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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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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留下?”赵持满惊讶。
  “对,留下。”
  李逍早就想好了,这十万贯是不带走的。一贯铜钱就有六斤四两,哪怕这里的铜钱只占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那也是有万贯之多,整整六万四千斤呢,光运这些铜钱到百济去,就不知道多麻烦了。
  得多少人力车马?
  费这个心思干嘛?
  “可这是武珍州的公廨钱啊。”赵持满提醒李逍。
  “放心,我又不会私吞这大笔钱。我的意思是我们只携带点方便携带的金银就好,也不用带太多,剩下的钱都留在进奏院里,留在长安。”
  一贯铜钱就六斤四两,而一两黄金却值八贯钱,同样的六斤四两黄金,却值一百贯铜钱,若按重量兑换,那是一百比一。
  李逍若是带上六百四十斤黄金,那就是价值一万贯钱。
  带一万贯铜钱,得六万四千斤,得一支庞大的队伍转运,而带六百来斤黄金,却只要一辆马车足够了。
  事实上,李逍连一万贯价值的黄金都不打算带。
  “我打算在进奏院开个钱庄。”
  “钱庄?”赵持满不明白怎么又扯到钱庄去了。
  李逍跟他解释了一下,这钱太过重了,因此李逍不打算带真金白银去百济。而是用这笔钱在这里开个钱庄,这十万贯就存在钱庄的钱库里面,然后呢,钱庄印上一万贯的庄票,他只带着庄票走,再带少量黄金白银就好。
  在百济时,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多,但肯定还是跟中原去的商人们交易。交易的时候李逍就不用直接付现了,到时拿庄票付款,这些商人拿着庄票回到长安后,凭此到进奏院的钱庄兑换相应数额的钱款。
  这样一来呢,李逍不用费尽力气的运钱去百济。而那些在百济做生意的商人们,也不用赚了钱后,再费力把钱又运回来了。
  虽然说这样肯定也有不方便之处,但肯定还是更方便的多些。
  “一纸庄票大家能信吗?”
  “为何不信呢?这庄票可是有我武珍州的信用做抵押,还有这钱庄里的十万贯钱做保证的。”
  历史上,中唐以后,由于朝廷钱荒严重,铜钱不足,而各地藩镇割据,都禁止铜钱出境,于是各地的节度使们都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飞钱。
  飞钱其实就是一种汇兑业务,在京师的商人将钱交给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各军、各使或富商,取得凭证,然后回本道合券取钱,称为飞钱。
  这都是被需求逼出来的。
  现在李逍不过是提前弄出飞钱来,就跟他把进奏院也提前弄出来了一样,都是因为有这需求。
  百济毕竟太过遥远,而且铜钱绢帛做为货币太不方便了,飘洋过海更不易。
  当然,李逍弄出钱庄来,可没打算只是为了缓解钱帛运输的麻烦的,他还打算用此试手。
  毕竟十万贯的本钱,其实说少也是不少的。连朝廷官府都知道拿公廨钱放贷生息,李逍当然也可以。
  这年头的利息可是很高的,公廨钱年息那是将近一倍的,这简直是暴利行业。只要放贷的时候稍注意点,死账坏账不要太多,绝对是赚钱的买卖。
  一面搞汇兑,一面放贷,甚至还能够靠利息吸收点储蓄进来,扩大放贷本钱,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的经典手法。
  这年头存钱只有在金银铺里,存放钱帛和贵重物品,那就跟租保险柜一样,那是得付保管费的,还不便宜。
  “这真的能行吗?”
  “当然能行,你得相信我。”
  李逍笑着说道,飞钱也好,庄票也罢,或者说银票,这些在历史上可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也确实是很好用的。
  “我们还可以设计一些小面额的庄票,采用见票即兑模式,到时就还能替代钱帛在武珍州内流通,以解决钱帛不足的问题。”李逍自信十足的道。
  他提出的这些,那都是历史上成功的范例,自然很有信心。


第339章 部曲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出发之时,李逍忍不住吟了一句诗。本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是转念又觉得这诗不太吉利,于是又换了一句。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诗。
  秋风习习,天气凉爽,这倒是个赶路的好季节,暑气已经渐消,不避受苦了。
  李家大院很安静,气氛很沉重。
  李逍养的那只小野狗如今已经有近五十斤,长的又高又大却并不肥,它围在李逍脚边打转,根本不愿去玩,或许它也知道这次主人不再只是去长安,畜生有时也是通人性的,它能感受到这次李逍会去个很远的地方,会离开家很久。
  “你也想去?”
  小黑呜呜的点头。
  “你就在家陪着婉娘、贞儿她们不好吗?这里还有你的不少伙伴呢,那个咱们家的老马阿黄,还有那只肥猫小白,你不是跟他们玩的很好吗?还有大黑牛、老芦花鸡,你跟他们不是处的挺好吗?”
  李逍伸出手,小黑马上灵性的跳起来,人立而起,让主人可以摸到它的头。
  婉娘在屋里收拾了许久,才由贞儿搀着出来。
  一个包袱打开,却是由婉娘亲手为李逍做的征衣。一件很厚重的大氅,又长又厚,针脚细密。
  “听说辽东苦寒,三郎到了那边定要多注意保暖。”
  李逍接过,笑着道,“我此去是三韩的南边,那地方的气候其实跟登州差不多,并不算多冷,一年也就只有冬季那两三个月冷点,但也冷不到哪去的。”
  贞儿则给李逍做了件披风。
  “这个腥红的披风配你的那件御赐铠甲很搭,哥哥穿上一定好看威武。”
  “我这次是去做刺史,并不用打仗的,用不着穿铠甲。”
  “可皇帝都赐你铠甲了,你还是经略使呢,要带兵的。”李贞坚持道。
  这件铠甲很华丽,由皇家御用工匠特别打造,是皇帝从自已收藏的铠甲中选了一套赐给李逍。银色的铠甲,还镶着金边,整套铠甲大气无比。是明光铠甲形制,胸前有两个锃亮的精钢护圆,周边则是采用的山字纹铁编甲。
  头盔则是带着凤翅的兜鍪,那根耀眼的盔尖下还有一大丛红缨。
  这套铠甲不但胸前有两个大圆护,后背都还有两个。
  另外在肩膀部位,还各有两个制成麒麟头式样的吞肩。腰带也是制作精美样式好看的狮蛮带。
  护胫护臂护腕铁手套铁靴铁裙织金披风样样俱全,做工精美,材料结实,整套铠甲下来足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皇帝知道李逍的斤两,特意挑了套比较轻的给他。
  据说这样的一副铠甲,那起码能值几百亩地。尤其还是皇帝所赐,就更加珍贵了。
  配上皇帝御赐的战马、马槊、金锏、骑弓、横刀、皮盾,倒是像模像样。
  不过李逍始终认为自己用不上这套铠甲,他虽说现在是朝鲜军区司令,可那边现在也设了个朝鲜战区,战区司令是程咬金,还有三个副司令,程名振、苏定方和薛仁贵。
  这几位战区司令统领着二十万野战军,人家才是真正的带兵之将。
  自己这个军区司令,其实现在只能管两个州的民兵武装,甚至那边估计还没有民兵。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要打仗也是野战军先上,哪轮的到他。
  再说了,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不用直接上前线,真要剿个匪什么的,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那再好的明光甲,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其实也没什么用的。
  婉娘摸了摸肚子。
  “再有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你替他取好名字没?”
  给孩子取名字这事已经考虑了好久了,但李逍一直没有想到个合适的。
  “如果是男孩,那就叫庆云。楚辞中有‘枉车登兮庆云’的句子,庆云意为百福具臻、功成名就,简单却又霸气。”
  都说给孩子取名男楚辞女诗经,李逍便也就随个大流,从楚辞中挑了一句。
  “若是女孩的话,就叫蒹葭吧。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虽为芦草,但却坚强,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不但能嫁个如意郎君,也能够独立坚强。”
  “庆云、蒹葭。”婉娘喃喃念着这两个名字,觉得确实挺好的。
  李逍要去百济,李家庄子很多人都愿意去。不过李逍并没有答应,这一次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庄民们也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最后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李逍只好答应从那些年轻的未婚小伙子里选了十来个,这些都是家中儿子多,且身强体壮,还多半会些拳脚功夫,简单枪棒箭术的。
  最后精选了十八个十六到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李逍给他们每家十贯钱的安家费,毕竟此去遥远,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十六七岁的少年,也正是家里的劳动力,总不能让人家白跟着他。
  他还答应,以后每月给两贯钱月钱,并包这些少年们的衣食。
  “到了那边,若是有合适的百济女子,我给他们找一个做婆娘。”李逍笑着跟少年们的父亲道。
  “哎呦,百济婆娘有甚么好的。”有人笑道。
  “有就不错咧,娶个百济的婆娘又不要你家的彩礼,多省钱省事咧。”
  “哈哈哈。”
  大彪本来也是想去的,但现在他也管着一大摊子事情。李家的饭店如今已经在蓝溪、蓝田和长安开了七八家分店,凭着炒菜已经在京畿一带打响了名气,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他这个大掌柜忙的很。
  “你就留下来,看好饭馆这块,另外我们的碾磨坊、挂面坊也还要你多看顾。有空的时候,多回庄子里来照看下。”
  大彪拍着胸脯,拍的砰砰响,“三郎你说这话太见外,当初若不是你带我们这些兄弟从江南来,我们都早没了。如今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给的,我岂会不知感恩。”
  “既然是兄弟,就别说那话,咱们有今天,也都是我们一起努力的。”
  杨老夫子也要留下来管理书院,当初从江南跟李逍来的那十几个人里,最后就只带了张葱和刘蒜这两个少年。
  两人跟在李逍身边久了,做事细心,李逍也用的顺手。
  十八个佃户少年,便分做两队划在他们手下。
  这二十人就算是李逍的亲随。
  此外,便就是赵持满招募的那一团二百人雇佣兵了。
  这二百余人的队伍,都算是李逍的部曲,部曲就是他的私人武装,也是他的亲兵卫队。
  杨老夫子、赵大夫还有钱管家三个老头一人拄着根拐棍站在那里依依不舍。
  “三郎,盼你一路保重,早日凯旋!”


第340章 嗷嗷叫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妻子妹妹,父老乡亲们,李逍骑着马,带着自己的队伍出发了。
  一步三回头,眼里尽是不舍。
  倒是那些年轻的少年们,他们倒更像是刚丰满了羽翼的雏鸟,早有些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了。
  他们的脸上没多少离别愁伤,倒更多的是兴奋。
  对他们来说,这个小山村呆了十几年,早有些呆腻了,他们也不喜欢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复一日的苦日子并不值得期待。他们更想出去闯一闯,去见识外面的大世界。
  跟着李三郎,去到那海之东,做他的部曲,或许有机会建功立业呢。
  看着他们的样子,李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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