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300天,我真的好想爵哥啊,他有没有想我啊,他会很忙吧,压根没空。”
……
“十五是我最讨厌的数字,因为我们之间,相差十五岁。今天是第325天,难熬。偷亲爵哥一口。030”
路爵翻着翻着,不知不觉就翻到了最后一页。
空白处,路天用潦草的字体写着:“今天是爵哥对我说‘我爱你’的第零天,希望每天都是第零天。”
时间定格,往后翻就再也没了。
路爵心酸到无以复加,小心翼翼的把笔记本贴在了自己的胸口。
他慢慢地低下头,嚎啕大哭。
他自从懂事起,就再也没有这样哭过,铁打的汉子,即使再痛,也埋在心底。
可是那一刻,他却难过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就连心尖都在颤抖。
下午去拿快递的时候,路爵拆开了路天买的T恤。
黑色的T恤上图案非常简单,是火影忍者里面的一个角色,只有一个轮廓的描边。
路爵记得小天下单这件T恤的时候,俩人正在吃饭,当时他一定没有想到自己突然就会被人带走吧。
路爵把衣服收了起来,跟路天所有的东西一起装进了箱子里,锁好,然后坐飞机回了国。
坐在候机大厅的时候,他低头看着登机牌。
来的时候,明明是两个人,怎么回去就变成一个人了呢。
*
路爵回国后住在了江恒家,客房收拾出来一间,他就整天整天的把自己锁在狭小的空间不出门。
江恒很担心,每次敲门,路爵就跟没听见似的。
“小天有消息了,说是被关在D市的监狱里。”周辞蹲在门口跟路爵说,“爵哥你开下门好不好。”
路爵猛地打开门,眼睛发亮,“他在哪儿?哪里?”
“D市的监狱,用来关押重刑犯的。”
“可是,小天压根没有犯错,他没杀人也没犯法……他什么都没有做。”路爵握紧了拳头,“我要去找他。”
“这两天任颐也在D市开会,你还是不要去了。”周辞说,“等再过两天吧。”
“这都已经一个星期了,他们把小天抓走整整一个星期。我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我要见他。”路爵说。
“那我尽力把你联系人吧,见他应还是可以的。”周辞看着路爵叹了一口气,“爵哥,你别这样,挺吓人的。”
路爵脸上的两个黑眼圈摇摇欲坠,“睡不着,也吃不下,我只要一闭眼,哪儿都是小天的脸,压根没法子睡觉。”
江恒都不忍心去看路爵的表情,转过头走了。
路爵说:“我睡着了一会儿,就做了个梦,梦见小天被推上手术室解剖了,触目惊心,一身都是血。他想冲过来抱我,但是却没有力气。我的小天,算起来,才刚满了十八岁。”
周辞也红了眼睛,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我也没有任何办法。”
现在,他们所要对抗的不止是任颐,还有可怕的伦理纲常。
一堵由舆论组成的厚实的墙壁。
路爵陷入了绝望。
第76章
路天醒来的时候觉得很疼; 毫无知觉的那种疼。
眼前一片恍然; 这世界变成了混沌的暗色。
由生理上引起的疼痛连接着心脏,他的脸贴着冰冷的水泥地板,表情空洞得如同一只提线木偶。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地方待了有多久; 恐惧和黑暗一起将他包围。
听见有人接近的脚步声; 他就瑟缩着紧皱起了眉头。
心尖一阵抽搐,立马警惕了起来。
“不; 不要打我。”
路天喃喃自语,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这个漆黑的暗室里连一丝丝的光都透不过来,时间被拉得格外漫长; 他不仅时时刻刻都在煎熬中度过,而且还要承受着突如其来的毒打。
在黑暗中; 他闻见自己周身散发出来的腐烂气息; 连看都不想看到自己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路天的手指用力的抠着地面; 指缝用力到渗出鲜血,眼神倔强的看着门口; 牙齿忍不住地打颤。
脚步声越来越近; 似乎真的有人过来了。
传来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 大门被打开,从外面透进来一点点光。
路天眯缝着眼望了过去。
穿着白大褂的陌生男人,冷漠的声音响起; “他好像恢复得还不错。”
“擅自这么做真的没问题?任颐特别吩咐过说还不能动他。”
“拿了这笔钱你们就走,去外国定居,还管任颐干嘛。”白大褂蹲在路天面前; 抬起他的下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就皱着眉头站起来,冲身后的人挥了挥手说,“带走。”
路天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非常的狼狈,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样可以换来爵哥的自由。
即便是刀山火海,他也会跳跃着奔赴而去,没有一丝犹豫。
“这是他最后的退路。”白衣大褂的背影逆着光,他沉声说道,“必须这样才能活下去。”
*
路爵接到江恒的消息时,正蹲在屋子里发呆。
江恒在门外说:“我有同事,在实验室工作。我们已经把,小天保护起来了。你今天,就可以去见他。”
路爵慌忙把门推开,换了一身衣服,然后稍作整理就和周辞一起出了门。
这是来到D市的第二个星期,他在屋子里也待了两个星期。
路爵每天都过得像行尸走肉一样,只有小天的消息才能让他稍微打起点精神。
“你们最多只能见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就得从里面出来。”周辞看着路爵魂不守舍的脸,觉得有些不放心,“按照计划来,不然谁都保证不了会出什么事。”
路爵低着头点了两下,声音嘶哑低沉,“好。”
等走到监狱门口的时候,路爵的整个心几乎都是提起来的。
每一步都特别的紧张,他甚至觉得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呼吸了。
惨白的灯光打在头顶,有人带着他跟监区人员沟通,一道道手续办理完毕,然后才领着他到了会见室。
路爵坐在一道透明的玻璃前,等待着小天从里面走出来。
会见室的工作警察看了路爵一眼,可能是觉得眼熟,然后也没说些什么。
“你是路天的家属是吗?”
“是的,路爵。”
“好的。”工作警察在面前的本子上写了一行字儿,然后转身走了。
“路天,你的家属路爵要求跟你见面。”工作警察看着路天,打开了大门,“去吧,你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路天听到消息后,呆呆地愣了一会儿,然后才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完他才觉得有些难受,有些不敢出去见他。
但是工作警察又一直在催,于是他就慢慢的站了起来,走到了会见室的门后。
路天隔着门缝看到了正站在那扇玻璃后面的路爵,猛地顿住了脚步。
他红着眼睛盯了好一会儿,看着路爵焦急的巡视,往自己的方向扫了一眼,还好有门挡着,路爵压根看不见自己。
但他的心还是咯噔一声狂跳了下,然后就赶紧往后退了一步。
他不敢见他,怕他质问,更怕他心疼。
大概过去了十分钟,路爵等得快发疯了。
他不安的拍着玻璃窗,询问身边的警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这一切都被躲在门后的路天看在眼里。
“小天,就让我见一面好不好?”
路爵的眼睛红得像是要渗出血来,胡子也没刮,整个人都颓废的要命。
路天看见他这样子,简直心疼到窒息。
最终,他还是一步一步从门后走了出来,整个过程都是低垂着头,不敢去看路爵的眼睛。
路爵的目光紧紧的跟随着他,压根不舍得挪开一寸。
明明就只有半个月没见,他的小天怎么会变成了这样。
路天的黑发有些乱乱的扎在眼前,两只耳朵不见了,只剩下血肉模糊的伤口,被纱布滑稽的包裹着。
他嘴边像虎牙一样可爱的小獠牙也不见了,路天用力抿着嘴巴,似乎是不想被他发现。
路爵强忍着没有哭,只是皱着眉头,拿起了面前的电话话筒。
路天乖乖的坐在电话旁边,原本挺拔的背部,此时却佝偻着,看上去有些打不起精神。
千言万语汇集在心头,一时间,路爵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于是他便默默的把手贴在了玻璃上,想要试图摸一摸小天的脸。
小天颤抖着把自己的脸贴过去,声音小到只有俩人才能听见。
他小心翼翼的问:“我的耳朵没了,牙齿也被拔掉了。我现在这样,一点都不萌了,我没有以前可爱了,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路爵的心头像是被人狠狠剜了一刀,痛不可抑。
小天该有多疼啊。
像是疼到要死去一样吧。
路爵的手在玻璃窗上滑动,艰难地说不出话来。
小天的眼睛依旧干净得像是湖泊,他望着路爵,仍然固执的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路爵摇摇头,“以前的我,喜欢以前的你。现在的我,喜欢现在的你。”
路天闭上眼睛,一行泪无声的滑落到脸颊,他声音颤抖的说:“我现在变成正常人了,跟你们一样。如果我能活着出去,就不用遮遮掩掩的了。”
路爵点了点头,“好。”
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这些痛苦能够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即使是以双倍的方式叠加。
从会见室出来以后,重见天日,路爵一直隐忍着的情绪像是突然找到了宣泄口一样。
他打开车门,坐在车上,手搭在方向盘上,转过头对着空无一人的街道,眼泪不由自主的掉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贼难过,但是没有办法。
困顿以后,就会迎来光明。
第77章
路天走了以后; 路爵就把他所有东西都收拾起来了。
因为只要一看到和他有关的物品; 他就会不自觉的难过,心里一阵一阵的疼。
小天说,他宁可自己走地下道也要让路爵走平坦的大道; 但路爵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
他少年懵懂时期就入了伍; 心怀一腔热血,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后来经历了意外; 失去记忆,心智相当成熟,正是谈恋爱的年纪; 却又懒得去应付感情上各种麻烦的问题了。
他也试过跟人认真的交往,奔着一辈子去的那种。
可发现最后还是相看两厌; 只能狼狈分手。
现实中两个人彼此都太计较得失; 自己多付出一点感情; 都觉得不平衡,时间越久积攒得牢骚越多; 爱得非常疲惫。
但是小天不一样。
他跟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 从来不会计较这些得失。
他会把一颗心赤。裸裸的挖出来送给路爵; 毫无保留,没有任何退路。
他的喜欢,笨拙而又天真; 所以显得尤其的珍贵。
路爵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江恒家的,一路上他的脑袋都非常空,像是做梦一样开着车到了地方。
然后停车; 转身就走。
有人好心的提醒他,“哎,小伙子,你车钥匙没拔。”
路爵连谢谢都忘了说,直接拔了车钥匙就走。
“小伙子,你的车门还没有锁上。”好心人继续提示他,“而且,这里不能停车。”
路爵茫然的抬头说了句,“谢谢。”
然后一转头就看到了周辞。
他穿着黑色风衣,跟路爵差不多高,因为瘦,所以显得更加的挺拔。
周辞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帮你把车开到地下车库,你先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