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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当代皇太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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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中心的霓虹灯挂在高空,海报上是最近的科幻大片。
  小情侣们的手腕上连着一对桃心气球,还有小孩儿举着棉花糖蹦蹦跳跳。
  网红奶茶铺的店前排着长龙,服装店的店员站在门口热情地招呼路人进来看看。
  这儿的繁华,花慕之见过吗?
  他喝过百香果双响炮吗?
  越亦晚忽然想到了什么,想给他带点东西。
  他走进了超市左右张望,可什么东西好像在此刻都太廉价了些。
  他自己是豪门出身,也是清楚格调两字是怎么写的。
  可宫里的用度只会比豪门更加讲究,其实对花慕之而言估计也没什么新鲜。
  他在货架旁转了两圈,给这便宜老公拿了一包酸奶味的薯片,拿了一袋五香味的兰花豆,临结账前又想到了什么,跑去拿了包小孩子才吃的香辣蟹味儿干脆面。
  嗯,都是垃圾食品本品了。
  一袋子零食拎在手里,越亦晚又顺着人流逛了一圈。
  这儿不光有吃喝玩乐的购物中心,还有卖各种纪念品和小玩意儿的小店。
  卖糖画的老爷爷拿糖汁画着小鸽子,旁边的小孩儿围了一圈。
  越亦晚凑过去看了一会儿,忽然拍了一百块钱,伸手道:“老爷爷,您让我画一个呗?”
  老爷爷收了钱,颇为爽快的应了一声。
  越亦晚舀了一勺琥珀色的糖汁,凝神想了想,在石板上龙飞凤舞的画了个狮头龙鳞牛尾的麒麟,连鬃毛都细节满分详尽的很。
  老头儿拿着钱刚确认完不是假币,旁边的小孩儿们都欢呼了起来,他扭头一看,也跟着傻眼了。
  画——画的这么好?
  这年轻人怎么会这活儿?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又给了他一百块钱。
  然后给旁边啃手的小男孩画了个八岐大蛇,连张开的獠牙也画的一模一样。
  这时候有游客过来拍照,还以为他是什么高人。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顺手拿起旁边已经定型的那麒麟,在人群里看了一圈。
  一对同性情侣也站在不远处,两个人长得都颇为俊朗。
  那面容更柔和的人似乎像个演员,他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送你们啦。”他伸出手,把糖画麒麟交给那小哥。
  对方表情颇为诧异,在拿到糖画时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恋人。
  两人颇为坦荡的亲了一口,笑着和越亦晚道谢。
  没等他再掏钱,老头慌忙摆手:“不用给了不用给了,你画一晚上都成。”
  越亦晚噗嗤一笑,最后拿糖汁浇了个《哈利波特》里的鹰头马身有翼兽。
  他准备走的时候,老头忽然唤了他一声。
  “要不——你教教我呗?”
  旁边的一圈小孩也跟着点头,都跟着想学。
  “这恐怕不行,”越亦晚失笑道:“我都是乱画的。”
  他转身走掉的时候,一口啃掉了那巴可比克的老鹰脑袋。
  还挺甜。
  等骑着车子回家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
  这个时间,宫里那几个老干部应该都睡熟了吧。
  越亦晚低头用指纹开了门,一进门就瞥见老爹睡了一半起来喝茶。
  “——又去买零食了?”越品摆了摆手:“你晚上睡觉之前记得漱口,别二十多岁蛀了牙。”
  “哎,好嘞。”
  越品打着哈欠喝了半杯茶,又催他快去睡。
  “好好好——”
  越亦晚走了一半,忽然又回身把爸爸抱了一下。
  “哎哟,怎么了啊?”越品瞌睡都醒了:“受委屈了?”
  “没,就是觉得您特好,”越亦晚跟小时候似的,抱着爸爸不撒手:“我特喜欢您。”
  “行行行,多大人了。”越品胡噜了下小儿子的头发,挥手道:“啃薯片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江绝:看!麒麟!
戚麟:?(? ???ω??? ?)?

  第14章

  等再回宫里,都有些不习惯了。
  越亦晚临走前,愣是被大哥和爸爸胡噜半天毛,新吹的发型都乱糟糟的了。
  他拎着零食去了宫里,下马车时颇为轻松。
  木屐还是不太方便呀。
  花慕之正在抱朴殿里写公文,听见楼下有马车声,去窗外看了一眼。
  小小的人影在远处晃着手,然后撒着欢就跑了过来。
  他不觉失笑,过去迎他上楼。
  “可以多住几天的,不用急着回来。”
  越亦晚摆了摆手,忽然把那袋零食递给他:“你尝过这个吗?”
  花慕之愣了下,辨认了几样:“薯片小时候吃过,其他两样……还真没有。”
  “尝尝这个!干脆面!”
  越亦晚当着他的面把那画着小浣熊的包装打开,捏碎一大块面饼之后洒了香辣蟹的调料包,然后晃了半天。
  面饼碎在袋子里晃来晃去,略有些辛辣的香味就呛了出来。
  这皇家吃的零食大多都是手工制造的,即便是薯片也有厨子帮忙切好薯片现烤好再送过去。
  花慕之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晃悠完打开袋子,试探着伸手拿了些尝了尝。
  “——很好吃哎。”他看向越亦晚:“这是什么?”
  “是垃圾食品。”越亦晚轻咳一声道:“咱偷偷吃完把包装袋藏好,我怕冯老师训我把你教坏了。”
  两人还真跟放学后的小学生一样,躲在书房里分食完兰花豆和干脆面,又边聊边吃完了一袋薯片。
  虽说是很廉价的食物,可吃起来确实一本满足,简直欲罢不能。
  趁着吃零食的功夫,花慕之找了PAD过来,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
  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
  这次故事的主角,叫做画中妖。
  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
  那千代兰在书房里放了多年,竟渐渐被凝了灵气,自画中挥袂而出,做了他的书童。
  画妖听着公子念了许多年的书,自己也是个颇有主意的妙人,便伴着他做文章论诗赋,甚至在寒冬里把他那双冰冷的脚踝抱在怀里,让他能够不至于冷的瑟瑟发抖。
  春去秋来,自然是情投意合日夜相伴。
  书生带着画与行囊赴京赶考,结果还真的金榜题名,直接成了当红的举人。
  不仅有好些商贾有意结交,京里的好些老爷也抢着把女儿嫁给他。
  画妖夜里依旧为他添烛温酒,似乎对外界的那些琐碎事情都浑然不知。
  “然后呢?”越亦晚读到这儿,忽然发现故事断了。
  他许久没有追小说,此刻简直想催花慕之赶紧把故事写完。
  “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花慕之端着热茶吹了吹气,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那书生最后想要娶员外郎家的千金,又唯恐被那家中那知根知底的妖怒而反噬,就去道观里偷偷给道士收钱,让他强闯进家里,拿桃木剑杀了那画妖。”
  越亦晚抱着平板一口气没上来,甚至有点生气:“他怎么这样啊!”
  大概是公务太多的缘故,花慕之也没想着把这故事写完,随口把结局也讲了出来。
  “等道士进了书房,却发现里头挂着一幅空画轴,兰草与妖都不知所踪。”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书生不以为意,准备与那千金花好月圆,却发现自己再也作不出好文章来。”
  越亦晚听得颇不尽兴,皱眉道:“这王八蛋,真是活该!”
  “其实人人都能画画啊,那书生原本也是懂兰草的。”花慕之认真了神色道:“他原本的灵气都凝在那画上,自己又生生作没了,后来不就成了一介庸人了。”
  两人说笑一番,又一块回了朝明殿里用了晚饭。
  最近公务颇多,太子用完晚饭还要回殿里加班,留一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
  越亦晚撸着狗刷着综艺,忽然发觉这狗狗一摸一手的毛。
  他愣了下,看着手里的白毛忽然想到了什么。
  旁边候着的掌侍以为他是不高兴了,连忙解释道:“越先生,最近是换毛的季节,库尔兹犬身上又有两层披毛,确实掉毛比较频繁。”
  “不——”越亦晚站起身来,看着那一脸乖巧的托托道:“以后我来给他梳毛,不用你们操心了。”
  这狗狗,跟绵羊有什么区别!
  该薅就薅啊!
  当天晚上,他就拿了把小梳子,一边哼着歌看着电视,一边给它上上下下的都梳了一遍。
  厚实又绵软的狗毛全都整理在小篮子里,留做他用。
  托托抱着小鱼玩偶颇为听话,随便他怎么折腾都不乱动。
  近十日下来,竟然攒了满满的一篮子狗毛。
  几个掌侍都完全没搞明白他是想要干嘛。
  怎么突然跟狗过不去了?
  这一通梳下来,狗狗那是越发的精神抖擞,长长的披毛整洁又漂亮。
  然后越小裁缝直接把他们叫来,手把手的教他们怎么捻线。
  上层的长毛捻成粗线,下层的则捻成细线。
  夕清阁里散着桂花香气,然而四五人都在闷头捻线,犹如小工坊一般。
  这狗狗也真是厚实,梳下来的毛直接捻了好几个小毛线团。
  在捻过之后,还要再两股绕成绞线,最后泡浸在柔顺剂和清洁剂里,再架好晾干。
  围巾般的一挂毛线架在夕清阁里,在秋风中摇摆来去,简直和小旗子一样。
  花慕之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瞥见这狗毛旗子,还未说句什么,身边的托托就欢快地叫了一声凑过去,在毛线旁摇着尾巴闻来闻去。
  “你打算拿这线做些什么?”他看着脖子上挂着卷尺的越亦晚道:“竟然绕了这么多。”
  “织!毯!子!”越亦晚双手举起又细又长的钩针,语气颇为欢快:“然后送给太后奶奶!”
  等冬天来了,老人家就可以踩着厚实软和的小毯子看电视了。
  花慕之忍不住逗他道:“不给我织一幅么?”
  “那得看托托了,”越亦晚瞥了眼最近瘦了一圈的绵羊狗,露出同情的目光:“再薅下去我怕它着凉。”
  刚好最近这阵子忙完了,他们两有空一块在客厅里聊天看电视,相处的时间也多了不少。
  花慕之不会编织,但能帮他照顾下毛线球或者抻下边角,也渐渐习惯了晚上陪他一块看电视。
  除了网剧电视剧之外,越亦晚还颇喜欢一款全球时装设计大赛的综艺《璀璨新衣》,能挥舞着毛衣针看好久。
  他不光自己看的入迷,还会跟在线弹幕一样跟花慕之吐槽里面的各种环节,教他怎么评判不同时装的好坏。
  没等电视里的评委发表意见,越亦晚就能头头是道地指出来选手哪儿的剪裁和料子没有选好,是蝴蝶结的位置不合时宜,还是绣上去的亮片太喧宾夺主。
  这种节目本来就是外行看热闹,也不算花慕之感兴趣的范围。
  可他也不知不觉地跟着看上瘾,每晚八点一到就跟越越一块织毯子看电视,俨然完全适应了同居生活。
  越亦晚不光会纺线,还会染色。
  他知道老一辈人不喜欢太鲜亮的颜色,就把一部分狗毛拿植物染料改成了烟灰色,在边缘勾出北欧风的小菱格出来。
  花慕之见证了这毯子从无到有,还真有些舍不得把它送人了。
  当初吃醋完全是开玩笑,可这小毯子那确实触手又厚实又温软,样式也不是家具店里泛滥的款式,看起来雅致又大方。
  他表面上当然大方又好说话,心里还是会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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