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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这才是杀人!
乞力徐此刻再无当初的从容,看着面前的焦土战场,数日未合眼的他,眼珠里全是血丝:向金城发起进攻已经是第四天了。
整天没日没夜地交战,姑且不论死在攻城中的同袍,光是被他亲自下令处死的兵卒就已经超过了一千人。
就算吐蕃再凶悍,面对这吃人的攻防战场,也忍不住为之胆怯而退。
杀自己的同胞并不好受,但在战场上必需狠下这个心来。不然人人不敢上前,这仗更加没得打。
这些天他用尽一切办法攻城,多次攻上城楼,然而面对唐军顽强的防守,最终都是功败垂成。
看着往城下倒着火油的唐兵,火把随即从城楼上抛下,堆积的尸体陷入火海之中。
望了望城楼上那个血衣少年,心底泛起黔驴技穷的感觉,只能期待晚上的妙棋了,不然真的无计可施……
时近凌晨,外面一团漆黑。
七十余道黑影缓缓的在西城街巷齐聚,他们鬼鬼祟祟的摸着夜色往西门赶去。
吐蕃四天没日没夜的进攻,唐军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就连巡逻兵卒衙役都给裴旻安排上了城楼,再打下去城里的壮丁即将是他的目标。也因如此,整个金城巡逻的兵士不足二十个,黑影移动的非常迅速嚣张……
连续四日的苦战,唐军上下早已疲乏不堪。裴旻的指挥很细腻,细到分毫。西门是吐蕃唯一不进攻的城门,为此他将苦战一天筋疲力尽的兵卒安排到西门休息驻守,同时将西门养精蓄锐的兵卒调来东门城守。如此保持了将士体力的轮换,也免除西门无兵守给偷袭的危险。
这般调换,恰好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在这最嗜睡的时间里,西门苦战一日的将士定睡得跟猪一样,他们能够轻易的将城门夺下,让城外潜伏的吐蕃兵士入城。
想着这唾手可得的大功,络腮大汉谢宏心底一阵激动。
突然!
走在最前头的谢宏顿住了脚步,警惕的看着周边,暗叫了一声:“不好!”
“这么晚了?这是去哪?”黑影中裴旻笑着从墙角走出,在他身后的是百名持拿长枪弓箭的唐兵。
火把逐渐亮起,红光充斥长街。
谢宏意图向后逃窜,却见不知何时,肯德里克领着雇佣兵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谢宏铁青着脸,看着一步步逼近的裴旻,脸如死灰:“是伊里窦出卖了我?”
裴旻摇了摇头笑道:“不是别人出卖了你,是你们自己蠢!”
谢宏双眼茫然!
裴旻笑道:“杀人,怎么杀的?这样杀的……”他说着,手腕轻轻一抖,秦皇剑脱鞘而出,半空中长剑在手,劈向了最近的一个吐蕃细作。
他说杀就杀,没有半点犹疑。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已经人头落地。
他冲进人群左劈右砍,出手如狂,一时间便如冲入羊群中的猛虎,眨眼间就给他杀了八人。
谢宏看的心惊胆战,他并未真正见过裴旻的精妙剑法,只是听说他打的肯德里克无还手之力,知他功夫了得。但却哪里想到厉害至此。给他杀的八人中,多是这些年吐蕃超募的各国勇士。无一弱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技艺在身。可是裴旻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下,竟然无一人能挡,都给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谢宏并非胆怯怕死之人,但看着瞬息间杀了八人又从容而退的裴旻,却也忍不住心生惧意。
“这才是杀人!”裴旻似模似样的又重复了自己的话:他最厉害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剑术,杀人的技艺。
比起杀人,整个金城没有一人有他厉害!
他在第一天第一次用雇佣兵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雇佣兵是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物,对于杀人,理当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能一刀杀死,不留第二刀,才是真正的雇佣兵。
然而伊里窦雇佣的那些雇佣兵有一部分表现的特别奇怪。他们在战场上不痛下杀手,明明有能够一剑毙命的机会,他会莫名的踢一脚出去。这让纵观全局的裴旻很是费解,联系到伊里窦卖的天竺香,产生了怀疑。
天竺香确实很受长安商人以及上流人士的喜欢,但是天竺香的利润并不高,是生活常用品而非奢侈品。
如伊里窦这样的印度大商,冒险走一趟丝绸之路,不卖天竺钻石、天竺神油这些奢侈品,却卖天竺香?不能说匪夷所思,却也不太符合商人逐利的特点。
任何一点出现,裴旻都只是奇怪,不会怀疑,但是两者一起出现,就不得不让他注意了。为此他特地留心了很长时间,发现大多手下留情的“雇佣兵”多是身形不高,却四肢粗壮的人物。矮壮正是吐蕃人的相貌特点。
诸多意外加起来就不是意外了。
为此裴旻特地安排听得懂吐蕃话的人盯着伊里窦,果然察觉了猫腻,先一步探知了他们的行动。
不在墨迹!
裴旻呼喝了一声“杀!”
前后弓手松开了弓弦!
一轮劲射过后,裴旻当先冲杀了过去。
毫无悬念的屠杀,不过短短的半刻钟,百余人全数杀尽。
谢宏似乎怕了裴旻,不敢外裴旻这便突围,死在了肯德里克的剑下。
看着肯德里克将长剑抽出谢宏的身体,裴旻给了他一个大拇指:虽然这家伙先前有些傲慢,但是他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在这死守金城的这几日,帮了大忙。
肯德里克不以为意的咧嘴一笑:能得裴旻这样的勇士称赞,他也觉得荣幸。
西方人对于这种荣耀,看的特别重要。
马蹄声响起,杨云策马来到近处道:“裴副使,一切都准备好了!”
裴旻抹去脸上向下滴落的血迹,却意外扯下了一块硬邦邦的血块,疼的他龇牙咧嘴的道:“走,他们想要玩,我们就陪他们玩,先来个请君入瓮,在来一个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多日的杀伐,将他的杀心完全激发,眼中都是嗜血的光芒。
向西门走着,看了一眼手中的血块,脑中却只有一个念头:此间事了,要好好洗个澡:敌人溅射在他身上的血迹都结成壳,跟胶水一样的黏在身上。
在这盛夏时节,他已经足足四天四夜没洗澡了……
第二十一章 关门打狗,移祸江东
金城西门,三千吐蕃骑兵悄无声息的聚集,人衔枚马裹蹄,借着夜色的掩护,潜伏在了半里之外,一双双眼睛都带着几分惊惧的看着金城。
金城巨大的轮廓就如同猛兽一般,短短四天,吞噬了他们上万同胞。
他们不擅攻城,却也不是没有打过攻坚战。可没有一场攻坚战跟金城一样难啃。
韦卜矢咬牙切齿的看着金城,轻抚着脸上的伤疤,狞笑着看着,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凶残。他是吐蕃的万夫长,也是攻城的第一先锋军。四天下来,麾下的九千六百余兵卒,拼的只剩下了一千三,几乎全部埋葬在金城城下,给烧成了焦炭。
吐蕃的军制跟大唐不一样,吐蕃军政一体,军民合一。身为万夫长的韦卜矢等于是个地主,好比突厥的小部落的首领,他的兵就是他自己的百姓。阵亡战死,是不会将他的建制补满的。虽不会摘去他万夫长的头衔,但他的实力却跟千夫长没有什么两样了。
若不是乞力徐见他可怜,用自己的兵给他补满了三千,这一次的机会都轮不到他。
对于金城,韦卜矢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血债血偿!
乞力徐早在两天前已经下达了劫掠屠城的命令,只有屠城,才能让阵亡金城城下的吐蕃勇士得到安息。
一……
二……
三……
韦卜矢看着西门城墙附近燃起的三个火把堆,灯笼大小的眼睛,充满了嗜血的光芒,唿哨一声,三千吐蕃骑兵缓缓的逼近金城,待达三百步时,猛地扬鞭策马,冲进了西城。
马蹄踏过木吊桥,穿过了城门!
韦卜矢呼吼咆哮:“大将已经下令,破城三日,想怎么杀,就怎么杀;想怎么抢,就怎……”
砰!
韦卜矢的吼声还没有落下,话还没有说完,身子却腾云驾雾的飞起,一头撞在了内城的城门上,硬生生的撞死了……
韦卜矢喜好肉食,有着严重的夜盲症,内城的城门是漆红色的,在这漆黑的夜里并不显眼。他只以为内应已经打开了所有城门。面对禁闭的城门,他毫无顾忌的猛冲了过去,战马及时止步,而他确在大意下,给惯性带的凌空飞起……
主将硬生生的撞死在了眼前,茫然的吐蕃突袭兵尚未反应过来。
身后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火,盛满火油的瓦罐枯枝从城楼上抛下,形成了一道火墙。
在火墙的映照下,吐蕃兵顿时发现周边城楼布满了弓箭手,吊桥也在这时缓缓的拉起……
一座城的坚固与否,不在于城墙有多高厚,而是瓮城设计的是否精妙。
尽管金城年久失修,可在八百年前,金城是大汉的边塞,瓮城是完全依照金城的地形地势造就的。也是因为有瓮城的存在,裴旻方才有机会请君入瓮,关门打狗。
给困在瓮城里的吐蕃兵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他们生不出翅膀飞上城墙来,只能拥挤在一处,被动的射箭等死。
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吐蕃兵一个个死在唐军的弓箭之下。
“打扫战场!”裴旻不知还要坚持几天,箭矢这些器械能省则省,能回收绝不浪费,顿了顿道:“记得将所有尸体全部焚烧,烧的干净一点。”他再次强调了烧尸体这件事情:小心驶得万年船,每一次大战结束,他都会耐心的嘱咐一遍。
在他的记忆里有过这样的战例:南北朝时期的一次笼城战,因为守军对尸体处理的不到位,导致瘟疫弥漫,整座城二十万人口存活下来不足四千。
裴旻用兵细腻,决不允许这种惨事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
……
夏日的早晨来的极快!
还未到卯时,天以蒙蒙亮。
金城西城还无动向,也无一兵一卒回报,乞力徐焉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举起拳头,想要发泄,却又缓缓放了下来。
事已至此,再气也是无用,小小金城,他以六万强攻,十倍之数,损兵两万五千!这难堪的战绩,乞力徐从军三十年都不曾打过。
休整了小半夜,太阳跃出了地平线,彩光照拂战场……
乞力徐再次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喊杀声惊天动地,吐蕃兵士潮水一般向金城卷过去。
看着屹立不倒的金城,乞力徐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金城必需拿下,已经折损了两万多兵士。他们用生命填满了护城河,将城垣上的守军给他们拼了大半,现在退缩如何对得起这份牺牲?”
就在攻城战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乞力徐突然得到了一则消息!
“什么!”乞力徐失魂落魄的看着面前的传令兵,身子晃了晃,险些从马背上摔下来,吃力的道:“唐军已经过了渭源?逼近大来谷?怎么可能?”
传令兵惨然道:“唐军先锋大将王海宾骁勇无比,连破拉纳千夫长、豪岐千夫长、毕佛鹭大将,令我军损兵近万。在王海宾的率领下,三万唐军前部长驱直入,直逼大来谷。”
乞力徐彻底傻眼了,尽管实力悬殊。攻坚战打成这模样,他还可以找借口说吐蕃兵不擅攻城。可是野战都打输了,哪里有借口可找?
“王海宾,哪里冒出来的?”裴旻还好说,文武双状元,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