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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又回来啦-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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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给了常笑一个眼色,起身便走。可谓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出了秦美人住的地方,常笑又说:“那宫人只说,有十位美人染了此种怪病,容貌受损,不然,陛下您就去剩下十个里看看?”
  燕秦摇了摇头:“不了,回孤的寝宫。。”
  他已经完全没有那个兴致了,换个容貌好些的也一样。
  常笑很是失望,但也没有别的办法。细细想来,又觉得十分后悔,要是他把牌子捧过来之前,调查清楚了,把这些个麻子脸美人排除出去,指不定今日就成了,但是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吃。
  嘀咕着嘀咕着,他突然又冒出来一句:“陛下,您有没有觉得,这怪病着实有点奇怪。”
  燕秦很无语,常笑这不是废话吗,都叫怪病了,怎么可能不奇怪。
  “不是,老奴就是觉得,这么多宫妃,得了同一种怪病,还都毁了容貌,这真的是太奇怪了些。”
  先前秦苏苏未能在他面前说出来的话,都让常笑给说了,若只是一个两个,还能说归咎在自己倒霉,可是这么多人都染了病,太医院的大夫刚开始的时候还说不是可传染性的,后来就改了口,脑子没有毛病的,都知道这肯定不是意外了,
  宫里没有了美人,最大的受益者是谁,当然是德妃。因为德妃样貌确实不算出挑,比起昔日的白牡丹白贵妃来说差得多了。当初白牡丹疯了又死了,绝对有德妃的手笔在。
  德妃就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在这宫里,几乎是低份位宫嫔的最怕的人。
  燕秦当然也知道这个不是意外,罪魁祸首是谁,很好猜了,肯定是摄政王没跑了。
  早在先前,摄政王就一直说要帮着他散尽后宫,他也就没有管这档子事,没想到摄政王的方法,就是这样操作的。
  都是些可怜人,燕秦对秦苏苏等人也是十分的同情,但同情归同情,他也不会这么真的在所有人面前揭露摄政王的罪行,毕竟这也算是他默许的。
  燕秦唉声叹气了一番,完全没有了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管怎么样,他这会是真的没有其他的兴致了。
  小皇帝做的这些事情,一直有人会汇报给摄政王,只是这些时间以来,燕于歌一直在小皇帝身边,也没有必要额外花这种时间和工夫。
  但这一次,有些东西脱离了他掌控,燕秦居然趁着他不在,想去找女人,虽然没有找成功,但这个行为,已经足够让他愤慨了。
  他辛辛苦苦地为了燕秦,为了两个人日后的生活,燕秦竟然,竟然敢这也对他!
  远在京城的燕秦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完全不知道,千里之外还有人这么念着他呢。
  因为知道小皇帝做的好事,燕于歌根本就没有出去十日,只五日左右,他便回来了。


第136章 
  摄政王离开的第五日,燕秦已经知道宫里有哪些女子从美人变成了麻子; 他到剩下的几个宫妃那轮流逛了逛;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 还是和当初一样,只是单纯地坐一坐,干巴巴的聊上几句; 便又折回宫去。
  有对比才能够有伤害; 先前没有和这些女子接触的时候他还不觉得有什么,但接触了,他就忍不住把这些宫妃和摄政王做比对。
  一比对,就觉得,这些女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些,比起和摄政王相处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枯燥无味。
  这也不能怪宫妃; 天底下大多数女子都是如此; 特别是那些大家闺秀; 从小学习的就是琴棋书画,后宫不得干政; 她们也不敢和燕秦妄谈政事。
  本来嘛,夫妻之间; 刚开始的时候温存; 谈谈两者间的趣事; 又说说些体己话; 感情也自然融洽; 等到有了孩子,那就是聊孩子。
  可燕秦连宫妃的一根汗毛都没有碰过,别说是有孩子了,他对这些宫妃无意,自然也没有那个耐烦心思去听女儿家的小心思。
  宫妃和皇帝之间也不如寻常百姓家地位平等,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地斟酌,不仅是她们觉得累,燕秦这个听众也累得很。
  这几日下来,他回忆了一番自己对着那些女子时候的心态,突然就觉得有点害怕,都是摄政王的错,把他的胃口养刁了。
  说摄政王,摄政王便道了,他走完了摄政王没安置的那几个宫妃那里,正打算去德妃宫里坐一坐的时候,太监独有的尖细嗓音便在殿外响了起来:“摄政王到!”
  自从摄政王还政于燕秦,前者就很守宫中的规矩,燕秦若不开口放人,他不会轻易闯进来,但今儿个显然不一样:刚听到那宫人的禀报,燕秦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一道熟悉的声音闯了进来。
  摄政王穿着耐脏的黑色玄衣,风尘仆仆的样子,一看就是一回到燕都就直接奔到皇宫里来,连倒腾自己都未曾。
  燕秦有些惊讶,毕竟摄政王先前说了,要去十日,可现在时间才过去了一半,对方就回来了。
  要知道邺城离燕都不算远,除非是八百里加急的传信速度,才可能在两天内来回,才过去五日,莫不是对方刚到了邺城,就马上折回来了?
  不管是什么情况,看到了摄政王,燕秦总是要关心两句的:“王叔怎么回来的这般早?”
  摄政王脸色阴沉,说话的语气也阴阳怪气的:“我若是不回来的早些,怕是陛下连小皇子都有了。”
  摄政王不说这个还好,一说燕秦就来气:“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倒是说说看,你养在宅在里的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就许你老燕有血脉传承,孤这个皇帝倒不能有个皇子了。”
  燕秦气急,声音也冷冰冰的:“分明是王叔背叛在先,如今却倒打一耙。”
  燕于歌愣了一下:“陛下,您知道了?”
  燕秦怒道:“什么孤知道了,全天下都知道了!”
  他先是发怒,继而又有几分疲态,似是灰心丧气,也似是对摄政王心灰意冷:“行了,你退下吧,孤不想见到你,我们两个之间,兴许是应该好好审视彼此的关系了。”
  先前没有见到人的时候,他心里总想着,也许一切都是误会,可是从摄政王嘴里听到那句话的时候,他又想,果然如此。
  果然,他就天生适合做个孤家寡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没有什么好东西,一个个的只是嘴上说的好听,私下里背叛他的事情却做得熟练得很。
  燕于歌气消了大半,语气却还是硬邦邦地:“凭什么让我退下,我辛辛苦苦地赶回来,就是为了能够早日见到陛下,可陛下呢,却如此的狠心,还要把我赶出去,这天底下,哪有这般道理?”
  燕秦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摄政王是如此无耻之徒:“燕于歌,孤告诉你,你不要得寸进尺!你当孤眼睛是瞎的,孤亲眼看见,那个女人的肚子是浑圆的。”
  那女子的皮肤白皙,肤色红润,除了肚子之外,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对劲的,人家一张小巧的瓜子脸,胳膊细,腿也细,非要解释说,是因为那女人长得胖,肚子才胖了些,那是在强行欺骗自己。
  燕秦是个实诚人,不想这么委屈自己。
  燕于歌说:“那女子肚子里确实是燕家的种,不过不是我家的,是大燕皇室的。”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燕秦神色十分讽刺,听到后半句的时候,那个讽刺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先前一步,狠狠地拧了一下摄政王的手背,摄政王脸上毫无动容之色,他叹了口气:“看来孤是在做梦。”
  燕于歌举起自己的手来,上头非常清晰一个红印子:“我不喊疼,不代表不疼,陛下欺负臣有意思吗?”
  当然很有意思,摄政王皮糙肉厚的,掐一下也不要紧,燕秦哼了一声,背过手去,来回踱步几圈,又说:“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他可没有在外头乱搞什么女人,而且他的祖父早就死了,先皇也没了,不可能和外头的女子搞出来什么遗腹子。
  燕于歌便叹了口气:“那女子,是先皇遗落在外的明珠,她肚子里的孩子,和陛下是一脉相承。”
  如今的皇室宗亲,已经和燕秦没有什么干系了,便是抱养个孩子来,也和燕秦干系不大。但若是先皇明珠,生下来的孩子,那也是燕家血脉,只要皇帝愿意,冠上燕姓,一样可以向地底下躺着的先皇和列祖列宗交代。
  怪不得那女子和自己的模样有几分相似,摄政王没有必要拿这种事情骗自己,听到这里的时候,燕秦已经信了八成,但他还有很多疑虑。
  皇帝连珠炮一般地发问:“你怎么知道她就是先帝明珠,这世界上长得相似却无血缘之人也不是没有。再说了,她的丈夫呢,会同意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别人?还有若是她真的是公主,你要孤怎么办?把她认回来?”
  “陛下您且先歇口气,这些问题,待臣一个个回答,可否?”
  燕于歌梳理了一番,又道:“先皇素来风流,数次微服私访,几乎每次都要成几段风月之事,虽然大燕皇室子嗣单薄,但也不是不可能有流落在外的龙种。”
  大户人家,都有些没找回来的私生子呢,更何况先皇这种风流人物,皮囊好,风度又翩翩,做皇子的时候简直是个花花公子,薄情又多情,肯定骗了不少小姑娘。
  “这人也不是突然蹦出来的,而是臣在和陛下在一起后,一直命人搜寻,近日才有了消息。人的容貌,时间,还有信物,都能对的上,只是这寻回皇室血脉一事毕竟兹事体大,臣也不敢担保,百分百就一定没有人在后头做手脚,为了能够确定,我才要求前往邺城,查探一番。”
  “你的意思是,这女子是从邺城找到的,那种蛮荒之所……”
  邺城虽然地处南方,但经济并不发达,远远比不得地动前的山溪都郡繁华,准确一点说,就是个小县城。
  燕于歌便道:“穷的地方,山清水秀,容易出美人。邺城的女子单纯,未见都市的繁华,便更加好骗。”
  燕秦皱起眉来:“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在说先皇是个无耻至极的大骗子。”
  可不就是大骗子吗,燕于歌又说:“陛下可知,臣是如何寻到这沧海明珠的?”
  “你不是说叫底下的人去查?”
  “燕都之大,人海茫茫中,人何其多也。臣命人翻阅卷宗,查出了先皇数次下江南去的路线,又找来曾经服侍先皇的老人,问清楚了所有,一路寻过去,一年多,才找到这么一颗明珠……”
  他把这女子的身世都悉数道来,二十年前,先帝下江南,因为意外,和侍卫失散,养伤期间,在这邺城,邂逅了一名山野间的年轻女子。
  他隐瞒身份,以翩翩公子的身份,和容貌清秀的农家女子几夜风流,先皇在女子的肚子里播了一颗龙种,但他是天子,当然不会为了这女子驻足,又不忍心把这么一朵空谷幽兰带入宫中,让它染上世俗的颜色,变得面目可憎,便同那农家女成了亲,然后在侍卫寻来后死盾。
  农家女一夜之间,便成了寡妇,更在操持丈夫婚事的时候,因为太过伤心晕倒,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几个月后,便生了个女婴。
  女子家中还有父兄,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漂亮的女儿就这么蹉跎一辈子,把女儿嫁给了村中不嫌弃女子和孩子的屠夫做续弦。
  后来,那农家女又给屠夫生了个儿子,日子也算过得和美,但因为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那女婴出落得越来越水灵。
  邺城是个小地方,年轻漂亮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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