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在跟我说话?”程明左右看看,指着自己的鼻子。
“嘿嘿,猴崽子跟老祖宗玩游戏。也好,也好。”
那老头突然从怀里取出一个小葫芦,对着程明招手,道:“来来来,我这里有上好的剑南春,兔子拿过来,咱爷俩搭个火。”
程明皱眉道:“你认错人了!”
老头嘎嘎地笑,“认对也好,认错也罢,所求不过一顿美餐,我有酒,你有肉,并桌儿吃,酒肉齐全,你又何乐而不为?况且这可是好酒,三十年的剑南春,现在恐怕也不好找了吧。”
程明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突然笑了,“你说的没错,好酒不容错过!”
程明走过去坐在对面,两个黑衣人一左一右站在身后,剩下一个去处理下外面的马匹,另一个到附近找了一些腐朽的木材,随手掰成几段儿,扔进火堆。
“给我尝尝你的酒!”
程明取出一个白瓷碗,对老头说道。
“嘿,倒是个不吃亏的性格,上来就先要好处,不错不错,你这样的人才能在官场上走得长久。”
老头也不吝啬,将小葫芦拔开,小心的倒了小半碗。
酒液粘稠透明,在火光下略带琥珀色,散发着奇异的酒香。
程明轻嗅一下,“是好酒,窖藏时间不短,已经有变酒膏的趋势了,可惜我身边没有新酒,否则倒可以兑一下。”
“是个会吃的!不过以你那点俸禄,恐怕也吃不到什么真正的好东西。”
老头小小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半天舍不得下咽,眯着眼睛享受了半天才说话。
从黑衣人手中接过扒了皮、清洗干净的兔子,取出三根钢钎,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烤架,轻轻的翻烤着。
程明懒得跟他解释,萍水相逢,何必多费口舌。
老头也不再说话,眯着眼睛靠在墙角。
身边没有太多香料,有外人在场也不方便使用精气,就没去做复杂的料理,随意的弄了弄,加了些椒盐,就算完成了。
拔出一把匕首,将烤兔一分为二,扔了一半过去。
老头伸手抓住,闻了闻味道,张嘴就咬。那漆黑的手爪子抓着兔子腿使劲的撕扯,活像一个噬人的鬼。
程明用匕首片下来一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他早已无需食物来提供人体的能量,保留吃的习惯,只是喜欢味觉上的享受。
没有经过精气强化的兔肉,肉质差很多,有着明显的腥膻之气,但是配上老酒,反倒形成了另一种独特的韵味。很好吃。
程明很满意,这酒没换亏了。
两人静静的吃着,黑衣人在料理另外一只。
“御林军刀!也好,不算辱没了老祖宗。”
老头将半只兔子啃成骨架,随手扔掉打了个饱嗝儿。
程明抬头看他一眼,继续慢慢吃。
老头似乎有些诧异,“怎么,不动手么?”
“神经病!”程明翻了个白眼,“把你的酒再给我点!”
“咦?你。。。”
哐——
老头刚说了一个字,破庙门就被踹了开来,一队身披蓑衣,腰挎兵刃的汉子快步走进了。
这些人进来之后,二话不说飞快占据有利位置,手中的弩箭对了程明一伙。
为首的汉子摘掉斗笠,露出内部漆黑的乌纱帽。
他似乎有些意外,看了程明五人几眼,道:“真是让人意外,没想到清理了一年之久,公公身边竟然还有卫士。果然不愧是魏公公,手段层出不穷,逃跑也是花样百出,这几个月下来,可算是把下官害苦了!”
老头愣了一下,突然笑起来。
“有意思,有意思,这人生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猜不到下一刻会出现什么。没想到阴差阳错的,拉了几个与老祖宗作伴,不错不错,黄泉路上不寂寞了。”
“公公不必巧言,不管您今日说什么,都要借公公的首级一用。”
“想杀我不意外,无常队纠缠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还是有些好奇,崇祯那小儿发了诏书,清清楚楚说我已经自缢而亡。你怎么杀一个死人,杀了又能得到什么?”
“没啥,补个千户罢了,小小芝麻官在公公眼里不值一提,还望您成全。”
老头瞪大眼睛,似乎想笑,“从小旗补到千户,这种鬼话也就你们这样的蝼蚁会相信。上一回连升三级的那个锦衣卫结果如何?还不是没了脑袋,小崽子不安分,不好!不好!”
“那也没办法,公公神通广大,皇上哪能不知道,为了让阉党彻底死绝,别说您死了一次,就是死了三次、五次,该杀的时候还得杀!”
“哦!”老头点点头,恍悟道:“这是又撬开了谁的嘴吧。老祖宗这点儿秘密,可是让你们都翻出来了呀。不错不错,还算有点能耐。不过,银子找到了吗?”
“不劳公公挂怀,这点小事,没了您一样能办好!”
“说得真好听,就像一年前一样。。。呵呵。”
………………………………
第二十九章 破局
两人对视阴笑,房间里杀气升腾。
程明有些无语,他算看出来了,自己好像莫名其妙卷入了一通朝廷秘案。这个老头貌似是个大人物,追来的竟然是锦衣卫。
“如果我说,我们跟他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凑在一起烤火,能让我们走吗?”程明举手问道,瞪大眼睛,表情特别无辜。
那小旗冷冷一笑,喝道:“杀!”
漆黑的夜色染上锦衣卫的衣袍,肃杀之气隐藏于风雨雷电之中。
随着一声令下,箭雨横飞。
三棱状的箭头配上强劲的神臂弩,箭矢穿铁透石不在话下。
然而十拿九稳的袭杀却失手了。四名黑衣人飞快组成人墙,将程明和老头的身后。
箭矢打在四人身上,叮叮响成一片,却硬是无法透入分毫。
那小旗面色一变,大声喝道:“有铁甲,上前拼杀!”
“哈!”
锦衣卫齐齐大吼,抽出兵刃,如潮水般涌了上来。
黑衣人双手交叉向后,抽出两把苗刀,一言不发迎了上去。每人守护一个方向,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硬生生抵挡住锦衣卫的洪流。
破庙中顿时响起一片喊杀声,荒凉的肃静之地,杀意沸腾。
“晚餐都凉了,还要再热热!”
程明转回身,将半截兔子送到火上加温,神色轻松,似乎没有将眼前的危局放在心上。
老头静静的看着程明,身旁喊杀声不断,头顶箭矢乱飞,惨叫身不绝于耳,在如此环境下,还有心情吃东西,真是不简单啊。
他沙哑的笑道:“你是哪家的子弟,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气度,不得了啊!”
“你这老头,真是麻烦。良心大大的坏了!明知道自己有人追杀,也不早早提醒我们离开!”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况且老祖宗临行在即,想找几个伴又有什么的。”
程明指了指他,道:“我看啊,你也是死了活该那一伙的。”
老头一愣,笑道:“是啊,死了活该。谁叫老祖宗我有眼无珠,上了那崇祯小儿的当呢。”
程明突然歪了下脑袋,让过一只飞来的断手。
“用不着反复提点,我又不傻!你魏忠贤能活到现在,也算是个奇迹了。公布死讯都有一年了吧,到现在还活蹦乱跳的。都说树倒猢狲散,你这颗树下的猢狲可是够多的。”
见兔子烤得差不多,撕下来一条腿,大口吃起来。
老头没回答,反而将视线投向了厮杀场,轻赞了一声:“好力士!”
本就是分身,感官同步,程明不用回头也知道,黑衣人大获全胜了。
面对锦衣卫的围杀,四人简直就是横冲直撞。
刀砍过来,挡也不挡,上去就是一个横劈,巨大的力道加上锋利的刀锋,一下能将五六人拦腰砍断。而付出的代价不过是衣服被划开一道口子,露出里面的白甲。
腰斩的剧痛令锦衣卫大声惨叫,生不如死。
四人站成一个半圆,两把苗刀轮番使用,锦衣卫像麦子般一层层的倒下,死装凄惨。
小旗气急败坏,大喊道:“你们还在等什么!”
话音一落,就见墙角咔嚓一声响,墙面被撕开了一大片。
外面四匹马拉扯着一大面墙跑远,大批的锦衣卫从口子中冲进来,直奔程明。
程明起身一脚踹在锦衣卫身上,炮弹般砸飞了大片锦衣卫。
“混蛋!你们还有没有一点专业素养,看清楚了,我可是无、关、路、人!”
程明一边说着,一边飞快起脚,将冲进来的锦衣卫一个个踢了出去,说道最后四字的时候,更是起大脚踢了四次保龄球,砸趴下大半锦衣卫人马。
管你来的是刀是枪,统统不理会。什么上官小兵,一视同仁,每人一脚免费便皮球。
老头直接就愣住了。
他本就执掌东厂,高手见得多了,可把人当球踢的猛士,还真是第一次见。
黑衣人大肆杀戮,锦衣卫久攻不下,损失惨重,气势已经跌入低谷,人人脸上带着惊骇,不敢靠近。
小旗站在人群后面,看得眼睛都快要瞪出血来了,咬牙喊道:“撤!”
众人如蒙大赦,纷纷后退。
“撤?”
程明冷笑道:“找完了麻烦还想跑?想得真美!”
四名黑衣人一言不发追了出去,庙外立刻传来一片惨叫声。
程明不慌不忙地坐回原处,看了看火堆上面的兔子,有些可惜道:“哎呀,烤过火了!这帮混蛋。”
老头惊得脑袋都快炸裂了,这人在以一搏众之时,竟还能保护好食物,身手说句超凡入圣也不为过啊。
“杀锦衣卫形同造反,要灭三族的!”
程明耸耸肩,一脸无所谓。
老头突然站起身来,正色道:“还请问小哥尊姓大名?”
“程明。”
程明没好气儿的回了一句,左右看了看,有些恼怒地站起身:“好容易找到一个破庙栖身,竟被一群恶客破坏成这样,看房梁的损坏程度,这里恐怕是呆不了了。”
“程小哥就这么走了?”
“那还如何?”程明指着他道:“一碗美酒救你一命,还不知足?”
老头摇头笑道:“知道我是魏忠贤,不想杀我的还真是第一回 遇到,你可知道我的首级值多少钱?”
程明翻白眼,“与我何干?我本人间过客,他恩怨与我如狗屎。国家都顾不过来,哪有心情管别人。更何况你魏忠贤虽然不算什么好人,却也比只知道吹牛打屁、争权夺利的东林党强得多,最起码你为天下百姓干过几件好事!这么死了,可惜。”
“哈哈!小老儿多谢夸奖了!”老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可脸上却透出一丝悲哀。
程明摇摇头:“有要去的地方吗?我送你一程!”
老头叹了口气,缓缓站起来。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
四名黑衣人等在门口,手中牵着五匹肩高足有两米五的大马。
他们的衣着破烂,顺着破口隐隐能看到里面白色盔甲,身上没有一丝血迹,两把苗刀已经包好交叉背在身后,如最开始一般。
老头看着满地的尸骸,暗暗心惊。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草莽豪杰,简直是惊世骇俗。
………………………………
第三十章 冒名?
看着大得夸张的高头大马,老头突然心中一动,道:“你们不是大明人?”
“这么说也可以!”
“难怪!”
他低头沉吟片刻,道:“那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