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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类也有很多有趣的东西,比如糖果,比如庆典。
光明庆典和丰收祭在一个无人入眠的深夜,由无数在天空中绽开的烟火拉开序幕。从潘克多城请来的侍从祭司点燃小镇广场的木塔,镇民群情激荡,欢呼着围着巨大篝火跳舞,点燃自己的火把,向镇外的田野进发,按照普尔丰收祭的传统,去田间找镇长藏下的金稻穗。
金的,纯纯的金,谁找到就归谁。
但并不好找,首先是有谁都找不到就归镇长的规定,每年老道尔顿都会用生命去藏金稻穗,再有就是藏匿的地点,普尔镇所有的庄园、种植园、田地、野地,所有和种植相关的地方,一般来说是在镇外,但确实有一年是在某户人家阳台的花盆里找到。
所以整个过程相当刺激。
“你要猜,要有运气,还要抢得过人,”胡克撅着屁股翻一丛草,像一只技能生疏的兔子,白天终于从烟火作坊里解放的尼禄在旁边提灯,“最重要的是机灵。”
“胡克先生在刨什么呢?”尼禄害怕地问伊利摩尔,“不、不要紧吧。”
伊利摩尔歪头,“大概是想钱想疯了。”
莱因拨正幼龙的头,“他雇小孩跟着老道尔顿,然后把藏金稻穗的地方告诉他。这个时间普尔镇能闲下来的只有小孩了。”
尼禄瞪圆眼睛,“不太靠谱吧!小孩不会先告诉父母吗?”
胡克的声音从土里传出来,“我成功过的——”
莱因补刀,“因为那次跟踪老道尔顿的人是我。”
“——找到了!”胡克把头从土里□□,手里拽一个东西,尼禄赶忙提灯去照,发现是个绑着稻草的木牌,上边写着:
大笨蛋。
胡克呆滞三秒,面无表情地扔到辛苦刨出的东西,“不要在意,人生就是有起有落啊哈哈哈哈哈哈。”他干笑几声,认真问莱因,“你不会因此而鄙视我吧,亲爱的表弟!”
“不会,”莱因果断道,“你在我心里没有崇敬。”
“残忍!”胡克大喊着顺势将木牌往刨出来的坑里一扔,毁尸灭迹。
尼禄反应过来,“莱因先生是胡克先生表弟?”
胡克叹气,“是啊,他小时候很可爱的。走吧走吧,去别的地方找。”一行人,提着灯离开胡克刨了许久的山坡,往前边星星点点火把汇集的地方走去。“真亮啊。”胡克感慨道,“都很久很久以前,普尔镇的丰收祭是摸黑进行的,和光明庆典一起办后才有火把。”
“那样金稻穗不是更难找了吗?”
“所以不会放在太难找的地方啊。”
尼禄若有所思,“胡克先生,光明庆典是什么呢?”
胡克笑笑,“很难说得清是什么,神国有光明节,但如果你要过别的节,就需要点燃火把,弄出光亮,这个过程叫光明庆典。”
很久很久以前,普尔镇的丰收祭是摸黑进行的,没有光明庆典,没有教廷,这里的镇民在黑夜中自由奔跑,在无尽田野间狂欢,追逐一穗最饱满的金稻子。
它不贵重,只是成熟了,散发出自由和幸福的气息。
远方田野里的火把很快地汇聚在一起。胡克的脚步一顿,尼禄撞到他身上,“唔,胡克先生,发生什么事了?”
“有点不对。”胡克皱眉,“大家从来没聚在一起找过金稻穗。”这样找到了压根不好分,还分分钟有可能被偷走——
丰收祭本来就是摸黑去别人田里偷菜的日子啊!
胡克越想越不对劲,“你们先别过去,等我来找你们,要是我没过来,天亮之前去第三埋藏地点,拿了东西去铁锤巴尔那里。”
“等等,”莱因叫住胡克,“一起过去。不一定是最糟糕的情况,但你要是真出什么事,我们的损失无可估量。”
“这种话平时说我一定很高兴,现在就不必了,我知道我又帅又睿智,”胡克边叨叨边加快脚步,然后发现自己一个文弱的鉴定师确实跑不过龙骑士,没法办法只能改口,“好吧好吧,一起去。”
没走几步,斜刺里窜出个镇民,“胡克!你原来在这,镇里来了一队骑士老爷,丰收祭提前结束了,道尔顿先生让你到镇公所去。”
广场中央的木塔还在燃烧,从庄园田野间被叫回来的镇民们缩在光照不到的暗巷里,睁着惊恐的眼睛看那些沐浴的在光明里的马匹、盔甲、光明旗帜,还有系在马鞍上的长绳。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那就是用来绑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道具】绑着稻草的木牌:哼,凡人。
第27章 二十六
普尔只是一个小镇,人口不多,镇公所也很小,只有两层楼而已。
骑兵队的头领在在镇长办公室里咆哮,他不在乎这个穷乡僻壤名字连听都没听过的节日,也不在乎会不会得罪面前这个表情阴晴不定的镇长。“先生,这是国家责任,这是荣耀,”头领强调,“这是每一个光明神信徒高贵的牺牲!我注意到你们燃起巨大的篝火,你们很虔诚,怎么能放弃这个机会呢?”
“先生,普尔镇每年上交五百金币赎买兵役,”道尔顿冷冷道,“五百金币!不出这笔钱我们每年买一个龙蛋,现在我们已经有一个养殖场了。我已经答应为您购买奴隶补充您缺少的人数,您还想怎么样呢?是人数不够吗?”
“带俘虏和囚犯小偷上战场吗?高贵的骑士背后怎么交给低劣之徒!”头领摆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一百人!镇长,我只要一百人!”
“普尔镇只有五百人,”老道尔顿眯眼,“您有权力征召这么多人吗?这几乎是神圣战争的征兵比例了,我国要对哪个异端国家开战吗?”
“你、你!你这个昏聩的老家伙,”头领被气个仰倒,“你难道不知道萨切里的事情吗?狡猾的伯里克公国正在觊觎我们的领土!”
“据我所知那是内乱,先生。”
“一百人!这是上面的命令,”领头粗暴地拎起老道尔顿的衣领,“老家伙,你对侍奉光明神懈怠了吗?你难道想背负亵渎的罪名?”
“我何曾亵渎神明?是你们以神之名作恶。”
胡克赶到的时候,镇公所里外聚集二十来个骑士。神国神圣骑兵团最小作战单位是轻骑队,每队二十五人,由有战功的骑士带领,称为头领骑士。来普尔村的不是城防骑士团的游骑兵,而是亚斯大陆上为教廷吞掠土地、战无不胜的神圣骑兵团。
这就有趣了。
胡克想着,推开镇长办公室的门,轻骑队的头领倒在血泊里,老道尔仔细擦着淬了金环蛇毒的匕首,见到胡克苦恼地叹一口气,“我还以为神国能让我们过完丰收祭。别看了,早被我干死了。”
“您宝刀未老。”胡克笑笑,将探头领脉搏的手收回,“现在怎么办?”
“外面还有二十四个,”老道尔顿一挥手,“弄死剁碎献给丰收女神。”
胡克失笑,“您不是改信光明神了吗?”
老道尔顿不以为意,“我信世间有黑暗之神,却不信有光明之神,倘若有,祂也被自己的信徒恶心到不敢降临世间了吧。”
“这倒不一定。我更信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是同一位。”胡克笑嘻嘻道,“老道尔顿,趁人还热着,让我的朋友莱因处理吧。”
“薇儿的儿子?”
“您知道?”
“他和薇儿很像,”老道尔顿不自觉微笑,“可别让小莱因把我的办公室弄太脏了。”
“您放心,他会劝头领回心转意的。”胡克也笑,“他一向精于此道。”
就像忽然间恍了个神,从神圣骑兵团的西部营地急行军到此的头领回神,手里依旧提着此地镇长的衣领。他的头脑还是昏聩的,就听到手里的老家伙说,“做个交易怎么样,我的好先生。”
“什么交易?”头领发现自己舌头有些僵直,但很快恢复,“你要贿赂我吗?你竟敢蔑视我高贵的品质!只能是一百个人老家伙!再讨价还价我抓光你的镇民。”
“一百个人有什么用呢?”一个清朗的声音在他身侧响起,“无非是您行进得太急,将原来的侍从和仆役留在营地而已,就算你征集了镇民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连握剑都不会,战斗力还不如奴隶。如果有一段时间训练,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您行色匆匆,我看您想要的不是忠诚的步兵,只是需要一些脚夫和仆人而已。”
“是又如何?”头领沉着脸放开镇长,转向不知道天高地厚和他说话的小鬼,却发现是个穿着龙骑士皮甲的青年,黑眸黑发,神色淡然。
在守旧的神国,教廷器重骑兵,愿意砸钱给神圣骑兵团配置各种高阶防具、附魔武器、草药、魔法卷轴来提升骑兵的战力,因此骑士的地位高于龙骑士,但无可否认的是,龙骑士确实是一种大杀器,“你的龙呢,龙骑士。如果你愿意参战,我便只带走五十个镇民。”
两个人服侍一个骑士,勉强够了。
莱因不置可否地笑笑,“如果有两个龙骑士呢先生?普通镇民并不能减少您部下的伤亡,但是龙骑士可以。”
篝火燃尽时,轻骑队离开普尔镇,他们带走镇民的马匹、面包、牛奶、糖、疗伤药和龙骑士,因为耽误一晚上的缘故,他们要抄近路赶上在奥多平原行进的大部队,为此又带走一个向导。胡克、莱因、尼禄的马被围在轻骑队中间,除去胡克时不时需要为骑兵们指路,一路上的声响几乎只有嗒嗒的马蹄声。
他们花半天赶到潘克多城外神圣骑兵团临时营地。从神国各地抽调来的骑兵重新编营,变成三万之众的先锋军。他们的任务是越过国境线在明天正午突袭萨切里的叛军,替属国伯里克公国平息这场纷争,尽管对方没有这方面请求。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侍从骑士哈姆擦着自己的雷光铠甲,“但是萨切里人应该是需要帮助的吧。你只穿着皮甲不要紧吗?”
“皮甲是龙骑士的传统,”帮嗅龙刷鳞的尼禄解释道,“有一些龙,特别是水生龙会对铁器过敏。现在也有龙骑士用铁甲,不过我认为没有用。”
“诶?为什么?”哈姆一脸不解。
“龙的力气很可怕,”尼禄叹道,“龙骑士真战斗起来什么甲都没用,但小的冲击,铁甲变形会压断肋骨,皮甲则不会。”
“噢,我明白了,”哈姆笑道,“你的皮甲是龙皮做的。”
“确实有很多龙皮的,但我的是火猪皮,弹性很好,也很轻便。”尼禄的声音低下去,传统的龙骑士会尽量避免使用龙制品,但很明显现在很少这么做的了。
“哈哈哈,不管怎么样,祝你好运。”哈姆给尼禄一个拥抱,“光明神在上,希望能在战争结束后见到你,我亲爱的战友。”
作者有话要说:
【人物】光明神:这可不一定。
第28章 二十七
次日正午,三万铁骑包围萨切里城。
它是无险可守的平原要塞,城墙必须厚实、高耸,城门必须满是尖锐的门钉,护城河必须又宽又深,内部每条街道都有街堡,地下还有各种避难、储藏用的设施。总的来说是一座一时半会打不下来的城市,临时成军的骑兵团团长下令驻扎。
以为碰上就是一场恶仗的骑兵们松一口气。“这么说也许和骑士美德有些出入,但是不用打仗的感觉真是美妙。”胡克对炊事长这种怯战的说法很是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