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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的速度在不断的增加,双方的距离本来就不算远,这使得重骑兵在发起冲锋的时候,不需要进行传统的从快走到小跑再到快跑最后到冲刺的变速过程,而是直接一个冲锋,就靠近了目标。
“平枪!”余新大吼道,同时右手将骑枪放平。他虽然知道这吼声在嘈杂的战场上根本传不远,其他的重骑兵也不是在听他的吼声来做战术动作,而是看他手中的骑枪,但这样的大吼,却让他感觉到格外的爽快。
几乎在一瞬间之后,他就感到尖锐的骑枪刺中了一个目标,然后这柄骑枪就在一声脆响中断成了两截。
重骑兵的骑枪是特制的,本来就是一次性的用品。战马在冲锋的时候的冲力是非常大的,如果重骑兵使用一般的长枪,长枪刺中目标的时候的反作用力完全可能让持枪的骑兵手腕骨折。在刺中目标后,长枪也很容易被拖得横过来,然后就可能会绊倒一排自己人。所以,重骑兵们需要让这支长枪在刺中目标后自行折断。这个折断消耗了冲击力,从而保护了重骑兵的手腕,同时也避免了长枪被拖得横过来,绊倒了队友的问题。
余新手中的长枪的枪杆是用泡桐木制成的,而且中间还被掏成了中空的。泡桐木很轻,便于加工,不易变形,而且比较软,不够结实。本来是不适合做武器的,但是却符合了重骑兵骑枪便于折断的要求。只是要将枪杆掏空,却也非常费工,算算一杆这样的一次性的骑枪的价格,倒是比一般的长枪都贵不少。
余新顺手抛掉手中只剩下半截的枪杆,拔出挂在马鞍上的骑剑,同时他的战马已经撞翻了两个流寇士兵。余新将骑剑伸出去,却并不用力挥砍,只是借着马势,轻轻地一划,便让一颗人头直飞了出去。
余新其实也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是这战场上的血战却并没有让他产生太多的不适。他抬起头来朝远处望了望,远远地看到了孙可望的那面将旗。
“都跟着我!”余新大吼道同时控制着战马向着孙可望的将旗的方向猛扑过去。而其他的重骑兵也继续保持着严整的队形,跟着余新,向着孙可望的将旗猛扑过去。
重骑兵冲过来的时候,孙可望正在努力想要维持住队伍。重骑兵一出现,立刻就吸引住了他的眼睛。他看到这些铁人铁马直挺挺的撞进他的军阵之中,就像是一群巨熊冲进了一片麦田。而他的士兵们也像麦子一样被践踏得不成样子。即使有一些勇敢的,或是发疯了的士兵用手里的刀剑什么的勉强击中了那些战马或是骑士,但是他们的武器却无力的在战马和骑士身上那闪闪发亮的铠甲上弹开了,而对手的哪怕是顺手的攻击却立刻能要了他们的命。
在经过了炮击和排枪的射击之后,孙可望的军阵实际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而重骑兵的突击则成为了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重骑兵迅猛的突击,就像一个锥子一样,在他们还勉强的维持着的阵线上捅开了一个大口子。
就像是有些水库的堤坝上一旦出现了第一个溃口,整个大坝就会连锁反应的崩溃一样,孙可望的军阵也在这一刻崩溃了,所有的士兵都哭喊着转身溃逃。而与此同时,模范军的炮兵则继续用榴霰弹攻击任何看起来还不够乱的流寇集群。模范军步兵和轻骑兵也紧跟着发起冲锋,大群的流寇被步兵的刺刀刺倒,被轻骑兵的马刀砍倒,更多的则丢下了一切可以丢下的东西,往回疯跑。
孙可望看到这个局面,便知道败局已经无可挽回了,而且他也看到了对方的重骑兵正朝着他直冲过来。显然,对方想要直接干掉自己,或者至少是将自己赶出战场,让自己无法继续指挥作战。不过如今,孙可望其实已经失去了对局面的控制了,他已经无法再有效的下达指令了。孙可望自从跟随张献忠起兵以来,说是身经百战也毫不夸张。他打过的胜仗不少,当然败仗更多,尤其是当年刚刚起兵的时候,几百个官兵就能把他们上万人打得溃不成军。只是最近以来,这样的时候少了,打胜仗的时候越来越多了。不过,孙可望还没有忘记,在打了败仗的时候该怎么办。
孙可望叹了口气,从刀鞘中慢慢的抽出了刀。然后猛地一刀,将立在一边的自己的将旗砍倒在地上,然后大喊道:“败了,跑吧!”
余新远远地看到那边敌人的将旗倒下了,他知道自己斩将立功的希望破灭了。如今到处都是溃兵,自己的速度也很难全部发挥出来,敌将此时却肯定是骑着马在飞跑,这样一来,他无论如何是追不上对手了。
不过将旗的倒下,也意味着对方已经认输了,整个战斗再也不会有什么变数了,胜利已经是确定无疑的事情了。而且将旗的倒下也大大的降低了流寇们的士气,很多流寇在看到骑兵冲过来的时候,已经开始主动的抛掉武器,跪倒在地。对于这些人,只要没有挡住自己的去路,余新也懒得去管,若是挡住了,那当然就直接踩过去。余新想,甘辉对于如今的这种情况应该会非常满意吧。
和余新想的不一样,甘辉此时却正在烦恼。当然,甘辉的烦恼是所谓的幸福的烦恼。因为他发现,这次他抓到的俘虏可能太多了一点。在步兵们发起了刺刀冲锋之后,甘辉并没有拔出腰刀跟上去。如今突破已经形成,他需要把注意力放在对整个局面的控制上了。所以在士兵们冲上去之后,他倒是返回到车阵中,登上辎重车,眺望着整个战场。他立刻注意到远处的那面大概是象征着张献忠的旗帜已经远去了,而一直在直接指挥作战的那面将旗也不见了。敌军虽多,但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乱成一团。
“让重骑兵向东北方向再发动一次突击。让轻骑兵拦截溃逃的敌军,尽可能的多抓些俘虏。”甘辉下令道,在模范军这里,砍下来的人头是不能用来记军功的,但是长在脖子上的人头却可以。如果是华人俘虏,打散了可以派到各个殖民点去当移民;如果是建胬或者其他俘虏,有的可以要赎金,有的可以送到矿山里去挖矿,或是丢到某些小岛上去挖鸟粪石。总之,这些俘虏都是值钱的,比啥都不能干的死人头值钱多了。所以模范军一直都鼓励多抓俘虏。虽然甘辉眺望了一下之后已经判断出这次他们抓到的俘虏恐怕要比他们全军都多好几倍,这显然会是一个大包袱,不过甘辉还是觉得,先不管那么多,俘虏越多越好。
看到敌军已经完全溃败了,无论是模范军的骑兵还是步兵都大喊了起来:“跪地不杀!跪地不杀!”无数的流寇士兵也都纷纷抛下武器,跪地投降。
从战斗开始,到击溃对手,模范军花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时辰,但是后面收容俘虏,却花了几乎一整天,一直忙到天黑都没忙完。最后算算,总共也就一千来战兵的模范军在这一战中居然俘获多达两千人的俘虏。其实如果不是因为轻骑兵太少,以至于没办法拦截住所有的方向,他们也许能抓到更多的俘虏。
“大部分的贼人还是跑出去了呀。”甘辉得到统计的数字之后感叹道。
“能抓着这么多也不错了。”陈鹏笑道,“说起来,我军还没有哪一次,一战就抓到这么多俘虏的。只是这么多俘虏要送回去倒是个问题。派的人要是少了,一来怕他们半路上跑了,二来也怕有人要来抢我们的人头。”虽然这些俘虏的人头如今还在脖子上,但是难保不会有人想把它们砍下来。
“让张德光他们押送他们回去不就得了?”余新道,“轻骑兵干这个最好了。让那些俘虏跑一跑试试,我就不信他们还能跑得过轻骑兵的四条腿!”张德光是轻骑兵连队的连长。
“为什么是我们?你们去送才是正道。这一战之后,敌军估计都不敢和我们打了,你们留在这里也派不上用场,要我说还是你们去。陈连长,你说是不是?”张德光也不干了。
“这是和我不相干,反正谁去送,也轮不到我。要我说,这事情还是要甘营长说了算。”陈鹏却不肯表明态度。
甘辉想了想道:“老余,这事情还真是只能你们重骑兵去。这一仗之后应该没什么大战了,而且我这里还需要轻骑兵执行侦察任务呢。”
第三百四十四章 解围
在更远一些的地方,张献忠开始收拢他的残兵败将,这对他来说也已经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了。张献忠撤退得快,他身边最为精锐的三千多部队并没有受到损失,单就兵力而言,他手中的兵力依旧超过对手,但是张献忠知道,人数是一回事,战斗力又是一回事。而且经过这一战之后,他的军队短时间内,也没有再和模范军作战的勇气了。张献忠将自己的亲兵分派了出去,让他们四出寻找跑散了的其他部队,花了一天多时间,他又收回了大概四千多军队,找回了逃散了的孙可望和艾能奇。
“爹爹,孩儿无能,打了败仗,还请爹爹责罚。”逃回来的孙可望一见到张献忠便跪下来请罪。
“打了这个败仗,关你屁的事情。”张献忠骂道,“老子这一整天一直都在想着,要是再打一场,老子亲自指挥着打,能打成什么样。老子最后也得认,硬打,确实是打不过人家。要赢他们只能靠慢慢的磨赢他们。老子都只有慢慢磨赢他们,你他妈的打得赢才怪!要是你这样都能打赢,那老子不成了傻瓜了?你个狗日的是不是觉得你比我还能打了?狗日的,那帮子牲口怎么那么难打!”
孙可望见张献忠如此说,便知道这一仗虽然败了,但张献忠并没有怪罪自己。这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虽然在原本的历史上,我大清在各种史书,以及传说中,都把张献忠给描绘成一个邪恶得无可名状,也完全不可理喻的怪物,简直就像是《蜀山剑侠传》中的绿袍老祖一样。据他们的说法,张献忠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残暴的变态杀人狂,没有之一。而张献忠杀人,有两大特点:没有选择,没有目的。他杀人,仅仅因为他热爱。
据他们说,有一回,张献忠在花园里跟一群小妾赏花,他的小儿子从远处走过。张献忠就喊了一声儿子的乳名,但因为离得太远,他儿子没听见。于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张献忠,立即让人把儿子绑了起来,斩立决。第二天,张献忠又后悔杀了儿子,于是便将昨天所有在场的,和这事情有关的人,除了他自己,全都杀了,理由是他们居然不劝阻自己。
另外还有传说,说什么有一回,张献忠心血来潮,让手下大将们搞一些“三寸金莲”过来。什么是三寸金莲呢?就是古代女人缠足而成的小脚。而且,张献忠所说的三寸金莲,并不是指拥有三寸金莲的女人,而是纯粹的“三寸金莲”——也就是女人的小脚。他手下的将领们满城搜集女人,然后把小脚砍下来,送给张献忠。很快,张献忠的庭院里就堆满了血淋淋的“三寸金莲”,像一座小山。张献忠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些小脚。忽一回头,发现某个小妾的小脚更加别致。于是就让人把这个小妾的金莲也砍了下来,堆到了小山上。
之后,他放了一把火,把这些小脚全烧掉了。然后各种心满意足。
还有什么“天杀”、“地杀”、“见面杀”什么的,各种花样翻新,各种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的杀人法。把张献忠描绘得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神经病,任何人,无论是谁,只要出现在他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