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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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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很大一股臭味,暂时不适合居住,朗稔把门窗打开,将臭气散发出去。又来到水源处,是一个小池塘。
  他想起之前任榆被母大蛇伤了之后泡在水里伤好的画面,虽然任榆身上没有伤,但他很虚弱,这是不争的事实。
  说不定泡在水里对他有帮助。
  朗稔先把任榆放岸上,自己下水探了下,怕里面隐藏着丧尸或者丧尸动物。
  还好没有。
  如果真有的话,以任榆洁癖的性子,不一定会泡。
  朗稔抱着任榆一起下了水。
  一入水,昏睡中的任榆动了动,一双大长腿自动化成鱼尾,淡蓝色的鳞片映得水微蓝,煞是好看。
  朗稔就这么抱着任榆睡了过去。
  黑暗层层褪去,大地苏醒,天际如同拨开黑纱露出的明朗面容,哪怕已是末世,早晨的空气以及氛围仍是那般令人舒适。
  初升的阳光洒进山林,透过茂盛的树林间隙,零零散散的落进这处直径三米左右的小池塘,也落在了池塘里相拥的一对……狼和鱼身上。
  漂亮的蓝色鱼尾不自觉的缠在狼的腰上,上半身倚在狼的胸口处,狼的爪子虚虚扶人鱼腰上,既能保证他不下滑,也不会让自己的爪子伤到他。
  另一只爪子则放在岸上,一旦有异动,会立即惊醒,用锋利的爪子撕破敌人的头颅。
  狼的头微微侧着,有细微的鼾声传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太阳高升,阳光变得炙热,水中的鱼尾轻轻动了动,下一秒,熟睡中的狼睁开了眼。
  朗稔眯着眼睛看了看阳光,心想这一觉睡得倒是舒服。
  他低头看任榆,一夜过去,任榆的脸色有了些许恢复,至少唇色从惨白变粉白。
  很好看,也很勾人。
  这样的美色当前,作为一只色。狼,如何能放过?
  等他亲下去才发现,他现在可是狼形,一亲下去,整个舌头可以把任榆脸都舔干净了。
  不过……可以试试?
  反正小榆仔没醒,朗稔恶趣味的想,然后他真的吐出舌头舔了舔任榆,这下可好,正好把任榆舔醒。
  害怕被揍的朗稔立刻变成人形,然后在任榆将醒未醒中含住对方的唇。
  任榆彻度睁开眼,一睁开就看到朗稔对自己耍流氓。
  丝毫不觉得浑蛋耍流氓的朗稔松开任榆,看到后者唇色变得更中红润里,眼里闪过满意:“醒啦?”
  “感觉怎么样?”
  任榆忿忿擦嘴唇,抑制住想揍朗稔的冲动,恶狠狠的说:“不怎么样。”
  朗稔:“……”
  片刻后,朗稔哈哈大笑:“我的小榆仔啊,我可没问你我亲你亲得怎么样,我是问你身体……”
  “滚!”寂静的树林里,被一道羞愤的怒吼打破。
  好不容易将任榆安抚好,朗稔遗憾的想,本来还想着任榆醒来像昨晚一样对他撒娇的,结果呢。
  唉。
  任榆精神还有些不济,四肢仍是无力,他示意朗稔把他抱出去,两人出了水,任榆取出两套衣服,让朗稔自己换一套,顺便帮他换。
  期间这只狼手在他身上吃豆腐他也没心思管,反正说了对方也不听。
  再者,他也不反感这样的亲密,刚才之所以发怒也只是羞恼而已。
  当然,这样的心理活动是万万不能让朗稔知道哒。
  “这是哪?”任榆问。
  朗稔:“我随便找了个地儿,咱们先在这里暂时待着。”、
  任榆嗯了一声,也没问原因,他很清楚。
  朗稔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将任榆放下:“我去收拾下屋里,咱们这段时间就住这儿。”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朗稔才把屋子收拾干净。屋里的那具尸体,他找个地方埋了,还立了个碑。
  毕竟占了人家的房,得还人家一个房才是。


第77章 第 77 章
  收拾一间房于朗稔来说不是困难的事儿; 花了一上午收拾干净。任榆恢复些力气后,去周围采了些花来装饰。
  房子的采光还不错,头顶安了处天窗,阳光从上面落进来,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中飞绕。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 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 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 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 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 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 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任榆,就是他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闻到罐头味就想吐。
  这个时候,他俩无比想念彭大春。
  在基地的时候,他们的伙食全靠彭大春。后者有一手好厨艺,基地里又有食源,彭大春放开手换着花样的做,直把几只养得镖体肥壮、白白嫩嫩的。
  眼见着任榆精神越来越好,可这身上的肉却越来越少,抱在怀里手感也没以前好。
  硌人。
  想到这里,朗稔更加坚定要把这只兔子给捉住的信念。
  “朗稔,你行不行?”任榆在旁边看着朗稔捣鼓来捣鼓,半天也没把那只兔子给勾出来,抱手于胸,倚在树干上,翻着白眼说。
  “都说了不要问哥行不行的问题。”朗稔稔趴在洞口,将肉罐头放洞口,就不信你丫不上勾,“否则今儿晚上,哥让你下不了床。”
  任榆:“……”
  上前一脚踢在朗稔屁股上,直将这只流氓狼给踹到地上吃了个狼啃泥,朗稔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转头对着任榆忿然离开的背影低喝:“你给哥等着。”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赶紧摒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目光如鹰隼般盯着洞口,就等兔子冒出头来,一举拿下。
  半分钟后,一只灰不拉几的毛毛耳朵支了出来,那耳朵高高翘起,跟个小雷达似的左右动了动。
  没听到动静,过了会儿,另一只耳朵也钻了出来,两只耳朵左右抖了抖。
  没有察觉到危险,下一秒,一颗毛绒绒的球团钻出来,将脑袋凑进散发着香味的罐头,小鼻子一阵抽动。
  正当它要尝一口试试味道时,一只大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它双耳将之提了起来。
  等它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
  人类真是狡猾的可恶生物!
  灰毛兔毛都炸起来,短小的四肢不停在半空中刨蹬,等到朗稔弹了下它脑袋时,灰毛兔猛的僵了下身体,然后四肢一蹬,不再动弹。
  接着闭眼,一脸‘绝望’表情。
  朗稔全程把兔子的动作看在眼里,心想,不就弹了下它么,至于露出这种表情?难不成末世后,兔子也特么能成精?
  心情颇好,朗稔提着兔子往小木屋走,在离木屋还有十米距离时,他停下脚,整个身体绷紧。
  有陌生的气味。
  小榆仔!
  朗稔瞳孔一竖,手中力量加强,疼得装死的兔子又挣扎起来,他没有管,慢慢朝木屋走去。
  还未转弯,一只苍蝇飞了过来,朗稔定睛一看,立刻看清眼前的苍蝇不是真的,而是机械制造。
  走过转角,来到木屋前面,映入眼帘的一幕让朗稔瞳孔猛缩,裸露在外的皮肤顿时滋出棕色的毛发。
  木屋前收拾干净的地面,多了两个不速之客。
  为了让山中生活过得更舒适一些,朗稔砍了些树,做成围栏围在大门外,围栏内的空间,就当成院子用。
  围栏上再用一些绿色藤蔓以及开出的花朵装饰。
  任榆偶尔要晒太阳,朗稔也不嫌麻烦的给他弄了个秋千架,任榆要晒太阳的话,就可以坐在上面晒晒太阳。
  任榆很喜欢这个秋千,为了这个秋千,那天晚上他还特地奖励了他。
  替他撸了把,可把朗稔高兴坏了。
  然而此刻,秋千断了。
  任榆闭着眼睛,被一头似熊似猩的怪物抱着,他甚至能看到,怪物尖锐的指甲划破了任榆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那人背对着他。
  在他体表上毛发滋生的时候,似熊似猩的怪物低低吼了一声。
  “大熊,别紧张。”轮椅上的人抬了抬手,那是一张苍老的手,没有肌肉,只剩下皮裹在骨头上,如同干尸的手。
  轮椅上的人转过来,看着朗稔,微微一笑:“小狼,好久不见。”
  朗稔手一抖,灰毛兔找到机会,四腿一蹬,蹿了出去,钻进草丛里。
  朗稔没有理它,他抖手的原因不是因为看到那张转过来的脸,而是因为——这个人另一只手里拿着的,是星光丸。
  属于任榆的星光丸。
  十米之内所有生物尽皆消失成粒子融于空中的高杀伤武器。
  可现在,它居然在此人手里。
  而这个人,叫宋天齐。
  “怎么?”宋天齐摸了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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