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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放弃“贵族利用封地封建劳役特权,通过工商业的发展和对农夫的压榨而转型”的这条必然会保留大量封建残余的路。
也放弃了“复古”的井田制村社变种。
也就是说,采取分地、贫富分化、自然兼并的发展政策。
一方面人少地多,真要是出了事,周边有的是土地可以移民,只要执政能力够强,再多数倍的人口也没问题。
二则是这样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只要能够在承受力和忍耐力爆发之前,完成手工业革命、在百年之内让蒸汽机转起来,那就没有问题。
故而泗上这边一方面加大了对制械所的投入,包括铸铁工艺、镗床刀具等一系列的投入,大量的识字学生送到里面研究,不惜代价搞出来烧煤冒着白色蒸汽可以实用而不是只能用于煤矿的东西。
另一方面也为了能够应对之后可能延续十余年甚至几十年的统一战争,不能够让这种兼并情况出现的太早。
同时又必须让楚国的民众感受到实利,确定生活水平的提升,这就需要投入巨量的投资。
好在墨家为了打这一仗,准备了三十年,不只是人才储备、新的文化和道义体系、新的伦理、人口、兵员,还有大量的财富。
这一次主导在楚国的变革,就是以授田分地为主,一方面彻底扫清楚国的贵族残余,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楚国落后地区的村社传统。
贵族统治的核心地区,简单。
反倒是落后地区有着村社残余的地方,颇难。
村社传统的瓦解,是个漫长的过程,鲁宋等国早就瓦解的差不多了,但是楚国的一些偏远地区还继续残留。
一方面村社是一个小社会,是村社之民眼中的世界,乡愿式的愿想,自治式的落后,生老病死等一系列问题都在村社解决。
另一方面也是发展不够,以至于私有制还没有彻底瓦解村社制度,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催生出宗法反动的空想制度,这是肯定要扫清的。
最粗暴的解决方式,是集村并屯,分配土地,严格管理,迅速瓦解原始村社,认可中原地区的私田制度。这个见效快,但是需要的支出多、反弹大、还可能形成反叛。
缓慢一些的解决方式,就是温和一点,授予荒地、扶植农具和技术,温和变革,利用更久的时间,依靠生产力的进步和周边城邑的工商业发展,逐渐瓦解。
缺点是难以做到对村社的有效控制,不能迸发出楚地的全部战争潜力,而且可能管理会很混乱,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没有那么多的干部。
在泗上漫长的讨论和计算权衡之后,终于决定选择第二种方法,毕竟楚国江汉平原的已经发展的地区,配合泗上、搞定越国,就足以提供对北方诸侯国的碾压性优势,不需要完全发挥出楚地的全部潜力。
剩余的演化可以慢慢来,不要急于一时,而且南方的同化融合可以用很久的时间慢慢来。
只需要在平原地区站稳脚跟,发展生产,剩下的事以后再说,对于更偏远地区统治成本国大的地方,先行放弃,不管不问。站住平原和河谷,之后的事交给后人。
鄂地作为天下要冲,这里的改革就要做到深入,而且要作为将来控制江汉的重要节点,整个楚国的变革就要从鄂地开始。
然而鄂地的情况,却有些特殊,这使得主持楚地变革的人面临了一个疑惑:既然确定了要走第二条路,可鄂地的封君在一小块地方走完了第一条路了,那该怎么办?
鄂邑紧靠大冶山铜矿,又处在楚国江汉和泗上贸易的关键处,这里的情况有些不同。
固然有封地采邑劳役制度,也有鄂君为了获取财富购买火器、或者是为了生产粮食私开铜矿而形成的一些用奴隶、奴工的大型庄园。
因为鄂地封君不能自给自足,他需要泗上的棉布、火枪、铁器、甲胄,又需要一定量的粮食私挖大冶山的铜矿,所以出现了这种颇为畸形的土地制度。
有专门的人管理,使用奴隶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土地的农夫或者是分封权力之下强制剥夺了土地的农夫负责种植、收获。
土地有数万亩,都是上好的良田,而且可以浇灌,并不是分成小块租种给农夫的,而是大规模经营用于换取泗上的各种货物的。
这种特例的土地,分不分?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为何要变
二十余日后。
鄂邑江口北岸的一处村社内。
此村社名为蕲。
蕲者,水芹菜也。此地江边沼泽盛产水芹菜,以蕲为名,或者叫蕲春。
原本后世的历史上,汉代便已建县,等到晋时因为避晋帝他母亲的阿春的讳,改名为蕲阳,后来几经折腾,终于又改回了蕲春。
此时这还不是县,只是一个标准的楚地村社,或称之为邑。
社者,土地神也,伴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各个村社在数百年间都开始立社祭祀。
此时村社也可以称之为邑,邑只是聚居地的意思,百人可以称之为邑,千人也可以称之为邑,不过按照中原的习惯此地应该叫蕲春乡。
这里是楚国一名中士的封地,是标准的封地村社。
全社名义上的土地一共一成,一成百井,也就是原始的小亩九万亩的土地,所谓的方圆十里。
这个九万亩不是耕地面积。
然“若通沟洫之地,则为十里。若除沟洫之地,则为八里”。
这村社一成之土,名义上一共十里,但刨除掉沟渠、道路,实际上只有八里。
楚地的种植技术落后于中原,虽然一些地方开始学习中原的耕种技术,但蕲春这种此时尚且属于边远地区的村社,还是极为落后的。
因为落后,所以需要“易田”休耕。
历史上最早不需要易田休耕的农业区是魏国,包括魏国也有一些土地需要两年轮换一次,落后的楚国更不用提。
既要易田,又要休耕,使得这个村社的一成之土,如果不休耕的话可以养活九百户,但需要三年易田休耕,故而理论上只能养活三百户。
而又因为沟洫的存在,使得十里村社只有八里的实际耕地,故而这样一个标准的村社,只有正式社员将近二百户。
以户算,不是以人算。
二百户人,一共要占据六十五井的土地,这包括需要休耕的土地。
这些土地是不可转让、售卖的,也就是说,这些土地是归属于“楚王”所有,农夫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一成之地共百井,社员占据六十五井,剩余的三十五井,便属于是“藉田”。
藉者,借也。
籍者,书册也。
这两个籍和藉,不是一回事。
竹字头的籍田,是每个农户拥有的、不能转让售卖的、楚王所拥有而分给民众耕种的份田。
草字头的藉田,是整个村社需要耕种的公田,藉为借,也就是借助民众之力耕种的公田。
换而言之,这个村社整个是属于楚国那名中士的封地,中士理论上不能够侵占民众的籍田,但民众需要集体耕种藉田。
一成之地,需要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卒二百人,战马五匹。
这名中士受封于蕲,他的俸禄也是从封地中出,包括战马和马车,名义上都是那三十五井、也就是三百五十亩的土地作为军费维持的。
而村社名义上有权因为孤寡老贫等缘故,从公田中分出来一部分粮食供养这些孤寡老贫。
所以落后的楚国的村社,有着浓重的春秋之前的残余,村社既是军事单位,也是一个小范围的社区,当然也可以看作是贵族的采邑。
不过这一切都是理想状态下。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士征战,拥有自己的家庭奴隶,前期依靠公田制度,使得村社的民众开垦了公田,然后中士以自己的家庭奴隶来耕种“公田”,变公为私,实际上这些土地成为了他的私田。
但是民众的劳动义务并没有解除,所以每年还需要继续开垦土地作为公田。
一个中士不可能只有自己,还有自己的隶子弟、奴隶等,以及下属的两司马、卒长之类的更低一级的人。
这些人是自耕农,不需要履行劳动义务,取而代之地是他们拥有少量的特权。
征战的时候,楚王下令征召到大夫一级,大夫再征召到士,中士依靠自己在村社的两司马和卒长组织民夫,准备一辆革车,几匹战马,以及中士自己的奴隶加入到楚王的军中。
奴隶的生活,未必就比村社的农夫要差,相反有些时候更好一些。
尤其是中士需要自己身边的精锐私卒,这些从奴往往承担着中士身边精锐的角色,然后才是大量的徒卒炮灰。
农夫要承担极重的封建义务,不只是要耕种公田,还要养育马匹、割草、为中士修缮房屋、为中士准备茅草、酿酒、做木器、伐木等等一系列的活动。
逃亡的成本略高,因而只要过得下去,这些人倒也不会选择逃亡。
一则是人是社会动物,离开了社会的话自己很难生存,孔子于泰山感慨一番苛政猛于虎,这里的话则需要面对扬子鳄、犀牛、老虎等等一些列的可怕的动物。
二则是互相之间监视,逃亡的话两司马和卒长之类的狗腿子们也不会答允。
这就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类似井田制下的低阶贵族的采邑,由军事贵族、贵族扈从和从奴、农兵徒卒组成的一个基本的作战单位。
当然,这也就是楚国三十年前被三晋打的抱头鼠窜、如今被墨家轻而易举地从长江口攻到鄂州的一个因素。
《易》中有句话说的好,所谓“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其实把《易》看作是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的反应而不是那么玄之又玄的意思,其实理解起来很简单:邑是采邑、井是土地制度生产关系,某个人因为不得人心换了采邑,但是不改变生产关系,实际上还是换汤不胡换药,换了个贵族统治,还是一个鸟样,对统治阶层而言则是无丧无得不影响统治。
这种原始的村社制度,是符合原本的传统的,理论上也是很完美的,可问题在于现实永远不是理论上那么完美。
占据土地的中士们,将公田变为了自己的私田,然后继续开辟新的公田以此作为军赋支撑。
农夫们跟随征战,荒废了自己的土地,根本没有余粮,也没有余力开垦更多。
中士征战,可以获得奴隶之类的赏赐,然后继续扩大自己的私田,继续利用封建义务促使农夫耕种自己的私田和公田。
这就是为什么各国变法会有那么大的反对:按照田亩收税,承认私有制度,中士的土地那么多就得多缴税;按照子产那种变革,清查田洫,你是中士你就不能拥有三十五井之外的土地,那么贵族们当然反对。
而作为一个诸侯国,在纸张、私学、印刷等技术和思潮出现之前,贵族又是诸侯国的统治基础,所以诸侯王公没办法动,动的话等同于动了自己的统治基础,税收不上来、兵征召不足、没有足够的官吏,那还统治什么?
故而此前的战争,也都是要打仗了,开始征召。
下令之后,各个采邑的贵族带着自己需要承担的军事义务跟随出征。
开战之后,军事贵族们乘车冲击一番,扈从和从奴们跟上,打一顿,或赢或输,然后回家。
一直如此,直到中原地区生产力进步,使得不需要三年一换田、使得生产农具逐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