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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喝吧。”陆玄熠闷闷地说了一声。
叶回风手捧着碗,一口将苦涩的药汁喝完。他捧着碗的手依旧又细又长,可看起来却很丑,像老树的皮一样,又干又皱。
他们搬到这个村庄来已经大半年了。一年前,从墓冢下爬出来后,陆玄熠就带着他离开了京城,来到了某个不知名的村落,买下这个简陋的小院,两人隐姓埋名地生活着。
陆玄熠离开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身上也仅仅带了些许银子,买下小院后,便所剩无几。便是叶回风的病,也是自己诊自己开药方,然后陆玄熠上山挖。
这一年来,在陆玄熠身上的变化翻天覆地。几乎没人想得到,一个曾经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今却会一个人背着小箩筐上山采药。
他甚至还在小院附近开垦了一片荒地出来,和村民学着种菜。这场景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只会大跌眼镜。如果他要钱,不会要不到。可陆玄熠不要,仿佛要证明,脱离了皇宫的一切,他就能彻彻底底与皇宫再也毫无瓜葛。
“你在做什么?”叶回风的脚行走不方便。叶回风坐在轮椅上,从他角度只看得到陆玄熠的背影。陆玄熠坐在门槛上,手边是针线。叶回风没有得到陆玄熠的回答,他推着轮椅往前走。
走近了才发现,陆玄熠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拿着一双蓝黑色布鞋。鞋头破了一个洞,陆玄熠剪了一块布,正准备补鞋。只是,陆玄熠补鞋的能力差得很,鞋子没补好,手已经被扎了好几下。
“补鞋?”
“嗯。”陆玄熠答应了一声,并不抬头,专心地盯着手里的鞋子,“这双鞋还是新的,只是昨天上山的时候被划破了。”
“我来吧。”
“不用,我能行。”陆玄熠摇摇头,固执地拒绝。可叶回风不依,直接从陆玄熠手里把鞋子抢了过去。
“你!”
“我来。”叶回风哑着嗓子道。叶回风也不大会做这些事,可他多少比陆玄熠手巧着。他们的生活不一样了,从前锦衣玉食,现在只能粗茶淡饭。这是天下平常人的生活,为一粥一饭担忧,一针一线精心计算。
普通人的生活很苦,却让叶回风第一次如此感谢。
这双鞋是陆玄熠唯一的一双新鞋,可惜也破了。
叶回风捣鼓了几下,手艺不精,不过也勉强补好了,鞋头一块棕色的布,和整只鞋子尤其不搭。
“好了,你试试。”
陆玄熠踢掉脚上的草鞋,试了试,高兴道:“总算修好,以后上山再不穿新鞋去了。”
叶回风目光闪烁了几下,盘算着,要给人算几次命,才买得起一双新鞋。叶回风给人算命,一次两文钱,一双好一点的鞋,要四十文才够。还要偷偷买,否则陆玄熠是不会同意的。他是要把一文钱掰成两文的,如此大的花费,陆玄熠一百个答应。
陆玄熠是很忙的,比坐上轮椅上不好行走的叶回风忙多了。他要去田里干活,还要提前准备好午饭。
提前准备好午饭,不仅是给留在家中的叶回风,也是要给自己。陆玄熠跟着村民一起去田里劳作,中间是不回来的。有些庄稼汉子是家里人送饭来,陆玄熠只能自己提前做好。他当然不大,可日子总是人过出来的。学着学着,也饿不死人。
“我出去了。”陆玄熠背着小箩筐就要出门。筐子里有把小锄头,一袋豆子,干粮和水。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种豆。
叶回风听了,也想跟上去,只是身下坐着轮椅,根本跟不上,何况下过雨的路泥泞得很。陆玄熠只是知会叶回风一声,并没有要得到回答的意思。
叶回风都习惯了。这一年以来都是这样的。陆玄熠什么都会帮他弄好,只是很少和他说话。两个人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他按了按自己的大腿,对自己感到厌弃。他相信陆玄熠对自己是有恨的。把他带回来,却并不让他好过。可如果自己离开,或者有丁点不愿活下去的念头,陆玄熠又会发火。他要牢牢地绑住自己,吊住自己。
叶回风推着轮椅坐回到桌上,小木桌是买下小院时,前任房主顺便赠送的。黑漆漆,丑的很,倒是什么配桌上的几只陶碗。陶碗是茶棕色的,上面有点点黑斑。陶碗的菜并不多,估计只是刚好他一个人的份量。想到陆玄熠筐子里的干粮,叶回风就吃不下去。
他随手夹起一筷子菜,眉头皱了皱,硬着头皮咽了下去。大概没有第二人比陆玄熠做菜的水平还差了吧。可那又怎样呢?他觉得自己从坟里爬出来后,心性大变。只有失去过,才知道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
陆玄熠回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叶回风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坐在门前,等待。
等待是最枯燥无味的。你不知道等的人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自己的等待有没有意义。可他还是喜欢这样等。
叶回风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可惜陆玄熠对他的笑视而不见,放下筐子径直走到厨房拿来小木盆,路过叶回风的时候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筐子里是只瘦野鸡,底下铺了一层菌菇。下过雨的林子蘑菇总是疯长,陆玄熠是认不出能吃不能吃的。这些还是跟村里人学着摘的。村里人都很善良,见他孤身一人带着行走不便的叶回风,时常会来帮忙。一把青菜,一顶草帽,都是别人的心意。
什么都不会的陆玄熠跟着村里人也学了不少,比如这只瘦不拉几的野鸡,就是跟着隔壁地里干活的老哥上山打的。老哥是打猎好手,陆玄熠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
他真的变了很多。说不定是自己从前教他的方法有问题,叶回风反思自己。
“你做什么?”
陆玄熠忽然对他说话,让叶回风受宠若惊。
“没没做什么。”叶回风觉得两人的位子颠倒了。当年的他们和现在的他们,仿佛颠倒了人生。什么时候,叶回风也开始惶恐起来,对陆玄熠的若即若离局促不安。如履薄冰。
“没什么事就来杀鸡吧。”陆玄熠踢了踢野鸡。
“好。”
叶回风杀鸡的时候,陆玄熠是回避的。他见不得血淋淋的场面,仿佛只要看见红色的血,就想起当年。
整个皇宫到处都有死人,到处都是血,敌与友,都有,而叶回风身上的血已经干涸。以至于后来,他看到血,就会觉得头晕。
“你当时想说的是什么?”
“当时?”拔鸡毛的叶回风抬起头,陆玄熠还是背对着他。
“那盘棋,你说如果……”
“其实不用知道了。”叶回风擦了一把汗,眼睛略过自己的双手,干枯丑陋,一如他现在的脸。村里人都以为叶回风是陆玄熠的爹,其实并没有说错。当年的他满头白发,但脸是年轻的,可如今脸和满头白发终于相合了,看起来是像当爹的。
一样又老又皱,黑斑点点。不老的他终于开始慢慢老去,这不算什么……他只希望能多活几天,能再多和陆玄熠相处几天。
“那个如果……现在已经实现了。”
“骗子。”陆玄熠忽然大怒,也不顾叶回风手里拿着的鸡,走到他面前,大骂,“骗子。”
“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
是啊,为什么当时不说,那么久的时间他从来不说。
“看着我。”
叶回风被陆玄熠一顿高声呵斥,他抬起头,目光却不敢和陆玄熠相撞。现在的他又老又丑……他已经不敢正大光明看着陆玄熠了。
可陆玄熠的眼睛却亮晶晶的。陆玄熠低下头,在叶回风的脸上吻了一下。
“丑八怪。”
可是丑八怪,我就是控制不住喜欢你,怎么办?
第109章 茶花仙1)将军和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上次写到一半没写完的番外,补上。作说不要跳,前一半剧情在作说
某林业大学的园艺园,一到了花开的季节,满园子花团锦簇、姹紫嫣红。某林大大二生正在对试验田里的花草树木浇水施肥。
“喂,沈清,你好了没啊?”
已经做好记录的杜仲一声大喊,他看护的这片郁金香是导师的心爱之物。粉色重瓣郁金香重重叠叠,显得娇羞可爱,又称为“夜皇后”的黑色郁金香,多情而又妖娆。总之,这一片可是导师的珍贵宝贝。
还有含羞的昙花、热烈的月季富贵堂皇的牡丹,养在温室里的大王莲、珍贵的各式兰花等等等等。总之,这园子里的植物品种多种多样,许多人考上某林大,就是为了见识这些宝物。
当然,不是每个学生都能有机会接触到那些名贵物种,大部分学生只能在园子里看看普通的植物花卉。不过,就是这样,也叫许多人满足了。瞧,这会儿,好多人借着做记录的机会,正偷偷拍照呢。
沈清一直没应他,杜仲只好拿着记录本走究竟了过来,一见到他干什么,很是不屑。
“好兄弟,你有点追求行不行,这就一最普通的茶花,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稀奇的金花茶。就这红花,大街上的绿化带到处都是,啧啧,花开得也俗,还没这时候开的玉兰花好看呢。”
沈清抬头,摇摇头:“你废话真多。”
“好好,我不说话。你继续。”杜仲捂住嘴,不吵他了,“欸,话说你干嘛呢,这瘦不拉几的一颗矮树,连一般的茶花都比不上,你瞧瞧,别的茶花树都开了,就这一棵还光秃秃的打着苞。”
“我在给它剪枝。”沈清不怒不躁,温和地解释,“而且,茶花也挺好看的。它只是生病了,才有些恹恹的。等它开花,一定会很好的。”
杜仲努了努嘴,才不信沈清说的话。就这种烂大街的品种,有什么好看的。走在路上爱拍照的小姑娘都不会选它,沈清的审美眼光可真差。
沈清不知道杜仲腹诽些什么,他拿着小水壶小心地浇水,有时还轻轻地弹了弹茶花树的小叶片。
“嘿,大兄弟,还能不能好了。看你,对着一棵茶花树,笑得跟女朋友说话似的。那些追你的姑娘你都没这么笑过。”杜仲受不了沈清笑得跟朵花似的,搓了搓胳膊先走一步,“我先走了,您继续折腾你的丑花花……哎呦卧槽。”
杜仲还没走两步,竟然摔了一个大跟头,听到声音沈清才有精神回头。
“你小心些。”
杜仲爬起来:“见鬼了,好像有人推了我。”
沈清摇摇头,懒得搭理他,回头头又看着他跟前矮小瘦弱的一株茶花树。
“可爱的小东西,快快长大吧。”
“愚蠢的人类,本仙才不是小东西,当然本仙也的确是可爱的!”
“什么,谁在说话?”沈清惊诧地抬起头,左右环顾一圈,这园子除了他和杜仲,哪儿还有半个人。可是他刚刚明明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
“笨蛋!”
这会儿,沈清听清楚了。
“你你你你在说话?”沈清吓得一屁股往身后一坐,那声音正是从茶花里发出来的。
杜仲听见动静凑了过来:“你喊啥呢?”
“你听见它说话了吗?”沈清指了指那株茶花树,杜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株矮小瘦弱的茶花树,叶片上滚着水珠,还是那副恹恹的模样。
“没。”杜仲抛给沈清一个看傻瓜的眼神,“大兄弟,你幻听了吧。”
“是吗?”沈清也不确定了,他站起来收拾了东西,“算了,我们先走吧,天都快黑了。”
沈清和杜仲离开,那株茶花抖了抖,忽然幻化出一个浅浅的人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