过了脸庞,烫得冻得青白的脸皮有些发疼。
抬眼望向面容冷傲而慈爱不再的弗吉尼亚,阿尔弗雷德哽咽着踉跄向前,直直地踏入许愿池,倏地就痛苦地仰天长啸一声后立刻双膝下跪,任由冰冷彻骨的池水浸没自己的双腿。
青铜雕像底座铭刻的碑文瞬间就被泪眼模糊的棕发警探捕捉到。
阿尔弗雷德先是错愕地张了张嘴,然后低头看了看悬在心脏位置的十字架,最终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眼泪继续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这个世界从未有救世主,神与圣女不过是世人臆造的自我安慰。盼世人能心存大爱,亦能心存勇气,真正地成为自己的神。”
过了一会,棕发警探松开了手里的项链,挂着大笑的脸庞忽然变成痛苦扭曲的面容,双肩也剧烈地都动起来,发出了似乎在压抑地啜泣的微弱声响。
2
和珍妮特同居的日子里,莎拉总觉得尽管自己是在陌生人家里借宿,却意外地毫无拘束感,就像是以前去同学家里留宿一样简单。
而且,明明和珍妮特约翰逊认识不久,为什么总觉得她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