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哥,别再反抗了,现在收手还来得及。我会在各大门派面前替你说话的,就说你跟我们里应外合……”
只要他在这一战中扬名立万,想要保下兄长也并非难事,他甚至已经将退路和说辞都已经想好,却唯独没有考虑过兄长的感受。
月孤鸿没有回答,只在对方说话时指间微一用力,便将深入腹中的长剑自外拗断。
寻情剑,那柄自天山剑池中得来的好剑,就这么轻易地折成了两段。
剑断,是否也代表着情断呢?
月飞鸿下意识地收回断剑,低头望了一眼。
只这一刹那已经足够,月孤鸿深吸一口气,剑已出鞘。
是那柄,雪影孤鸿剑。
古旧残破的剑鞘,收藏的却是这样的一柄绝世好剑。
一剑光寒十四州,这剑一出,为什么总给人一种寂寞的感觉?
如雪上梅影,如天外孤鸿。
难道剑也懂得寂寞?它也会因懂得这世间再无一柄可与之匹配的好剑,而流泪吗?
长剑在月孤鸿的手中像是有了生命,化为夺目的雪光月华,直直地没入月飞鸿的前胸。
月飞鸿猛然一震,低头看一眼自己的伤口,却又抬头向他望来,唇边忽然微微上扬,现出一个有些怀疑的笑容,很快便又转为苦笑。
“原来……你也狠得下心,我们……不愧是……亲兄弟……”
月孤鸿无言地看了他一眼,决然拔剑。
鲜红的血自飞鸿创口中喷涌而出,令得他一阵目眩,却还是毅然转身,在朦胧的视野中找到了还在跟人拼斗的君莫笑,拉起她便向外冲去。
他觉得出自己的生命,也正在随着时间,随着伤口处血液的渗出而逐渐流失。
他只有抓住这有限的生命,保护他此生所爱着的人,冲出眼前这个困境和死局。
剑的挥动已成了无意识的行为,眼前的人影晃动如鬼魅,一切都如虚似幻,只有左手所拉着的她,才带给了月孤鸿最真实的感受。
喊杀声、血腥味和无处不在的火光,逐渐地远去。
他们终于杀出了重围。
而月孤鸿终于也倒下了,头枕在君莫笑的臂弯。
就这样仰着头,却可看见天上的明月。
他生平第一次发现,月亮是如此的美丽,美得纯洁而无缺憾,怪不得月恒教徒对之是如此的迷恋。
有水滴在自己的面上,下雨了吗?却还是温热的。
好一会他才终于悟了出来,那是她的泪。
他不禁将视线转向她,微微一笑:“别哭。你看,月亮好美,美得毫无缺憾。我们的孩子,就叫做无缺,好不好?”
她点头,却说不出话。
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般滴落在他的脸庞上,而他的眼睛也模糊得厉害,虽然尽力睁大了眼,想看清她的容貌,却仍只见恍惚的影子。
他一试再试,终于泄了气,想:“既然什么都看不清,何不干脆闭上眼睛?”
于是真的觉着很疲倦、很想睡,却又觉得还有什么要对她说,想着,便又道:“带着我们的孩子……离开这里。北天山,想也是回不去了,但我会变成月的魂魄……夜夜来陪你。你……等着我。”
这一番话,他自己觉得已说得够大声,孰不知在别人听来,只如梦的讫语。
他觉得身子已轻得飘浮起来,眼皮在慢慢地合拢,如上下两块黑幕在渐渐拉近。
这幕一合,便会将他与这外部世界完全隔绝。
就在这幕将合未合的一刹,他的心中、眼前,异常鲜明地出现了那个人的形象:倨傲的身姿,淡倦的笑意,以及,寂寞的眼神。
一首歌轻轻回荡于天地间,水绿的裙裾,尖尖的小脚,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
“妹妹随哥呦——走四方来——
山高水长呦——年华抛啰——
不怕别人呦——笑妹傻噢——
只爱哥哥呦——本领高咧——”
还有一个深沉如海的男子声音,在曼声吟咏着一句诗:“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然而在这世间,又有什么人,能真的如同日升月落般恒久不变呢?
第三卷 莫忘飞雪践前约
第111章 年轻人
春光明媚,青州城虽然位于西北偏远之地,却还是感受到了这股盎然的春意。
三分酒家早早地便开了门,因时辰尚早,倒还没有客人上门,所以从老板到伙计都十分清闲。
李老板的头发已经花白,却是又胖了些,腰背也稍显佝偻,但精神倒是还不错,习惯性地又来到了店门前,站在帘下有些惆怅地望着眼前的街道。
年纪大了,许多事情都记不大清楚了,但没事时站在店门前眺望远处的习惯却还是保存了下来。
依稀记得那一年的秋天,曾有过两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同时出现在他的店里,还救下了他和家人、伙计的性命。
从那以后,李老板就总把那两个人坐过的靠窗的桌子特地空出来,还养成了时不时要到店门口望上几眼的习惯。
算起来,总有二十多年过去了吧?
李老板虽然不是江湖中人,但还是能看出那两个人都绝非等闲之辈。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年的四月十六、在三分酒家开窖取酒的好日子里,所发生的令人震惊无比的事情。
从那些武林中人的叱骂声中,他第一次知道了那两个人的真实身份。
一个是赫赫有名的西域月恒教教主君莫问,另一个则是江南吴氏的传人吴风。
李老板搞不懂那些江湖中人的恩恩怨怨,但似乎那两个人本来应该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不知为何却成了可以交托彼此性命的至交好友。
那一次,那个总是一身黑衣、长发披散的英俊胡人受了重伤,随后又被那俊美无匹的白衣少年带走,从那以后,李老板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同时到来。
或者说得更具体一点,他再也没有见过君莫问。
吴风倒是每年都会单独来个两次,总是在开窖取酒的时候,也不多作停留,只用马车装载数坛最醇厚的青梅酒,接着就会离开。
李老板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起君莫问的下落,毕竟最后一次见到的时候,是吴风重伤了他,随后却又将之带走,他简直分不清那两个人究竟算是敌人还是朋友,但终究都还是他们三分酒家的大恩人。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他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吴风的面上浮起了发自内心的浅淡笑容,如同冬日里的一抹和煦阳光,刹那间映出了满庭的春色暖意。
“这些酒,我就是打算去同他共饮的。”
李老板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这么说,你们还是朋友?”
吴风有些忍俊不禁地看了他一眼,微笑着道:“一直都是。”
李老板顿时放下心来,虽然心里还有些疑惑之处,想要问问君莫问为什么不跟他一起来,但又觉得这种问题并不适合贸然说出口,稍一犹豫,吴风早已飘然远去。
那之后好些年,都是吴风独自前来,买上一车好酒便即离去,再也没有两人齐至的时候,但李老板也是个固执的人,窗边的位置始终还是替他们留着。
再然后,就连吴风也突然不再来了。
李老板的心里仿佛缺少了一块,总觉得空空落落的,时不时地便会回想起当年那两个人丰神俊朗、恣意忘形的模样,紧接着便又担心他们如今身在何处,是否遇上了什么为难之事。
他更频繁地在店门口伫足眺望,似乎这样一来,就有机会再次见到那两个与众不同的人物。
日升月落,春去秋来,这一等竟像是经历了沧海桑田。
李老板有些昏花的眼睛里,不知不觉地像是蒙上了层水气而变得湿润。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吴风,总有二十年过去了吧?
或许,在自己有生之年,再也没有机会跟那两个人重逢了。
正想着,忽然眼前一花,隐约瞧见有个白衣胜雪的年轻人正朝着自己走来,那精致俊美的眉眼,岂不正像是自己刚刚想起的那个人?
李老板情不自禁地睁大了眼睛,常年不苟言笑的脸上也已经罕见地做出了表达善意的神情,正预备出声招呼的时候,却忽又一怔,随即便意识到了不对劲。
越走越近的那个人,虽然容貌跟当年的吴风很相似,但年纪却还不到二十岁,脸上也带着笑,却不像吴风总给人以平和安宁、和风细雨般的感受,而是带着几分跳脱不羁和意气飞扬。
原来,并不是那个人啊。
李老板心中怅然若失的感觉越发浓郁,刚刚扯开了一点的唇角也重又抿了起来,见那年轻人已经到了门前,便侧身一让。
离得近了,他这才发现,虽然同样穿着白色的衣衫,但当年吴风的是朴实无华、布料一般,而这少年所用的却是名贵的衣料,边角处还用金丝银线镶裹出似有若无的图案,似云纹,如海浪,透出些雍容华贵的意思。
如此一看,却是与吴风大不相同了。
李老板正暗自摇头,那少年却已经停在了门口,抬头瞧了瞧高悬的匾额,便笑嘻嘻地向他问道:“老人家,有酒卖吗?”
李老板虽然年纪大了,这些年来脾气却并未好转,更是忌讳别人说他老,闻言顿时朝那人脸上一瞪,颇有些趾高气扬地哼了一声,摆出懒得搭理对方的架势,慢腾腾地走了开去。
一边走着一边还心有不甘,便指桑骂槐地开口:“长着眼睛是干什么用的?既然是酒家,还会没酒卖吗?”
伙计怕他得罪了客人,急忙一溜烟地跑了过来,一边给那少年打躬作揖,一边把人向店堂里让,口中说着:“有酒有酒,客官里面请,我们家的青梅酒那是远近驰名的。”
说着,却也瞧出那少年跟吴风着实相似,视线忍不住在他的脸上来回盘旋。
那少年虽然年轻,倒像是见过世面的,对于李老板的冷嘲热讽和店伙计的偷偷打量都浑不在意,面上仍是笑嘻嘻的,便高高兴兴地跟着伙计向内走。
见店内无人,他顺手就指了指靠窗的位置,道:“我便坐那里好了。”
伙计情不自禁地愣了一下,正想着世间事真是无巧不成书,李老板已经没好气地开口:“那桌子有人定下了。”
好巧不巧,那个长得跟吴风有八分相似的年轻人,所指着的,竟然就是这些年来他一直留给君莫问和吴风的那一桌。
第112章 似是故人
李老板恋旧又爱面子,那年轻人有那么一个瞬间让他险些错认为吴风,醒悟过来时已经觉得更加失望,现在忽然见他偏偏又要坐专留给那两个人的桌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长得像又怎么样?跳脱轻浮,终归不是他一直在等的人。
所以非但没有因为对方那俊美的容貌而另眼相看,李老板的态度反而更恶劣了几分,想着这少年看上去非富即贵,定然受不了这样的委屈,就算不向自己寻衅挑事,多半也会愤而离去。
谁知那少年仍是懒懒地笑着,虽然带着几分不羁,却丝毫不令人觉得厌烦,反而给人以开朗明媚的感觉,刹那间倒是又令得李老板等人回忆起了当年的吴风。
“那就换这桌吧。”
白衣少年随意地一指,仍然是窗边的位置,只是更靠近门口,没有之前的那桌隐秘。
见李老板再没有什么话说,他便笑嘻嘻地坐了下去,道:“三分酒家的青梅酒,我是久闻其名,麻烦给我来一壶,再加几样点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