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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之师!
这话显然是用来欺骗小孩子的。
阿布·穆斯里姆在历史上也是赫赫有名的阿拉伯大将,虽然奴隶出身,却成为阿拉伯举足轻重的大将,怛罗斯之战,打败高仙芝的就是他。
与莫斯雷马萨的豪勇,擅打硬战不同。
阿布·穆斯里姆擅于用谋,有洞察人心的敏锐直觉,是他策反了葛逻禄叛唐,抵定了东西两国首次大决战的胜局。
略一沉吟,阿布·穆斯里姆已经想到了对方的用心。
唐桥还在,唐军也应该刚来不久,没有来得及毁桥。
若是原地休整,等于是给了唐军拆毁唐桥的时间。
念及于此,阿布·穆斯里姆高声道:“回去谢过你们节度使的好意,我们是阿拉伯帝国狮王麾下的勇士,受真主的庇佑,有着无穷的气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碾碎一切异教徒!”
咚!
咚!
咚!
震天的战鼓声已经敲响。
阿布·穆斯里姆下达了战书,吹起了征战的号角。
阿拉伯的特色步兵方盾阵,长长的一排位列阵前。
第一列是手持战斧,高举着长盾的兵士,后排四列都是挺着长矛的枪兵,枪兵之后是身披装甲的双手剑士……
一步一步,速度缓慢,却如墙一般推进。
第三十六章 激战喀布尔河
黎明,喀布尔河。
入秋的时节,但在西域已经初现寒意,敌我双方兵士呼吸时的热气,仿若云层一般厚重。
军队整齐的踏步声,伴随着激昂的战鼓,震荡的喀布尔河的河面都起了一阵涟漪。
虽然只是五千人的步兵阵,但紧密整齐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万五千名安西军军士静静地矗立在喀布尔河的两岸,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迎接着即将到来的大战。
封常清一脸肃然的看着前方,心思有些沉重。
唐朝临敌战法最是多变,靠的就是兵种的配合。
一般而言。
诸军按其职能分为弓手、弩手、驻队、战锋队、马军、跳荡、奇兵等多种。
每当战斗展开,敌人在一百五十步的时候,弩兵开始射击;敌人在六十步时,弓箭手开始射箭;敌人攻入二十步时,弓弩手发箭后执刀枪与战锋队齐入奋击,己方重装步兵与敌方步骑兵短兵相接后,奇兵、马军、跳荡军皆不准轻举妄动,如果前方步兵的战况不顺利,跳荡、奇兵、马军方可迎前敌出击,重步兵则后退整顿后准备再援,如果跳荡、奇兵、马军进攻不利,所有的步军则配合马军同时作战。
如此打法还计入了李靖的《卫公兵法》中。
如此兵种的配合,最大限度的弥补各兵种之间的不足。
相对清一色的兵种,这种众多兵种混合作战的战法,显然更加高明,适用于任何地方。
而与唐军交手的诸多异族,因为各种关系,兵种相对单调。如封常清这样的名将,只要指挥有序,不难取胜。
但显然阿拉伯帝国能够纵横四方,成为能与大唐抗衡的帝国,绝非浪得虚名。
这西方的兵种于唐王朝的有很大的差别,但以封常清自身的军事素养,不难看出其中的猫腻。
最前排的斧盾兵与唐王朝的刀盾兵有相同的功效,只是对方的盾是长盾,覆盖全身的超大型盾牌,斧子自不用说,短兵器中的重型兵器,论及威慑力,确实要在刀盾兵之上。
其后的长枪兵亦与唐兵常见的枪兵不同。
他们的长枪更重更长,是那种完全没有近战能力的长枪。但可以想象,远程突刺威力必然十分可怕,故而长枪兵除了重长枪之外,身上还挂着近战用的弯刀。
至于其后身着重甲,双手持剑的剑士,更在封常清的理解之外,还是第一次见……
但可以想象,那可怕的双刃剑,杀伤力是何等了得。
封常清记得自己在来之前,裴帅曾与自己聊过阿拉伯的核心战斗力。
阿拉伯的军事之所以强大,原因在于他们的军事制度,就如当年的秦国一样。
昔年秦国百姓生活的极为贫苦,远不及东方六国,但是他们制度用的极妙。商鞅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以军功来授予爵位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战场上杀敌有功的战士,可以获得土地和房产作为奖赏,同时还有很多政策上的照顾。
只有军功,才能让生活得到改善,故而好战如狂。
而阿拉伯则是将奴隶兵运用到了极致,他们将体格壮硕的孩子集合起来,传授他们信仰,训练他们征战的能力。
故而这些兵就是为战斗而生的,他们什么都不懂,就知道杀人,战时在信仰加持下,悍不畏死。
西方人的体魄偏向蛮夷化,力气壮实普遍强于东方人。
真要打起来,唐军未必就能占得上风。
封常清本来还觉得有些不以为然,这亲自见阿拉伯的军阵,才知道裴旻的话,不虚也。
“先尝试一下!”
封常清一挥手,传令兵将命令下达下去。
嗖、嗖、嗖……
稀稀拉拉的弩箭越空而出。
只听得“咄咄咄”几声,唐王朝最强劲的弩箭这一次并未取得奇效。
阿拉伯斧盾兵用的超大型长盾,外边包了一层铁皮,以西方硬木制作而成,对于弩箭的防御力强的惊人。
唐军的弩箭尽数定在了超大型长盾上,好似石入大海一般。
“噗嗤!”一声!
阿布·穆斯里姆身旁的一员大将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卡赫塔巴笑道:“这就是唐王朝的强弓劲弩?也不怎么样嘛!”
与吐蕃同盟之后,吐蕃将自己手中唐王朝的一切长处弱点尽数于阿拉伯共享。
其中吐蕃多次提起唐王朝的强弓劲弩,天下无双,给予他们巨大的伤害。
现在看来,不过如此。
阿布·穆斯里姆没有应话,继续看着战场,他突然留意到喀布尔河对岸的唐军以及岸边的唐兵都趴下了!
在唐兵的背后,居然是五架古怪的木质工具,有点儿像古罗马的弩炮,但模样架势大不相同。
封常清舔了舔嘴唇,再一次挥了挥手,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砰!”
“砰!”
“砰!”
……
这一次不在是弩矢的轻响,而是如雷鸣一般震响。
五根粗大的弩箭越空而出,同时三十道较小如长枪一样的弩箭也分别扩散四射。
弩箭越过喀布尔河,居然在水面上带起了一阵涟漪。
粗大的弩箭瞬息间就射入在阿拉伯的大盾上。
长达两米重八十斤的巨大弩箭,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碾压性的力量直接将大盾打的炸裂开来。
巨大的力量直接将持盾的兵士手臂的骨头震碎,弩箭穿过他们的身子将阿拉伯的军阵射穿。
长枪似地小弩箭,威力要逊色许多,却也不是长盾能够抵挡的。
直接射进了木盾里,连带着木盾与持盾的兵士一并将阿拉伯的阵型撞的七零八落。
五千人的军阵,直接让五根巨弩撕裂成五段,三十根小弩失射的乱七八糟。
“射!”
封常清眼露厉色,挥舞起了令旗。
趴在地上的唐军一并站了起来,露出了黑黝黝的弩箭……
漫天的弩箭越空射出!
卡赫塔巴此刻的笑脸僵硬在了脸上,只见弩箭刺入士兵皮甲下的肉体,红色血液如喷泉般的飞溅!
随着阵列前头的盾兵倒下,严整的阵型堤坝出现了多个裂缝。
训练有素的强弩手把握着这个机会,攻击随即水银泄地一般渗透了进去。在那短短的一瞬间,数以千计的弩箭仿佛奔腾的黄河之水汹涌而来,卷走了数以百计的性命!
第三十七章 打脸,狂言
卡赫塔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刚刚还笑话唐军的弩箭不怎么样。
下一刻追魂夺命的劲弩便让阿拉伯损失惨重,眼睛都要急红了。
尤其是见到那些身披重甲的双手剑士也一个个如同麦子一样的倒下,更是怒发如狂,叫喝道:“将军!”
双手剑士是阿拉伯特殊的兵种,手持最锋利的大剑,身披重甲,在战场上向来所向披靡。
但是今时今日,却连敌人都没有触碰到就付出了百余伤亡。
这些双手剑士都身披坚甲,寻常弓箭根本难以伤及分毫,却不想面对唐朝的劲弩,就跟纸糊一样。
阿布·穆斯里姆目光落在那五张巨弩上,眼中闪着异彩,说道:“这玩意,比我们从拜占庭缴获来的弩炮强多了吧。”
弩并非是华夏专有的利器。
在西方也存在着劲弩,前四世纪希腊人就搞出了腹弓,与神臂弓一样,名为弓,其实是弩。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弓弩这一块,华夏王朝是永远的王者。
从弓弩的起源到淘汰,这漫长的千年里,华夏王朝都是处于领先地位。
西方弩的发展到了现在,有一种叫着弩炮的强弩,款式与唐朝的重型弩大体相同,但是威力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西方弩炮只发一矢,威力还比不上唐军的这种硬弩。
“强的不只是一点半点!”
阿布·穆斯里姆眼中闪过一丝贪婪说道:“这应该就是吐蕃文献中提到的绞车弩,我记得书中写道:绞车弩射距约七百步,攻城拔寨可用,固守防线也可用。有十二石之巨力,人力无法推动,需要绞车张弦开弓,弩臂上有七条矢道,居中矢道搁置巨箭,左右各放置三支小箭。需以力士用锤子敲击机括,才能射击,无坚不摧。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我们要是有了这绞车弩,大肆生产,何愁君士坦丁堡不落?如此神物,看我取来,以助我阿拉伯成就伟业。”
绞车弩确实厉害,射速是致命问题。
就战场的局面,不可能再有第二次射击的机会了。
阿拉伯兵士久经战阵,经过短时间的混乱开始了变阵。
他们收拢了阵型,重新以未受损的斧盾兵护住了步兵阵,继续向前推进。
唐军也在第一时间收回了弩箭,退了下去。
战锋队早已做好了准备,开始向前突进。
粗长的长矛从斧盾兵刻意留下的缝隙中刺了出来。
阿拉伯的长矛手用的战矛比唐军的长枪更要长上许多,这一次直接占据了兵器的优势,重重的刺进了唐军的身体里,步步前推。
唐军一样的训练有素,战锋队尝到了战矛的厉害,灵活有效的进行着闪避,快速逼近。
只要冲到了近处,与盾斧兵短兵相接,长矛手的威力将会大幅度削弱。
双方终究厮杀在了一起。
盾斧兵的盾牌太重,在白刃战时根本无法灵动自如。
唐军又以灵活著称,只要有一点缝隙,快捷的唐横刀从缝隙中插入,带出了一片血雾。
阿拉伯的战矛手不得不选择弃枪以弯刀而战。
双方绞杀在了一处,相互发起冲锋,伴随着一具具尸体的倒下,血腥气味,迷漫战场。
阿布·穆斯里姆、卡赫塔巴都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阿拉伯大军纵横大西方,所向披靡,几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兵卒的强悍是至关重要的原因,在野战对垒中,他们还从未处于劣势。
阿拉伯的军事制度,正是阿拉伯帝国纵横西方的根源。
可是与唐军这一仗,即便不算之前弩箭带来的伤害,在短兵对决中,他们居然破天荒的处于劣势。
阿布·穆斯里姆果敢的改变了阵容,将自己的杀手锏双手剑士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