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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会给生活带来多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只藏于细节,如流水般填满这些年被敲出的裂痕。
他们更早地成为了彼此的家人。
厉从觉得自己挺好,他三叔可不这么觉得。
厉沅挖走了他冰箱里剩下的两块披萨和一听可乐,在冷冻库里嫌弃地挑出速冻水饺、速冻奶黄包、速冻汤圆之类无法展现厨艺的菜品,打包扔进了垃圾桶。第二天带回了大包新鲜的食材,系上围裙,三下五除二地做了整桌厉从喜欢的菜。
老三自然不知道厉从的偏好,那都是临行前祝逢今细细嘱咐的。
他说话缓缓,却几乎没有停顿,如数家珍。
就像那些东西早就熟烂于心。
“明天早上开始,闹钟提前一个小时,我带你去跑跑步,做些基础的体能训练。”
厉从瞥了一眼厉沅身上鼓鼓囊囊的肌肉,即便有外衣包裹,也难掩健壮,他想了想自己的手臂,觉得还是现在好看一些。
他拿筷子拨拨碗里的米粒:“这也是逢今的意思么?”
“不是,”厉沅坦白,“他只是想让我保护好你。可我觉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果,我是说如果,有危险发生。我能替你挡第一下,万一第一下之后我就动不了了呢?这种概率很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到那时,你学不会逃跑或者反击,我的保护就没有意义。”
厉从愣了愣。
越是强调如果,就越有可能发生。
而且他过得好好的,哪里需要什么保护。
除非……
除非是祝逢今身在旋涡中央,他不想自己被殃及,才派遣了他所以为最值得信任和依靠的人来到自己的身边。
“你不用着急,他只是出于这样的担忧而已,六年前他和大哥遇袭,他不是被主动伤害的那一个,对方的目标是大哥。可他越是追踪下去,揪住凶手的尾巴,一明一暗,就越有可能被反咬一口。”老三看出厉从眼中的思虑,“但我对他有信心,他能顾好自己。”
彼此信任,所以彼此成就。
他沉默着,选择了相信。
厉从相信祝逢今的判断,他将厉沅的话听进心里,起床的时间比要求的还要早半个小时。厉沅看他严阵以待的样子,反倒宽慰起人来,笑他太过紧张。
“日子还长,不必这么绷着,那样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第一天不会安排太多的项目,厉沅找了个场地测了些基础数据,又在室内让厉从头一回试了试枪。
射击场只有他们两个,厉从也是之后才被告知,这个地方为厉沅私人持有。
各类口径和与之匹配的枪支一字排开,手枪居多,由轻到重,步枪和微型冲锋枪各有一种,是厉沅备着让厉从打着玩的。
真枪实弹。
厉从有些失神,他见过枪伤。
祝逢今的右臂,有一个狰狞显目的洞穿疤痕。这么多年过去,厉从亲吻它的时候,祝逢今还会心有余悸,身体出于应激而绷紧,微微颤抖。
“让你练射击只是希望你掌握这门技能,同时也想让你静下心来。”厉沅给他防护目镜和降噪耳罩,从最左边最轻的开始,“浮躁的人没有办法征服它,记住,在这里,枪口不要对着任何人,更别对着你自己。我希望以后你也用不到它。”
他们站在手枪和步枪的混合射击道里,靶纸在五十码开外。
他没有刻意站成多笔直的姿势,伸出的手如一支在弦之箭,扳机无需扣动太深,肌肉微晃,子弹离膛,一声巨响后,正中红心。
耳罩降噪能力很好,厉从的心脏还是应着响声紧缩了一下。
鼻尖都是硝烟的味道。
而厉沅却眼也不眨,后坐力没有让他的枪口偏移多少,紧接着他又开了第二发、第三发。
直到弹夹打空,枪管暴露在外,这才扔了枪,去教厉从射击姿势:“呼吸节奏稳一点,要对自己的每一击都抱有信念感。”
厉从呼吸两次,扣动扳机时觉得比空枪更容易,他感到自己的手腕像被人从下方拍打,枪口朝上偏了几公分,那是后坐力作祟。
有破纸声,洞口开在最外缘。
看来瞄头打腿也不是多荒唐的事。
厉从试到大口径的手枪,爆破声震得他耳朵嗡鸣不已,后坐力传到他的肩窝,隐隐有麻痛感。他没敢去碰更大型的枪支,怕自己端不住枪飞到脸上。
他揉着肩跟在三叔身后,回家脱去衣服才发现肩膀青紫,嘴里都像是吃进了火药。
夜里翻来覆去,辗转难眠,不是疼的。
只是在想,开枪的人都如此,那中枪的人呢?
之后循序渐进,厉沅每天会为他安排负重跑,从负重五公斤加到十五公斤,每天五千米;下课之后还有波比运动、哑铃、拉力器,隔日一次室内打靶,每次一小时;七天一次室外训练,每次一百发子弹。厉从每天穿着轻便干燥的衣服离开家门,大汗淋漓、湿淋淋地回来,全身的肌肉都撕裂又重新长好,累到手腕都发颤,他也没有任何怨言。
天气变暖,厉沅盘算着将游泳加入计划,厉从刚刚拉完一百下臂力棒,做完放松之后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两罐啤酒。
“小酒鬼。”厉沅接过,没有立刻打开,“不要喝太多冰的,胃病一旦沾上,就很难摆脱了。”
厉从喉结耸动,一罐酒下去了一半,他舔舔嘴唇:“偶尔,偶尔。”
看见厉沅在写明天的训练计划,厉从双腿发软,重重地坐在一边,盯着轻了不少的啤酒罐,随口扯了个话题:“看见酒我就想起来了,逢今酒量不好。”
厉沅停笔,眼神怪怪的:“你听谁说的?”
“亲眼所见,”厉从喝了一口酒,道,“他喝了大概半瓶红酒,就醉得不行。”
否则双眼也不会那么迷离,像是马上就要溢出清透的糖水,呼出的热气都带着丝丝甜味。
厉沅笑道:“我们一起出入那么多饭局,大哥和他从来没有醉过,反倒是我经常被抬回去。半瓶红酒的话,大概只会让他觉得饱吧。”
厉从呛了一下。
敢情祝逢今当时并不是真的醉了。
那他那时候表现得那么……
如狼似虎。
还操着一副哄骗的口吻,将人翻来覆去地吃干抹净。
麦子酿成的酒液呛进气管里,他的脸不知是因为咳嗽,还是羞窘,红了个彻底。
丢死人了。
厉沅见他恨不得刨个坑躺进去,摇着头变换了语气:“你和二哥,现在应该不止是亲人吧。”
“为什么这么问?”
“只是有所感觉。”
老三活得寡淡,因为没有特别的追求,心也像是木讷,思考时不会主动往爱情的方向靠,可他再怎么笨拙,这会儿也明白厉从与祝逢今之间已经无法再用简单的亲情去概括。
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小时候明明都快急哭了,却还是瘪着嘴挡在祝逢今面前,大声告诉他会照顾好祝逢今。
偏偏鬼使神差似的,他竟然就此相信了这个孩子的话。
厉从也的确做到了。
他替他们找到了最好的祝逢今。
厉从见厉沅陷入沉思,笔尖留在纸上,洇出一大团墨迹:“三叔,你不觉得奇怪吗。”
他听清了厉从的话,道:“奇怪,但不是因为性别,更多的是你们不是一类人,身世、辈分、性格。可我没有立场,小从。如果这些年我都在二哥的身边,也许还有置喙的权利,觉得你和他在一起不好。事实就是我没有,所以不能苛责和质疑你和他的选择。他在我心里是最好的朋友和兄长,不过你也没那么差对不对?起码你小他十几岁,等他老得走不动路的时候,你还能有力气推着他走。他看不见、听力下降了,你就做他的眼睛和耳朵。这样即便我先他一步离开,也没有太多放心不下。”
厉沅说了很多,厉从知道这出自肺腑。
能将朋友的事考虑得那么长远,完完全全尊重对方的选择,这样的朋友,一个人行走一生,也不可多得。
他也替祝逢今而由衷地高兴。
“之所以会说放心不下,不是对他不信任。是我始终觉得……他其实一直以来,都不把自己放在心里。”厉沅轻轻叹气,“按照他的性格,也许不会对你说太多以前的事。所以你应该不知道他手指的事吧?”
祝逢今的左手小指,少了两截骨头。
厉从第一次去牵那只手的时候,有惊讶、心脏隐隐作痛,唯独没有害怕。
甚至还会喃喃地问他疼不疼。
得到的结果是“不算”。
那什么样才算疼呢?
他不想知道答案,舍不得,所以更坚定地牵住了那人的手。
第37章
祝逢今在学生时代颇有名气。
温雅俊逸、谈吐有礼,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一首德彪西的月光。
莹莹的冷光落在他的发与肩,面容朦胧。指尖淌出的琴声静谧和缓,当真如同被皎皎月光透过。
祝逢今学琴并非是某天表现出了多优越的乐感,而是喻璐觉得是时候了,便将豆丁大小的孩子抱上琴凳,让最好的老师教导。除此之外,还有围棋、书法和油画,柔道也学了些皮毛。
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不为过。
相反,厉演不是爱好阳春白雪的人,他对音乐不感冒,喜欢拿收音机听评书入睡,性子急躁,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几乎不怎么动嘴皮子。
这也是为什么祝家父母会如此反感他与厉演来往的原因,家庭背景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这两个人的性格如同水火,天差地别,撞在一块儿觉得不合也理所应当。
厉演虽然不懂,但也会在祝逢今心血来潮弹钢琴的时候,沉着耳朵细细地听。
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月光。
他觉得祝逢今也像极了那宁静的月光。
“在大哥下定决心改变现状之前,厉家一直以一个帮派的形式存在——这个人手里五家赌场,那个人底下七家娱乐会所,利益会发生冲突,但始终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厉沅开了铝罐,喝酒润嗓,“一旦平衡打破,就会陷入混乱。你爷爷的死像一场地震,对厉家而言却是个好机会,靠毒品和军火赚来的钱实在是罪孽深重,大哥是个正直的人,所以想带自己的家走回正道。
“我本不姓厉,我父亲曾是大哥父亲的保镖,他没跟着厉回庸走,留在国内保护大哥和他母亲的安全,同时也照看着国内的赌场生意,他为了感谢厉家的恩,将我的名字冠了厉姓,还给我取了沅字,因为大哥的名字是水。”
厉演接手厉家时也不过十八,是个头发粗短的少年。
在一干人等的眼里看起来更像个乳臭未干的傀儡,不过是借着厉沅父亲狐假虎威。
“我父亲很支持大哥的想法,他尽自己所能去协助,扶着大哥稳稳地走,”厉沅眼中闪过几分怅然,“在我二十二岁的某一天晚上,他睡得很深,以至于再也没有醒过来。好在在睡梦中离开,没有太多的痛苦。”
彼时厉演已经当了八年的主人。
他不再需要引领和搀扶。
一身淡淡皂香的人已经被烟酒浸透,他衣冠楚楚、发丝不苟,腕上名表价值百万,出入于各路应酬。
“他始终觉得自己的目光还不够远,所以特地问了祝逢今愿不愿意回来帮他,二哥答应得很快。”
不止是快,更像是,义无反顾。
说他不自量力也罢。
他明知道厉家混乱的局面,可还是放弃了薪资优渥的要约,毅然回国和厉演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