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逍遥小地主-第5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季节里倒比不上秋天里的猎物肥美,但按刘四的话说,吃饱喝足了,正好去山里遛遛消消食。
  长安贵族们喜欢打猎,甚至把打猎当成一种社交,结交呼朋唤友,主持游猎,骑着马,带着弓,牵狗掣鹰,带着一群狗腿子,在山里呼啸,折腾一天,带着猎物回来,再办一场热闹的酒会,没有再比这个惬意的了。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游猎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踩踏到百姓的庄稼,那么就不会谁有什么意见。
  今天薛程几个也是有备而来,蓝溪就在秦岭北麓山腹里,这里离长安不算远,但确实是个打猎的理想地方。
  他们来的时候,都特意带来了自己狩猎的队伍。
  “这打猎啊,最重要的不是箭术好马术佳,而是得有好的猎狗,养一群好的猎狗,绝对会让你在狩猎的时候满载而归,甚至让你在跟别人比斗的时候占得先机。”
  说起这些,柳四公子也是头头是道,这位柳县令的公子如今在内府亲卫当差,是个七品亲卫,其实这种亲卫只不过是这些勋戚品官子弟的一个出身台阶而已,长安的那些贵族子弟,绝大多数都是走的这条路子。
  小的时候在国子监读书,然后到了十七八岁就进内三卫当侍卫,混个几年,就能够到十二卫府里领个实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温,柳家做为河东的名门大族,诗礼传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却并不是如普通寒门出的士子一样弱不禁风,他们往往是文武兼修,骑射这是必学的,打猎更是一种必修课。
  柳温就养了一只极好的猎狗队,据说在蓝田这块现在是无人可比的。
  刘四刘俊不太服气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点,其实我家的狗本领更胜一筹。”
  那边程伯献接话,“我们还是来谈谈马球比赛吧,今天我家新请了几位厉害的马球供奉,今天长安各家的马球比赛,我看风头是无人可争的过我程家了。”
  贵族喜欢打猎,但也喜欢打球。
  不过能够养的起马队的,那就不多了,而卢国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极强的马球队,一支优秀的马球队,不但得有优秀的良马,还得有优秀的马球选手,而那些明星选手,就会被各方争抢,号称供俸。
  长安城里的马球队很多,每年各家的马球队,都会举行比赛,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往往打到最后几支队伍的时候,甚至能够引起无数人争相前去围观。
  李逍一直听说马球比赛之名,但还没有见过这种风靡大唐的竞争运动。不过大唐尚武,喜欢打马球很正常,蓝溪虽说没有马球队,但也有蹴鞠,蹴鞠相当于足球,规则有点不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好马,玩不了马球,于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钱的人还骑骡子骑驴打马球,甚至据说长安城里还有贵族女子专门骑那种小马打女子打球。
  无论打马球还是打猎,其实都是有钱人的游戏,这就好比后世的高尔夫球一样,一般人还真不会去玩。
  说要去打猎,李逍只有匹马黄马,跑的不快也不优秀,如今只是偶尔代步而已,至于猎弓、猎刀、猎装这些,更是一样没用,他们喜欢比拼的猎狗更是一条没有,别说拥有一只猎狗队了。
  “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们身上了,你会骑马就行。”
  程五牛气轰轰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马,打猎的马得有好耐力。”
  李逍客气,那边刘四已经对他道,“你跟程五客气个啥,谁不知道他们程家家大业大,嗯,他们家在河陇可是很有路子,每年从那边过来的马,他们家得占三分。”
  河陇,就是大唐的河西陇右地区,这块地方在后世应当算是甘肃青海宁夏陕南一带了,向来就是出马的地方,所谓的河西马、陇右马、河套马,甚至是吐谷浑的青海龙驹,都是这片地区产的,大唐最为重要的产马地之一,而且通过河西走廊,还有西域那边过来的大食马、大宛马。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国,而大宛,自然就是出汗血宝马的地方。
  李逍倒真没料到,老程家还掌握着这么大一块财路啊,虽然不知道三分之一这个数字是不是夸张,但既然老程家能够在这块里插一手,那他家还真不缺马。
  “一匹猎马,撑死了也就二三十贯的样子。”柳四也在一边撇嘴。
  “二三十贯的马那也是马啊,柳兄,你打算给三郎置办点啥啊?”程五回怼柳四。
  柳温打量了李逍上下几眼,“我就送三郎四五条猎狗再送只鹰吧。”
  薛楚玉立即拍着自己表兄的肩膀道,“表哥这下是受激了,下血本了啊。”
  程五不依不饶,“这猎狗和鹰可不能送太差的啊,不能糊弄人。”
  “放心吧,我把我亲自训好的那几条狗交给三郎,还有那鹰,也是我亲自熬出来的,绝对的好东西。”
  程伯献送了好马,柳温送了猎狗和鹰。
  当下,薛楚玉也表示要送李逍一套打猎的家伙什,猎弓、箭,还有刀等。这些都不算是什么禁止的重装,私人是可以持有的。一套这样的家伙什下来,倒也不便宜。
  刘四刘俊则表示给李逍置办一套猎装,“犀牛皮制的猎装,护臂护腕护腿腰带皮靴全有。”
  “各位哥哥厚爱,我怎么好意思呢。”
  “自家兄弟,何必这么见外呢,你这么见外,那我们也不好意思把这酒带走了。”
  跟赵老爷子他们交待了一下,李逍便提前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薛五他们是VIP客户,得特别招待,别说是要陪着他打猎,就是要陪着去大宝剑,李逍也得答应啊。
  其实李逍还是更愿意去大宝剑的,这么冷的天,跑山里去打猎喝冷风,真是闲的发慌。
  程五直接就把自己的一匹备马送给了李逍,那马一身黑,就是脖子下有一道月牙白,四只蹄子那也有白毛。程伯献给这匹马还取了个名字,叫乌云踏雪。
  不过李逍却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你一个武夫,取这么一个文艺的名字干啥。他瞅着这马,就挺像他家以前养的一只小黑狗。那狗也是脖子下有撮白毛,而且脚下也有点白的,那只狗他一直叫小熊。
  “以后,你就叫小熊了,乖乖听话,以后天天让你吃香喝辣的。”
  程伯献也是咬着牙才把自己的备马送给李逍的,这马,那可是能当战马用的,训练娴熟,起码值八十贯打底。要不是被柳温怼了,他还舍不得呢。
  可现在听着自己的乌云踏雪变成了小熊,他不能忍了。
  “我的三哥也,这马有名字了,叫乌云踏雪,而且这马他原本是训练好的战马吃的得精细,一天得五顿,每天还得有鸡蛋、豆饼吃,最好是弄点胡萝卜给他吃,还得记得加点盐。他不能吃辣!”
  他逍伸手摸小熊的脖子,这马高高大大,但居然挺温驯,看不出是匹战马啊,不过这温驯的样子,他很喜欢。
  “五哥,以后他就跟我了,我觉得还是叫他小黑比较好。”
  “三郎,这是匹母马。”
  “母马叫小熊有什么不好吗?”
  程五败退,无奈的退到一边,刘四等人哈哈大笑。
  “好了,三郎骑上你的小熊,咱们进山打猎去吧。”薛五生怕再聊下去,程伯献真会吐血,程五那是出名的爱马之人,现在自己心爱的备马送给李逍,结果让李逍改名叫小熊,还要让这马吃香喝辣,人家心里吃不消啊。
  大唐的贵族子弟就没有不会骑马的,甚至许多女子都会骑马,连文官都骑马。
  做轿子的人很少,尤其是勋贵子弟,若是马都不会骑,那以后就别在这圈子里混了。
  好在李逍这副身体原本骑术就还不错的,骑上小熊,确实感觉极好。
  小跑了两圈,感觉真有一种从宝时泰换到宝时捷的感觉了。
  “驾!”
  兴奋的李逍忍不住夹了下马腹,策马跑了起来。


第90章 相逢即是偶遇
  骑上小熊,不用加鞭,都已经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一开始李逍跑的挺哈皮,但跑着跑着他就有点吃不消了,不愧是程伯献的备用战马,跑起来那叫一个快啊,而且明显不断提档了。
  这会功夫,已经估计得有时速六十里了,而且按这势头跑下去,估计能跑到时速一百里。
  风呼呼的往嘴里灌,李逍已经后悔了。
  “停下,停下!”
  “吁!”
  “快停下!”
  不管人话还是马语,这小熊根本不理会李逍,这会完全进入撒欢模式,撩开四条蹄子,跑的飞快。
  娘的,进山里的路可不是什么大马路啊,这破路都能跑这么快,真不愧是好马。可惜,李逍这有些受不住,这马鞍子虽然很豪华,真皮座垫,还镶了金,可还是很硬且颠啊。
  他全力夹紧马腹,才没让自己被甩下马来。
  据说赛马场上最快的赛马,能够跑出时速七十五公里的高速来,李逍现在希望小熊不要这么优秀。
  他已经受不了了,他觉得自己都晕了,胃很难受。
  晕马了。
  这谁告诉下李逍,这马哪里有刹车,不是刹马啊。
  跑到后来,李逍喉咙也快喊哑了,干脆也不喊了,整个人趴在马背上,任由小熊撒欢了。
  他就不相信,这马就还没有累的时候。
  秦岭是关中与关外的山地,一面是关中平原,一面则是江汉大地。蓝溪做为关中四个门户之一的东南门户的重要通道必经之地,虽是在山腹之中,但也一直很热闹,人流不断。
  有些可惜的是,刚才李逍带马是往山里路,并不是往官道上跑,想找个人帮忙拦马都不能。
  就这样一路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人都快颠散架了,这马身上也见了汗,可就是还不肯停。
  “刚才老子还夸你温驯,简直就是见了鬼,你个炒辣椒的。”
  也许是听了李逍心中的祈求,上天终于开了眼,山路上跑了半天,终于看到前面有一队人。
  看那样子,似乎是一只狩猎的队伍。
  “前面的兄台帮帮忙,马受惊了,帮我拦下马!多谢!”李逍见到救兵,连忙大喊。
  他一边心里还在腹诽着,这刚结识的四位好兄弟,怎么就一直没跟上来呢。他却忘记了,自己刚才说要先走一步的,而且一开始这死小熊也并没有表现的异常,谁会想到后来发了疯呢。
  前方,山路边的那支队伍里,一个身着红色猎装,非常俊俏的公子对旁边人道,“我看的怎么好像有些眼熟?”
  他旁边一人马上回道,“公主,这马好像是乌云踏雪,是卢国公家孙子程五郎的坐骑,怎么的却被人骑着在这里乱跑。”
  被称作公主的俊俏公子却是个女扮男装的,而她也正是大名鼎鼎的高阳公主。
  高阳最喜游猎,今日恰巧在这游猎,正在休憩。
  “不,我说的不是那匹马。”高阳眉头微皱,她那一双极好看的柳眉之下,一对凤目却紧紧的盯着马上的那个男子。
  旁边同样做男子装扮的侍女看自家公主这个样子,想到了其它地方去。她细看那马上男子,虽然大喊大叫有些失礼,但似乎也确实长的还不错。
  身上是银白色的猎装,一看就应当是上好的犀牛皮做的,还有他背的猎弓,箭袋,也都不是普通货色,更别说他还骑着一匹看着像是程五郎坐骑的好马。
  人也俊俏英武,还很年轻。
  李逍见前面那群人居然站在那看好戏,没有一个出来帮忙的,不由的有些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