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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阎立本听到天赐神物几个字有些愣了下,狄仁杰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年轻人,是个很踏实的人,但天赐神物几个字,还是让他有些惊讶了。
他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够让这个年轻手下用这个词来形容。
起身,探头望去。
手绢展开,里面是一粒浅黄色的小粒。
“此是何物?”
“玉米!”
“玉米?莫非是一种玉石?”阎立本疑惑,就算是宝石,也不值得如此啊。更何况,什么宝石,能够当的起天赐之物这样的称呼。
“怀远啊,你今天莫不是哪里不太舒服?”他有点怀疑自己的手下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得了失心疯了。
狄仁杰当然知道自己没疯,他刚才在李家,悄悄的藏了一粒新鲜的玉米粒起来,他等不及李逍再种一季玉米出来,他迫切的想要把这宝物上奏给朝廷,然后希望朝廷能够重视起来,最好是由朝廷马上从李逍那得到种子,马上开始试种。
他一口气把今天在蓝溪李家庄的神奇发现说了出来。
良久,他终于说完。
但是,对面的阎立本却已经坐了回去。
他的脸上,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怀远啊,你肯定是让那个李逍给骗了。老夫从未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粮食叫做玉米,也没听说哪种西域作物有如此的神奇。既抗旱还高产,按他所说,这作物简直是比北方的小麦、南方的水稻还高产,比起北方普遍种植的粟也好上千百倍。轻松亩产两三石,这也太稀奇了,这样的东西,我不相信这世上真有。”
“阎长史,我相信他,我相信这玉米真的是上天所赐给大唐的宝物。今天我在李家吃了玉米做的几个菜,那是新鲜的玉米,但我感觉的到,如果玉米成熟后,确实是可以当成主食的。”
阎立本轻轻敲击着桌案,“就算你吃过玉米,就算这玉米成熟后能作主食,但你知道这玉米的亩产能有多少呢,那你又知道这玉米是否很好种植?你又怎知,这玉米不否真的抗旱呢?不,你一无所知,你现在所说的这一切,都不过是李逍告诉你的。而李逍所说的,谁也还不能证实,一切都有可能,很可能是假的。”
狄仁杰急道,“阎长史,可这也极可能是真的啊。若是真的,那可是天赐宝物啊。我们必须禀报朝廷,让朝廷重视,得马上派人到李家庄去,去把那株玉米给保护起来,李逍说天下就这一株玉米,若是那株玉米没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可若只是一个谎言呢?”阎立本问。
他毕竟是雍州长史,整个京畿地区二十二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若是因为一句谎言,就急急上报,惊动圣听,那是失职,甚至会让他被弹劾。
“若是假的,朝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若是真的,朝廷所得极大。”狄仁杰劝说道。
阎立本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那粒玉米。
他伸出手,拿在手里,仔细观看,还放到鼻子边轻轻闻着。既然狄仁杰已经吃过玉米做的菜,那说明这东西是真的能吃。而他说,一根玉米棒上,能结六七百粒玉米,那么就算一棵玉米苗只结一个玉米棒,那也不错了。
现在问题是,他不确定这玉米是不是真的能当成主粮,能当菜,不一定能做主粮。毕竟主粮要求易储存,而若只能吃新鲜的那就没什么价值了。
狄仁杰说李逍讲这玉米成熟后晒干可以磨粉,跟麦子磨粉差不多,若真的能做到这一步,那就真的能做主粮。
毕竟能磨成粉的食物,就不怕不能保存。而磨成粉,也能方便的做成各种食物。
“可是仅凭这一粒玉米,我又如何向陛下禀报呢?你在李家庄,可见到了那株天下唯一的玉米苗?”
狄仁杰摇头。
阎立本思索着,“怀远,老夫没见过李逍,也不相信李逍,但老夫相信你,你告诉老夫,你真的相信李逍吗?”
“相信。”狄仁杰只说了两个字。
“好!”阎立本一拍桌案,“就凭你这两个字,老夫说冒一次险,这就上奏陛下。”
第165章 欺君
崇仁坊。
太师府。
太师、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府第占据了崇仁坊半坊之地,自贞观以来,长孙无忌就一直站在大唐朝堂的权力中枢。
今天。
天子李治带着宠妃武昭仪亲自来到长孙无忌家里做客,皇帝降临臣子家中,这是莫大的荣耀。何况,今天李治还特意带来了十大车的珠宝。
皇帝到臣子家做客,还送上十车豪礼。
这让之前因中枢剧变,而变的有些冷清的太师府,又让人惊讶起来。不少人都觉得,皇帝亲临,这是太师荣宠不减啊。
皇帝亲临,长孙无忌也把在京的长孙氏族人子弟都叫了回来。
府中大办酒宴。
气氛搞的挺好,觥筹交错。
席间,李治也是主动示好,上次加封了长孙无忌三个庶子为朝散大夫,这次又特意带来一道旨意,给长孙家十几个还没成年的子弟,全都授予五品以上勋爵。
虽说勋衔不值钱,但这也是荣誉啊,尤其是一下子给十几年还没成年的子弟授勋,皇帝已经很给长孙的面子了。
长孙无忌今天一席白色麻布袍,笑的似乎也挺开心。
皇帝送他十车珠宝,他笑纳了。
然后皇帝赐长孙家族十几个未成年子弟勋官,他也让子弟上前拜谢接受了。
酒喝的不错,菜也挺有味道,李治心情大好,觉得这趟没白来。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嘛,长孙既然肯拿肯接,那说明长孙是识时务的。李治当然也不是白送这些,他的这些东西也是有条件的。
借着酒意,李治笑着说道,“近来天气回暖,百花争艳,记得以往每年这个时候,先皇后总是会犯风疾。每次风疾一犯,先皇后总是彻底难眠,十分难受。”
风疾,算是长孙家族的一种家族遗传病。
用后世的话来说,长孙皇后当年得的大概是哮喘一类的疾病,这种疾病在大唐,虽贵为皇后,但也是难以医治的。
长孙皇后年纪轻轻去世,也正是因为这种疾病。
长孙皇后有这种病,长孙无忌也一样有,只是他以前年轻时不算重,但如今老了,也时常发病,且越来越严重。
李治此时提起此事,也是有白放矢。
他希望长孙无忌能够激流勇退,当初他年轻,先皇托孤让他做顾命大臣。好几年了,长孙无忌这个国舅也是操劳不已,导致病情更加严重。
现在他这个皇帝外甥也已经长大,如今朝中也有李绩等许多名臣宿将坐镇,那么舅舅可以放心的卸下这个担子了。
“朕念及舅父近年风疾渐重,身体担忧,便想请舅父去洛阳。”
“去洛阳?”长孙无忌挑了挑眉。
李治解释,请长孙去洛阳,一来是因为长孙家族本是洛阳人,让长孙去洛阳,也是让他回到家乡安享晚年。同时呢,洛阳又是关东的重要地方,李治说自己有意要将洛阳定为大唐的东都,因此现在想请长孙这样的元老前往洛阳镇守。
负责筹备洛阳建都事宜。
“请舅父前往洛阳任东都留守,同中书门下三品及知中书、门下二省事职不变,若朝中有军国大事,朕会派人前往洛阳询问舅父主意。”
一句话,明面上说的好听是洛阳留守,还保留宰相之职。但实际上,一脚踢出长安之后,长孙无忌也就远离了政治中枢。空留一个宰相之衔,又有何用呢。
李治望着长孙。
长孙面带微笑,心里却已经在骂娘了。
皇帝真是翅膀硬了,现在嫌舅父碍事了,要一脚把他踢开了。他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想不到,自己一心扶保大唐江山,保了李世民,又保李治,可到老了,李治却要一脚踢开他。
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自己借房遗爱谋反案,将那么多宗亲勋戚打下去,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保他李家的江山,保他李治的皇位。
哪怕是要赶走宇文节,也是因为从大局着眼,他长孙无忌虽然在朝堂上霸道了一些,那还不都是因为皇帝年幼,没有经验吗?
他既是顾命大臣,又是国舅,他不帮着皇帝,谁来帮?
现在倒好,一句话,就要赶他走。
“陛下,老臣年迈,近来气疾又犯,只怕难以去洛阳,镇守洛阳的重任还请陛下选用其它大臣。”
长孙无忌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