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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红包要双份,生小孩也是双份,以后每年的生日和过年……我不由地扶额哀叹,感觉自己交了个假兄弟。
四月倒春寒。
公司很多人得了重感冒,我也没能幸免,咳嗽头痛外加发烧,前前后后折腾一个多礼拜才总算好了。
担心传染王妈,感冒那几天我没有进病房,而是在窗户里看一看,晚上也没有留在医院陪夜。其实也不需要再陪,医生说得很清楚,死亡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
终于等来死亡通知,是在四月底,跟王妈六十三岁生日,只隔了四天。
那天下午我在公司开会,手机留在座位上充电,后来被隔壁组同事送到会议室来,看她一脸悲悯,我便已经猜到了结果。
匆匆赶到医院,医生像老朋友一样,在我肩头拍了拍,说我妈走得安详已是福气,让我节哀顺变。
葬礼仍然由我操办。
王妈一辈子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娘家人,而我也是孤家寡人,朋友没几个,又鉴于王妈跟我的关系,连同事都不必惊动。
只有唐闻秋,我却不能不通知。
作者有话要说:
点击涨了一点点的我也很感动诶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王妈生前希望落叶归根。
她的“根”在几百里外,而且早在她被卖做丫头时,那根就已经断了,可她的意思是,哪怕只剩一捧灰,也要撒在故乡的山头。
这话我没有听王妈说过,是唐宅另一个打扫阿姨,叫阿香的,她跟王妈时常一起,王妈的想法她多少知道一些。
我无法拒绝王妈的遗愿,例行公事征询唐闻秋的意见,但他日理万机,拨冗才能过来参加吊唁,哪里分得出心思做不同指示。
送王妈上山那天,唐闻秋自然也在,第一次摆出唐家大少爷的排场,身边跟着林凯,还有几十个别的认识不认识的唐氏职员,组成黑压压一个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山里。
我没和他们一起,而是开了自己那辆破车跟在后面,从凌晨四点出发,直到早上八点五十才到,勉强赶上唐闻秋请人算好的入土时辰。
落棺时我实在看不下去,心口闷得受不了,只好从人群里退出来 ,找了棵树靠着,冷眼看那些素不相识的人往王妈身上填土。
我想起我小时候刚进唐家时,除了唐老先生,似乎没有人欢迎我这个异姓少爷,就连我妈也表现得陌生疏离。
王妈是唐老夫人的身边人,人前自然也不做声,可是等围观人群散去后,她却蹲下来,用她那双粗糙的手揉我的脑袋,问我冷不冷怕不怕。
越是想起过去那些温暖琐碎,眼前那一捧捧黄土,才越是看得人心如刀绞。也才突然意识过来,我们跟动物没有差别。
我们也是这样,亲手将我们所爱之人所怀之事,一点点埋葬,永生不见。
我背过风,抖抖索索点上一支烟。但这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安慰,心里塌下去的地方,再没有什么能补得起来 。
抬眼往人群里看,唐闻秋一身黑衣,衬得素无表情的脸苍白肃穆,过去几个月里他尽管连久伺床前都做不到,可这一刻,他却比我更像一个刚刚失去至亲的孝子贤孙。
我没有等到最后,先于唐闻秋和他的队伍离开那个地方。
我也没有再回过唐宅。跟那边的联系,仿佛到此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人类选择性失忆的能力超出我想象。我以为我至少会难过一段时间,但实际上丧假结束,我又做回那个埋头苦干的宁远,该上班就上班,该出差就出差。
日子越过越像艾玛玻璃杯里的花茶,看着水润娇艳美丽绝伦,但喝上一口,却发现不加糖的花茶,因为视觉上的欺骗,味道比白开水还要寡淡乏味。
但偶尔也有意外之“喜”。
比如艾玛托我充当她的男朋友,以应付家里给她安排的相亲。
我起先秉着“宁拆一座桥不毁一桩婚”的信念拒绝帮忙,可艾玛大而化之,把相亲对象直接带到公司我的座位上“认亲”,那之后,我便只有屈从的份,彻底沦为陪她吃饭看电影甚至买卫生巾的“闺蜜”。
同事间开始传我和艾玛热恋。
她每每都配合地红一红脸,仿佛我们之间真有不可叙说的故事。可一旦避开别人的视线,艾玛又会毫不客气敲我一竹竿。
用她的话说,她是用她未经风雨的血肉之躯,替我挡下无数流言蜚语。
但问题是,我其实不太在意别人对我的猜测。
另一件值得笑一笑的事,是我在某个不知名论坛上,关注了一个自称顾少的网瘾少年。
我喜欢看他用自嘲调侃的口吻,记录他和他同父异母哥哥之间堪称血腥的爱情,他说他先爱上那个人,用尽手段把人带上床……
琐琐碎碎写了几十页,最后一次更新停在上个星期周五,他在帖子里问,有没有人可以收留他这个内心丰富十指匮乏的伤心人。
“顾少”文笔算不上好,故事漏洞百出,有时候还脏话连篇,可我却一页不漏地翻完,也因此知道他还是个学生,大概以前钢琴弹得不错,后来意外手指受伤,连带以后的人生也一团糟。
我虽然怀疑这个“顾少”的真实性,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在他的故事里,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
或许是因为感同身受,我给他发私信,留了联系方式,说我可以做他的合租人。可惜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程瑞许竟选在七月二十号结婚。这一天也是许竟二十八岁生日,又是双胞胎顺利着床三个月的日子,婚礼算是三喜临门,程家因此筵开百席广迎宾客。
我拒绝了程瑞给他做伴郎的邀请,却有幸在婚礼前一天见到许竟的伴娘,一个我从没想过还有机会见面的故人。
酒窝妹几乎没什么变化,而她显然也还记得我,因此满屋子七嘴八舌的噪杂声里,独独我们两个隔着人群,沉默对望。
我还记得那时候她摔在我脸上的耳光,也没忘记她哭着祝我“打一辈子光棍”。一辈子说短不短,我们却中途又遇上了,并且,我时至今日仍然光棍一条。
就在我以为酒窝妹还没有原谅我,而我正琢磨缩头溜开时,她去突然笔直朝我走过来,在我面前隔着一点距离站住,目光灼灼地看了看我,缓缓勾起唇角,说:“宁远,又见面了。”
酒窝妹的神情,让我想起“冤家路窄”四个字。
但我那会儿欺骗她,也的确是混蛋,所以就算心里发虚,我还是微笑着接受她的目光审判。
“你老了,宁远。”许久之后她倏然开口,“看到你过得也没那么好,我就放心了。”
我先是微微一怔,接着谦虚附和:“我的惨无与伦比,绝对值得开个派对庆祝。”
“没错。”酒窝妹挑了挑眉,笑道,“明天就是大喜日子,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隔天婚礼过后就是婚宴。
酒窝妹从头到尾陪在许竟身边,直到酒席快要结束,她才换下一身礼服,踩着微醺的步子,来我的桌位上找我,可她只是看着,不坐也不说话。
我知道我欠她。就算是不欠,今天也该由衷赞美两句。我望着她笑:“除了新娘,你是全场之冠。”
酒窝妹两颊染了酒意,衬着妆容越发娇媚,到底绷不住,笑着嗔道:“住嘴,别以为夸我漂亮,我就会原谅你。”
我陪着笑:“对对对,我不值得原谅。”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们还是在送走程瑞夫妇踏上蜜月之旅后,约到一家咖啡馆坐了一下午。
一开始两个人都有些放不开,当年的事,就像一块无形的墙隔在我们之间。但相比追忆往事,我更好奇她是怎么跟许竟变成了闺蜜。
“说来也是拜你所赐。”酒窝妹虽然笑着,言语间却还是讽刺,“我在家赋闲了几个月,某天出门被许竟搭讪,她自称内衣设计师……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给她做内衣模特……”
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震惊,酒窝妹有些不满,可是让我感到惊奇的,实际上是另一件事。
我那时候拜托程瑞,是想利用他爸爸从前在当地医疗系统的影响,帮酒窝妹重回岗位,但万万想不到最后出手的会是许竟。
“……那你现在还是……”
“当然不是。”酒窝妹坚决摇头。
她似乎也并不喜欢那份工作,以至于此时聊起来,她还微微有些愠怒。
“我爸妈都是非常传统的人,不可能接受我做模特,还是内衣模特。所以尽管许竟开的薪水足够高,我还是拒绝了她。不过我和许竟虽然做不成工作伙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喜欢她的设计。”
我听得顿悟,但也十分内疚,可是除了一句“对不起”,也别无话说。
相比我的嗫嚅,酒窝妹却表现出令我越加羞愧的豁达,她对我笑了笑,说:“宁远,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我那时实在是太生气,所以才会那么说,可后来我知道了你的苦衷……”
我脸上一阵发烫,不敢看酒窝妹的眼睛:“……我并没有什么苦衷……”
“你给苏锦溪做配型的事,我后来知道了。”
我又一怔,抬头看着酒窝妹,虽然有些难为情,但更多的是意外。
“你怎么会知道?程瑞……”
“不是他。他什么都没说。是我后来接到医院通知,说他们重新调查后,认为我渎职事实不成立,所以又恢复我的职位,没过多久甚至还给我升了职,我摇身成了最年轻的护士长。”
“是吗?”坏事变好事,我不由一阵欣喜,“那多好!恭喜你,你早该是护士长了。”
酒窝妹却不像我这么高兴,她脸上换上严肃的表情,看着我说:“可你知道吗,他们升我,我并没有很开心,尤其是我知道我的职位差点是用你的命换来的,我就再怎么也坐不下去。”
我听得糊涂,搞不懂她什么意思:“等等,你开玩笑吧,你升职是因为你的技术过硬,跟我有什么关系。退一万步讲,就算我给苏锦溪配型,医院酌情考虑补偿,那也只是顺便而已,哪里够得上“用命换”这么严重。”
“所以你不知道?”
酒窝妹的惊讶让我脊背一凛:“知道什么?”
她低弱的惊呼:“你差点就没命啊,你居然不知道?”
我的确不知道。
酒窝妹看着我,一脸要命的样子,叹了口气后又自说自话道:“你不知道也正常,你那会儿还躺在手术台上人事不知,哪里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越听越糊涂,讪讪道:“不知道你说什么,本来就很简单的一件事,干嘛给我加这么多戏?”
酒窝妹翻了个白眼:“加戏?你以为谁都是影帝啊。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次手术你大出血,差点小命就没了。不过你给苏锦溪配型,唐先生给你输血,总算是老天开眼,好人都有好报吧。”
她的确一点不像开玩笑,可我却像是听了天方夜谭,半晌才回神问她:“你是说我大出血,然后唐闻秋输血救了我?”
酒窝妹受不了地瞪着我:“对啊。可他给你输血,那还不是因为你捐肾给苏锦溪,而他又恰好跟你血型一样……你是不是傻啊宁少,干嘛一副大受感动的样子,明明是他们亏欠你多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这么矫情……大家就不吐槽一句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酒窝妹这话说反了。大为感动的人恐怕不是我,而是她自己。她把不知从谁那听来的只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