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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大哥-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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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窜天鼠一愣,抬头看了秦浩一眼,随即马上将头给低下,说真的自从秦浩离开洛阳以后,窜天鼠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秦浩这的兄弟情谊。
  “其实现在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超市已经逐渐成为了青帮的另一个主体,它并不仅仅是青帮强大的漕运体系下的衍生品,相反他可以成为青帮漕运力量的载体,想象一下,超市开遍大唐每一个码头城市的场景,我们掌握运力优势的同时还掌握着税收优惠,没有任何的商业形式可以跟我们抗衡,到时候不管是商人批发,还是百姓购物,都只能选择在超市进行,让大唐的万物万货全都出自超市,我们甚至就可以垄断全大唐的经济体系,经销商控制制造商甚至反并购制造商这种事你可能听不懂,你可以慢慢去悟。”
  窜天鼠闻言又一愣,他确实听得不是完全懂,但就算他只听懂一半也足以在他心中掀起滔天巨浪来了。
  真到了那么一天,青帮将垄断整个大唐的工商业,成为名副其实的钱袋子,而且绝对是尾大不掉的那种,有钱,有粮,有人,有兵,就算是九五之尊想要收拾青帮也需要刮骨疗毒,若天子圣明,则国泰民安,若朝廷无道,则
  刷的一下,窜天鼠后背的冷汗就出来了。
  原来,青帮可以发展成那样的庞然大物么不,应该说不知不觉之间,青帮就已经发展成一个庞然大物了。
  秦浩见窜天鼠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该想的东西,倒也没斥责他,事实上他的打算远比窜天鼠所想的要宏大的多。
  秦浩是肯定不会在贞观朝造反的,那是找死,如果李承乾可以顺利登基自然也不会,除非将来出现君臣猜忌之类的狗血之事,不过他还是想给自己留一个保险,历史上的唐朝贞观之后实在是太乱了,初唐在保持强盛国力的代价,他的政治制度确实拥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对君王能力的要求很高,因此李二死了以后唐朝几十年里就一直没消停过,直到李隆基登基以后才逐渐好转,当然,没几年又特么安史之乱了。
  这绝不仅仅是因为小九李治没娶好老婆,或是某一任皇帝太过废物而导致的,这是大唐的政治体制决定的,秦浩并不能保证李承乾登基之后就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朝廷倾轧和宫廷政变,万一李承乾短命一点也未必不会出现另一个则天大圣皇帝。
  青帮,未尝不是最后一层保险。
  “好了,我要嘱咐你的话说完了,你最好都听进心里去,因为我比你聪明,现在,咱们俩手挽着手出去露一面吧,这也是我这次出来的目的么。”


第三百章 党项进京
  随着秦浩和窜天鼠手挽着手,相亲相爱的一同走出去,青帮第一次的权利交接宣告完美收官,虽然这其中也有一点波折,但好歹是没死太多人不是。
  一骑飞骑疾驰而过,扬起漫天的雪雾,在白皑皑的大地上留下一长条的蹄印。
  这是来报信的前哨,同时也是拓跋赤辞的信使,党项人如今占据了黄河沿岸和青海湖附近最优良的草场,原来吐谷浑最精华的地方,这些都是伟大的天可汗所赐予,特来亲自谢恩。
  自从那天和秦浩简单聊了一下吐蕃之后,李世民就对此很重视,跟几个成功上过吐蕃的和尚和探子聊过之后终于确定,那地方确实不是能打得上去的。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扶持党项似乎都是遏制吐蕃的最好办法,当然,前提是要确定党项人是否听话,要是跟吐谷浑一样养不熟,这仗打的就成笑话了。
  好在至少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拓跋赤辞还算听话,李世民说想见见他,二话不说就带着自己儿子跑长安来了。
  当然,这是建立在现在盐引价格稳定的基础上的,否则人家带着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石的盐引来购物,那就很尴尬了。
  秦浩作为吐蕃战略上的先知先觉者,又是新封的侯爷,现在跟李二的关系也缓和了,于情于理他也该参加大宴迎接一下来自远方的客人,因此一大早上他就被祸害醒了,洗洗涮涮打算迎接外宾。
  因为是正式外交场合,所以秦浩得穿他侯爷的正服,事实上他封爵这么长时间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传出来显摆呢,不过估计到时候被注意到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这是公爵遍地走,侯爵不如狗的初唐么,比他牛叉的大佬多了去了,扎在人堆里估计都显不出来他。
  大唐对这次会面也给出了高度的重视,大雪天的特意把整条朱雀大道上的积雪全都扫的干干净净,要不是因为深冬腊月实在找不着什么绿色植物估计都能用鲜花把道给铺了。
  拓跋赤辞和他的族人们走入长安城的时候可是给他惊讶的不要不要的,此时的长安城用一句雄壮慑心,繁华迷眼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还没等见着天可汗呢,就先在心底里烙印上了大唐强盛不可敌的第一印象。
  进了太极宫,拓跋赤辞的头就没抬起来过,一路上战战兢兢地走到满朝文武的眼前,甚至不敢抬头去看一眼李世民的长相,就迫不及待的跪在李世民的面前,高呼道:“番臣拓跋赤辞,拜见天可汗,臣带来了草原上最壮的战马两万匹,最棒的小伙子两千人,还有我草原上的明珠,我的女儿拓跋媚儿,奉献给伟大的天可汗陛下,还望天可汗笑纳,我党项愿意永为大唐之藩篱。”
  李世民笑着点了点头,这拓跋赤辞看起来比想象中要上道多了,这些东西都不是他要求的,而是拓跋赤辞主动带来的。
  秦浩注意到拓跋赤辞身后一个模样大约十五六岁,大冬天穿着片儿装,脸冻得都发青了却依然强颜欢笑的女人,这应该就是什么拓跋媚儿了吧,媚是唐人的名字,应该是为了讨好李二而新取的,只是这个字总是让秦浩想到某个目前还在穿开裆裤却最让他忌惮的小萝莉。
  秦浩不无恶意的想,按照大唐一贯的外交手段,李二一定也是要嫁个公主给党项以拉拢的,到时候他们哥俩互相取了对方的女儿,互相成为了对方的老丈人,这要是在寻常百姓家里辈分可怎么论哦。
  李世民哈哈大笑着走了下去,亲自将拓跋赤辞扶起,亲切地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兄弟,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我们克服了沙漠,克服了高原,战胜了自以为强大的敌人,抢光他们的妻女并用他们的头颅做了酒杯,快起来,是时候欢庆咱们的胜利了,来,尝尝大唐最烈的美酒。”
  拓跋赤辞也很高兴,同时也挺激动的,也没想那么多,端起李二递过来的杯子就一饮而尽,随即差点就噗的一声全都吐了出来,赤红着双眼咽进了肚,忍不住的就吼了一声:“好酒!!”
  这酒自然就是秦浩酿出来的千军醉了,李二哈哈大笑地也端起一杯来大喊道:“这一杯,敬,为了此次西征埋骨的大唐与党项将士们,也敬我大唐与党项,亲如一家。”
  哗啦,党项人闻言自然而然的就跪了一地。
  …………
  又说了些冠冕堂皇的废话,等到太阳升起空气稍微暖和了一点,终于到了载歌载舞的时候了,李二搂着拓跋赤辞的肩膀笑着道:“我大唐的美酒味道如何?”
  “好!藩臣还从没喝过如此美酒,从此以后怕是寻常酒水再难入喉了,若是可以的话,臣还真想带回去一些。”
  “哈哈哈,这美酒我大唐也所余不多了,你想带走问朕可没用,来,朕给你引荐一下,制此美酒之人,贞恒啊~贞恒?来。”
  秦浩一脸懵逼,其实刚才李二和拓跋赤辞说的是啥他半个标点符号都没听清,本来早上来的时候以为终于可以穿上他侯爷的礼服装逼了,可结果却只能大冷天的在外边冻得跟傻叉一样的去欣赏那些冻得更傻叉的宫廷乐舞,没办法,此时的太极宫相对格局还是有点小的,毕竟是杨坚那个铁公鸡建的么,在大明宫建造之前,这种规模的外宾接待只能放在外边,屋里挤不下,因此他此时除了觉得冷还是觉得冷,这人一冷就不乐意说话,瞅那些所谓的歌舞表演自然也就兴趣缺缺,估摸着其他的大佬们也跟他差不多,因此除了礼部和鸿胪寺的官员们不得不挤出个亲切的笑脸给党项人以外他们都没去跟那些党项人攀谈什么。
  此时冷不丁的听李二叫自己的名字,秦浩还以为怎么滴了呢,赶紧小跑着跑到跟前,便听李二道:“这位,就是鼓捣出千军醉的酒匠秦浩了,朕还特意因此封了他个侯呢,哈哈哈。”
  秦浩闻言忍不住的微微瞥了李二一眼,这话听的怎么就这么别扭呢,自己封侯靠的可是实打实的累累功勋,怎么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老子是靠酿酒幸进的了似的呢。
  好在拓跋赤辞也是识货的,闻言双眼大亮道:“啊,原来侯爷您就是秦浩秦贞恒啊,传闻中您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我党项的姑娘们都以嫁给你这样的英雄为荣呢,就连那些小伙子们也都视你为偶像。”
  这高帽戴的,秦浩都不好意思了,连说不敢,那拓跋赤辞却把自己的儿子也引荐了出来道:“这是我儿子拓跋德沃,对你极是推崇,一直渴望着能够得到您的指点。”
  还没等秦浩反应过来,便听李世民道“哈哈哈,好啊,贞恒你可要与拓跋爱卿好好喝上几杯才是啊。”
  说这话,都没等秦浩还一句嘴,拓跋赤辞长得跟奥尼尔似的儿子就走了过来,腼腆的摸了摸后脑,还像模像样的学着儒家的礼仪给秦浩拱了拱手。


第三百零一章 威尔逊附体
  党项家的小公子很热情,秦浩却不敢托大,若不出意料的话他和这些族人以后应该就会留在长安了,也算是低头不见抬头见。
  大唐一贯的做法,那些听话的异族是要留族人在宫中进行宿卫的,这也是他们的荣耀,通常来说首领都是长子,会封将军或是干脆封大将军,既表现对草原民族的信任,又能起到一定人质的作用,当然,危险也是有的,若是这帮人犯上作乱,离皇宫也就几步远。
  宿卫,那可是比科考还要稳的上升阶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机会,每一个跟过来的番军都有在大唐做官的机会,想象一下,当了大唐十几甚至几十年的官的人回到草原成为可汗,身边最重要的嫡系跟他一样在长安生活了十几几十年,得是发生什么样的变故才会和大唐撕破脸啊?如此一来几代之后也就同化了,这也是为什么安史之乱以后一百多年里除了吐蕃其实少有异族对大唐不敬的原因。
  拓跋德沃在战场上应该也是那种万夫莫敌的赳赳武夫,铁血大汉,此时见了秦浩以后却跟大姑娘似得一样腼腆,一举一动全都在学儒家读书人那套,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哪个礼数不到位惹人笑话,殊不知他这模样看在秦浩的眼里反倒是更像笑话。
  便听这拓跋沃德操着蹩脚的唐话道:“久仰秦侯大名,在下从小就仰慕中原文化,只可惜塞外粗蛮之地,苦无良师教导,您乃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不知可否在方便的时候让在下陪侍左右,指点一二?”
  呵呵,人一直是那些人,地一直是那些地,在唐朝就是塞外粗蛮之地,渴求中原教化,在宋朝的时候就是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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