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不过,在世人眼中,梁欢一介男子,又有盖世神功,于家国危难之际,不思保家卫国,收复疆土,却灭佛毁庵,荒唐无度……
更别说带着数百女子避居海外孤岛,占岛为王,独霸一方。实乃武林之毒瘤,江湖之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来往通商的大商人和被打服的海盗们,倒是在这个可以安心做生意的地方得了不少好处。
只是,他们虽然慑于沧浪主人的威名,不敢在此胡作非为。可面对岛上女子的强势,也难免心生不忿。
从古至今,哪有让女子当家作主,骑到男人头上来的规矩?
沧浪主人虽是盖世豪杰,却只晓得为女人撑腰,未免灭男子威风,长女人志气,忒可恨了点!
故此,这帮人也在外间推波助澜,对沧浪主人多有诟病,造成他的好色恶名在江湖流传更盛,简直是盖世魔头!
甚嚣尘上的传言里,合欢岛数百女子,全成了沧浪主人一人的后宫。其人好色的程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乃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人!
以致梁御风离开合欢岛来到中原,也受他老爹声名所累,不日便取得了武林第一采花贼的称号……
还是个好男色的……
真乃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啊!
“不过,这些你可千万不要相信。”梁御风也喝得半醉,他扒着石桐宇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叮嘱。
寂静的暗夜里,他的声音是那样的清晰。
“我爹一生中,只有过我娘一个女人。”
石桐宇心中大震,转过头看着他,两人静静对视。
梁御风道:“哥哥,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我娘是佛门比丘尼。”
——梁欢远赴海外之前,曾于中原一路南下,十五年间,枪挑无数庙堂佛庵,为的是寻找在战乱中失散的姐姐。可惜终无所获。
可是,他却因此遇到了他一生挚爱的女子。
那是个很普通的女人,无倾城之颜色,无显赫之家世,甚至,连清白之身都没有。她便如那些乱世中被骗出家的孤女一样,被迫容身魔窟,失了清白。
但,此女并未寻死觅活,自怨自艾,而是忍辱偷生,伺机而动。自救,且救人。
梁欢遇上她时,她已是不知第几次领着同病相怜的女子一起出逃。只是那次却不幸被抓获,正被打得头破血流。
在最狼狈不堪的时刻,两人初次邂逅。没什么花前月下,也没什么一眼万年。
梁欢随手救了她们,继续一路南下。而她养好伤后,很快接手了那帮难民女子的统筹安排,将她们整顿得井井有条,一同追随梁欢南下。
后来这群人越聚越多,蔚然成城,在梁欢的默许下,在泉州沿海停驻下来,那就是沧浪城最早的雏形。
直至与倭寇及毗舍耶人那场大战,梁欢即便一枪能敌百万兵,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挡住所有海上来犯之敌。
是她四处奔走,号召泉州当地民众乡勇相助,更组织众女奋起自救,最后才众志成城击退来敌,得保一地平安。
生逢乱世,苦不堪言,命如草芥,人心晦暗。
却有缁衣伽蓝女子,历经千劫百难,仍是不改初心,拈花一笑风致嫣然,照亮这破败人间。
十五年红尘辗转,梁欢始信,灵台即灵山,佛,自在心间。
可惜这俗世终是留不住她。经年辗转飘零,她身体多有亏损,直至生下梁御风,已是气血两虚,不久便撒手尘寰。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
梁欢经此事心中大恸,加上姐姐始终未曾找到,终于心灰意冷。于是带着尚在襁褓的独子扬帆出海,远赴海外。
众女不舍,自行组织船队追随而去,终成沧浪海合欢岛基业。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沧浪主人梁欢这一生当中,欢颜无多,不如意事十常居八'九。
而自始至终,也只爱过那一个女子。
作者有话要说: 给男神沧浪主人填的词(按词林正韵)
调寄浪淘沙(沧浪主人)
烽火漫玄黄,
四顾苍茫。
纵横万里铁枪长。
功过是非由众口,
满纸荒唐。
形影两参商,
白露成霜。
浮生一梦又新凉。
浩渺沧浪何处是?
苦海慈航。
☆、庐州旧事
宿醉的感觉非常糟糕。每当此时此刻; 石桐宇就想; 下次切切不可多饮了。
可惜; 他既然结识了梁御风; 这个愿望只怕是毕生都难以实现了……
梁少爷精力充沛; 一大早就起来了,趿拉着鞋在外间走来走去; 吵得他更加头痛欲裂。一怒之下; 他索性披衣起来; 拉开门就吼:“你!”
结果话音未落; 被塞过来的果子堵住嘴——
梁御风笑嘻嘻凑到他跟前; 促狭地扬了扬眉毛。
石桐宇气不过; 忽然一口咬下去; 梁少爷吓得赶紧缩手。手指与口唇一触即分; 似有还无的温软,两人心头微生异样。
梁少爷没脸没皮惯了; 这回也莫名有点不自在。眼神左飘右飘一阵; 也没寻思出说句什么话好。百无聊赖之下,干脆随手抓起几个果子抛着玩儿。
石桐宇悄悄瞥了他一眼; 又嚼了嚼嘴里的果子; 汁浓味甘,口感柔软; 味道酸酸甜甜。梁少爷还毛手毛脚给他去了皮,样子虽然不好看,吃起来滋味却不差。
“猕猴桃?”他看着梁御风手中那几枚没剥皮的; 迟疑着没话找话。
外形色泽都差不多,只不过个头非常之小,只有核桃那么大,让他有点不敢肯定。
“呃,我们岛上都叫它奇异果。”梁御风道。
对话挽救了尴尬场面,两人互看了一眼,气氛总算恢复如常。
石桐宇起身自去洗漱,顺口又问:“哪来的?”
这个问题不用思考,梁少爷直接回答:“在门口的竹篮里找到的。”
自从他们来到芙蓉山庄,真可算得上是宾至如归。也不知是每位客人都有这样的待遇,还是小乔特意巴结的缘故。
他们每日清晨刚起来,就有人适时送来朝食早饭。米粥点心都是热腾腾刚出锅的,小菜也清爽可口,连石桐宇都挑不出刺。只不过很少在清早就送水果罢了。
梁御风把篮子提进来后就随便放在桌案上,这时他从篮内拿出食盒,忽然道:“咦?”
石桐宇道:“什么?”
“还有张纸条压在下面。”梁少爷大笑,“哈哈,好丑的字!”
石桐宇一怔,凑过去看时,只见那纸上的字迹确实拙劣如幼儿,歪歪斜斜不说,还缺笔少划。但那三个字却触目惊心,直直撞入眼底——
“给苗苗”。
梁御风没心没肺地狂笑:“哈哈,肯定是小乔送来的吧?这小子!”
石桐宇忽然道:“不对。”
梁御风讶然:“啊?”
石桐宇伸手拿过那张字条,皱眉细细辨认:“我好像……见过这个字迹。”
梁御风张口结舌:“这么丑的字……我看多半是左手写的吧?左手写字不都这么难看?还有字迹一说吗?”
石桐宇倒没想过这一茬,犹豫道:“咦?”
梁御风笑道:“小乔那小子又想讨好苗苗,又怕你揍他,就自以为得计用左手写字……哈哈,真是掩耳盗铃。”
石桐宇被他一说,不由也踌躇起来:“是吗?”
梁御风又道:“不过这小子也有意思。苗苗人又不在,他送水果来有什么用?难不成还想让你带回家去给苗苗?”
石桐宇怒了:“休想!”
梁御风哈哈大笑:“哥哥你放心,我保证全部吃干抹净,渣都不留一点!”
石桐宇哼了一声,不去管他。只是看着这似曾相识的字迹,他仍是心存怀疑。
迟疑片刻,他轻声道:“你知道……血沿檐吗?”
梁御风正忙着给果子去皮,听见他问话也是一惊,停下手中动作,正色道:“知道。”
——武林恶人榜第二号人物,血沿檐。
和梁御风的老爹沧浪主人一样,血沿檐也是在靖康之乱时便崛起的老牌恶人。
此人生性暴戾,多年来杀人如麻,手下冤魂无数。不露面则已,一旦露面,不管遇到的是武林人士还是普通百姓,都是一视同仁——
灭人满门,鸡犬不留!
金宋交战时期,中原连遭战祸,人口十不存一。几支结伴南逃的百姓队伍,不幸遇上这魔头的,都被屠戮一空!
传言其中一支还有南迁的武林世家主持大局,结果也是无一活口。据此推断,他应该也有接近宗师级的实力!
仿佛应战乱所生的杀戮凶星,他所到之处均是血流成河,尸骨累累。更可怕的是他杀人完全随心所欲,根本不需要理由,一言不合灭门屠村都是家常便饭。
因无人知晓他的姓名来历,他杀人的手法又特立独行,不但将尸体大卸八块,还要倒吊在屋檐上流血示众,故而得了个诨名“血沿檐”。
流血涂檐楹,积尸草木腥。屠戮十七地,千里无鸡鸣。
江南一带,他留下了无数可怕的传说,是个可以止小儿夜啼的血腥恶魔。三十年过去了,江南的百姓当中,至今还流传着那首恐怖的歌谣。
当然,比起传说中合欢岛主的荒淫好色、灭佛毁庵乃至海外称王,这家伙只会杀人,难免单调无趣了点。
但他光凭杀人这一项,就越过了花样百出形形色色的各路恶人们,牢牢占据了恶人榜第二位,至少说明,他杀出了风格,杀出了水平……
当年,因其血债累累,激起众怒。世外五绝中的清净禅心圣居士,亲自出面,召集江南群侠围杀此獠,却被他带伤逃去。江北已是金人辖区,圣居士鞭长莫及,只得作罢。
但江南一带,血沿檐就此销声匿迹了很久。
石桐宇沉默半晌,道:“去年金主完颜亮率军南侵,血沿檐趁机又开始在金宋边境活跃。苗苗,就是因追缉此人而受伤的……”
梁御风不由大惊:“咦?”
——苗苗身为世外五绝中美厨娘唯一的亲传弟子,天分极高,武功已经小有所成。
但,十六岁的少女哪怕有名师倾囊相授,也绝不可能于这样的年纪达到宗师级境界。
武功初成之后,需要的就是江湖历练了。只有在真正的危机和实战当中,才可能等到那可遇而不可求的灵光闪现,从而得窥宗师门径,等待水到渠成以武入道的那一天。
纵观江湖数百年来,止步于宗师境界之前的高手数不胜数,只是大多数终其一生寿尽而亡也无法晋升。真正的宗师始终屈指可数,正是因为际遇难求,灵机无从捕捉。
一步之遥,犹如天堑。
因此,石桐宇纵然再疼爱妹妹,也不可能阻挠她独自闯荡,追求自身晋升的机会。
一年前,苗苗出师下山,拜别兄长,独自闯荡江湖,邂逅了名捕黄一铭。
黄一铭因幼年逃难时,家人无辜丧命在血沿檐手下,当了捕快后一直立志要将这魔头绳之以法。
他搜集了历年来的旧卷宗,又机缘巧合,得以亲自面见世外五绝中的圣居士,按照口述画出了血沿檐的肖像。
更有甚者,他还根据这魔头复出后沿途犯案的蛛丝马迹,查出此人正在庐州一带。
苗苗艺高人胆大,又是古道热肠的性子,当下拿了黄一铭绘出的图影,自告奋勇前去追缉。
她冰雪聪明,也并没有自不量力,到达庐州后先是联络了当地武林世家和名侠,打算集合大部队的力量追缉凶徒。
起初进展不错,她中途还传信给黄一铭,眼看就要大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