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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贼记-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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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脑已疲倦到无力支配我的身体,虽然身上的伤口居然奇迹般的愈合如初,但我知道里面已经没有了血液,就好象是冬天的注水肉化冻后散失了所有水分一样。
仰望着遮盖了整个天空的巨大黑影,我寻找到了悬浮在半空的爱单挑,此时也仿佛是睡着了一样,紧闭着双眼,坐下的火云兽柔顺的像只小猫,只是四只蹄轻轻的划出焰火而悬浮在半空。
募然,他的双眼缓缓的掀起眼帘,虽然理论上我不应该能注意到这么微小的变化,但我确实感受到了那刚刚张开一丝缝隙的眼睛里,带来的藐视世间一切的气息。
占据了整个天地的影子,也同时,慢慢的张了了双眼,虽然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丝的缝隙,但是,那眸子里射出的一点淡淡白光,却照亮了整个大地。
魔神!附体!
我相信,他一定是整个世界的主宰,是整个天地的父母。
因为,他是魔神!
爱单挑的眼睛再也不肯睁大一分,但影子上的一丝同样的缝隙,却足以看穿这三界,识破这六道。
随后,那丝目光,投到了我身上!
我仿佛是一具死掉了的尸体,只有飘渺的灵魂还能无奈的看着这一切!
“唉……”爱单挑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但是,我分明听到那声叹息是来自于巨大的黑影,“我在等你!我的孩子!”
我感觉我的身体忽然站了起来,而且昂首挺胸的站的笔直,但是我发誓,我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
“不,我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孩子了,难道你没发现,这个身体和你没有任何联系,他来自于另一个规则里!”
我的嘴里发出了声音,但是,却说出了连我都听不懂的话。
“不过,我仍然在为你的苏醒努力着,虽然我的能力很有限,很有限!他们太狡猾,也成长的太快了。”
巨大的黑影再次发出一声叹息,带着无奈,带着忧愁:“谢谢你,不过,我就快要苏醒了,当我从这面魔门踏出的那一刻,一切都注定将要重新归为混沌,我从此再也不会尝试这个游戏!现在,力王是我留在外面最纯粹的魔,让他辅佐你,寻找到能唤醒我的一丝神之力吧!”
“是!”
黑影逐渐开始暗淡,天地也正在一点点的恢复颜色。
而爱单挑的也像是刚睡醒的孩子一样,伸了个懒腰,颓废的睁开双眼。
但是,当他看到直直而立的我后,本来睡惺的双眼陡然睁圆,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不可能的,你没那么厉害,你怎么可能还没有死?”
我的心头一阵苦笑!
我他妈死了,现在是他娘的鬼上身!
第二卷 今当笑沧海 第二十九章 魔家重地
火云兽一纵三十里,速度简直能和飓风有的一拼。wWW!
身后的三个跟班中,两个大个子三两步的赶路,看起来有些不太着调,但其实从没让火云兽落下半步。
而力王就更不用说了,他的两只脚一直没接触过地面,就那么背着手好象踩着滑板一样悠闲的跟在后面。如果不计他的衣服比我还寒酸的话,还真是有几分潇洒的模样。
说起来这三个家伙用来当把大门的,简直可以用暴轸天物来形容。三万七千年前他们就已经是魔界名满天下的杀星,好大的名声能令夜童止泣,正道顶尖高手被他们杀的几乎绝种。
如今再几万年下来,一身魔功更可以用夺天地造化来形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魔主脑子似乎不太好用,竟然派他们去把守一道荒废了无数年的大门。
这几个家伙更是迂忠的可以,几万年来就那么守着那道形同虚设的门户,甚至早已经被一代代不停更换的魔族人给遗忘了。
现在,这三个家伙却一脸平静的看着远方的魔族根据地,一点回家的感觉都没有。
“喂?到家了,你们怎么看起来不太高兴?”
力王苦笑了一下道:“这里还能算是家吗?几万年下来,不光是他们遗忘了我,我何尝不是也遗忘了他们!”
两个巨大的凶魔好象再次变成了石像,多年地磨练早已经将心性磨的比坚石更加稳重。他们一个叫昆仲,一个叫远纶!
昆仲的眼神冰冷依旧:“不,我们从没离开过家,只要脚下还有连绵的‘杀死’,我们就永远不曾离家过半步。”
远纶看了昆仲一眼,石头脸上居然头一次多了种表情,是戏谑的表情。“你错了,只要能一直跟在王的身边。天下之大,四处皆可为家,王,你说是不是?”远纶一脸媚笑低头问我!
由远纶的话可以见证,那怕一个人空活了几万年,但拍马匹地功夫仍是信手拈来。这已经成了下天万灵的一种本能。
我催动坐下地火云兽,缓缓的向城门走去。
魔族的根据地和我见过的其他城池并没有什么差别。门口照旧有四个门官仗刀而立,高大的城门内各式各样的魔族悠闲的穿梭其中,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人声嘈杂如闹市相仿,其实他们在背负着使命地同时,何尝也不是为了一个安定的生活。
我带着的缎姬和力王三人行到城门前,也大模死样的抬脚想进去,不想四个门官居然同时上前拦下我我们几个。
“五位请留步!”
“我们五个?”我不信任的有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看了看我们五个人的样子。又看了看其他的人,心里好生地奇怪。
魔族内有几十万上百万魔族,我就不相信这四个城门官能认出我们五个就是外来户。
而且我们五个样子在那些无数进进出出的魔族当中实在也是再普通不过了。女人倒是都没有缎姬的姿色,就算有我也不承认。其他的比昆仲和远纶高大的比比皆是,比力王矮小的更是不希奇,甚至长像和我一样英俊潇洒地偶尔也能看见一两个。我就不知道这四个家伙为什么单单拦下了我们几个人。
不过四个家伙还算识相,并没有让我焦急的久等。
“叶将军,二殿下早就回了魔城,不过又急匆匆的离开了,托付在下四人见到了叶将军要好生接待!”
“我操,你们殿下还真够意思,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成将军了,可是你们哥四个是怎么认出我的?”
四个门官互相望了望,好象是在互相询问要不要直说,最后终于一起重重的点了点头。“殿下说很好认。没穿裤子的,身百年带了个丑女的就是!”
…………??
确实……。确实太他妈好认了!
力王忽然一下跳上火云兽,贴下身子在我耳边道:“王,这几个人撒了谎,他们是三眼魔族,我在他们第三只眼睛里没能看到诚恳!”
我吸了口凉风仔细看了看那几个家伙,果然发现他们每人的额头都生了一只眼睛,但却都是紧紧闭着的,不注意看很容易认为是一条皱纹,也不知道力王是从哪里看出来这几个家伙撒了谎。
但力王地话我却十分相信,他是在这里土生土长了几万年地‘坐地炮’,我一个外来进京人员肯定不如他明白的多,但我还是不动声色地示意力王我知道了,力王随即恭敬的退下。
“那就有劳几位兄弟了,我也正在寻找二殿下,还烦请几位兄弟前头带路。”
一个门官立刻陪着笑脸引着我们几个进了城去,看表情很有奸计得逞的感觉,而且越看越像。
城内的街道很宽,房屋都异常的雄伟高大,在巨宽无比的街道上投下巨大的阴影。
废话,一层楼三米高,五十平米大,你说的那是北京经济房,一个高大的魔族就能占两个单元,不过幸好这地方的地皮应该也不如北京贵。
一路过街串巷过了不少地方,川流不息的人群感觉是进了搭着戏台的大集,但只要稍一注意就会发现,这里无论什么建筑物,大到一面碑壁,小到一块脚砖,都是由一种淡灰色的奇怪石头打磨而成。
而且四周的店铺索然罗列无数,但细数起来,却不外乎只有三种东西:女人(女魔),法宝和酒。
我偷偷的询问了力王,他告诉我说,这里才是真正的魔族根本,即使几万年来都不曾变过!
因为这里的贫瘠,所以不可能不有各种食物和衣物给人任意买卖,那甚至是一种奢侈的挥霍,在这里,任何食物和衣物都是由官方统一配给管理。
而且魔族之人崇尚强者,从来不注重物质享受,甚至对一小群贪图享受的人极为的不耻。
所以在这里,女人只是延续后代的工具,法宝是争强斗法的根本,而酒,也就成了上百万魔族血汉消遣的唯一途径,也是各种血腥打斗的根源,但魔方却从不禁止饮酒,甚至还大力提倡,因为任何一魔族都认为,只有无边的杀戮和血腥,才成造就真正的强者!
我不得不说,他们实在够傻B!
第二卷 今当笑沧海 第三十章 猪头殿下
不过或许他们的目的不同,人类是为了发展,而魔族只是为了杀戮,他们不需要安逸的生活,因为生活中没有了血腥杀戮,生活也将不算是什么生活。WWw;
我们几个随着门官一路上,走进了一处庄园。
仍然是淡灰色石头建筑,同样高大的楼舍,唯一和外面那些普通建筑不同的是,这里的房子明显多了很多,而且多了一道简单的围墙。
但我在进门的时候特意看了了高大的门扁,上面也只是简单的了写了一个浑厚拙朴的大字——王!
一路上我们甚至没有看见守卫和巡逻的兵甲,因为在这里,是真正的全民皆兵,而且能真正的做到夜不闭户,王只所以是王,人们尊敬他,是因为他是最强的,并不是因为他是王,所以才得到尊敬。
但是我知道,二殿下还不是王,魔王虽然有着近乎平民的生活,但王终究是王,是主宰上百万魔族的主,在魔族只要达到魔王境界皆可称自己为王,但王和主是不同的,没人能逾越半步,只是可笑这个门官居然还一副尽在掌握中的自信,不得不说,魔族内因为一味的追求力量,也丧失了在世间混迹的手腕心机。
当然,有很多人还是例外的,每一个上位者的心机都是复杂而难以琢磨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领导着一群只懂得听从调令的莽夫,在这乱世中生活至今。
但即使心机过深之如二殿下。还是给那群和尚摆了一道。
走到门厅前地正门时,那个门官就不再踏前一步,只是对着我们做了请的手势,就转身离开了。
这样,我身后跟着三个新收的小弟,身上挂着一脸淡定的缎姬,一脚踹开了那善大的不像样子的门。
门里面果然不是二殿下。在一张大的不象话地石桌后面,坐了一头正在吃的不亦乐乎地肥‘猪’。
这头猪的身材没什么可说。因为他是猪。
这头猪的长相也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他是猪。
再看他的吃像??
他确实是猪。
但在食物如此缺乏的大魔泽,地无一垄,田出一处,更别说是家禽肉兽了,能这么糟践粮食的。绝对不是一头普通地猪,虽然魔族只人大多都用吃什么东西,但是一些刚出生的孩子还是需要食物的,所以食物的珍贵不言而喻。
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那种肚子被填满的感觉,而能经常把自己的肚子填满的,也绝对不是普通的魔族。
要说在大魔泽平民和领导地唯一区别,可能就是一年拉出的大便粪量不一样吧。
眼前这头猪明显属于排量比较大的个例,但我丝毫没有轻视他。因为我知道,有时候猪也有可能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就比如……,魔族大殿下!
巨大的石头桌子其实更像屠宰房的操作台,可惜动手地是头猪。
我一个高蹦到石桌子上,看了一眼一桌子比洗脸盆子还大的碗,然后把目光挪向那头猪。
猪肯定发现我了。因为至少我比他放进嘴里的那只烤全羊要大,但猪仍旧只是低头狂吃,像饿死鬼投胎一样,连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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