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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大块突兀的空地,没有冰块,只有两个雪人,在黑暗中白得亮眼。其中一个是惟妙惟肖的小傻子,另一个则圆圆滚滚,像个大葫芦。它们俩亲亲密密地挨在一块,似乎在说着什么悄悄话。
辰夙绕着雪人走了两圈。小傻子似乎瘦了一点,小葫芦头上的雪冠倒更好看了。他伸手想摸一摸,却又停住,担心手上的热气会让它化掉。
那日辰夙回来后,就气呼呼地踹倒王爷的雪人,用那支梅花把它抽得不成形状,还恶狠狠踩了好几脚。可这两个雪人倒是没舍得动,叫人一起搬进冰窖里了。
现在,傻痴痴其它的东西已经被他扔掉,包括花了大价钱弄来的珍珠鹿茸。辰夙现在就要把这两个雪人也一并丢掉,这样就再也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想起那个傻子。
真是再好不过。
一边想着,辰夙一边慢慢挤到他们中间,倚着两个冷冰冰的雪人,渐渐垂下脑袋,把头埋在膝盖上。
冰窖里,传来低低的呜咽。
第20章
因在冰冷的地窖里哭了太久,辰夙出来的时候,便有些头重脚轻,眼皮发沉。寻思招大夫来看看,可一双眼睛肿得核桃一般,又不好意思见人,只能强撑着装作无事,说自己要小憩片刻,不许人进来打扰。
辰夙孤零零窝在被子里,只觉周身忽冷忽热,脑袋昏昏沉沉,禁不住胡思乱想。
这个时候,那小傻子大概已经又蹲在王府门口盼他的燮郎了。
如今他有了钱,有了衣裳,可以不用坐在冷冰冰的地上,也不用啃干巴巴的馒头。他最喜欢吃蒸得软软嫩嫩的鸡蛋羹,以前辰夙老是故意在他面前全部吃光,好看他可怜巴巴的表情。现在,他大可以想吃多少吃多少,美美饱餐一顿。
辰夙有些心烦。但世事就是如此,人一旦拼命想忘记某件事,就会更容易也更深刻地想起来。
傻痴痴很喜欢自己洗澡,辰夙进去的时候总是有些害羞。洗干净了颇有几分招人。平时又乖,还很好欺负,被捏得狠了也只泪眼朦胧地看人,呜呜哭着求饶,却不会说好话,只将他教的那些淫词艳语翻来覆去断断续续地说……若是王爷看他一眼,他一定又像上次那样开开心心地笑起来。或许王爷也会像自己一样将他接进府里,像自己一样脱去他的衣裳,让他赤裸着身体,主动分开白。皙的大腿。
他一定不会像面对自己时一样害怕胆怯,而是欢喜地、羞涩地,将自己主动展示给心爱的人看。他更会用充满信赖的声音,喜悦地呼唤他的名字,用软软的舌头舔舐对方的嘴唇。他们还会拥抱在一起,做许许多多傻痴痴不愿意跟自己做的事情。
辰夙觉得胸口发闷,仿佛冰窖里全部的冰块都卡在了他的嗓子眼里,在呼吸间生出一丛丛尖锐的冰簇,凶猛地啃食他的心脏。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母亲叹息时的模样。在这个瞬间,他终于明白母亲美丽的眉宇间为何总萦绕着挥之不去的愁绪。
不行,不能放任他去见王爷。辰夙挣扎着爬起来。他又找到一个阻止那两个人相见的理由,这个理由强而有力。
就像他对傻痴痴说过的,王爷已经有了妻子,有了儿子。
为了姐姐,他不得不去,才不是因为放不下那个傻瓜。
然而,傻痴痴并没有蹲在惯常出现的小巷。那里空空荡荡,被白雪覆盖得纯净无暇,一点也看不出曾经有个傻兮兮的乞丐。
辰夙咳嗽两声,心里有些发慌。
一夜之间,城里的乞丐都不见了。往日里熙熙攘攘的街道竟变得有些冷清,人们匆匆而行,仿佛丝毫没注意到今日的些微不同。
放在过去,辰夙也看不出来的。他从马车上下来,顺着街道缓步而行,一颗心也越来越沉。
早有乖觉的手下跑去打听,这时候过来回禀,说是城中善堂正在施粥,所有的乞儿都跑去了。
那里辰夙也晓得,只要交够银子,就能放一次粥。夫人小姐们最喜欢去哪里行善积德。辰夙刚来的时候瞧着好玩,学人家施粥,又偷偷往粥里放了一大块盐巴,看着那些穷汉咸得龇牙咧嘴,还给自己磕头谢恩的模样,笑得肚子都要痛了。
真算起来,也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之后又过了没多久,他就发现姐姐对门口那个傻子的不喜,带人找上了傻痴痴。
傻痴痴不在这里,很可能是去了那里——只是,现在傻痴痴手中有了银两,还用得着去讨那一碗薄粥吗?
辰夙想了想,也没什么头绪,便叫车夫调转马头,先去那善堂瞧瞧。
第21章
善堂位于城北贫民聚居之处,辰夙平日绝少涉足。连雪花落到这里都仿佛变得肮脏污臭,再加上道路坑洼,路径狭窄,辰夙只好下车,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积雪上。
他还记得善堂的位置,到了那里,果然已经聚集起一大批人。
原来今日的施舍格外丰盛,每人不仅能领到一碗粥,甚至还可以得到一个刚出笼的热馒头。难怪城内所有的乞丐倾巢而出。辰夙从没见过这么多乞丐,他们端着破碗破盆,穿着破衣烂衫,黑压压挤在一起,发出一股腐烂的臭烘烘的气味。
傻痴痴也在里面吗?
辰夙很想一眼就在人群中把他认出来。可放眼望去,每一个人的脸都脏兮兮,每一个人的头发都乱糟糟,身体瘦弱,神情呆滞,这似乎是所有乞丐共有的模样。
傻痴痴只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他甚至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弱小,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挤不到前面。
侯爷亲临,引发了不小的骚动。善堂的人不再放粥,都跑出来跟辰夙问安。辰夙自然不好意思说自己来找个傻乞丐,随意问了几句,方知道这次放粥的钱是位不具名的义士让个乞丐送来的。
辰夙对这些事毫不关心,这里又脏又臭,他自己又昏又沉,只想快些找到那个笨笨的傻子,回到自己温暖舒适的卧房,搂着他好好睡一觉。
说话的时间久了些,粥铺那边少人看管,几个端着破碗的乞丐就不规矩起来,强行挤上前,伸长污黑的手去捞笼中的馒头。有个靠前的一手抓了两个,立马狠命地往嘴里塞。
辰夙不禁皱眉,这些人如此作乱,自己怎么找得到傻痴痴呢?他示意手下把那几个人挡回去,让他们一个一个上前。可那几人就跟听不懂似的,依然一个劲朝前闯。
前面就是辰夙,手下人怎么可能放任他们冲撞侯爷,赶忙将人拦住。辰夙担心闹起来伤到可能在人群里的傻痴痴,就示意他们不要动手。然而人多手杂,也不知怎的,其中一个乞丐突然横着飞出去一丈远,重重砸在地上。
他只“啊”了短短的一声,口中溢出大股鲜血,就再无声息了。
场面一时鸦雀无声。
“杀人啦!”
随着一声高喝,所有人如梦初醒,暴乱发生了。
有些人突然目露凶光,不管不顾上前哄抢米粥馒头。有些人则胆战心惊,不顾一切要逃离善堂。更多的则浑浑噩噩,只知道随着人群乱跑。
辰夙眼见自己的侍卫摸向佩刀,只来得及喊了句“不许动刀”,就立刻被人群淹没。
他身边的人不多,虽然牢牢将他护在当众,可在这数百人的混乱中也无法保他周全。辰夙不知道侍卫们是何时被冲散的,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毫不客气地推来搡去,还有无数双手在他身上乱摸乱扯。
腰间的玉佩扯断了,头上的玉冠消失了,手上的扳指被撸了。他本来就染着风寒,被恶气一熏更是头昏脑涨,手脚无力,只记得要护住头脸,随着人群踉踉跄跄。
这是辰夙度过的最漫长也最艰难的时光。等好不容易从这场噩梦中醒转过来,他发现自己正披头散发,孤零零站在一条陌生的小巷里,身上一切配饰全部不翼而飞,连鞋上的玉板都叫人扣没了——其它东西还没什么,只可惜那枚玉冠,傻痴痴还照着它捏了个小雪冠呢。
辰夙摸摸脸,疼得龇了下牙。方才也不知挨了几下,只觉得浑身都隐隐作痛。这幅模样,若是被人看见,他的一世英名也就付诸东流了。
第22章
发生了这样丢脸的事,辰夙不好意思走大路,捂着脸专挑无人小道走。可他偏不识路,也辨不清东南西北,摸着墙走了一会儿,只觉得满眼陌生,早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人生病的时候本就脆弱易感,他又难受,又委屈,还找不到傻痴痴,越走越伤心。就在他万念俱灰,泪水即将夺眶而出的时候,忽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此时辰夙已经下定决心,先将面子放在一边,找人问清路途。可没想到,还没靠近,那个人形迹可疑地朝他看了两眼,居然转身就跑。
辰夙起了疑心,也顾不上哭了。猫着腰小心凑过去,发现那里有片狭小的空地,几个汉子正把一个瘦弱的家伙围在当中,时不时动手动脚,大声喝骂。
“臭小子,莫要装死!老子亲眼见你给了那边善堂好大一笔银子,说,其它的在哪?!”
原来是这种事。
辰夙顿时兴趣全无,他没心思看别人抢钱打架,只想快点找到傻痴痴,带他回家。
可就在他转身的那刻,冷硬的寒风捎来一声微弱的呻吟。
“没、没有了。”
熟悉的声音如和煦春风,柔柔地吹进耳朵眼,酥酥麻麻,又带着可怜兮兮的委屈,让人心里痒痒的,泛起一种青杏子般的酸涩。
辰夙站住了。
“不见棺材不掉泪,看老子打断你一条狗腿!”那汉子说完,接过旁边人递来的一根结实木棍,在手上掂了掂。那个傻乞丐害怕得抱头蹲在地上,直往后缩,不断发出令人心碎的悲鸣,可另外两个人已经毫不心软地抓住了他,强行伸直了他的腿。
“不要,呜……”
为首的汉子露出狞笑,木棍挟带沉重的风声,朝傻痴痴腿上狠狠砸去——
“啊!”
第23章
辰夙忍不住惨叫。
方才,眼见傻痴痴受人欺负,他立时红了双眼,想也不想,疯牛一样朝那手持木棍的汉子冲去。那几个人一时呆愣,被他打翻了一个,为首那个也叫他一拳揍得鼻血长流。
辰夙自幼习武,于骑术箭术颇为精通,故而一时不落下风。只可惜好景不长,他毕竟不是话本里以一敌百的大侠客,又生着病,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就开始围着他痛殴了。
从小到大,辰夙从来没被人这么打过,都是他这样打别人的时候居多,这次可全还回来了。一身武艺半点使不出,刚抬起头就被人狠狠压下,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上,喉咙里渐渐冒出令人作呕的腥甜。
还好被揍的是他,要是换成傻痴痴,这一顿就得打个半死。辰夙庆幸地想。
他把呆若木鸡的傻痴痴护在身子底下,忍着那些人对自己的踢打,同时抓紧时机,大喊自己是太守之子李伯之。
这个名字发挥了作用。
那些人见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虽然将信将疑,可到底不敢下狠手,最后剥下辰夙那件看起来相当值钱的外袍,在他身上狠狠啐一口,终于扬长而去。
“呸……”辰夙吐出口中血沫,先用手抹了把脸,发现没怎么变形,就抬起身得意洋洋地对傻痴痴道,“那些人被我吓跑啦,怎么样,你看我厉害吧?”
傻痴痴傻傻看着他。透明的泪水慢慢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