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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保镖道,“常山派掌门扶瑾轩,年纪轻轻,武艺了得,又是亲手杀死魔教教主薛无问和苏见欢那魔头的,听说岳家女儿贤惠知礼,貌若天仙,想来是般郎才女貌,必是众望所归。”言语中无不憾恨。
却听马车中传来几声咳嗽,大家一下子噤了声。那保镖对苏见欢使了个眼色,让他接过话题。
苏见欢心想,你们自己不敢在小主面前再多话,反而让我一个外人去撂过这一页算什么回事,便道:“那也不一定。我听闻那个扶瑾轩自小对女色极有自制,若那岳小姐只是声名在外,毫无新意的绣花枕头,扶掌门估计也不会上心。我倒觉得,扶掌门剑术造诣如此之高,娶得一位腹有诗书的,文武相济,方不违和。”
言语中他能意识到那小姐不是武林人士,应当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女子,便也顺她的意给点缥缈的希望,只等着众人接话。
那女子却掀了帘,正色说道:“扶瑾轩那样忘恩负义的小白脸,谁稀罕他。他那师父,百般呵护他长大,更是不惜在屠魔之战中为他散尽功力,他却只念宿怨,毫不留情,靠着薄情寡义混上了个掌门,还想搭上岳姐姐往上爬。真当是无耻行径!你说是不是,阿山前辈?”
苏见欢一阵尴尬,自己和扶瑾轩的宿怨,可是杀父之仇,怎的雪恨反倒是忘恩了?他于扶瑾轩,能有什么恩义,不过是微不足道掺杂私心的弥补和利用罢了。
那小姐又道:“你们说那苏见欢是魔道,我却不以为然。当年移月宫屠灭南山派,江湖人士皆袖手旁观,他潜入魔教,才能一剑挑了移月宫,又里应外合,帮着联盟灭了魔教。这样有血性、有胆识的汉子,听闻又是一副出挑的相貌,若不是晚生几年,也不必现今徒留孺慕之情。”
苏见欢心中暴汗,很想把自己现今这副尊荣贴上去让这位小姐品鉴一番,又深深地为她的逻辑感到无力。当年自己进了魔教,不是卧底,是心甘情愿进去的,灭教时,也没有这份觉悟,只是想死而已。但自己莫名得到一份辩护,心里总还是有点高兴。
梁小姐把他的沉默当做了对自己的折服和敬佩,当下也不打嘴上官司了,满意地下了帘。
后面一路到了京畿,也没什么大的事端,他告辞了几句,又往南山去了。
到了南山山脚下,各派人马齐聚青台山的消息也传来了。毕竟南山派以前也是个大派,山下的人们多少还残留着武林八卦精神,靠着传闻津津有味地猜测哪一派子弟能得美人归。这些当然与苏阿山无关了,若是扶掌门真的娶了岳绯清,自己在心里道句恭喜,若没有也不妨事,这样的年纪,总是有逻辑比较正常的姑娘愿意嫁的。
他目前唯一关心的,是自己带来的茶叶还新不新鲜,身上几坛酒还背不背的动,上面想来杂草丛生,自己要收拾好一阵了。
大汗淋漓中上了山,打扫了半天破屋旧宇,又整治好酒菜,来到后山,却惊讶地发现后山很是整洁,杂草和野藤都被除去了,一方方墓碑上的字还能分辨,想来是师父师母生前的朋友先他来过。
点了烛,立了香,他从破旧的厨房里凑出一套齐整的茶具泡好茶敬奉到师父坟前,微笑着说:“师父,不肖徒儿苏见欢回来啦。”
笑容僵在脸上,剩下准备说出来的话仿佛千斤之中坠在腹中,但他还是说了出来:“徒儿没有死。当年灭了移月宫都未曾前来,就是怕师父嫌我脏了您的墓碑。这么多年,仇怨已了,徒儿却不想死了。”
他抬头望天,忍住泪水,继续念叨:“徒儿错了。当年就不该一时兴起丢下你们去买什么茶叶,当年就算死也好歹能陪你们一起干干净净地黄泉相见。我……我连湘儿都护不住,本想着灭了移月宫就以死谢罪,在下面拼命求得您原谅。可是被心魔控制,杀人无算,罄竹难书,越来越错……我都不敢死了。”
“不过,”他又低头望向墓碑,“现在徒儿是真的不想死了。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来,我应当去做您和湘儿临死前嘱托我的事——好好活着。”
他站起来,又给每一块墓碑倒上酒,那些师兄师弟们昔日的音容笑貌,从模糊的记忆里毫不吝啬地展现在眼前。走到“爱妻苏云湘之墓”时,终于再也走不下去,跪倒在碑前,从怀里掏出一些胭脂水粉,想起那天湘儿跟他置气“把钱全用来买茶叶,就只知道孝敬我爹,连给我买盒胭脂都不舍得吗”,只有一遍遍温柔抚摸着自己亲手刻下的“苏云湘”,喁喁低语。
最后,他爬到自己的墓碑旁,却发现上面有了几个字“苏见欢”。
这满山的墓碑都是自己亲手所刻,连带湘儿迁坟带来的这块也是,只有自己这块,原是无字碑。那日他和湘儿亲自安葬了南山派众人,又挖了两处空坟立了两块无字碑,抱着马革裹尸的决心杀向移月宫。自己的碑上,分明是没有字的,但是却分明写着“苏见欢之墓”,没有立墓人,正是自己的笔迹,笔锋之间却更显犀利。
这个世界上,笔迹同自己一样的,除了亲手教导的扶瑾轩,再无他人。他仿佛记得以前同那孩子说过,哪日自己制不住心魔死了,让他把自己带回南山的空坟里,连碑都不要刻,扔土里就行。
他没有办法继续思考下去,他的泪水已经全都洒在自己的墓碑上,他慢慢躺下来,把凉透的身体贴在温软的泥土里,好像身体要和地面融为一体了。
☆、偶遇
下了南山后,他取道青台山,往湘北而去。这几天正是宾主相欢的时间,所有人应该都在山上,所以他放心地在拣了个酒楼,在窗台边坐下了。
才点上几个小菜,只听得街道下高呼“抓人啦!抢钱啦!”一个男子指着前方大喊,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前面另有一个人在狂奔。
若是早二十年,这种热闹自己一定会去凑,但好歹长了点阅历,明白谋定而后动的重要性了,于是飞出窗外,跑到对面屋檐上旁观。
果然,有个白衣少年跟着前面的窃贼拐进了巷子,出来之后手里便拿了个荷包,得意地递给那个失窃的男子。那男子打开钱袋,立即对那少年破口大骂:“你这个猪油蒙了心的,别以为穿得像样点就敢骗你爷爷我。我这钱包里的钱怎么没了,是不是你那同伙已经拿走了?”
“我……”,那少年全无江湖经验,“我怎知道里面没钱了?那小偷求我饶他,又哭又跪我才放了他。”
那男子不依不饶:“众位给我评评理啊,这个人分明是同伙,不然他怎么只把钱包还我,不把同伙抓来?”
苏见欢心道这少年耳根子果然是软了点,若是当年的自己,肯定把那小偷打晕,再丢到他面前,那小偷就算有心攀咬也说不出话来了。这骗子,唯恐人来得不够多,不好讹诈一番,竟当街撒泼打滚起来。
他仔细看了一圈,立即冲下人群,抓住一个巴头巴脑在人群中行窃的人,拎着那人走到中心,冲众人问道:“大家仔细检查一番,身上钱财可有损失。”
人群中立即有了回应,大家看到他手中的那人怀里露出的几个荷包,马上反应过来。
苏见欢看着那个愣在原地的骗子,笑问:“你怎么不接着哭了?难道你同伙偷不到银子你就不再讹人了?”
那少年和众人这才明白,这小偷,那遭窃的,那逃跑的,原是一伙人,变着花样在坑骗自己,哪里肯饶,纷纷奋袖出臂,对那两人拳打脚踢。那少年想是家教齐全,见到这场景也犹豫着要不要落井下石。苏见欢一把捞走他,说道:“你就别跟着打了。这次也没什么损失。”
那少年红了脸,正正衣襟,朝他拱手谢道:“多谢前辈出手,不然晚生现在……估计还如云里雾里。在下常山派沈敬之,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苏见欢一摆手:“名称就免了。你我不过萍水相逢,不必计较,以后做事多留个心眼。”说罢转身欲走,却迎面撞上一丰朗神俊的男子,随口道:“这位兄台,麻烦让让。”
背后却传来如蚊蚋般的声音:“表哥。”
得,又是常山派,这男子身后还有些随从,看来常山派在青台山挺不受待见,好好的寿宴跑出这么些人。反正不是来找死人苏见欢的,他低下头看路,继续对那男子道:“这位兄台,麻烦让让,我酒楼里的饭菜还在等着我呢。”
那男子微笑,朝他一拱手:“多谢兄台对在下表弟的维护。在下常山派掌门扶瑾轩,请教前辈贵姓?”
他猛地抬起头来,直盯着对方看,记忆里那张十三四岁的笑脸终于和眼前的这个人重合起来,同样的剑眉凤眼,同样的小小泪痣,只是脸上轮廓加深了许多,又瘦削了些许。
见他惊讶地打量着扶瑾轩,沈敬之忙出来打圆场:“前辈,你不必惊讶。这位正是我的表哥,常山派现任掌门扶瑾轩,如假包换,虽然看着年轻了些。他待人很和蔼的。”
苏见欢腹诽他再和蔼自己也怕见到他,但立即调整了脸上的表情,换成一副敬仰的神情,装腔作势发出一声长长的“哦”,躬身道:“原来真的是扶掌门,久仰久仰,今日我个小老头可开了眼界了。”
苏见欢头低下的前一刻,看见对方眼神波动,立即想到“小老头”是自己以前惯用的称呼,正欲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又想到自己如今这副一脸胡子的模样,说“小老头”并无蹊跷。心才定下来,又听得那男子温声道:“前辈客气了。不知前辈是哪派人士,我以后好方便带愚弟登门道谢。”
他呵呵笑道:“老头我不过是个普通人,没什么派别,今日得见如雷贯耳的扶掌门,已觉得不胜荣幸。只是饭菜就要凉了,可否容某快些回去?”
扶掌门微笑:“确实是在下唐突了,挡了前辈的去路。只是论及酒菜,晚辈已经在虫二楼定下了包厢,不知前辈可否赏光。”
苏见欢打个干哈哈,推说道:“在下不过江湖闲散人士一个,何劳扶掌门如此费心?老头的饭菜再不济,也是自己一分一厘挣下的,可不舍得浪费了。”
“既然如此,”沈敬之也一躬身,“我和表哥一起去前辈的酒楼说说话,如何?”
“这却使不得,粗鄙陋巷,可不能玷辱了二位。而且我今晚就要动身回家了,还要置办些特产,没有时间……”
“是晚辈强人所难了。还请留下姓名,日后相见也好通报。”
“在下苏阿山,贱命有辱圣听,先告辞了。”趁着扶瑾轩一欠身,赶紧钻到人群里跑了。
“表哥,我怎么觉得,这位前辈有点怕你?”
“大隐隐于市,他不过是不想招惹麻烦罢了。”
苏见欢七拐八拐,走了许多弯路才回到了酒楼里,长松一口气,因为先前只记起扶瑾轩年幼时的面貌,看到本人竟半分没有印象。这点倒也有益,至少装得像第一次见面,能免去不少怀疑。
“客官,客官。”他回过神来,店小二正在叫自己。
“客官,明早青台山,会有一场群英会,对外人开放。不知道您是否需要座位,小的这里有票号。”群英会也算是此次青台山聚会的主要目的之一,各门派资历低的弟子都会上去比试切磋一番,点到为止,虽说一帮初出茅庐的小孩子打架没什么意思,但对于平头百姓来说,也是能嚼上好几天的话料。
他赶忙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