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墓刈ⅰ�
我看着天花板,没有说话。
“但我们都知道,你玩牌和读牌的技巧都很高,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澳门最好的。所以我们谁也不想和你坐在一张牌桌上……”
“你也玩得不错,你的风格……”当她停下来的时候,我觉得我也应该说些什么了。我竭力想要找到一个适合的形容,最后我选择了一个并不常见的词语,“你的风格很奔放。”
我听出她的语气里有一些喜悦:“你也有注意我?”
“是的。在这个世界里,每一个女人都像是枚珍稀的金币,无论放在多少硬币当中,都会让人第一眼就注意到。”
“珍稀的金币……”这个回答似乎让她有些失望,但她马上转移了话题,“好了,让我接着说,你的技巧很高,但河牌和技巧无关,在牌桌上,小概率事件确实经常发生,哪怕是世界赌王道尔…布朗森也经常会被河牌击倒……”
我的呼吸已经通畅,而且开口说过话之后,再要说些什么也就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我烦燥的打断了她的话:“是的,我知道,在我刚开始学着玩牌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我第一本看完的有关技巧的书,是丹…哈灵顿写的。他在书的第一页里就说过,德州扑克是勇士的游戏,但更是幸运儿的游戏!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时间、任何角落,使用任何语言和任何肤色的人们,都在不停的击中小概率的河牌,以及被他妈的这小概率的河牌击倒,这种事情每天至少要发生十万起以上,被小概率的河牌扫走的钱每天也至少在一亿美元以上!”
“既然你知道这一点,那为什么不打起精神来?告诉自己,你不是第一个,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没错,你输了一把牌,但也就仅此而已。你只是输了两万块,晚上你就能从那些鱼儿们身上把这笔钱挣回来,这只是一个周末,你还有下一个周末,下下一个周末,你要赢的钱远远不止这个数……”
“没有下次了。”我轻轻的说。
“你说什么?”她诧异的问我。
“我说……没有下次了。”我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十点钟之前,我必须还给阿刀十五万,而现在,我一分也拿不出来。”
“十五万……你怎么会想到去跟阿刀借钱?你难道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全澳门最大的吸血鬼!”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更清楚。”门铃响了,她穿上拖鞋,走过去开了门,接过侍应生送来的两份叉烧包。当她走回来的时候,我接着说下去,“我没有从他那里拿过一分钱,但借据上却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我突然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像是放下了一付千斤重担。
“好了,不用再说了。”她突然抬手止住了我,“现在,让我们来吃早点吧。”
她大口大口的吃着,而我却看着盘子里的食物,没有一点胃口。她很快的吃完了她的那份,然后她做了一件令我很惊讶的事情。
她从坤包里掏出一捆钱,一千块一张的港币,用橡皮筋扎好的,我知道这是十万块。然后她掏空了所有的口袋,还有她的坤包,这又是一小堆,一千、一百、五十……不同面额的钱被她零乱的扔在床上,她开始一张张整理和收拾,她很认真的抹平每一张钱上的褶皱,然后按面额把它们归类……
我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了,但我实在没有办法相信眼前的这一切。
“为什么……为什么要帮我?”
“我说过,每个人都有输的一天。我也不例外。当我输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我最希望的,就是有一个人能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张回香港的船票。”她一直专注的清点着这些钞票,没有看我,“而你,是唯一一个曾经这样做过的人。”
我有这样做过么?我不记得了。我竭力搜索着自己的回忆。就在杜芳湖点钱的时候,我的思维飘到了从前……
正文 第三章 岁月流声(上)
更新时间:2008…9…24 19:59:56 本章字数:3323
作者:阿梅我的名字叫邓克新,出生在山西某个小城里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原本,我的生活是应该沿着一条固定轨迹走下去的。但随着父母亲所在的那家工厂倒闭,一切幸福都变成了泡影。
我的父亲开始酗酒,他把生活的一切变化都归咎于自己的无能,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改变这一切。我无法用合适的词语描述这种心态,但我却经常亲眼目睹他在酩酊大醉后殴打我的母亲,下手之重就像是面对生死仇敌。这样的生活一直维持到我的母亲无法忍受而离家出走为止。
我以为这种悲惨的命运即将来临到我的身上,但是……没有。他继续酗酒,却没有动过我一个手指头。没喝醉的时候,他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工人、和蔼慈祥的好爸爸,喝醉的时候……至少在后一方面,也是这样。
然而,我依然憎恨他,我拒绝和他说上哪怕一个字。只有在学校要交钱(我承认,只要经历过内地的学生生活,任何人都能很快的接受剪羊毛理论)的时候,我才会给那个和我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留张字条,字条上面永远只写一个数字。第二天早晨,当我起床后,相同数目的钞票就会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我从来不知道那个人是怎样弄到这些钱的,我也从不关心。
就这样,我度过了我的小学和初中。
我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会这样过下去了,但一年多以前,也就是二零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她改变了我的一生。
她自称是我母亲的姐姐,要我叫她姨母。她说自己文革的时候因为不堪迫害逃到了香港,在那里成家立业,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妹妹——我马上就相信了她,或者说我选择了相信她。那天,我的姨母、我、还有那个人在家里对坐了一个下午,知道了一切事情的姨母执意要带我去香港,我也强烈要求跟着她走,而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他只是不停的抽烟。
当我跟着姨母出门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回了一次头。地上,是乱七八糟的烟头和烟灰,还有两个已经被捏扁的香烟盒(那个人只抽一块五一盒的劣质烟);桌上,放着姨母留下的五万块钱,但他就像没看到一样;他只是低着头,在家里翻找着什么东西。
我们家能放东西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衣柜,抽屉,床底。我看到他拉开的抽屉里,有厚厚的一沓白纸条;而当我的目光向上移去,我发现那个人的头发已经白了,之前我却从来没有留意到;我一直没有看到他的脸,只是注意到地上似乎被一滴水给打湿了。
无论如何,在那一个夏季,我的姨母把我带到了香港。
我的姨父叫平光庆,这个名字我想很多关心香港经济的人都听说过。他属于一类被人称为股市大鳄的动物。关于他的成就,姨母在飞机上已经和我说得够多了。我想我应该觉得很荣幸,因为刚到香港,我就得到了他百忙之中的抽空接见。
我和姨父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他的书房。
据姨父自己说,他年轻时是在英国念的大学,所以很古板并且有很多规矩。他希望我能够理解,这其中的一些并不是用来针对我的;他还说,有些事情就连他自己也知道不好,但却无法改正。就像家里如果来了客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让对方在客厅等候,然后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再把客人请进他的书房——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和他相处的大半年时间里,除了书房,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在家里的任何别的什么地方接待过客人。即使他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而那个客人也只准备和他说一句话,也是一样。
说完了这些规矩之后,他又像每一个长辈一样训诫了我大约两个小时。这段时间的对话里,绝大多数内容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我记得他最后要求我尽快学习英文,因为他对我的英文水准极其不满意,而用他的话来说,不懂英文的人,在香港根本无法立足。
我很诚恳的表示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英文,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并且站起身,从身后的书架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大词典递给我;然后很慷慨的表示,我可以从他这里借走任何一本英文书用于学习。
他身后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大多数都是英文,我猜想里面有很多专业书,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选,那个时候的我,英文词汇量还不到一百个。我仔细的一行一行扫视过去,也许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我终于看到了两个还算认识的单词,于是我指着那本《SuperSystem》(超级系统),对姨父说:“就这本吧。”
初中的时候学校曾经让我们接触过计算机,虽然仅限于开关机和打字,但我还是懂得system是“系统”的意思,我连猜带蒙的感觉这是本关于计算机的书,而那时的我,确实对计算机很感兴趣。
姨父明显愣了一下,我感觉他并不想把那本书借给我,但却更不想失言于一个小孩子。他慢慢的走到书柜前,抽出那本书。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映在那本书的封面上,我清楚的看到,黑色封面上,坐着一个头戴大草帽的老头,他的名字写在封面的右下角:Doyle…Brunson(道尔…布朗森)。
老头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无比灿烂。他的手里,拿着两张扑克牌。一张红心A,还有一张黑桃A。
我开始学习英文了,这是在香港立足的必要条件。姨母一有时间就和我用英文对话,姨父也偶尔参与进来;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姨母没有工作,但她在几个很有名的慈善组织里担任职务;她总是不停出席各式各样的慈善活动——尽管直到现在,我依旧对此不以为然;我曾经试图给过自己一个解释,那是因为我天生冷血,无法理解这种伟大高尚的情操。
而大多数时间里,姨父都会呆在自己的书房,不停的分析电脑上那一串串枯燥的数据,这种无声的教育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成功无侥幸;当然,他也有休息的时间,但这为数不多的时间也往往被无穷无尽的应酬所占用;严格的说来,只有在每一个周末,当他雷打不动的坐船去澳门时,才是真正属于他支配的时间。
姨母和我都知道他在赌博方面的造诣极高,尤其是21点,但他似乎更喜欢一种叫德州扑克的游戏。姨父可能是我见过的对赌博最有自制力的人,他拥有数亿身家,但每次去澳门的输赢却只在五千港币左右,多数时候他会赢,但就算输了,他也依然面不改色。他总是乘坐周五晚上六点半的船去澳门,周六早晨七点半从澳门回到香港,就像他做别的任何事情一样按部就班、准确而有规律。每一次他回来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表情,从他的神态里,我根本无从判别他究竟是赢是输。
所以,绝大多数时间里,这所处于半山区的别墅里实质上就只有我和菲佣玛丽——司机和厨师住在花园角落的一套小房子里,而当姨父呆在书房里的时候是不能把他算在内的——我想我忘记了给大家介绍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姨父和姨母没有子嗣,这可能是他们最大的遗憾,也许这才能解释当时姨母为什么要那么强硬的把我带走。
不干活的时候,玛丽通常都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我则占据了整个客厅。我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享受中央空调的丝丝凉意;学着姨父的样子给自己冲一杯茶;打开电视观看Espn和BBC的体育频道。这是姨父要求的,他说过,体育是一个年轻人永远的兴趣所在,而且体育比赛里那些快速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