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不是也没穿外套吗?我不穿,穿了热。”小妹好像故意要跟阿临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肯回屋把外套穿上。于是,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吵了起来。
“你们两个都快把房顶掀了,怎么了?吵吵嚷嚷的,像个什么样子!”阿临的母亲听这两个孩子在院子里越吵越凶,决定出去管管。
“娘,小妹不愿意穿外套。”
“穿外套热!”
“算了,就一会儿,她不愿意穿就算了,反正回头病了是她自己受罪。”阿临的母亲被他们俩吵得脑袋发胀,“赶紧去村口找你们的爹去吧。还有,村子里有几家孩子出天花,你们俩绕着点走。”
“知——道——了——”即使重活一世,阿临还是很怕母亲的碎碎念,于是带着小妹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出了院门。
“哥,爹怎么还没到啊。”小妹一边问,一边用指甲挠着自己的手背。
“快了,你要是觉得冷,就回家吧。”阿临答道,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家妹妹的小动作。
“才不冷呢……就是有些无聊。”
“无聊吗?那……我教你唱歌好不好。”
说着,阿临哼起了不知名的小曲。
“真好听,只不过为什么没有歌词啊?”
“我忘了。”
“真是的,要教人家自己也不先搞清楚了。”
“你到底学不学啊?”
“学!”
阿临怎么也想不到,这将成为自己和妹妹的最后一次对话。那天晚上,小妹突然发起了高烧,起初大家以为她是着凉了,并没有十分在意,结果没想到居然是出了天花。不过短短数天的时间,原本活泼可爱的小妹便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如果当初自己再小心一点,可能小妹就不会死了吧。阿临一直对此颇为愧疚。
然而,即使大家心里都对小妹的死感到十分难过,但生活还要继续。办丧事是笔不小的花费,众人得更加努力工作才能补上这笔亏空。
阿临的父亲年轻时学过些手艺,为了补贴家用,时常会到邻家的瓦匠家去帮工,在窑里烧制屋瓦,而后卖到临近的城镇去。恰逢这段时日老天爷不赏饭吃,阿临一家合计了一下,便全家出动做起了瓦匠。
上辈子那救了村长孙儿一命的药丸,正是阿临的父亲把屋瓦装车运往城里的路上遇到的一位旅人所赠与的,据说是作为阿临的父亲帮忙指路的答谢。
阿临七岁那年,有天父亲和母亲要去瓦匠家干活儿,让阿临留下来看家。二人出门不久,家中便飞进来一只彩蝶。起初,阿临怔怔地望着那飞蝶,心道:好美啊!但转而他又记起了什么,飞奔出家门,在与邻村交界的地方追上了父亲。
在阿临的拼命阻止下,父亲和母亲放弃了去瓦匠家干活。转天,就传出瓦匠家的棚屋倒塌的消息。据说是屋柱腐朽脆弱而无法支撑的缘故。屋中堆放的瓦片也悉数被砸得粉碎。
“要不是仔仔喊住了我们,屋塌的时候,恐怕我们正在里面做工哩!”
父亲说完便笑了,可阿临却后怕得无言以对。
那日,父亲母亲原本是要砸在屋瓦堆下送掉性命的。而村人可怜沦为孤儿的阿临,便央求相熟的书商,安排他寄住在书铺里,同时兼做帮工。这是阿临记忆之中事情原本的模样。但现在,父亲母亲活了下来,并将继续活下去。他们就在自己身边。而后迎来的,将是阿临前所未知的人生。
“爹,你给我讲讲怪谈故事吧。”
“以你无所不知的神通,还需要我给你讲故事吗?更何况,我知道的故事可没有你母亲多。”
父亲拉着装货的车子,此刻两人正在运送瓦片进城的途中。
“我有的可不是什么神通啊。”
只不过种种经历都是第二次发生罢了。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不住要为那接下来不一定会发生的旅行做好准备。
从村里到城中,约有半日距离。穿过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大街,父亲向订购瓦片的商铺赶去。阿临得到父亲的许可,独自一人在街上溜达。
他回到从前与妻儿住过的旧屋看了看。那是个民居密集的地段。他探头往屋中瞧了一眼,里面住的是一户陌生人家。两下目光交汇,对方问:“孩子,你是迷路了吗?”阿临摇了摇头。路边生长的杂草,房屋间隙处窥到的天空,都是记忆中的模样。
他忆起自己怎样在酒后与妻子争吵;怎样手忙脚乱地抱着孩子,哄他们止住哭闹;那些甬道上凸起的石子,常令他险些绊脚跌跤;屋子门前有棵枣树,孩童们就在那里爬上爬下地玩耍,摘枣子吃……
阿临三十岁那年,鳞次栉比的木造民居瞬间覆没于火焰的巨掌下。而他自己,也丧生其中。
阿临又到书店去瞧了瞧。店内的装修,陈列的书册,都让他觉得分外亲切。师傅就在里间,熟悉的容颜,熟悉的衣着。在前度人生中,阿临与他共度的时间甚至比跟自己的父母还要长。他忍不住唤出声来。
“好久不见啊!”
师傅吃惊地望向阿临。
“我们以前在哪儿见过吗?”
“是啊,没错!”
说到这里,阿临突然想起:若能请求师傅收留自己在店里做工,指不定哪天就会碰上宝禾先生。如果有机会再次一同旅行,或许还可以回到曾经赠送自己七星石的村长那里去。对于挂在脖子上这块黑石头,阿临愈发好奇起来,想要了解更多。而当年的那位村长,大概会告诉自己些什么。
“师傅,请收我在您店里做工吧。”
阿临试着央求道。
起初,师傅是拒绝的,说是没道理随随便便让一个陌生人在店里做事。
阿临解释说自己对书店的业务大抵都已通晓,并将书籍制作到批发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口述了一番。师傅听得惊讶不已,眼睛都瞪圆了。
就这样,阿临如愿以偿地留在了书店里做工。
转眼,六年过去了。
要印书,果然还是非雕版印刷莫属啊!阿临翻着宝禾先生的手稿,正兀自沉思之际,却听师傅自房里唤道:“阿临啊,你来。”
“来啦!”
阿临拉开门,进了房里,见到了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人。
他,还是那个样子。
“初次见面,我叫阿临。”阿临的一颗心在胸膛欢跃,脸上禁不住浮出笑意。
“什么?是你啊!应该说好久不见才对吧?”
宝禾先生口气随便,完全不似初次见面。阿临闻言一惊,登时语塞。
“先生认识我们阿临?”
“嗯。每次在街上遇见,这小子就一个劲儿盯着我瞧。我还心说,是不是要害我呢。什么嘛,原来是您店里的人啊?”
宝禾先生点了点头,貌似接纳了阿临。据称他是为了撰写游记指南要四处旅行。于是,阿临便作为同行者,加入了其中。
“虽说是奉师命来的,但还是多谢你呢。”
行走在山道上,宝禾先生感叹道。
“先生哪里话,能跟先生这样的作家结伴出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阿临笑道,“况且,我也挺希望能泡泡温泉的。”
“但愿不要迷路才好。”宝禾先生小声嘟囔着。
阿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宝禾先生。只见他脚步轻盈,浑然不觉累似的,束起的头发尾端被编成辫子,在背后荡来荡去。
“说真的,迷路这事,我倒挺期待的。”
“还有人盼着迷路?我可是头一回遇见。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
然而这一次,二人并没有迷路。
“运气不错。前面就是咱们今晚计划要落脚的城镇了。”宝禾先生看上去颇为愉悦。
那之后,又经过大约两周左右的旅程,二人抵达了目的地的温泉。此处较为知名,前来疗养地游客并不少。
阿临想不通情况怎么会变成这样。反正结果就是,他们并没有从前世因迷路而到达的那个村子经过。
阿临十分泄气,心情沮丧地泡在温泉里。泉水白浊,蒸腾着硫磺的气味。他伸出双腿,绷直脚尖,感觉旅途的劳乏仿佛都消融在泉水之中。待会儿,他要把自己泡温泉的感想汇报给宝禾先生,让他在写书的时候添加进去。
即使泡在温泉里,阿临脖间依旧挂着那只荷包,时不时将七星石拿出来瞅一会儿。随他一起自母亲腹中分娩而出的这块石子,散发着一种摄人的墨色。送石头给他的那位村长,或许也经历过几度生死吧?而将石头赠予他之后,会不会便永远死去,再也没能重新投生为婴儿呢?就算找到了当年的那座村落,见到了村长,他的手中也不会有什么七星石了吧?应该过着对此全不知情的人生。否则,这世上岂不是就有两块神奇的七星石了?
氤氲的水汽中,七星石黑得那么深沉,简直使世间所有的黑都瞬间沦为赝品。关于这块石头,村长是怎么说的来着?为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阿临颇费了点时间。
绝不可以自杀。
自杀的话,会灰飞烟灭。
当时村长似乎是这么交代的。
“话说,你脖间挂的那是什么?”
临别前,宝禾先生开口问道。阿临自荷包中取出七星石递给他瞧。
“是很久以前,某人送给我的一块护身石。”
宝禾先生把脸凑近那块石头。
“是七星石啊。很罕见的。”
“是的。以前先生您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有吗?”
“大概……是我记错了吧。”
“肯定记错了,大抵是你梦中所闻吧?日复一日,睡下,再醒来,渐渐地眼前之事就会糊涂起来,分不清是梦是真了。”
宝禾先生说完这话便离去了,阿临怀着恋恋不舍之意,向他道了别。
与前度人生不同的是,之后阿临又与宝禾先生一同旅行过数次,还结识了先前因病未能同行的刘子安。按照刘子安的话来说,他和阿临简直就是难兄难弟。二人曾屡次受宝禾先生迷路症的连累,卷入麻烦与厄事当中;亦曾在山中迷路数日,最后亲眼得见尘世罕有的奇景异象。他还带着旅行中捎回的珍奇土产,回到故乡探望了父母。
父母年事已高,容颜日渐老去,那副苍老之态,也是阿临前度人生中未曾见过的。
某次,他与从前的妻子在街上偶遇。那个曾跟他共度十年光阴,养育过三个孩子的女人,如今却漠然走过,仿佛素昧平生的路人。阿临只远远望着她,并未搭话。他以为就算自己什么也不做,过阵子师傅也会来说亲,把妻子介绍给他。
然而最终,阿临却娶了别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刘子安的表妹。
这姑娘模样周正,性情尚算温和,又是知根知底的,如此就该知足了吧?
就这样,在妻子的扶持下,阿临成为了一名商人,开始了新的人生。不再像从前那般蜗居在平民杂院中,而是住进了气派的大宅。
前度人生中,阿临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而这次,却是个女儿。或许是母亲不同的缘故吧。那么当初自己在木屋中背过、哄过、喂过、抚育过的孩子们呢?到哪儿去了?阿临一直盼望着哪天能和他们再相见。可惜,如今看来他们是不会投胎到自己这里来了。几个孩子的人生,就仿佛被全然抹消一般,令阿临心中黯然。并且,在悉心养育新生儿的过程中,他也愈来愈少忆起从前的孩子——这反而更使他难过愧疚。
就把这块七星石传给孩子好了。阿临心中思忖:自己活了两辈子,也